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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金头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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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何半仙瀛洲残旗夺魂、金光射字之法,此术有攻、守、占三法,攻法和守法都能射出金光字,这些字可以映在地面上,也可以映在人身上,攻法有字,守法也有字,占法就是林慕蝉所中的道门儿,这个道门不需要金光射字,但需要瀛洲古墨。

    使用守护之法时,金光字常常被映在地上,形成一个光墙,百物不能出入,因此守护之法也能作拘禁敌人之用。

    会使金光射字之人遇到攻击是,习惯在地上映出一个“囤”字,为什么是这个字呢?这属于演字之法。演字之妙,不看字义,要看字形,按照常理,守护自己之时地面当出现一个守字,实则不然,夺魂字的功用,不是以字义来定位,而是以字形,后来得知何半仙有一本《字形奥义》,专讲字咒之妙,其中言道,“囤”字是字中守将。

    这个字在地面上金光一现,我们便奈何不得。

    何半仙脚下金光射字,阻住了我们的攻击,吞吐兽的狂风刮过,字外山摇海动,字光之中,寸风也无。生铁孩铁妖拳所到之处,无不山崩地裂,只是遇到字光,拳打不进。山坠子瞪眼迷人,结果见到金光睁不开眼。

    众人大惊失色。

    就在我们一筹莫展,惊骇不已之际,柳向晚、黄金童、我、生铁孩、山坠子乃至猳道士的木箱子,统统脚下生光,我低头一看,脚下是个口字,越有一米见方。须臾生成四壁光墙,这一手叫作画地为牢,众人见脚下金光四起,纷纷向外冲撞,想离开这个金光口字,可惜如蜻蜓撼树,面对口字金光,我们无能为力,就连生铁孩,铜筋铁骨,都冲不出去,更不用说我们一身血肉之躯。

    我曾试着撞了几下,感觉金光绵软无力,却怎么都冲不出去。这是个大道门儿,非同小可。

    黄金童早把小口径背在肩头,此时枪里只剩一发子弹,朝着金光字壁开了一枪,那子弹碰到光壁上,化作了铅水。

    黄金童见枪都没用,也就不往外冲了。席地盘腿而坐,气喘吁吁。

    我没想到何半仙如此厉害,两招制敌。几个口字金光壁垒,将我们连人带虫,统统锁定,一丝展动不得,可谓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文若山在电话中,大言残旗夺魂字之厉害,果然不同凡响,杀我们众人,只如囊中探物。

    如果林慕蝉不被那封书信所迷,也许她能和何半仙拼个平手,因为口字金光画地为牢,天空却锁不住,林慕蝉可以飞空而起,加上神农古镰那个碧眼儿血妖,可以和何半仙斗一斗,但当时林慕蝉没有学会烧符买血,还真就不能置何半仙于死地。

    可惜林慕蝉已经睡得天昏地暗,对现场发生的事,毫无知觉。

    我暗叫不好,何半仙隔空对我喊话说:王得鹿,你留下点遗言吧,今天这山丘就是你的坟场了。

    实在没想到,刚踏入暗三门江湖,这还不到一年,就得死于何半仙之手?

    其实细细想来,也生无可恋,身中鹊玉之毒,自己喜欢的人不能去追,身上虫斑缠腰,有家不能归,有屋不能住,死则死了,尽量将损失最小化吧。瓦罐总是井沿碎,大将难免阵头亡。作为暗三门中的字号,不能死的憋屈,求爷爷告奶奶那一套,断不能搞,死要死的悲壮,传出去好听,也给鲁虾蟆长脸。

    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我的性命,保全众人。因此我对何半仙喊道:你可以杀我,与他人无关。

    何半仙轻轻颔首,若有所思,没有言语。好像在琢磨我们几人之间的关系。

    我最不放心的是柳向晚,我死之后,她这一生不会安生,和我二爷爷一样。好在家世豪富,能有人照顾吧,但在感情上,这辈子姻缘荒芜,寂寥终身。

    因此我动情的对柳向晚喊道,柳向晚,我对不起你,我就不该带鹊玉出来,让你我迷情,我死之后,就苦了你了,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来生给你做牛做马,再当报还。

    柳向晚手扶着口字光墙,声嘶力竭的喊道,王得鹿你说什么呢?你要是敢死,我就和你一块死!

    这时我也顾不得柳向晚说什么了,反正在口字金光中,她自杀不了,没有利器,又无法出来。

    人之将死,言语豪壮,我扭头对黄金童笑道:金童大哥,你不是什么好人,可这辈子和你做了几个月兄弟,不屈我一生,我死了后,要把我埋回虱子头村儿,叶落归根呀。替我看好柳向晚,别让她寻死觅活,要是你和林慕蝉能继续找寻解鹊玉的药,最好不过,帮柳向晚解了毒,我就心安了。你对林慕蝉说,我是笑着走的,没受罪,死相很好看,一点不丑,让她逢年过节到虱子头看看我,我没别的意思,等她交了新男朋友,一块带到坟上,我看见了,也算安了一份心。

