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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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去大学报到了,杨心怡却并不着急,她更希望在马场的日子再长些。
虽然在这里已经收获颇丰,不但把师傅的摆马阵本事全学到了手,而且她又在师傅的基础上大加发挥,搞得有生有色,还参赛得过奖项。最近她又迷上了赛马,也参加过好几次比赛了。
开学之前,她又得到一次参加大赛的机会。此刻,她又奔驰在赛场上了。有了前几次的骄人成绩,杨心怡更加自信了。她要再快些、更快些,这加速的感觉真好,她似乎觉得这样奔驰下去,就要见到亲爱的延宠了!
她的自信和疯狂终于导致马失前蹄,她坠马了。那一瞬间,她后悔了,真是砍头没死,却死在了马下,这回怕是真的永远再也见不到心爱的夫君了!
朦胧中,杨心怡又感到浑身疼得厉害,和之前掉脑袋后躺在医院里扎着满身管子不同,她感到有一双手在帮她包扎,好像是包扎胳膊。对啊,从马上摔下来,一定有伤。
包扎完,她又感到这双手在喂她喝药,是有点儿苦的药汤,而不是在杨乐乐的世界里那种药片或是药丸,是那种久违了的以前在府中喝过的药汤。
我回来了,回到大唐了?回到亲爱的延宠身边了!那双温暖的大手,一定就是夫君李延宠啊!她兴奋极了,高兴极了,真想喊一声“宠哥”。
她忍着疼,挣扎着睁开双眼,正好和一对黑亮的眸子对上,却不是熟悉的李延宠的眼睛。
这双眼睛也很大,深邃而且迷人,闪着慑人魂魄的光芒,也像李延宠的眸子那么乌黑明亮、那么温和多情,却比李延宠的眼神更加关切,更加真诚,真诚到都想把内心剥开给他看。
“小姑娘,你醒了?来,把药喝了。”那人看她睁开眼,就扶她坐起来,把碗递给她。
“谢谢你。是你救了我?”她一边道谢,一边打量他。
“小姑娘,你骑马太猛了,我们这些将军都没有赶上你的。不过,你听说过‘淹死会水的’吧?要不是骑术高超,你也不会摔得这么惨。幸亏你遇到了我,不然早就没命了。以后可得注意了,能记住吗?”那人很友善地说,但从他的表情上看,她已经没有大碍了。
“记住了,谢谢你救我。还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这是哪里?我有没有给您府上添麻烦?”杨心怡客气地说。她希望这里是长安,她就能很快找到她的仇人了。因为安禄山经常来这里面圣,还觐见他的干妈杨贵妃。
“我叫安庆绪,是大唐的一名将军。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这里是长安,这是我自己的府邸,我父亲和兄弟都不在本地,就是偶尔来,也另有住处。你在这儿一点都不麻烦别人,就放心在这儿养好伤,等康复了我送你回家。”他说。
安庆绪?!天啊,他竟然就是仇人安禄山的儿子!本来看他长得挺帅的,眼神还那么真诚,还以为他是个大好人呢。真是不如不问,一问失望到绝望,这逆转真是太大了。安禄山,那就是自己一心要找的仇人,眼前,竟然是他的儿子!
杨心怡瞬间觉得眼前这张脸变得讨厌起来。帅气?那是假象!养眼?那是错觉!
仇人就是仇人,仇人的儿子也不是好东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找到了仇人的儿子,就不愁找不到仇人本人了!
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绝对不可以告诉他真名。对任何人都不能,更别说是对仇人了!在这大唐,杨心怡已经死了,给降而复叛的奚族砍头祭旗了。必须给自己起个新的名字、换个新的身份,来应付接下来要面临的一切。
现在可以确定是已经回到大唐了,而且开局就很顺利,回来第一个就见到了仇人的儿子。真是老天助我啊!
杨心怡决定,就还冒用那个和自己同龄又同姓的女孩的名字——杨乐乐?但是不妥,那是上千年以后的人喜欢叫的名字,放眼这大唐,谁家女孩会取这么不正经的名字?还得再重新想一个。
乐乐?乐,不就是笑的意思吗?不如,就叫杨笑?也不行。我平白被冤屈惨死,好不容易又活过来,还没找到仇人报仇,距离最终回到夫君身边,更有很长的路要走,怎么能有心情笑呢?
