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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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初雪来得格外晚些,已经对它不抱期待的时候,它却来得异常凶猛,干净利落地淹没了一座城。
清晨时候,窗外满是白莹莹的雪,映得唐家豪宅愈发冷清。仆人小心谨慎地往餐桌上摆早餐,太过训练有素,一点声响都没有弄出来。小悦起了大早,趴在窗户上一脸渴望地瞅着外面的雪地,不过没有父亲的允许,他不敢冒然跑出去玩耍。
仆人布好了菜,退到一旁,偷偷抬眼看了下唐耀,发现唐先生站在窗边,大概是在看雪吧。又等了片刻,眼看着早餐要凉,仆人正犹豫要不要过去提醒下唐先生,唐耀却突然转身,走了过来,小悦见爸爸要去吃早餐,也跑过来跟上。
早餐有大米粥,冬天喝碗热气腾腾的粥会很舒服。照顾小悦的保姆给小悦刨开一个咸鸭蛋,取出蛋黄,拌进小悦的米粥里。是专门为小悦腌制的,并不很咸。平时小悦也喜欢这么吃,并无稀奇,只是今天早晨唐耀却反常地盯着小悦的那碗粥,自己也不动筷吃饭,就是盯着那碗粥,都有点发呆的神情了。
小悦发现爸爸看他,以为爸爸想吃,乖巧地把粥往前推了推。
唐耀回神,面无表情地看了小悦一眼,拉开椅子起身。他现在一点胃口也没有。
以前,阿亮也喜欢往米粥里拌鸭蛋黄。
唐耀一辈子不认输,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不择手段的事儿,血腥的事儿也多了去了,他是唐家当家的,谁能拦得了他。旁人都畏惧着他,说他狠,没人性,甚至丧尽天良,说得再难听,唐耀也不在乎,他是赢家,他没输过。
不认输的唐耀,现在却有点承认自己年纪大了。以前的路走得太漫长,那些本该一辈子去慢慢经营的事,好像一下子都被他完成了,所以现在反倒有点茫然。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去华睿阳家坐坐,在那家稍微坐一会,就能觉得暖和些,所以才决定搬家过来,离得近些,可以多些借口去暖和暖和,反正小悦喜欢,拿孩子当借口,没人怀疑。
小悦吃完早饭,到沙发上坐在唐耀身旁,小大人似的,眸子亮亮的,唐耀摸摸小孩发顶,叫保姆拿来小悦外套,准备带他去华家,小悦穿着小巧的嫩黄色羽绒服,小脸笑成了一朵花。
小孩一出门就兴奋起来,也不管爸爸了,跟个小黄鸡仔似的,在雪地里跑跑停停,不时撅着屁股捧两下雪攥攥。没几步就到了华家,果然楷楷也在院子里玩雪,两小孩一见面,向着对方奔跑过去,抱成一团。
华家管家看着,唐耀不再管小孩,径直进了屋。
楷楷的保姆王妈好像心情极佳,见到唐耀便开始热情地张罗,倒热茶上点心,还哼着小曲,已经过了早饭的时间,王妈却还在厨房里忙活,味道醇香,像是在炖汤。唐耀问华睿阳是不是在楼上,王妈笑呵呵道沈先生昨天夜里回来了,而且是从车站步行回来的,可得熬点大补的汤给沈先生驱驱寒气。
原来回来了,怪不得这里比平时更暖和。
华家管家一把年纪,此刻却跟两个小孩玩得起劲,不一会就堆起个雪人来,有鼻子有眼,还挺像回事儿,唐耀在屋里看了一会,没忍住,出去走到雪人旁,连外套都忘了穿,也不觉得冷。
唐耀突然想起来,阿亮有次跟他怄气,说要找个下雪天离家出走,找个地儿坐好,直接变成雪人冻死,多干净。
是啊,是够干净。
唐耀昨天晚上收到下属的报告,说闫亮在老家结婚了,女方是个中学教师,好像还是阿亮的铁杆歌迷。唐耀看下属详尽汇报的时候,真想炒他鱿鱼,他一点不想知道那些细节,干嘛非得都写上,报告里甚至还写着女方鼓励阿亮创作,甚至还写着她怀孕了。
看来他活得很滋润。
唐耀虽然放阿亮离开,却仍派人看着阿亮,不为旁的,就是想照顾下阿亮的身体。可阿亮倒好,这么迅速地就结婚生子起来。唐耀不知道阿亮是不是有表演的成分在里面,不过无所谓真假,他现在真的不想去追究了。
唐耀自己也明白,放走阿亮,其实更是解放了自己。
