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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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专卖店里,丁潜从货架上拿了几件衣服,让夏绿一一去试穿,夏绿见是粉色和浅紫色,倒是很喜欢,进试衣间去了。
丁潜趁她不在,打电话给手下,“看紧她,不管她去哪里,有可疑情况都要向我汇报,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
为了保险起见,他在艾丽莎主动联系他那天就安排了人暗中监视对方,这件事他没有告诉夏绿,以免增加她心理负担。
夏绿一连试了好几套衣服,都觉得很满意,有一套同款不同色的两件,她犹豫不决要留哪种颜色。丁潜笑道:“都拿着吧,我已经签过单了。”
路过匡威专卖店,夏绿指了指,“还记得小时候吗,你第一次带我买鞋,就是在匡威。”丁潜看过去,点头,“记得,都秋天了,你还穿着凉鞋露脚丫,我就给你买了双帆布鞋。”
当年,她是个瘦骨伶仃的小丫头,刚从非洲来,大城市的一切事物都让她新奇,他也让她好奇,所以他成了她的第一个研究对象。
夏绿眨巴眼睛,笑道:“虽然那时候你老挖苦我,但我一直很爱你呢……因为你会关心我脚冷不冷,会给我买鞋子。”
丁潜逗她,“那我三嫂也会给你买鞋,你也爱她吗?”
“那怎么一样,她是我干妈,我爱她就像爱妈妈,你原本是个不相干的人,可是你也对我好。”夏绿握紧丁潜的手。
九岁的孩子,对异性只有朦胧的意识,可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在她心里已经不一样,尽管他后来送给她无数比帆布鞋珍贵许多的礼物,但最初的爱,她永远记在心里。
“我再去给你买一双鞋吧,纪念我们这十年。”丁潜提议。夏绿点头附议,两人走向专卖店。
十年前,他们可没想过,将来会牵着手走过一生的路。
如何处理艾丽莎的事,丁潜没有再跟夏绿提起,反而给她远在非洲的父母打了几次电话,征得他们同意后,与律师协商,和艾丽莎签订了一份协议,给了她一笔钱。
夏绿知道这件事,已经是在很久很久以后,丁潜告诉她,她不用再怕艾丽莎,他已经通过一定手段,以艾丽莎精神状态不稳定、有自残倾向,会威胁夏绿人身安全为由,限制她进入中国国境,同时在美国方面,他也在警方备案。
“美国那里你不用叫人看住她,那回见过她之后,我已经不怕她了。聂医生说得对,心病还须心药医,我的心结消失,她的存在对我没有威胁。”夏绿很感激丁潜所做的一切,可也觉得他对这件事太过谨慎。
丁潜却道:“只要她存在攻击性,我就不能不防,绿绿,我不容许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你呀。”夏绿轻挠他下巴,像逗猫一样逗他。
夏绿读研两年,因为成绩优秀,被王坤林教授选为实验室助手,除了自己的专业课,她还被系里聘用为助教,负责本科生们的实验课。
每逢实验课,她就像个小老师一样,翻着花名册点名、指导学生们做实验,一丝不苟地讲解组织切片和细胞结构图。
学生们都很好奇,这个漂亮的小助教跟他们年纪差不多大,却已经成为王院士的得力助手,背后都在议论她。
“听说王院士全段时间出了一本书,合著者署名有她,真是太厉害了。”
“实验室助理署名很正常的啦,老板也要栽培弟子嘛。”
“还不到二十二岁,就快读完博士了,我听说王院士有意留她在博士后工作站搞研究。”
“不知道她有没有男朋友,这么漂亮,肯定好多人追。”
夏绿从不理会这些议论,下了课也很少跟学生们交流,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以后,匆匆离开,平常学业忙,每周能回家陪伴丁潜的时间少得可怜。
缓缓开着粉色甲壳虫穿过雁大校园,夏绿习惯回家的时候从东门开出去,一路上吸引了无数师生的目光。
熟悉的人都知道,她单号开粉色,双号开绿色,这已经成为雁大校园里一道独特的风景,也让好些人艳羡她有个特别宠她的男朋友。