不如,取个谐音字吧。杨啸,对,呼啸的啸。大喝一声,吓死仇人!
她就强压对眼前这个人连带的仇恨,还勉强挤出一丝感激的微笑,说:“小女子姓杨,单名一个啸字,口字旁加一个严肃的肃。”
“哦,杨姑娘。杨啸,呼啸的啸,太严肃了。啸,与笑同音。为何不叫欢笑的笑呢?女孩子要多笑,笑多了,将来就容易嫁个体贴的夫君,一辈子都欢笑围绕。笑,又等同于乐,不如,我就叫你乐乐吧。就这样,乐乐,杨乐乐。”安庆绪先乐呵呵地说道。
“来,小乐乐,把药喝了,再用蜜水漱漱口,我们吃饭。”安庆绪一摆手,丫鬟就端进来了蜜水。
杨心怡心想,本来打算借用一下杨乐乐的名字,早知这样,就不用费心改了。
“小乐乐,你年纪不大,怎么马骑得这么好?你师父是谁?看样子你的武功也会很好,一定是从小有名师教导。”安庆绪对他救的这个美女颇感兴趣,而且热情得很。
我哪有什么师父!我自幼在父亲的呵护下长大,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是按照大家闺秀的标准教导成长。父亲说,我只要学好女儿家的本领,将来嫁个武功高强的夫君,何用我舞刀弄枪?
后来,我真的嫁人了,夫君李延宠是一族之首,也的确武功高强。只可惜,我还要靠自己的本事,为自己求得生存空间,还要找仇人报仇。哼,安庆绪,都是你那无耻的老子把我害的!
她又不得不勉强自己收起仇恨的表情,再次装出可怜的模样,对安庆绪说:“我没有师父,我是个孤儿。就是喜欢习武,跟街头卖艺的偷学过几招。”
她故意不说自己没有武功,她怕被人知道底细欺负她。她已经被欺负怕了,自从嫁到北方奚族,还顶着大唐公主的头衔,又是全族老大的夫人,到头来都被欺负得砍了头。
此番重回大唐,已经再无头衔、无体面身份、无父母亲人,更无夫君呵护,再告诉人家自己连武功都没有,将来这安庆绪跟他老子合起伙来欺负我,我就比砍头更惨了。
既然他看我骑马好,就误以为我武功也好,那就先蒙骗他一回,让他把我当成武功高强的女侠吧。在现代社会时,小佳曾告诉过我,“炒作也是本事”,所谓虚张声势,有时也可以吓退敌人。
她在现代社会走一遭,也真学到一些古代人没有的本事。希望这些本事到时候都能派上用场。哎,早知这样,不如在那儿多待几年了,把大学上完,用他们那儿的话说,叫做“知识改变命运”。好在,小佳帮她查的那些资料和她自己看的那些书,也算不少知识了。
安庆绪却有点儿不太相信她没经过名师指点,又问她:“哦?那,你家住哪儿?”
