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番外1岳连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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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将门府邸,从小我便知道,自己和兄弟们有些不一样。
将军府五个公子,我排第三,不上不下。
既不能像兄长那样得到父亲、母亲的器重,也不能像幼弟那样得到他们的疼爱。
夹在中间的孩子总是容易被忽略,这使我养成了一种质疑父母言行的习惯,我不像兄长和弟弟那样,对他们的话言听计从。
父亲说,要勤加习武,将来才能上战场报效家国。
可是朝中那些不习武的大臣,只要动动嘴皮子便能得到高官厚禄,为什么一定要勤加习武?
我没有反对,默默地习武,学得了一身好武艺。
父亲说,要一心为国为民,哪怕战死沙场也死得其所。
为国为民就一定要死在沙场上吗?
我还年轻,我觉得自己的性命还能有别的价值,我不想死。
这一次,我依然没有反对,因为我知道,在岳家我的话其实并不算什么。
父亲不会因为我的意见改变他的想法,他顶多听一听长兄的想法,可兄长和弟弟们早就被他的想法所影响了。
在他们的脑海中,一心就是战死沙场,为国捐躯。
我以为这只是想法,没想到后来他们真的都死在了战场上,我成了岳家的顶梁柱。
那个时候,年轻而昏庸的新帝登基,重文抑武,岳家满门男丁几乎死尽,也没能赢来他的宽容。
这样的君王,值得我们效忠么?
眼看着军中将士的补给越来越差,朝中武将的地位越来越低,那一年出征玉门,看着茫茫黄沙中的匈奴大军,我突然有了种奇异的想法。
我为什么要打他们。
把他们赶走了,我和我的岳家军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与其如此,不如留着他们,让朝中那些只会动嘴皮子的人知道,没有岳家军,他们根本无法安然无恙地在长安城中尽享太平。
匈奴可汗叫乌极,是个块头极大却没有什么眼界的家伙,很快就被我充斥说服了。
从此之后,匈奴人按照他的提点去攻击边境城池,那些城池都恰好是守军最薄弱的,或者正在经历换防应对不足的。
他们杀了不少边境的百姓,抢夺了许多钱财。
朝野震惊,自然而然派出岳家军去镇压,早有默契的我很快就赶跑了匈奴人。
岳家军的牺牲明显减少,军功却越来越多。
凭借于此, 我年纪轻轻百战百胜的名号响亮起来,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那个极其受人敬重的老将军。
是的,他受人敬重是应该的,而我只是凭借着某种手段罢了。
这种手段不是万无一失的,我一直小心翼翼在朝中遮掩,没想到还是被一个人找到了蛛丝马迹。
那人不是旁人,而是将军府的世交之子,当朝最年轻的状元郎商不换。
他是商相爷的儿子。
那个人太过聪明,一旦我和匈奴的联系被他抓到罪证,我和我的岳家军就完蛋了,所以我提早一步和商相爷说,说商不换因为嫉妒我,意图陷害我。
商相爷是父亲的至交好友,他对我一向多有照顾,几乎没有怀疑就相信了我。
而后,我眼看着那个极其聪慧的状元郎伤痕累累,像条丧家之犬一样离开了长安,去到城郊荒山之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便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没想到他的到来,那么猝不及防。
远离朝堂的他竟然还有那么大的能量,收买了边关守将,让他在岳家军出城大战之时趁机关闭了城门。
好在两军乱战之中,我成功地找到了乌极,跟随他回到了匈奴。
也许商不换的目的不是要我的命,而是让世人都看到我和匈奴勾结的真面目,让商相爷知道他是清白的。
我偏不让他得逞。
为此,我割下了乌极的人头。
但我还是输了。
那个温婉贤惠的庄家小姐,在我不在长安的这一年,竟然和商不换生成了情愫。
也难怪,是我为了掩人耳目假装战死的,她一个好端端的黄花大闺女,凭什么为我守节?