夏绿每次回家,从不谈学业上的事,不是喂她养的那些小动物,就是抱着猫在各个房间走走,陪老爷子下下棋,或是陪老太太种花赏花。
自从她和丁潜订婚,她就成了全家人宠爱的对象,父母辈的丁兆宁杜蘅知自不必说,年纪大丁潜许多的哥哥嫂子们也对这个小小年纪的弟媳妇十分宽容关爱,晚一辈的丁骏丁骁对小叔的心肝宝贝更是热络。
与此同时,丁潜的公司不仅业绩蒸蒸日上,规模也日渐壮大,国内分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员工只有一百多人,在不断融资和扩张后,已经发展到三千多人,如果算上美国总部和欧洲分公司,他的企业王国已经有一万多名员工,与此相关的产业链,数以亿计的网民为他贡献财富。
丁潜回家来,看到院子里停着夏绿的车,高兴地上楼找她,哪知道,她并不在房间里。找了一圈,她果然在他父母房里陪他母亲闲聊。
看到儿子进来,杜蘅知道:“来看看,绿绿给我配了一副新老花镜,我戴着正合适。”夏绿心细,知道老太太之前的老花镜度数浅了,专门又替她新配了一副。
丁潜走过去,轻握着夏绿的肩,暗示她,自己有话跟她说。夏绿会意,跟老太太说了两句之后,跟在丁潜身后离开。
夏绿的房间里,丁潜道:“公司新办公大楼下星期正式启用,媒介部策划了揭幕仪式,你去不去?去的话我要提前安排。”
夏绿摇头。
丁潜叹气,有点悻悻的,“你对我的事,似乎从来不感兴趣,我搬了新办公室,你也不去看看吗?”夏绿抱着猫,手指轻挠猫下巴,“搬就搬呗,有什么好看的。”
“那你觉得什么才好看?”丁潜坐在她身边,瞪着她。夏绿瞅他一眼,“反正你没有白头叶猴好看。”
为了研究和保护这种濒临灭绝的珍稀野生动物,夏绿刚刚跟着王院士和他的团队去了一趟白头叶猴的栖息地广西,现在她满脑子都是这种可爱的生物,相比之下,丁潜就没那么珍稀了。
见丁潜拉着脸,夏绿捏捏他脸颊,笑道:“你别像个小孩子似的,这么情绪化,你明知道我最讨厌那些应酬了,什么剪彩揭幕开盘,我不感兴趣,去了也是给你当摆设,何必呢。”
她有自己的事业,不愿给男人当花瓶,而宁愿做他身后的贤内助,在媒体面前抛头露面,在她看来毫无意义,她美不美、身材好不好是她自己的事,用不着跟全世界汇报。
丁潜道:“我只是希望,你能分享我成功的喜悦,你能了解我奋斗的价值。”
夏绿伸出双臂挂住他脖子,吻他脸颊,“我都了解,亲爱的,你的每一次进步和成功我都关注,不管你是出现在电视上还是在网络新闻里,我都看了,我很为你骄傲,但这份骄傲,无需向世人展示。”
对她的论调,丁潜除了赞成,也没有别的办法,夏绿生性淡泊,极尽所能回避热闹和喧嚣,所以她才能保持一种淡定的心态去做学问,丁潜了解她,而且深爱她。
两人相拥,丁潜轻抚夏绿的背,“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都等到二十八岁了,快成大龄青年了,绿绿,我们去领证吧,领了证我才安心。”
“行啊。”夏绿答应地很痛快。
“真的?”丁潜松开她,一脸惊喜。
夏绿媚眼一飞,故意损他,“这难道还能作假?也不能白叫你占了便宜。”丁潜立刻会意,讪笑,“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怕你不愿早早领证。”
夏绿见他一脸喜色,才不逗他,“刚才杜妈妈跟我说起这事了,让我们先把结婚证领了,哪怕先不办仪式,万一怀孕了,也不至于措手不及。”
夏绿是外籍,结婚手续办起来有点复杂,杜蘅知考虑周详,想让他们先把名分定了。
“你要是怀上就好了。”丁潜抚摸夏绿的腹部。
早两年他偶尔也会想到孩子,但意识并不强烈,这一年多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想要个自己的孩子,也许是因为侄子丁骁早早结婚有了儿子,儿子又特别可爱,他看着羡慕。
“可我才二十二岁,我不想那么早生孩子。”夏绿还有很多理想,想趁着年轻跑遍国内所有的自然保护区,把搜集到的资料写成一本书,呼吁世人保护环境和野生动物。
“那就等你拿到博士学位再生,到时候你二十四岁,而我已经三十了,没有儿子抱,我会很忧伤。”丁潜每次看到丁骁的胖儿子,都抱着舍不得撒手。
夏绿也喜欢孩子,没想到丁潜比她更喜欢。“那我要是生女儿呢?你不喜欢?”