是啊,我家住哪儿?这又该怎样回答呢?要说以前洛阳的杨府,肯定不行,那就得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再说,自从她奉旨和亲,杨府的下人都被遣散了,宅子也委托管家卖了,钱她都没留,除了必要的嫁妆钱,都送给管家和一些老用人了。
这回重返大唐,要不是被这个救命恩人兼仇人暂时收留,现在怕是都得露宿街头了吧?被装进棺材里时都没有什么贵重的祭品,当然,后来又去了趟现代社会,在那里还当了一把富家女,却也没随身带着什么值钱物。
只有当初成亲时李延宠送她的一块玉佩做信物,看样子就是上等货色,一定很值钱,折腾这么多地方了,还一直带在身上。可是,那是她和夫君唯一的一点儿念想了,就是穷死,也不能变卖。
想到这,她又给自己编了个谎话:“我母亲早年就不在了,我父亲原来是开马场的,去年也病逝了。后妈对我不好,怕我分她和弟弟的财产,把我赶出家门了。”
她需要先给自己找个容身之地。在这大唐都城,当初和亲时从这里出发的,好多人都围着马车看热闹,保不齐就有人能认出她来。她轻易可不敢上街,既然这里是安庆绪自己的府邸,或许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更安全。
现在身上有伤,必须得先安顿下来养好了,才能再伺机杀安禄山报仇。再说,能接近他的儿子,就等于离仇人很近了,这是多么难找的机会啊。如果从这里走出去,再想靠近仇人,就没这么容易了。所以,要先争取留下,再另做打算。
“哦,乐乐,你的身世真不幸。可你怎么会有那么一匹好马?我们这儿高级将领都没你的座驾好,一看就是名贵品种。我见过的良马不少,却看不出你这匹叫什么?”安庆绪还是面带疑惑,更对她的那匹马产生了兴趣。
当然了,凭她杨乐乐马场“董事长”的身份,参赛当然要挑匹全马场最顶尖的座驾了,这匹是纯正的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
那是她的现代富豪父亲特地花天价给她从国外购进的马,为了奖励她高考超常发挥,考上了那么多现代尖子生都梦寐难求的顶尖学府,还为了鼓励她在马场好好发挥才干。
那马本来就具有别的马所不具备的超常本领,又加上她悉心训练,俨然已经成了一匹“神马”。她重回大唐,要生存下去,要完成使命,这匹“神马”都将是她唯一的亲密战友了。
杨心怡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安庆绪这个问题,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说法。
见她没吱声,安庆绪没再使劲问,匆匆吃完东西,就说让她先休息,他要出去办事,让她有什么需要就喊门口的丫鬟。
她的心却提了起来。自己的“神马”,安庆绪作为习武之人,会不会眼红霸占了去?那可坚决不行。不过,看他对自己的态度,倒不像有觊觎她唯一财产的样子。
先观察、提防他吧,最重要的,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就是被他父亲害得、让奚族砍头祭旗的悲情公主。那样,就算她不想报仇,安氏父子都会恶人先下手,杀她以绝后患的。
这里,真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啊。接下来的日子,就等于把自己逼上了一条不归路了。
未完待续
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去大学报到了,杨心怡却并不着急,她更希望在马场的日子再长些。
虽然在这里已经收获颇丰,不但把师傅的摆马阵本事全学到了手,而且她又在师傅的基础上大加发挥,搞得有生有色,还参赛得过奖项。最近她又迷上了赛马,也参加过好几次比赛了。
开学之前,她又得到一次参加大赛的机会。此刻,她又奔驰在赛场上了。有了前几次的骄人成绩,杨心怡更加自信了。她要再快些、更快些,这加速的感觉真好,她似乎觉得这样奔驰下去,就要见到亲爱的延宠了!
她的自信和疯狂终于导致马失前蹄,她坠马了。那一瞬间,她后悔了,真是砍头没死,却死在了马下,这回怕是真的永远再也见不到心爱的夫君了!
朦胧中,杨心怡又感到浑身疼得厉害,和之前掉脑袋后躺在医院里扎着满身管子不同,她感到有一双手在帮她包扎,好像是包扎胳膊。对啊,从马上摔下来,一定有伤。
包扎完,她又感到这双手在喂她喝药,是有点儿苦的药汤,而不是在杨乐乐的世界里那种药片或是药丸,是那种久违了的以前在府中喝过的药汤。
我回来了,回到大唐了?回到亲爱的延宠身边了!那双温暖的大手,一定就是夫君李延宠啊!她兴奋极了,高兴极了,真想喊一声“宠哥”。
她忍着疼,挣扎着睁开双眼,正好和一对黑亮的眸子对上,却不是熟悉的李延宠的眼睛。
这双眼睛也很大,深邃而且迷人,闪着慑人魂魄的光芒,也像李延宠的眸子那么乌黑明亮、那么温和多情,却比李延宠的眼神更加关切,更加真诚,真诚到都想把内心剥开给他看。
“小姑娘,你醒了?来,把药喝了。”那人看她睁开眼,就扶她坐起来,把碗递给她。
“谢谢你。是你救了我?”她一边道谢,一边打量他。
“小姑娘,你骑马太猛了,我们这些将军都没有赶上你的。不过,你听说过‘淹死会水的’吧?要不是骑术高超,你也不会摔得这么惨。幸亏你遇到了我,不然早就没命了。以后可得注意了,能记住吗?”那人很友善地说,但从他的表情上看,她已经没有大碍了。
“记住了,谢谢你救我。还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这是哪里?我有没有给您府上添麻烦?”杨心怡客气地说。她希望这里是长安,她就能很快找到她的仇人了。因为安禄山经常来这里面圣,还觐见他的干妈杨贵妃。
“我叫安庆绪,是大唐的一名将军。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这里是长安,这是我自己的府邸,我父亲和兄弟都不在本地,就是偶尔来,也另有住处。你在这儿一点都不麻烦别人,就放心在这儿养好伤,等康复了我送你回家。”他说。
安庆绪?!天啊,他竟然就是仇人安禄山的儿子!本来看他长得挺帅的,眼神还那么真诚,还以为他是个大好人呢。真是不如不问,一问失望到绝望,这逆转真是太大了。安禄山,那就是自己一心要找的仇人,眼前,竟然是他的儿子!
