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噩梦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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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完谭刃这一番话,顿时觉得自己以前不止见识少,而且无知,因为在认识谭刃之前,我将那些算命的、驱鬼的、跳大神的都统称为神棍,全以为是骗人的东西,现在看来,这帮神棍中,固然有欺世盗名之徒,却也不乏有真正的高人隐匿其中。
想到高人,我便想到了包子西施,谭刃上午和包子西施聊了那么久,二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想起包子西施温和的笑容,我觉得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弥足珍贵。我其实不喜欢沈兰那样妖媚而心机深沉的女人,对我来说,一个温柔的老婆就是全部的梦想了。
我从小不知温柔是什么东西,记忆中是福利院员工常年不变的公式化脸庞,进入社会后,是老板严苛的脸和公司同事张扬灿烂的笑容,他们显得快乐而耀眼,相比之下,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老鼠。
想起早上的事儿,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原本是不打算再打听她的事情,一不留神,却已经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包子铺的老板娘来历也很厉害吗?”
谭刃闻言,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勾起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凑近我,说:“怎么,对老板娘有兴趣?”
我没想到自己心里这点儿隐晦的想法,居然一下子就被他给看出来了,顿时觉得尴尬。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娘年纪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不知道,但估计有也就在二十六七左右,身材窈窕,面容姣好,脾气性格又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女人,想必有很多追求者,再不济也是谭刃这样的,哪里有我的资格。
想到此处,我压下心中那阵不舒服的感觉,道:“老板别瞎说了,我就把她当成姐姐。”
谭刃挑了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这年头,干哥哥干妹妹,干弟弟干姐姐是最容易产生奸情的。”我正喝着茶,闻言忍不住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喷了谭刃一脸。霎时间,他脸就黑了,抽出几张卫生纸擦脸,然后张嘴欲言。
我心知他要说什么,沮丧道:“我知道,扣工资。”
谭刃脸色缓和一下,道:“算你识相。”我现在严重怀疑,之前他开出来的四千块钱的月薪,是不是虚高的,照这么扣下去,我这个月工资能到两千吗?
我奔向小康的人生目标还能实现吗?
纠结中,谭刃抹干脸上的水,说:“林回雪的出生她到没有提过,不过她说自己家族行医,但从她治疗你的手段来看,不是普通的中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很可能是巫医。”
回雪?我在心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立刻联想到了曹植的洛神赋,仿佛兮若轻云之避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个名字和她倒是很相配。
不过,巫医这个词儿对我来说不新鲜,历史课也学过,人类最初的医学就是巫医,是一种结合了鬼神文化和草药文化的医学,也是全世界最原始的医术,相比中医,巫医的某些手段,更显得离奇和难以理解,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这一类人也被称为牛鬼蛇神,损伤惨重。
把林回雪和巫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违和感。
这时,谭刃瞟了我一眼,道:“还说对人家没兴趣?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虽然我确实没有想过去吃天鹅肉,但听谭刃这么一说,还是下意识的反驳道:“凭什么?”
说完,我就知道自己暴露了。谭刃难得笑了笑,而且是哈哈大笑的那种,笑了两声,便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道:“刚才我本来和林小姐相谈甚欢,但由于她临时来了客人,我就提前回来了。”
“客人?”
谭刃点了点头,说:“捧着玫瑰花,开着兰博基尼,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还帅,我偷拍了一张。”说着,他打开手机给我看,照片里一个男的,捧了很大一束相当于我半个月工资的玫瑰花,风度翩翩的递给林回雪,再看那男人的相貌,身材挺拔,模样还挺帅,我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前几天拿手机上网的时候,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敌莫过于对方比你高、比你帅、最后还比你有钱。
谭刃安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自言自语的说:“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说完,抛给我一个同情的目光。我可以发誓,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藏在深处的幸灾乐祸的神情。
“为了体现我是一个好老板,走吧,请你吃失恋豪华晚餐。”他声音不疾不徐,不冷不热,说出来的话完全就是一把刀,一个喜欢拿员工伤口取乐的老板伤不起。
晚饭谭刃请客,去旁边的一家饭店吃鱼头火锅,我们平日里都吃外卖,嘴里早淡的没味儿了,鱼头火锅的滋味儿,将我心里那种失落感给冲刷掉了不少。
吃饭间,我俩随意闲聊着,抛开谭刃偶尔冒出的比如往员工伤口上撒盐这类的恶趣味以外,他人还是不错的,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模式更像是朋友,没有那种员工和老板之间的距离感。
我给他倒了杯酒:“老板,我敬你,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关照,我记在心里。”谭刃二话没说,拿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忽然道:”英雄不问出处。”
我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谭刃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周玄业不会随便抓一个人来当员工的,他能看上你,说明你身上有值得欣赏的地方,而且,我会看相。”
他一说这话,我来了精神,道:“老板,那你看看我,算一算,我以后的前程怎么样?”
