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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金枪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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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茫然的躺了一会儿,宁冲忽然坐了起来,眼中的迷茫一扫而光,自信满满。

    “不过是暂时的分离而已,等她想通了,自然会来找我的!”

    宁冲十分确信,有了自己这个“珠玉”在前,凯特肯定不会看上别的“烂砖头”,既然如此又何必急于一时呢?让她好好想想,未必不是件好事。

    至于温斯特公爵大人,宁冲认为,对方在摸清自己的底细之前,肯定是不敢做出勉强凯特嫁人这种事的,先不说现代不是古代,凯特不会乖乖听话,单只是自己的报复,就不是温斯特家族能承受得起的。

    当超人女朋友有危险,但是,作为超人的敌人,那简直就是找死啊!

    想通了这一切,宁冲也不着急了,在大厅内留了个空间坐标,就传送回了自己家。

    看着塞得满满当当的黑木耳,宁冲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真该找个房子了。”

    但说归说,宁冲还是没付诸行动,没别的,因为林老爷子在楼下,对于这个忘年交老哥,他是真的当哥哥看的,潜意识里,也不想离开。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林老爷子顶级的做饭的手艺,也是他不想离开这里的原因之一。因为时差的原因,洛杉矶那边是下午一点多,江城却是早上五点,宁冲也不困,就收拾了下,将木耳蘑菇什么的整理了下,几个小时就过去了,天也渐渐的亮了。

    “咚咚”敲了两声门,“林老哥,起来了不?”

    “来了来了。”林老哥的声音从门内传来,一开门,“你小子的鼻子咋就这么灵呢,菜做好饭你就来了。”

    “做的什么?这么香!”宁冲也不答话,直接往厨房里走,边走边抽动鼻子,一种奇特的香味,像是茄子和肉味,但是和平时吃的茄子炒肉的油脂香又截然不同,勾引的他馋虫大作。

    一掀锅盖,一只大大的茄子顿时出现在眼前,水汽缭绕间,宁冲隐约能看见,茄子被切开来,缝隙间填满了肉馅。

    “蒸的菜?”

    “恩,人老了吗,咬不动肉啦,吃点蒸肉。”林老爷子抚着胡子,一脸的感叹。

    “得了吧您,上次的牛肉,你老人家可一点没少吃。”宁冲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根本不上当,上次自己带回来的牛肉,可是很有嚼劲的,也没见他少吃啊,这时候咬不动肉了?

    不过对于老人嘛,一味打击就太不人道了,宁冲一扬自己带来的东西,“大西洋金枪鱼肉,就指着您老人家露一手啦。”

    果然,话题转移成功,林老爷子的注意力瞬间集中到了金枪鱼身上,手脚麻利的将肉块放到案板上,林老爷子仔细观察着,赞不绝口:

    “好,新鲜,纹理分明,肉质细嫩,难得,难得啊。”

    宁冲嘿嘿一笑,熟练的找到铲子,把茄子盛了出来,腾出锅来好方便林老爷子施展。

    不料,却被林老爷子鄙视了,“这金枪鱼哪还用得着过油,吃鱼生才是最佳的享受!”

    “鱼生?”宁冲有些不爽,那不成了扶桑人了?

    看到宁冲的表情,林老爷子就是一气,“你小子就不能多读点书,谁告诉你鱼生就是扶桑的了?当年,这种吃生的饮食方法,叫做脍!脍炙人口知道不?那是咱们老祖宗的,只是后来传到扶桑去了而已。”

    “总觉得生吃不卫生。”宁冲不服输的嘟囔着。

    林老爷子也不生气了,“行,你小子等会儿别吃。”自顾自的擦洗刀具,开始切片。

    一片片大小相同,薄厚均匀的鱼片,在林老爷子手下纷纷诞生,丝丝清香散发出来,诱人之极。

    本来已经偷吃了茄子,感觉已是人间美味的宁冲,看着林老爷子夹起一片颤颤巍巍的生鱼片,在酱油中轻轻一蘸送入口中,然后竟然吃的闭上了眼睛,脑袋都上下晃动,不由得好奇心起,也夹了一片。

    “这味道!”只是轻轻一嚼,就感觉丰富的汁液溅了出来,一种特殊的清香随着汁液散发到整个口腔,即使是早上吃起来,也一点都不油腻腥气,肉质细腻微弹,一口咬下,就像是和情人在接吻,绵密香甜。

    三两下的吃完第一片,宁冲立刻就夹起了第二片,林老爷子也不甘示弱,飞快的吃了起来,一时间,筷子飞舞,肉片齐飞。

    “好啊,这冰鲜的蓝鳍金枪鱼,就是好!”吧嗒着嘴,林老爷子感叹了一声,“好几年没吃到这么新鲜的金枪鱼了,难得,难得啊。”

    “蓝鳍金枪鱼?”宁冲有些疑惑,金枪鱼不就是剑鱼吗,还分着种类呢?

    “你小子这都不懂,这么好的蓝鳍金枪鱼肉,你从哪弄来的?”

    “一个朋友送的啊。”宁冲眼都不眨的说道,事实上,这句话还真是真的,只是,隐瞒了那个朋友人在美国的事实。

    “那你这个朋友可真够意思啊,蓝鳍金枪鱼大腹位置的鱼肉,还是冰鲜的,就你拿来的那么点,可不便宜啊。”

    宁冲听了更是糊涂,什么冰鲜、大腹、蓝鳍,一个都听不懂啊。

    “算了,从头跟你讲吧。”林老爷子喝了口水,继续讲道:

    “金枪鱼,不说那些因为濒临灭绝所以被炒作的价格飞涨的种属,单说味道,就属蓝鳍金枪鱼最棒,其次是大目金枪鱼,再来则是黄鳍金枪鱼、长鳍金枪鱼,以及旗鱼(剑鱼),鲣鱼,后两种一般做成罐头,味道,一般也就吃个稀罕。”

    “而每条金枪鱼身上的不同位置,味道也是不一样的,价格自然就差了出来,比如你拿回来的蓝鳍金枪鱼肉吧,肉质粉红,纹理分明,还富有光泽,油亮油亮的,是大腹位置的,而且还是冰鲜的,一斤得2500以上,中腹味道次之,颜色就暗红了,就是冰鲜一斤也就1500左右,至于背上的赤身,油脂少,也更便宜。”

    说到这里,林老爷子意犹未尽的吧嗒吧嗒嘴,“可一般人只以为大腹是最好的肉,但其实,金枪鱼两腮位置的那两块肉,才是最好吃的啊,当年我在扶桑……”

    回忆了一会儿,林老爷子才止住口水,“说到哪了?”

    “说到两腮那两块肉了。”

    “哎,人间美味啊。”又叹了口气,林老爷子摇了摇头,“算了,那个太难得了,你只要知道,腮部的肉,用劲稍微大点就能震碎了,就知道其鲜嫩程度了。”

    “那什么冰鲜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咱们不吃新鲜的金枪鱼?”宁冲好奇地问道。

    谁知林老爷子一瞪眼,“你以为大家傻啊,谁不想吃新鲜的,但是,想吃新鲜的金枪鱼,除非你去海上吃去,金枪鱼呼吸的方式是撞式呼吸,也就是说他一旦停止高速游动,就会窒息而死,这样怎么吃新鲜的去,冰鲜,就是金枪鱼肉里最顶级的了。”

    “是啊?”宁冲嘴上应者,心里却乐开了花,别人做不到,可我未必做不到啊!

    人无我有,你说这价格还不是随便我怎么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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