杨心怡瞬间觉得眼前这张脸变得讨厌起来。帅气?那是假象!养眼?那是错觉!
仇人就是仇人,仇人的儿子也不是好东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找到了仇人的儿子,就不愁找不到仇人本人了!
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绝对不可以告诉他真名。对任何人都不能,更别说是对仇人了!在这大唐,杨心怡已经死了,给降而复叛的奚族砍头祭旗了。必须给自己起个新的名字、换个新的身份,来应付接下来要面临的一切。
现在可以确定是已经回到大唐了,而且开局就很顺利,回来第一个就见到了仇人的儿子。真是老天助我啊!
杨心怡决定,就还冒用那个和自己同龄又同姓的女孩的名字——杨乐乐?但是不妥,那是上千年以后的人喜欢叫的名字,放眼这大唐,谁家女孩会取这么不正经的名字?还得再重新想一个。
乐乐?乐,不就是笑的意思吗?不如,就叫杨笑?也不行。我平白被冤屈惨死,好不容易又活过来,还没找到仇人报仇,距离最终回到夫君身边,更有很长的路要走,怎么能有心情笑呢?
不如,取个谐音字吧。杨啸,对,呼啸的啸。大喝一声,吓死仇人!
她就强压对眼前这个人连带的仇恨,还勉强挤出一丝感激的微笑,说:“小女子姓杨,单名一个啸字,口字旁加一个严肃的肃。”
“哦,杨姑娘。杨啸,呼啸的啸,太严肃了。啸,与笑同音。为何不叫欢笑的笑呢?女孩子要多笑,笑多了,将来就容易嫁个体贴的夫君,一辈子都欢笑围绕。笑,又等同于乐,不如,我就叫你乐乐吧。就这样,乐乐,杨乐乐。”安庆绪先乐呵呵地说道。
“来,小乐乐,把药喝了,再用蜜水漱漱口,我们吃饭。”安庆绪一摆手,丫鬟就端进来了蜜水。
杨心怡心想,本来打算借用一下杨乐乐的名字,早知这样,就不用费心改了。
“小乐乐,你年纪不大,怎么马骑得这么好?你师父是谁?看样子你的武功也会很好,一定是从小有名师教导。”安庆绪对他救的这个美女颇感兴趣,而且热情得很。
我哪有什么师父!我自幼在父亲的呵护下长大,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是按照大家闺秀的标准教导成长。父亲说,我只要学好女儿家的本领,将来嫁个武功高强的夫君,何用我舞刀弄枪?
后来,我真的嫁人了,夫君李延宠是一族之首,也的确武功高强。只可惜,我还要靠自己的本事,为自己求得生存空间,还要找仇人报仇。哼,安庆绪,都是你那无耻的老子把我害的!
