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入五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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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入五松镇
“走!”赵霸虽然不知道郭飞用了什么方法,快速的控制了这匹马,但心中那股怒气更大了。于是,大喝一声,拍打马匹,疾驰而去,速度一下子提高到了极限,后面骑兵紧紧追赶。他这样明显就是想给郭飞这个“新手”一个下马威,让他在骑术上丢人现眼。
郭飞微微一笑,根本不用拍打马匹,其四蹄扬起,快速的冲了出去,速度势如奔雷,明显比其他人的马匹快了很多。这样的速度,比郭飞忍者的速度还要快捷很多。
骑兵兵种。郭飞一下子爱上了,如果能将骑兵升级到“四级”,仅仅拥有“血骏”这样马匹,就能让奔跑的速度快速无比,如果能拥有姜家“雷豹”那样的妖兽坐骑,加上自己兵符对马匹的加成,速度将会快如闪电,这天下还有哪里能拦住自己。
且不说郭飞在疾驰的马匹上遐想,他这样的飞奔,让旁边的赵雪、赵霸和骑队骑士惊呆了。双手不拉缰绳,稳坐在马匹上,随着马匹的身体* 上下颠簸,而郭飞身体稳稳当当,似乎和马匹契合在了一起,快如闪电般的超过了众人。这还是步兵战士么,其骑术比骑兵更高明。
“这匹马是骑队中跑的最快的么?”赵雪也诧异了,问身边的中队长道。
“郡主冕下,此马在骑队中属于中等,论奔跑速度和体力都不冒尖,不知道今天怎么会爆发出这样的速度,实在是让属下不解。”这名中队长沉声道。
“郭飞。你还真让本郡主看不透呀!”赵雪看着郭飞渐渐远处的身影,沉声道。
以这样的速度,郭飞提前到了黑壁防御外,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后面的骑队簇拥着赵雪和赵霸才回来。
骑队通过黑壁,朝五松镇而去。郭飞本来想去打听一下老九等人的下落,但是现在这身衣服,实在是没脸见人。
心中一直牵挂文叔,但郭飞考虑一下,觉得先去五松镇,在哪里为文叔打几斤酒,购买点礼品,孝敬一下文叔。
在黑壁方圆几百公里的范围内,也只有这一个集镇,郭飞早有耳闻,很早就想去见识一下了。
五松镇,以五棵松树而出名。由于受到鬼蜮死亡雾海的影响,在黑壁方圆几百公里的范围内,几乎没有树木,偶尔有些灌木丛和根茎类植物。
如果你很长时间都没有看到一棵树,你就会理解此时郭飞的心情。当郭飞看到这五棵树的时候,有种跑上去亲吻的感觉。
这么多天了,第一次看到树木,虽然这五棵树不粗也不高,甚至也不够青翠,叶子“黄不拉几”的,五棵树孤零零的矗立在一个破烂的城镇外面,显得异常的憔悴。
此时郭飞理解了兵营中人为何对这五棵树无比的亲切,不单单是因为它是这几百公里唯一活着的树木,它的存在让人想起北原内部繁花似锦、密林成行的繁华世界,让人想起家乡的美丽山水,对于大多数战士来讲,它寄托的是幸福的期盼。
郭飞在营中就听说过,金大通每隔一个月左右,就带着他们的小队来过这里喝酒娱乐。而且,老二还有特别的爱好,那就是女人。
就是在五松镇,金大通和刀疤发生了矛盾。起因是为了争一个“女人”,老二看上的女人,被刀疤抢走了。两拨人发生了械斗,金大通等人不敌,幸而营长王志碰巧路过才为他们解了围,否则,那次刀疤就会让他们吃个大亏。
因此,关于五松镇的事迹,郭飞的耳边早就听腻歪了,对于守卫在黑壁的战士来说,这里是唯一一个“寻乐子”的地方。
在这里,最著名的,也是最吸引士兵的是两样东西:女人和酒。寂寞难捱的士兵,在兵营中连一个母猪都看不到,尤其是那些结过婚的,尝过鲜的,根本无法忍受这样的寂寞,因此,很多士兵的军饷就花费在女人的肚皮上了。
酒,在这个世界也是普遍的消耗品,对于长久离家,行走于生死一线的战士来说,喝酒,喝的是思念、是无奈、是心酸、是豪气、是寂寞……。每个人都能找到其中的心境。,
在这里最出名的酒,是“黑麦酒”和“火烧头”。以金大通的财力,根本喝不起这样的酒,不过其吹嘘的时候,常常说自己以前经常喝这样的酒。郭飞等人都不大相信。
集镇有个简陋的围墙,中心主建筑是一个浩大的军营和行宫,这里驻扎了一个亲卫骑兵营和一个战斧骑兵大队。两个兵营左右拱卫着一个豪华的行宫。行宫是为王国大人物准备的。比如,赵王亲自来黑壁参战,就住宿在这里,赵雪的父亲也经常来这里督战,赵雪在这里也有自己单独的房间。