如果是我想象中那个庄婉仪,成为将军府的一品夫人她应该感恩戴德,的确应该为我守节。
可惜她不是。
不一样的她,也有不守规则的资本。
我并不气恼她喜欢商不换,我气恼的是在我活着回来之后,她还是嫁给了商不换。
金卫吾亲自护送轿撵,都没办法接回她。
那一刻我明白,我是真的失去她了。
长安城的最后一役,败局不算太意外,那或许是我欠商不换的。
但我的确还不想死,那一刻我才明白,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的做法是在保护我的下属,保护岳家军,根本就是笑话。
在最后关头,我拿他们当成垫脚石,换了自己一个人的远走高飞。
连一直对我忠心耿耿的金卫吾,我都没救回来,任凭他自刎在乱军之中。
后来,我去了南方。
商不换一定以为我会去投奔匈奴人,至少会往我熟悉的北境去,我偏要逆向而行,或许能得到更多的喘息余地。
事实上,这样的我还活在世上做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明白。
只是凭着一股本能,想活下去。
身后一直有人在跟着我,我没有回头,一直走到荒凉郊外才用剑架住了她的脖子。
可那只是一个小姑娘,穿得破破烂烂的,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惊恐。
那双眼睛,生得有些像庄婉仪。
那一刻,我的剑稍稍退后了几分,“为什么跟着我?”
小姑娘张张嘴,“我饿。”
她瘦骨嶙峋的,身上灰尘扑扑,衣裳破到几乎都遮不住身体了。
像她这样的乱民,一路走来比比皆是,饿死在路边的也不在少数。
我看了看自己,穿着还算整洁,还拿着一把剑,身姿高大,看起来像是个吃得饱的人。
怪不得她要跟着我。
“好吧,我给你一个馒头。”
她摇头。
“两个?”
她咬咬唇,“我想跟着你。”
是啊,一个两个馒头终究无济于事,吃完了这一顿,下一顿她照样无处可寻。
我笑了笑,把披风穿在她的身上。
生在将门府邸,从小我便知道,自己和兄弟们有些不一样。
将军府五个公子,我排第三,不上不下。
既不能像兄长那样得到父亲、母亲的器重,也不能像幼弟那样得到他们的疼爱。
夹在中间的孩子总是容易被忽略,这使我养成了一种质疑父母言行的习惯,我不像兄长和弟弟那样,对他们的话言听计从。
父亲说,要勤加习武,将来才能上战场报效家国。
可是朝中那些不习武的大臣,只要动动嘴皮子便能得到高官厚禄,为什么一定要勤加习武?
我没有反对,默默地习武,学得了一身好武艺。
父亲说,要一心为国为民,哪怕战死沙场也死得其所。
为国为民就一定要死在沙场上吗?
我还年轻,我觉得自己的性命还能有别的价值,我不想死。
这一次,我依然没有反对,因为我知道,在岳家我的话其实并不算什么。
父亲不会因为我的意见改变他的想法,他顶多听一听长兄的想法,可兄长和弟弟们早就被他的想法所影响了。
在他们的脑海中,一心就是战死沙场,为国捐躯。
我以为这只是想法,没想到后来他们真的都死在了战场上,我成了岳家的顶梁柱。
那个时候,年轻而昏庸的新帝登基,重文抑武,岳家满门男丁几乎死尽,也没能赢来他的宽容。
这样的君王,值得我们效忠么?
