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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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只是一个平常普通的日子,没有丝毫的特殊;但是对于有一个人来说,却是非常的重要,因为今天是他重获新生的大日子!
上午八点整,文华市监狱的大铁门缓缓拉开,一个,身着运动装的青年从铁门内走了出来。这个人就是叶启超,三年前的今天因为替自己老大顶罪,被判入狱三年,今天正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三年的高墙生活,外面的一切早已经物是人非。跨出监狱铁门的那一刻,叶启超回头看了一眼,在这里生活了三年,竟然会有那么一点舍不得。就连叶启超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在这道高墙内还有他放不下的人……
“启超!”
就在这时,一个喜悦之中却又夹杂着三分哭腔的声音在叶启超的耳边响起。
循声望去,一个清纯靓丽的妹子,就站在叶启超的不远处。女孩虽然穿着的很朴素,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色。窈窕的身材,前凸后翘,大大的眼睛清澈无比,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诱人万分。
这个女孩叫王皓娟,她是叶启超的女人!在叶启超坐牢的这三年时间里,她一直等待着这一天,多少次在梦中梦到这一天的到来,但是每当睁开眼,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梦,只有眼角那湿湿的泪痕表明了她内心有多么的渴望。
如今这一天终于盼到了,曾经在梦中那倾述不完的话语,王皓娟现在却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短暂的无声之后,叶启超喃喃叫道“:皓娟?!”
下一秒叶启超丢下手中的包裹,飞奔了过去,一把搂住了对方,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周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这一刻是完全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属于叶启超和王皓娟他们两个人的!
三年的时间,很多事会变,很多人会变,但是王皓娟没有变,她对叶启超的那颗心也没有变。三年前就在这里目送着自己心爱的人走进面前的这道铁门;三年后的今天她依旧站在原地等着她心爱的人从里面出来!
“这三年你过得好吗?”叶启超轻声的对趴在自己肩上,早已泣不成声的王皓娟问道,同时抱着对方的双手更加紧了。
“很好,你呢?”
“我?好着呢!到点吃饭,到点睡觉。”叶启超说话间松开了怀里的王皓娟。看着哭的跟个泪人似的王皓娟,叶启超一边伸手替对方拭干眼角的泪水,一边打趣道“:在里面还有免费的理发师,他给我设计了这一款光头的造型,你看帅吧!手感也是超好的,不信你试试!”说着叶启超拉着王皓娟的手放在自己的头上摩挲了几下。
看着面前的叶启超,王皓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但最起码被叶启超这么一逗,王皓娟的嘴角终于微微上扬,有了一抹笑容。
“你看,你笑起来多漂亮!”
“就知道贫嘴,三年了都还没变,不理你了!”王皓娟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更加上扬的嘴角将她出卖了。再说了这个世上,又哪个女人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夸自己漂亮的?
叶启超和王皓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他们两个都是孤儿。在一场无情的洪水中他们生活的村子被吞噬了,侥幸活下来的叶启超带着王皓娟来到文华市。那个时候叶启超十岁,王皓娟也只有八岁。两个人无依无靠来到这个陌生的繁华都市,为了活命他们只能乞讨和捡破烂卖钱。他们住的是桥洞,永远是有上顿,不知道下顿在哪里!
那时候叶启超就像一个哥哥般照顾着王皓娟,有时候讨到点好吃的都留给王皓娟;捡破烂卖了的钱叶启超也是攒下来给王皓娟买衣服,而叶启超自己则是一年到头都是那一套破了N个洞的衣服。
也就是这样时间一天一天的过着,曾经的两个孩子,慢慢的长大了,也懂事了。叶启超的精心呵护,王皓娟也全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在心里暗暗发过誓要做这个‘哥哥’的女人,一辈子只爱他一个的女人!