在行宫外面,环绕着三条街道,一条街主要是酒店,另一条街名为“脂粉街”,约有十几家青楼在这里开张营业。这两条街主要是为兵营服务的,王国鼓励这些商人来这里经商,给予了很多优惠条件,毕竟在这个苦寒之地,如果没有这些娱乐设施,很多士兵都会当逃兵。
另外一条街道,是一些杂货铺、衣服店、打铁铺、运输行等,还有一家镖局。在这条街上,还有两家店铺,里面出售符咒、兵器,还有很重要的一项业务就是收购魂晶,以魂晶换金币或者换灵石。
魂晶,是战士战利品,除了上缴给官方换取功劳和完成任务外,也可以换取金币,但赵国收购的价位比较低,远远没有商铺的价位高,按照这样的理论,这两个商铺纯粹是来抢赵国生意的,赵国本不该让其存在。
当听到金大通等人说起这事的时候,郭飞很疑惑,当然了,他们也解释不清楚。所以在进入五松镇的时候,郭飞侧面问了一下赵雪。
“明帝国的‘明远商会’,唐帝国的‘唐崇商会’,都是官方商会,他们就像吸血虫,哪里有利益,他们就会将店铺开到哪里。明帝国和唐帝国,不是我们赵国可以抗衡的,我们只能让人家来做生意。”赵雪颇感无奈道。
深夜时分,郭飞随着骑队进入了五松镇。
“郭飞,你先在五松镇的‘醉云楼”住下,等我上报我父亲后,再论功给你定职位。”在抵达行宫外面时,赵雪朝郭飞道。
郭飞知道,这行宫是军事重地,虽然自己救了赵雪,但以目前的身份,实在是不适合进入这里。
“郡主,我可是穷的叮当响,身无分文,还指望你的金币来度日呢。”郭飞眼看郡主赵雪要离开,顿时苦着脸道,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欠账还钱天经地义,郭飞可记得很清楚,赵雪还欠自己二十万金币,目前自己身上没有一枚金币,生活举步维艰,回到这里也不能不要账。
“放心吧,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会有人送部分钱过去,然后再给你带一身新衣服,你的衣服实在不能见人了。至于你的金币,我随后会给你的,这么一大批金币,你带在身上也不方便。”赵雪一笑,朝一名骑士点点头,在这名骑士的带领下,穿过街道,距离行宫有两公里的地方,郭飞来到了醉云楼。
骑士似乎和这里的老板很熟络,简单的交代一下,老板很热情的招呼郭飞。
郭飞下马,将战马交给了这个骑士,这匹马似乎对郭飞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被骑士拉扯走了。
第三十二章入五松镇
“走!”赵霸虽然不知道郭飞用了什么方法,快速的控制了这匹马,但心中那股怒气更大了。于是,大喝一声,拍打马匹,疾驰而去,速度一下子提高到了极限,后面骑兵紧紧追赶。他这样明显就是想给郭飞这个“新手”一个下马威,让他在骑术上丢人现眼。
郭飞微微一笑,根本不用拍打马匹,其四蹄扬起,快速的冲了出去,速度势如奔雷,明显比其他人的马匹快了很多。这样的速度,比郭飞忍者的速度还要快捷很多。
骑兵兵种。郭飞一下子爱上了,如果能将骑兵升级到“四级”,仅仅拥有“血骏”这样马匹,就能让奔跑的速度快速无比,如果能拥有姜家“雷豹”那样的妖兽坐骑,加上自己兵符对马匹的加成,速度将会快如闪电,这天下还有哪里能拦住自己。
且不说郭飞在疾驰的马匹上遐想,他这样的飞奔,让旁边的赵雪、赵霸和骑队骑士惊呆了。双手不拉缰绳,稳坐在马匹上,随着马匹的身体* 上下颠簸,而郭飞身体稳稳当当,似乎和马匹契合在了一起,快如闪电般的超过了众人。这还是步兵战士么,其骑术比骑兵更高明。
“这匹马是骑队中跑的最快的么?”赵雪也诧异了,问身边的中队长道。
“郡主冕下,此马在骑队中属于中等,论奔跑速度和体力都不冒尖,不知道今天怎么会爆发出这样的速度,实在是让属下不解。”这名中队长沉声道。
“郭飞。你还真让本郡主看不透呀!”赵雪看着郭飞渐渐远处的身影,沉声道。
以这样的速度,郭飞提前到了黑壁防御外,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后面的骑队簇拥着赵雪和赵霸才回来。
骑队通过黑壁,朝五松镇而去。郭飞本来想去打听一下老九等人的下落,但是现在这身衣服,实在是没脸见人。
心中一直牵挂文叔,但郭飞考虑一下,觉得先去五松镇,在哪里为文叔打几斤酒,购买点礼品,孝敬一下文叔。
在黑壁方圆几百公里的范围内,也只有这一个集镇,郭飞早有耳闻,很早就想去见识一下了。
五松镇,以五棵松树而出名。由于受到鬼蜮死亡雾海的影响,在黑壁方圆几百公里的范围内,几乎没有树木,偶尔有些灌木丛和根茎类植物。