眼看着军中将士的补给越来越差,朝中武将的地位越来越低,那一年出征玉门,看着茫茫黄沙中的匈奴大军,我突然有了种奇异的想法。
我为什么要打他们。
把他们赶走了,我和我的岳家军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与其如此,不如留着他们,让朝中那些只会动嘴皮子的人知道,没有岳家军,他们根本无法安然无恙地在长安城中尽享太平。
匈奴可汗叫乌极,是个块头极大却没有什么眼界的家伙,很快就被我充斥说服了。
从此之后,匈奴人按照他的提点去攻击边境城池,那些城池都恰好是守军最薄弱的,或者正在经历换防应对不足的。
他们杀了不少边境的百姓,抢夺了许多钱财。
朝野震惊,自然而然派出岳家军去镇压,早有默契的我很快就赶跑了匈奴人。
岳家军的牺牲明显减少,军功却越来越多。
凭借于此, 我年纪轻轻百战百胜的名号响亮起来,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那个极其受人敬重的老将军。
是的,他受人敬重是应该的,而我只是凭借着某种手段罢了。
这种手段不是万无一失的,我一直小心翼翼在朝中遮掩,没想到还是被一个人找到了蛛丝马迹。
那人不是旁人,而是将军府的世交之子,当朝最年轻的状元郎商不换。
他是商相爷的儿子。
那个人太过聪明,一旦我和匈奴的联系被他抓到罪证,我和我的岳家军就完蛋了,所以我提早一步和商相爷说,说商不换因为嫉妒我,意图陷害我。
商相爷是父亲的至交好友,他对我一向多有照顾,几乎没有怀疑就相信了我。
而后,我眼看着那个极其聪慧的状元郎伤痕累累,像条丧家之犬一样离开了长安,去到城郊荒山之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便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没想到他的到来,那么猝不及防。
远离朝堂的他竟然还有那么大的能量,收买了边关守将,让他在岳家军出城大战之时趁机关闭了城门。
好在两军乱战之中,我成功地找到了乌极,跟随他回到了匈奴。
也许商不换的目的不是要我的命,而是让世人都看到我和匈奴勾结的真面目,让商相爷知道他是清白的。
我偏不让他得逞。
为此,我割下了乌极的人头。
但我还是输了。
那个温婉贤惠的庄家小姐,在我不在长安的这一年,竟然和商不换生成了情愫。
也难怪,是我为了掩人耳目假装战死的,她一个好端端的黄花大闺女,凭什么为我守节?
如果是我想象中那个庄婉仪,成为将军府的一品夫人她应该感恩戴德,的确应该为我守节。
可惜她不是。
不一样的她,也有不守规则的资本。
我并不气恼她喜欢商不换,我气恼的是在我活着回来之后,她还是嫁给了商不换。
金卫吾亲自护送轿撵,都没办法接回她。
那一刻我明白,我是真的失去她了。
长安城的最后一役,败局不算太意外,那或许是我欠商不换的。
但我的确还不想死,那一刻我才明白,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的做法是在保护我的下属,保护岳家军,根本就是笑话。
在最后关头,我拿他们当成垫脚石,换了自己一个人的远走高飞。
连一直对我忠心耿耿的金卫吾,我都没救回来,任凭他自刎在乱军之中。
后来,我去了南方。
商不换一定以为我会去投奔匈奴人,至少会往我熟悉的北境去,我偏要逆向而行,或许能得到更多的喘息余地。
事实上,这样的我还活在世上做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明白。
只是凭着一股本能,想活下去。
身后一直有人在跟着我,我没有回头,一直走到荒凉郊外才用剑架住了她的脖子。
可那只是一个小姑娘,穿得破破烂烂的,一双大眼睛里满是惊恐。
那双眼睛,生得有些像庄婉仪。
那一刻,我的剑稍稍退后了几分,“为什么跟着我?”
小姑娘张张嘴,“我饿。”
她瘦骨嶙峋的,身上灰尘扑扑,衣裳破到几乎都遮不住身体了。
像她这样的乱民,一路走来比比皆是,饿死在路边的也不在少数。
我看了看自己,穿着还算整洁,还拿着一把剑,身姿高大,看起来像是个吃得饱的人。
怪不得她要跟着我。
“好吧,我给你一个馒头。”
她摇头。
“两个?”
她咬咬唇,“我想跟着你。”
是啊,一个两个馒头终究无济于事,吃完了这一顿,下一顿她照样无处可寻。
我笑了笑,把披风穿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