谭刃盯着我的脸看了半晌,忽然笑了一下,道:“神算不算命,一切由天定。”
“老板,你很适合去当神棍。”
“谢谢。”谭刃跟我碰了碰杯,一口喝了杯子里的酒。
吃饱喝足后,一些正事儿就冒了出来,我想起沈兰今天来的用意,再看谭刃这副完全不放在心里的模样,有些替他着急,说:“老板,万一那老头子再找些奇奇怪怪的人对付你怎么办?他儿子的事儿,到底是怎么个来头?”
谭刃没吭声,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半晌,忽然反问我:“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你会救他吗?”
我心说这算什么问题?但谭刃一般不说没有意义的话,所以我回答道:“当然救,就算一只狗掉进水里我也会救,举手之劳就能能救一条生命,为什么不救?”
谭刃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可是,如果那水里有水鬼呢?”
这下把我给难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但我立刻意识到,他这个问题,八成和那个老头子的儿子有关,于是我道:“这和他儿子是不是有关系?”
谭刃点了点头,紧接着,便跟我说起了这件事的起因。
老头子其实在半年前就找到过谭刃,确切的说,他最开始寻找的是周玄业,因为那件事周玄业出手更方便,但周玄业当时拒绝了,后来出现了一些变故,才导致他将目光转移到了谭刃身上。
那老头子财力庞大,做的也不是什么正当生意,确切的来说,他曾经是一个毒枭,只不过,他比大多数的毒枭聪明,见好就收。所以没等警察收拾他,他已经把自己漂白了,利用手底下资金做起了正经买卖,主要是酒店相关的行业。
2010年的时候,他们拍下了一块地皮,新建了一家酒店,在酒店开业前夕,噩梦开始了。
ps:早安粽子们,我是‘定时发布君’,刀刀昨晚吃烤串太晚,目前还在四仰八叉做梦中,中午见~~~
我听完谭刃这一番话,顿时觉得自己以前不止见识少,而且无知,因为在认识谭刃之前,我将那些算命的、驱鬼的、跳大神的都统称为神棍,全以为是骗人的东西,现在看来,这帮神棍中,固然有欺世盗名之徒,却也不乏有真正的高人隐匿其中。
想到高人,我便想到了包子西施,谭刃上午和包子西施聊了那么久,二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想起包子西施温和的笑容,我觉得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弥足珍贵。我其实不喜欢沈兰那样妖媚而心机深沉的女人,对我来说,一个温柔的老婆就是全部的梦想了。
我从小不知温柔是什么东西,记忆中是福利院员工常年不变的公式化脸庞,进入社会后,是老板严苛的脸和公司同事张扬灿烂的笑容,他们显得快乐而耀眼,相比之下,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一只老鼠。
想起早上的事儿,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原本是不打算再打听她的事情,一不留神,却已经下意识的问了出来:“包子铺的老板娘来历也很厉害吗?”
谭刃闻言,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勾起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凑近我,说:“怎么,对老板娘有兴趣?”
我没想到自己心里这点儿隐晦的想法,居然一下子就被他给看出来了,顿时觉得尴尬。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娘年纪比我大,具体大多少我不知道,但估计有也就在二十六七左右,身材窈窕,面容姣好,脾气性格又是一等一的好,这样的女人,想必有很多追求者,再不济也是谭刃这样的,哪里有我的资格。
想到此处,我压下心中那阵不舒服的感觉,道:“老板别瞎说了,我就把她当成姐姐。”
谭刃挑了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这年头,干哥哥干妹妹,干弟弟干姐姐是最容易产生奸情的。”我正喝着茶,闻言忍不住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喷了谭刃一脸。霎时间,他脸就黑了,抽出几张卫生纸擦脸,然后张嘴欲言。
我心知他要说什么,沮丧道:“我知道,扣工资。”
谭刃脸色缓和一下,道:“算你识相。”我现在严重怀疑,之前他开出来的四千块钱的月薪,是不是虚高的,照这么扣下去,我这个月工资能到两千吗?