如果你很长时间都没有看到一棵树,你就会理解此时郭飞的心情。当郭飞看到这五棵树的时候,有种跑上去亲吻的感觉。
这么多天了,第一次看到树木,虽然这五棵树不粗也不高,甚至也不够青翠,叶子“黄不拉几”的,五棵树孤零零的矗立在一个破烂的城镇外面,显得异常的憔悴。
此时郭飞理解了兵营中人为何对这五棵树无比的亲切,不单单是因为它是这几百公里唯一活着的树木,它的存在让人想起北原内部繁花似锦、密林成行的繁华世界,让人想起家乡的美丽山水,对于大多数战士来讲,它寄托的是幸福的期盼。
郭飞在营中就听说过,金大通每隔一个月左右,就带着他们的小队来过这里喝酒娱乐。而且,老二还有特别的爱好,那就是女人。
就是在五松镇,金大通和刀疤发生了矛盾。起因是为了争一个“女人”,老二看上的女人,被刀疤抢走了。两拨人发生了械斗,金大通等人不敌,幸而营长王志碰巧路过才为他们解了围,否则,那次刀疤就会让他们吃个大亏。
因此,关于五松镇的事迹,郭飞的耳边早就听腻歪了,对于守卫在黑壁的战士来说,这里是唯一一个“寻乐子”的地方。
在这里,最著名的,也是最吸引士兵的是两样东西:女人和酒。寂寞难捱的士兵,在兵营中连一个母猪都看不到,尤其是那些结过婚的,尝过鲜的,根本无法忍受这样的寂寞,因此,很多士兵的军饷就花费在女人的肚皮上了。
酒,在这个世界也是普遍的消耗品,对于长久离家,行走于生死一线的战士来说,喝酒,喝的是思念、是无奈、是心酸、是豪气、是寂寞……。每个人都能找到其中的心境。,
在这里最出名的酒,是“黑麦酒”和“火烧头”。以金大通的财力,根本喝不起这样的酒,不过其吹嘘的时候,常常说自己以前经常喝这样的酒。郭飞等人都不大相信。
集镇有个简陋的围墙,中心主建筑是一个浩大的军营和行宫,这里驻扎了一个亲卫骑兵营和一个战斧骑兵大队。两个兵营左右拱卫着一个豪华的行宫。行宫是为王国大人物准备的。比如,赵王亲自来黑壁参战,就住宿在这里,赵雪的父亲也经常来这里督战,赵雪在这里也有自己单独的房间。
在行宫外面,环绕着三条街道,一条街主要是酒店,另一条街名为“脂粉街”,约有十几家青楼在这里开张营业。这两条街主要是为兵营服务的,王国鼓励这些商人来这里经商,给予了很多优惠条件,毕竟在这个苦寒之地,如果没有这些娱乐设施,很多士兵都会当逃兵。
另外一条街道,是一些杂货铺、衣服店、打铁铺、运输行等,还有一家镖局。在这条街上,还有两家店铺,里面出售符咒、兵器,还有很重要的一项业务就是收购魂晶,以魂晶换金币或者换灵石。
魂晶,是战士战利品,除了上缴给官方换取功劳和完成任务外,也可以换取金币,但赵国收购的价位比较低,远远没有商铺的价位高,按照这样的理论,这两个商铺纯粹是来抢赵国生意的,赵国本不该让其存在。
当听到金大通等人说起这事的时候,郭飞很疑惑,当然了,他们也解释不清楚。所以在进入五松镇的时候,郭飞侧面问了一下赵雪。
“明帝国的‘明远商会’,唐帝国的‘唐崇商会’,都是官方商会,他们就像吸血虫,哪里有利益,他们就会将店铺开到哪里。明帝国和唐帝国,不是我们赵国可以抗衡的,我们只能让人家来做生意。”赵雪颇感无奈道。
深夜时分,郭飞随着骑队进入了五松镇。
“郭飞,你先在五松镇的‘醉云楼”住下,等我上报我父亲后,再论功给你定职位。”在抵达行宫外面时,赵雪朝郭飞道。
郭飞知道,这行宫是军事重地,虽然自己救了赵雪,但以目前的身份,实在是不适合进入这里。
“郡主,我可是穷的叮当响,身无分文,还指望你的金币来度日呢。”郭飞眼看郡主赵雪要离开,顿时苦着脸道,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欠账还钱天经地义,郭飞可记得很清楚,赵雪还欠自己二十万金币,目前自己身上没有一枚金币,生活举步维艰,回到这里也不能不要账。
“放心吧,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会有人送部分钱过去,然后再给你带一身新衣服,你的衣服实在不能见人了。至于你的金币,我随后会给你的,这么一大批金币,你带在身上也不方便。”赵雪一笑,朝一名骑士点点头,在这名骑士的带领下,穿过街道,距离行宫有两公里的地方,郭飞来到了醉云楼。
骑士似乎和这里的老板很熟络,简单的交代一下,老板很热情的招呼郭飞。
郭飞下马,将战马交给了这个骑士,这匹马似乎对郭飞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被骑士拉扯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