“喜欢,只要是我的孩子,我都喜欢,但儿子更好,不高兴的时候,能踹那小崽子两脚,女儿就不行了,女儿要娇惯着养,就像我养你一样。”丁潜笑着抚摸夏绿头发。
“等将来我们有了宝宝,给他穿熊猫装,起个小名就叫滚滚,圆滚滚胖墩墩。”丁潜憧憬地说。在他看来,小孩子不能太瘦,太瘦不好玩。
“生宝宝是给你玩的吗?”
“不给我玩给谁玩?小孩子小时候除了给大人当玩具,还有什么别的用处?”丁潜大言不惭地说。
“那你也不能把他当小动物啊。”
“当小动物有什么不好,活泼健康、长命百岁;当小植物天天供着,那就不是生儿子,是生个小祖宗。”
“反正将来你不许打他,更不许踹他,你踹他我就踹你。”
“我保证不打他。”
说起将来的孩子,夏绿窝在丁潜怀里,跟他一起笑个不停。
丁潜搬进新办公室那天,收到一个神秘花篮,花篮里插的卡片上没有署名,只画了一只猫爪印,丁潜看着卡片很高兴,让人把花篮摆到他桌子上。
不一会儿,又有快递员来送快递,还点名了要丁潜亲自签收,丁潜见对方抬来的是一只很大的纸箱子,不禁猜测里面装的是什么。
某品牌专卖店里,丁潜从货架上拿了几件衣服,让夏绿一一去试穿,夏绿见是粉色和浅紫色,倒是很喜欢,进试衣间去了。
丁潜趁她不在,打电话给手下,“看紧她,不管她去哪里,有可疑情况都要向我汇报,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
为了保险起见,他在艾丽莎主动联系他那天就安排了人暗中监视对方,这件事他没有告诉夏绿,以免增加她心理负担。
夏绿一连试了好几套衣服,都觉得很满意,有一套同款不同色的两件,她犹豫不决要留哪种颜色。丁潜笑道:“都拿着吧,我已经签过单了。”
路过匡威专卖店,夏绿指了指,“还记得小时候吗,你第一次带我买鞋,就是在匡威。”丁潜看过去,点头,“记得,都秋天了,你还穿着凉鞋露脚丫,我就给你买了双帆布鞋。”
当年,她是个瘦骨伶仃的小丫头,刚从非洲来,大城市的一切事物都让她新奇,他也让她好奇,所以他成了她的第一个研究对象。
夏绿眨巴眼睛,笑道:“虽然那时候你老挖苦我,但我一直很爱你呢……因为你会关心我脚冷不冷,会给我买鞋子。”
丁潜逗她,“那我三嫂也会给你买鞋,你也爱她吗?”