她又不得不勉强自己收起仇恨的表情,再次装出可怜的模样,对安庆绪说:“我没有师父,我是个孤儿。就是喜欢习武,跟街头卖艺的偷学过几招。”
她故意不说自己没有武功,她怕被人知道底细欺负她。她已经被欺负怕了,自从嫁到北方奚族,还顶着大唐公主的头衔,又是全族老大的夫人,到头来都被欺负得砍了头。
此番重回大唐,已经再无头衔、无体面身份、无父母亲人,更无夫君呵护,再告诉人家自己连武功都没有,将来这安庆绪跟他老子合起伙来欺负我,我就比砍头更惨了。
既然他看我骑马好,就误以为我武功也好,那就先蒙骗他一回,让他把我当成武功高强的女侠吧。在现代社会时,小佳曾告诉过我,“炒作也是本事”,所谓虚张声势,有时也可以吓退敌人。
她在现代社会走一遭,也真学到一些古代人没有的本事。希望这些本事到时候都能派上用场。哎,早知这样,不如在那儿多待几年了,把大学上完,用他们那儿的话说,叫做“知识改变命运”。好在,小佳帮她查的那些资料和她自己看的那些书,也算不少知识了。
安庆绪却有点儿不太相信她没经过名师指点,又问她:“哦?那,你家住哪儿?”
是啊,我家住哪儿?这又该怎样回答呢?要说以前洛阳的杨府,肯定不行,那就得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再说,自从她奉旨和亲,杨府的下人都被遣散了,宅子也委托管家卖了,钱她都没留,除了必要的嫁妆钱,都送给管家和一些老用人了。
这回重返大唐,要不是被这个救命恩人兼仇人暂时收留,现在怕是都得露宿街头了吧?被装进棺材里时都没有什么贵重的祭品,当然,后来又去了趟现代社会,在那里还当了一把富家女,却也没随身带着什么值钱物。
只有当初成亲时李延宠送她的一块玉佩做信物,看样子就是上等货色,一定很值钱,折腾这么多地方了,还一直带在身上。可是,那是她和夫君唯一的一点儿念想了,就是穷死,也不能变卖。
想到这,她又给自己编了个谎话:“我母亲早年就不在了,我父亲原来是开马场的,去年也病逝了。后妈对我不好,怕我分她和弟弟的财产,把我赶出家门了。”
她需要先给自己找个容身之地。在这大唐都城,当初和亲时从这里出发的,好多人都围着马车看热闹,保不齐就有人能认出她来。她轻易可不敢上街,既然这里是安庆绪自己的府邸,或许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更安全。
现在身上有伤,必须得先安顿下来养好了,才能再伺机杀安禄山报仇。再说,能接近他的儿子,就等于离仇人很近了,这是多么难找的机会啊。如果从这里走出去,再想靠近仇人,就没这么容易了。所以,要先争取留下,再另做打算。
“哦,乐乐,你的身世真不幸。可你怎么会有那么一匹好马?我们这儿高级将领都没你的座驾好,一看就是名贵品种。我见过的良马不少,却看不出你这匹叫什么?”安庆绪还是面带疑惑,更对她的那匹马产生了兴趣。
当然了,凭她杨乐乐马场“董事长”的身份,参赛当然要挑匹全马场最顶尖的座驾了,这匹是纯正的西班牙安达卢西亚马。
那是她的现代富豪父亲特地花天价给她从国外购进的马,为了奖励她高考超常发挥,考上了那么多现代尖子生都梦寐难求的顶尖学府,还为了鼓励她在马场好好发挥才干。
那马本来就具有别的马所不具备的超常本领,又加上她悉心训练,俨然已经成了一匹“神马”。她重回大唐,要生存下去,要完成使命,这匹“神马”都将是她唯一的亲密战友了。
杨心怡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安庆绪这个问题,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说法。
见她没吱声,安庆绪没再使劲问,匆匆吃完东西,就说让她先休息,他要出去办事,让她有什么需要就喊门口的丫鬟。
她的心却提了起来。自己的“神马”,安庆绪作为习武之人,会不会眼红霸占了去?那可坚决不行。不过,看他对自己的态度,倒不像有觊觎她唯一财产的样子。
先观察、提防他吧,最重要的,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就是被他父亲害得、让奚族砍头祭旗的悲情公主。那样,就算她不想报仇,安氏父子都会恶人先下手,杀她以绝后患的。
这里,真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啊。接下来的日子,就等于把自己逼上了一条不归路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