“就你一个人来了吗?”看着露出笑容的王皓娟,叶启超的心里也算好过了一点,环顾了一下四周没看见其他人,叶启超随口问了一句。
听到叶启超话,王皓娟轻轻点了一下头。因为王皓娟知道,三年前叶启超是为了帮自己老大顶罪,才被判入狱的;那时候他的老大还说什么等他出狱的时候,一定亲自来接他,还要让他上位,而现在……
没想到叶启超只是轻笑了几声,一边走到自己的包袱前弯腰捡起包袱背在了肩上,一边低语道“:预料之中的事,这样也好,这三年的时间,就当是还他当初的一饭之恩。”
接着叶启超一手挽上王皓娟说道“;好了,我们走吧!”
就在叶启超和王皓娟走到街道旁拦下一辆的士准备上车的时候,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跑车在他们的身边一个急刹车,伴随着刺耳的橡胶轮胎与地面摩擦声骤然停了下来,从慢慢放下的车窗中探出一个染着一头黄发的青年来,黄毛对着正准备上车的叶启超叫道“:吆!这是超哥吧!怎么搞了个光头?三年没见了,不会是到哪个庙里出家做和尚了吧?”黄毛青年说完,大笑了起来。那笑声很刺耳,让人有种想冲上去狠狠揍他一顿的冲动。
这个黄毛对于叶启超来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了,和自己同跟一个老大。原名张韬,绰号狼狗!但是当初叶启超却从来没有叫过他狼狗,而是喜欢叫他做‘哈巴狗’,因为他就是一条只会摇尾奉承的哈巴狗,‘狼狗’这两个字他还不配!
如今看着这条哈巴狗开着跑车的嚣张模样,应该是混的不错了!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这个社会,会溜须拍马的,总是会步步高升的,这是一个经无数事例证明的,不论是官场职场,就算是黑道也是一样!
当初自己替老大顶罪的时候,这条哈巴狗可是在场的,今天明摆着知道是自己刑满出狱的日子,故意来这里想奚落自己一番的。只是叶启超根本没有搭理他,只是瞥了一眼张韬便低身钻进了的士。
如果换在三年前,叶启超敢保证,让这条哈巴狗在自己面前变成一条‘死狗’,但是如今叶启超却没有这么做,不是他不敢,而是他不想,三年的牢狱生活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
今天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只是一个平常普通的日子,没有丝毫的特殊;但是对于有一个人来说,却是非常的重要,因为今天是他重获新生的大日子!
上午八点整,文华市监狱的大铁门缓缓拉开,一个,身着运动装的青年从铁门内走了出来。这个人就是叶启超,三年前的今天因为替自己老大顶罪,被判入狱三年,今天正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三年的高墙生活,外面的一切早已经物是人非。跨出监狱铁门的那一刻,叶启超回头看了一眼,在这里生活了三年,竟然会有那么一点舍不得。就连叶启超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在这道高墙内还有他放不下的人……
“启超!”
就在这时,一个喜悦之中却又夹杂着三分哭腔的声音在叶启超的耳边响起。
循声望去,一个清纯靓丽的妹子,就站在叶启超的不远处。女孩虽然穿着的很朴素,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色。窈窕的身材,前凸后翘,大大的眼睛清澈无比,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诱人万分。
这个女孩叫王皓娟,她是叶启超的女人!在叶启超坐牢的这三年时间里,她一直等待着这一天,多少次在梦中梦到这一天的到来,但是每当睁开眼,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梦,只有眼角那湿湿的泪痕表明了她内心有多么的渴望。
如今这一天终于盼到了,曾经在梦中那倾述不完的话语,王皓娟现在却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短暂的无声之后,叶启超喃喃叫道“:皓娟?!”
下一秒叶启超丢下手中的包裹,飞奔了过去,一把搂住了对方,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周围的一切都不复存在,这一刻是完全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属于叶启超和王皓娟他们两个人的!
三年的时间,很多事会变,很多人会变,但是王皓娟没有变,她对叶启超的那颗心也没有变。三年前就在这里目送着自己心爱的人走进面前的这道铁门;三年后的今天她依旧站在原地等着她心爱的人从里面出来!
“这三年你过得好吗?”叶启超轻声的对趴在自己肩上,早已泣不成声的王皓娟问道,同时抱着对方的双手更加紧了。
“很好,你呢?”