“那怎么一样,她是我干妈,我爱她就像爱妈妈,你原本是个不相干的人,可是你也对我好。”夏绿握紧丁潜的手。
九岁的孩子,对异性只有朦胧的意识,可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在她心里已经不一样,尽管他后来送给她无数比帆布鞋珍贵许多的礼物,但最初的爱,她永远记在心里。
“我再去给你买一双鞋吧,纪念我们这十年。”丁潜提议。夏绿点头附议,两人走向专卖店。
十年前,他们可没想过,将来会牵着手走过一生的路。
如何处理艾丽莎的事,丁潜没有再跟夏绿提起,反而给她远在非洲的父母打了几次电话,征得他们同意后,与律师协商,和艾丽莎签订了一份协议,给了她一笔钱。
夏绿知道这件事,已经是在很久很久以后,丁潜告诉她,她不用再怕艾丽莎,他已经通过一定手段,以艾丽莎精神状态不稳定、有自残倾向,会威胁夏绿人身安全为由,限制她进入中国国境,同时在美国方面,他也在警方备案。
“美国那里你不用叫人看住她,那回见过她之后,我已经不怕她了。聂医生说得对,心病还须心药医,我的心结消失,她的存在对我没有威胁。”夏绿很感激丁潜所做的一切,可也觉得他对这件事太过谨慎。
丁潜却道:“只要她存在攻击性,我就不能不防,绿绿,我不容许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你呀。”夏绿轻挠他下巴,像逗猫一样逗他。
夏绿读研两年,因为成绩优秀,被王坤林教授选为实验室助手,除了自己的专业课,她还被系里聘用为助教,负责本科生们的实验课。
每逢实验课,她就像个小老师一样,翻着花名册点名、指导学生们做实验,一丝不苟地讲解组织切片和细胞结构图。
学生们都很好奇,这个漂亮的小助教跟他们年纪差不多大,却已经成为王院士的得力助手,背后都在议论她。
“听说王院士全段时间出了一本书,合著者署名有她,真是太厉害了。”
“实验室助理署名很正常的啦,老板也要栽培弟子嘛。”
“还不到二十二岁,就快读完博士了,我听说王院士有意留她在博士后工作站搞研究。”
“不知道她有没有男朋友,这么漂亮,肯定好多人追。”
夏绿从不理会这些议论,下了课也很少跟学生们交流,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以后,匆匆离开,平常学业忙,每周能回家陪伴丁潜的时间少得可怜。
缓缓开着粉色甲壳虫穿过雁大校园,夏绿习惯回家的时候从东门开出去,一路上吸引了无数师生的目光。
熟悉的人都知道,她单号开粉色,双号开绿色,这已经成为雁大校园里一道独特的风景,也让好些人艳羡她有个特别宠她的男朋友。
夏绿每次回家,从不谈学业上的事,不是喂她养的那些小动物,就是抱着猫在各个房间走走,陪老爷子下下棋,或是陪老太太种花赏花。
自从她和丁潜订婚,她就成了全家人宠爱的对象,父母辈的丁兆宁杜蘅知自不必说,年纪大丁潜许多的哥哥嫂子们也对这个小小年纪的弟媳妇十分宽容关爱,晚一辈的丁骏丁骁对小叔的心肝宝贝更是热络。
与此同时,丁潜的公司不仅业绩蒸蒸日上,规模也日渐壮大,国内分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员工只有一百多人,在不断融资和扩张后,已经发展到三千多人,如果算上美国总部和欧洲分公司,他的企业王国已经有一万多名员工,与此相关的产业链,数以亿计的网民为他贡献财富。
丁潜回家来,看到院子里停着夏绿的车,高兴地上楼找她,哪知道,她并不在房间里。找了一圈,她果然在他父母房里陪他母亲闲聊。
看到儿子进来,杜蘅知道:“来看看,绿绿给我配了一副新老花镜,我戴着正合适。”夏绿心细,知道老太太之前的老花镜度数浅了,专门又替她新配了一副。
丁潜走过去,轻握着夏绿的肩,暗示她,自己有话跟她说。夏绿会意,跟老太太说了两句之后,跟在丁潜身后离开。
夏绿的房间里,丁潜道:“公司新办公大楼下星期正式启用,媒介部策划了揭幕仪式,你去不去?去的话我要提前安排。”
夏绿摇头。