我奔向小康的人生目标还能实现吗?
纠结中,谭刃抹干脸上的水,说:“林回雪的出生她到没有提过,不过她说自己家族行医,但从她治疗你的手段来看,不是普通的中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很可能是巫医。”
回雪?我在心里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立刻联想到了曹植的洛神赋,仿佛兮若轻云之避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个名字和她倒是很相配。
不过,巫医这个词儿对我来说不新鲜,历史课也学过,人类最初的医学就是巫医,是一种结合了鬼神文化和草药文化的医学,也是全世界最原始的医术,相比中医,巫医的某些手段,更显得离奇和难以理解,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这一类人也被称为牛鬼蛇神,损伤惨重。
把林回雪和巫这个字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有些违和感。
这时,谭刃瞟了我一眼,道:“还说对人家没兴趣?不过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虽然我确实没有想过去吃天鹅肉,但听谭刃这么一说,还是下意识的反驳道:“凭什么?”
说完,我就知道自己暴露了。谭刃难得笑了笑,而且是哈哈大笑的那种,笑了两声,便朝我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道:“刚才我本来和林小姐相谈甚欢,但由于她临时来了客人,我就提前回来了。”
“客人?”
谭刃点了点头,说:“捧着玫瑰花,开着兰博基尼,最重要的是,人家长得还帅,我偷拍了一张。”说着,他打开手机给我看,照片里一个男的,捧了很大一束相当于我半个月工资的玫瑰花,风度翩翩的递给林回雪,再看那男人的相貌,身材挺拔,模样还挺帅,我顿时觉得一盆凉水泼下来,心都凉了。
前几天拿手机上网的时候,我看到这么一句话:这世间最厉害的情敌莫过于对方比你高、比你帅、最后还比你有钱。
谭刃安慰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自言自语的说:“一场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说完,抛给我一个同情的目光。我可以发誓,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藏在深处的幸灾乐祸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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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说这话,我来了精神,道:“老板,那你看看我,算一算,我以后的前程怎么样?”
谭刃盯着我的脸看了半晌,忽然笑了一下,道:“神算不算命,一切由天定。”
“老板,你很适合去当神棍。”
“谢谢。”谭刃跟我碰了碰杯,一口喝了杯子里的酒。
吃饱喝足后,一些正事儿就冒了出来,我想起沈兰今天来的用意,再看谭刃这副完全不放在心里的模样,有些替他着急,说:“老板,万一那老头子再找些奇奇怪怪的人对付你怎么办?他儿子的事儿,到底是怎么个来头?”
谭刃没吭声,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半晌,忽然反问我:“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你会救他吗?”
我心说这算什么问题?但谭刃一般不说没有意义的话,所以我回答道:“当然救,就算一只狗掉进水里我也会救,举手之劳就能能救一条生命,为什么不救?”
谭刃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可是,如果那水里有水鬼呢?”
这下把我给难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但我立刻意识到,他这个问题,八成和那个老头子的儿子有关,于是我道:“这和他儿子是不是有关系?”
谭刃点了点头,紧接着,便跟我说起了这件事的起因。
老头子其实在半年前就找到过谭刃,确切的说,他最开始寻找的是周玄业,因为那件事周玄业出手更方便,但周玄业当时拒绝了,后来出现了一些变故,才导致他将目光转移到了谭刃身上。
那老头子财力庞大,做的也不是什么正当生意,确切的来说,他曾经是一个毒枭,只不过,他比大多数的毒枭聪明,见好就收。所以没等警察收拾他,他已经把自己漂白了,利用手底下资金做起了正经买卖,主要是酒店相关的行业。
2010年的时候,他们拍下了一块地皮,新建了一家酒店,在酒店开业前夕,噩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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