    黄金童怒道:王得鹿你个没出息的东西,哪就那么容易死?吉人自有天相。

    我笑笑不再言语。

    我交代后事过程中,何半仙索性将囤字金光收了,吞吐兽被一同锁进柳向晚的口字金光罩里,大风施展不得。何半仙从守局里面出来,先走到林慕蝉身边查看,他很好奇林慕蝉为什么昏睡不醒,上前一摸额头他才知道,林慕蝉是累躺下的。何半仙自语道:没想到你们几个还挺有心计,早把这北海夜叉累趴下了,看你们这个阵容,不俗啊,不俗!铁妖孩,赶虫的,使风兽,还有头妖犬,这草垫子上躺着北海夜叉,挺能折腾呀。

    继而何半仙站起身形,走到我面前,隔着口字金光罩问我道:王得鹿,我问你,黄漆树现在在哪里?死到临头,别和我装蒜,你说出黄漆树的位置来,我可能会饶你一命。

    我无奈的说道,何老头,我委实不知,你们上代的恩怨,没有给我交接下来,黄漆树是什么东西我明白,但我真不知道在哪。

    何半仙一开口,我心下明白了,敢情他不是为了我身上这几件七零八碎的宝物,是为了一株黄漆树。黄漆树在我的虫书里有记载,在最后一页,因为是鲁虾蟆补充上去的。

    是这样写的:

    古时瀛洲有一国名,曰:日济国,处瀛洲西南海中,有三岛,各相去数十里。其岛出黄漆,似中土漆树。彼土六月,破树腹,承取汁,以漆器物。若黄金,其光夺目。瀛洲没于东海,此木近绝,然有征海道士,获此苗株,传于中土,天下仅余此一株。余于北邙山中,曾盗得此苗,与凡树无异,此木之异用者有二,一者生金点石术必用此漆,二者长生药须用此漆。惜乎此二法皆麟头凤角,不可寻觅……

    这是最后一页,我在学习虫书时,有一天一边吃着鲁虾蟆酿造的鱁鮧,一边看书,不下心将鱁鮧酱汁撒在了最后一册的最后一页上,后半部分字迹都看不到了,当时我想,学了十二年,不差这一种虫了,而且是木中之虫,我最不感兴趣的一部分内容,因此也懒得去问鲁虾蟆,鲁虾蟆始终没有发现那本书末页污渍不清。当时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心想师父就在身边,随时一句闲话就能问出来,也不放在心上,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直到鲁虾蟆辞世,我竟忘了问。人生往往这样,唾手可得的东西,常常不知珍惜,直到再也无法恢复的时候,才知往日岁月的珍贵。

    现在恍然大悟,原来鲁虾蟆记载的最后一种虫,是在北邙山从何半仙手里盗来的,但由于那页虫书底下字迹模糊,不能辨认,我并不知道此事原委,否则兴许能避开今日之祸,书到用时方很少,古之名言不我欺也。

    何半仙怒道:王得鹿,小娃娃,你不要跟我耍滑头,既然你知道黄漆树是什么,就说明你师父告诉过你,否则绝对不会知道这个名字,快说快说,那株树木到底在哪?

    我真的很无奈,摇摇头说,何老头,我是真不知道,你爱信不信,现在你手段高明,困我在此,要杀要剐你随便,我是真不知道。

    何半仙大怒,说道:那我先不杀你,你如果不给我这颗苗的位置,我就先杀了那个北海夜叉。

    我不知道为什么何半仙给林慕蝉叫北海夜叉,也许是暗三门中在解放前对夜叉的称呼吧。我应道:何老头,她和你无冤无仇,你凭什么杀人家?

    何半仙小声说道:因为她是你真正的心上人。

    我不禁心头一寒,但佯装镇静的说:她是异人,与我们中土人身体结构不一样,所以我才不稀罕她呢。你爱杀就杀。

    我故意装作无所谓,是想让何半仙打消林慕蝉是我心上人的看法。

    可何半仙说道:我自十几岁起,就在下三堂子里混,男女那点事,我能瞧不出来。我替妓女们捉的蝌蚪都比你吃的盐粒子多。

    旧上海妓女打胎,是生吞蝌蚪,这事我听张舒望说过。十几岁的何半仙替妓女捉过蝌蚪,此言不假。

    我听到此处无言以对,何半仙手拿那只特制的毛笔,走到林慕蝉跟前,拨开林慕蝉乱发,露出额头来,就要往上写字,后来我得知,何半仙只要写下一个“屋”字,林慕蝉当时就死,连哼都不哼一声,何半仙杀人就是这么利索。屋者,尸至也。

    我吓得连声大叫,喊道:何半仙你听我说,我知道黄漆树在哪。

    何半仙厉声问道:在哪?

    我得现编地名,慌乱之中说道,就在百利公园。

    百利公园是鲁北市中心一处公园,我路过时看到的。

    何半仙一听大怒,说道,胡说八道。

    说着话,就要那笔往林慕蝉额上写字。

    我失声大叫。

    就在我叫声里,一道蓝影从天划过,蓝影手中提一只木棒槌,咣当一声,打在了何半仙后脑勺上。换作常人,这一下足够脑浆迸射,即便戴个钢盔,不死也得进医院抢救。

    可是何半仙脑后金光一闪,被那木棒槌打了个趔趄,站起身来,却毫发未损。

    原来何半仙脑袋后面写有‘金头铁字’,此人用字武装到了牙齿。

    尽管袭击未成,但我心中大喜,这是林慕蝉家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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