丁潜叹气,有点悻悻的,“你对我的事,似乎从来不感兴趣,我搬了新办公室,你也不去看看吗?”夏绿抱着猫,手指轻挠猫下巴,“搬就搬呗,有什么好看的。”
“那你觉得什么才好看?”丁潜坐在她身边,瞪着她。夏绿瞅他一眼,“反正你没有白头叶猴好看。”
为了研究和保护这种濒临灭绝的珍稀野生动物,夏绿刚刚跟着王院士和他的团队去了一趟白头叶猴的栖息地广西,现在她满脑子都是这种可爱的生物,相比之下,丁潜就没那么珍稀了。
见丁潜拉着脸,夏绿捏捏他脸颊,笑道:“你别像个小孩子似的,这么情绪化,你明知道我最讨厌那些应酬了,什么剪彩揭幕开盘,我不感兴趣,去了也是给你当摆设,何必呢。”
她有自己的事业,不愿给男人当花瓶,而宁愿做他身后的贤内助,在媒体面前抛头露面,在她看来毫无意义,她美不美、身材好不好是她自己的事,用不着跟全世界汇报。
丁潜道:“我只是希望,你能分享我成功的喜悦,你能了解我奋斗的价值。”
夏绿伸出双臂挂住他脖子,吻他脸颊,“我都了解,亲爱的,你的每一次进步和成功我都关注,不管你是出现在电视上还是在网络新闻里,我都看了,我很为你骄傲,但这份骄傲,无需向世人展示。”
对她的论调,丁潜除了赞成,也没有别的办法,夏绿生性淡泊,极尽所能回避热闹和喧嚣,所以她才能保持一种淡定的心态去做学问,丁潜了解她,而且深爱她。
两人相拥,丁潜轻抚夏绿的背,“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都等到二十八岁了,快成大龄青年了,绿绿,我们去领证吧,领了证我才安心。”
“行啊。”夏绿答应地很痛快。
“真的?”丁潜松开她,一脸惊喜。
夏绿媚眼一飞,故意损他,“这难道还能作假?也不能白叫你占了便宜。”丁潜立刻会意,讪笑,“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怕你不愿早早领证。”
夏绿见他一脸喜色,才不逗他,“刚才杜妈妈跟我说起这事了,让我们先把结婚证领了,哪怕先不办仪式,万一怀孕了,也不至于措手不及。”
夏绿是外籍,结婚手续办起来有点复杂,杜蘅知考虑周详,想让他们先把名分定了。
“你要是怀上就好了。”丁潜抚摸夏绿的腹部。
早两年他偶尔也会想到孩子,但意识并不强烈,这一年多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想要个自己的孩子,也许是因为侄子丁骁早早结婚有了儿子,儿子又特别可爱,他看着羡慕。
“可我才二十二岁,我不想那么早生孩子。”夏绿还有很多理想,想趁着年轻跑遍国内所有的自然保护区,把搜集到的资料写成一本书,呼吁世人保护环境和野生动物。
“那就等你拿到博士学位再生,到时候你二十四岁,而我已经三十了,没有儿子抱,我会很忧伤。”丁潜每次看到丁骁的胖儿子,都抱着舍不得撒手。
夏绿也喜欢孩子,没想到丁潜比她更喜欢。“那我要是生女儿呢?你不喜欢?”
“喜欢,只要是我的孩子,我都喜欢,但儿子更好,不高兴的时候,能踹那小崽子两脚,女儿就不行了,女儿要娇惯着养,就像我养你一样。”丁潜笑着抚摸夏绿头发。
“等将来我们有了宝宝,给他穿熊猫装,起个小名就叫滚滚,圆滚滚胖墩墩。”丁潜憧憬地说。在他看来,小孩子不能太瘦,太瘦不好玩。
“生宝宝是给你玩的吗?”
“不给我玩给谁玩?小孩子小时候除了给大人当玩具,还有什么别的用处?”丁潜大言不惭地说。
“那你也不能把他当小动物啊。”
“当小动物有什么不好,活泼健康、长命百岁;当小植物天天供着,那就不是生儿子,是生个小祖宗。”
“反正将来你不许打他,更不许踹他,你踹他我就踹你。”
“我保证不打他。”
说起将来的孩子,夏绿窝在丁潜怀里,跟他一起笑个不停。
丁潜搬进新办公室那天,收到一个神秘花篮,花篮里插的卡片上没有署名,只画了一只猫爪印,丁潜看着卡片很高兴,让人把花篮摆到他桌子上。
不一会儿,又有快递员来送快递,还点名了要丁潜亲自签收,丁潜见对方抬来的是一只很大的纸箱子,不禁猜测里面装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