“我?好着呢!到点吃饭,到点睡觉。”叶启超说话间松开了怀里的王皓娟。看着哭的跟个泪人似的王皓娟,叶启超一边伸手替对方拭干眼角的泪水,一边打趣道“:在里面还有免费的理发师,他给我设计了这一款光头的造型,你看帅吧!手感也是超好的,不信你试试!”说着叶启超拉着王皓娟的手放在自己的头上摩挲了几下。
看着面前的叶启超,王皓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但最起码被叶启超这么一逗,王皓娟的嘴角终于微微上扬,有了一抹笑容。
“你看,你笑起来多漂亮!”
“就知道贫嘴,三年了都还没变,不理你了!”王皓娟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更加上扬的嘴角将她出卖了。再说了这个世上,又哪个女人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夸自己漂亮的?
叶启超和王皓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他们两个都是孤儿。在一场无情的洪水中他们生活的村子被吞噬了,侥幸活下来的叶启超带着王皓娟来到文华市。那个时候叶启超十岁,王皓娟也只有八岁。两个人无依无靠来到这个陌生的繁华都市,为了活命他们只能乞讨和捡破烂卖钱。他们住的是桥洞,永远是有上顿,不知道下顿在哪里!
那时候叶启超就像一个哥哥般照顾着王皓娟,有时候讨到点好吃的都留给王皓娟;捡破烂卖了的钱叶启超也是攒下来给王皓娟买衣服,而叶启超自己则是一年到头都是那一套破了N个洞的衣服。
也就是这样时间一天一天的过着,曾经的两个孩子,慢慢的长大了,也懂事了。叶启超的精心呵护,王皓娟也全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在心里暗暗发过誓要做这个‘哥哥’的女人,一辈子只爱他一个的女人!
“就你一个人来了吗?”看着露出笑容的王皓娟,叶启超的心里也算好过了一点,环顾了一下四周没看见其他人,叶启超随口问了一句。
听到叶启超话,王皓娟轻轻点了一下头。因为王皓娟知道,三年前叶启超是为了帮自己老大顶罪,才被判入狱的;那时候他的老大还说什么等他出狱的时候,一定亲自来接他,还要让他上位,而现在……
没想到叶启超只是轻笑了几声,一边走到自己的包袱前弯腰捡起包袱背在了肩上,一边低语道“:预料之中的事,这样也好,这三年的时间,就当是还他当初的一饭之恩。”
接着叶启超一手挽上王皓娟说道“;好了,我们走吧!”
就在叶启超和王皓娟走到街道旁拦下一辆的士准备上车的时候,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跑车在他们的身边一个急刹车,伴随着刺耳的橡胶轮胎与地面摩擦声骤然停了下来,从慢慢放下的车窗中探出一个染着一头黄发的青年来,黄毛对着正准备上车的叶启超叫道“:吆!这是超哥吧!怎么搞了个光头?三年没见了,不会是到哪个庙里出家做和尚了吧?”黄毛青年说完,大笑了起来。那笑声很刺耳,让人有种想冲上去狠狠揍他一顿的冲动。
这个黄毛对于叶启超来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了,和自己同跟一个老大。原名张韬,绰号狼狗!但是当初叶启超却从来没有叫过他狼狗,而是喜欢叫他做‘哈巴狗’,因为他就是一条只会摇尾奉承的哈巴狗,‘狼狗’这两个字他还不配!
如今看着这条哈巴狗开着跑车的嚣张模样,应该是混的不错了!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这个社会,会溜须拍马的,总是会步步高升的,这是一个经无数事例证明的,不论是官场职场,就算是黑道也是一样!
当初自己替老大顶罪的时候,这条哈巴狗可是在场的,今天明摆着知道是自己刑满出狱的日子,故意来这里想奚落自己一番的。只是叶启超根本没有搭理他,只是瞥了一眼张韬便低身钻进了的士。
如果换在三年前,叶启超敢保证,让这条哈巴狗在自己面前变成一条‘死狗’,但是如今叶启超却没有这么做,不是他不敢,而是他不想,三年的牢狱生活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