将指尖的烟蒂插进雪里,唐耀进屋,见到了沈文初。
唐耀突然想,自己当初遇到的不是闫亮该有多好。
唐耀约朋友谈事情,那位朋友是很会玩的太子党,说有家新开的酒吧,是影后陶桃开的,人气很高,不少当红的小男生小女生都过去捧场,便约唐耀一起过去,估计是想猎艳吧。
哪里都无所谓,唐耀从不否认自己也是个会玩的,不过今天家里保姆请假,他干脆把小悦一起带来了。
唐耀踏进酒吧的时候,里面比想象中的人更多,却并不喧嚣,仔细看,原来台上有个年轻人在唱歌。
唐耀本并未留意,随便找个空位子坐下,看了一圈,朋友还没来,他看了眼唱歌的人,觉得眼熟,然后就想起来是在华家门口撞到的那个大男孩,沈文初还戏称是他小情。
原来是沈文初的追求者。
唐耀开始听歌,年轻人唱的是首老歌,明明很年轻,却真唱出了点沧桑味道,唐耀笑着想,还真能装。
唱歌的年轻人,唐耀不愿再多看,更不忍多听。
朋友还没到,却碰见了沈文初,那人见到唐耀带着小悦来这种地方,一脸嫌弃,把小悦抱了过去,唐耀懒得跟他周旋,正巧朋友也过来,便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事情谈完,朋友忙着去找漂亮姑娘,唐耀过来接小悦,发现小悦正在跟方才唱歌的年轻人一起玩,年轻人抱着小悦,还左一口右一口地亲小孩腮帮子。
唐耀抱过小悦,本想离开,年轻人却开口道:“你的小孩?真可爱,两岁了吗?”
唐耀一皱眉,道:“三岁多。”
男孩道:“是吗?看着挺小。”
唐耀不再搭理,走了出去。去外面取车,给小悦系好安全带,安顿好他才开出停车场,绕到酒吧正门前面的红绿灯处,等红灯的时候瞥见刚才唱歌的年轻人正蹲在路旁摆弄自行车,看样子是哪里坏了。
难不成是前两天被他撞坏的?
小悦也看见了,拍着窗户细声细语道了声:“大哥哥。”
唐耀一犹豫,还是将车泊到路边,摇下车窗,对正在摆弄车子的年轻人道:“去哪儿?带你一程。”
年轻人一愣,站起来,笑道:“谢谢,哪儿也不去,我修修车子。”
一把年纪的唐耀有点尴尬。
不过年轻人笑起来很明媚,忍不住想看更多。
无关别的,他只是太久不曾见,有点怀念罢了。
今年的初雪来得格外晚些,已经对它不抱期待的时候,它却来得异常凶猛,干净利落地淹没了一座城。
清晨时候,窗外满是白莹莹的雪,映得唐家豪宅愈发冷清。仆人小心谨慎地往餐桌上摆早餐,太过训练有素,一点声响都没有弄出来。小悦起了大早,趴在窗户上一脸渴望地瞅着外面的雪地,不过没有父亲的允许,他不敢冒然跑出去玩耍。
仆人布好了菜,退到一旁,偷偷抬眼看了下唐耀,发现唐先生站在窗边,大概是在看雪吧。又等了片刻,眼看着早餐要凉,仆人正犹豫要不要过去提醒下唐先生,唐耀却突然转身,走了过来,小悦见爸爸要去吃早餐,也跑过来跟上。
早餐有大米粥,冬天喝碗热气腾腾的粥会很舒服。照顾小悦的保姆给小悦刨开一个咸鸭蛋,取出蛋黄,拌进小悦的米粥里。是专门为小悦腌制的,并不很咸。平时小悦也喜欢这么吃,并无稀奇,只是今天早晨唐耀却反常地盯着小悦的那碗粥,自己也不动筷吃饭,就是盯着那碗粥,都有点发呆的神情了。
小悦发现爸爸看他,以为爸爸想吃,乖巧地把粥往前推了推。
唐耀回神,面无表情地看了小悦一眼,拉开椅子起身。他现在一点胃口也没有。
以前,阿亮也喜欢往米粥里拌鸭蛋黄。
唐耀一辈子不认输,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不择手段的事儿,血腥的事儿也多了去了,他是唐家当家的,谁能拦得了他。旁人都畏惧着他,说他狠,没人性,甚至丧尽天良,说得再难听,唐耀也不在乎,他是赢家,他没输过。
不认输的唐耀,现在却有点承认自己年纪大了。以前的路走得太漫长,那些本该一辈子去慢慢经营的事,好像一下子都被他完成了,所以现在反倒有点茫然。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去华睿阳家坐坐,在那家稍微坐一会,就能觉得暖和些,所以才决定搬家过来,离得近些,可以多些借口去暖和暖和,反正小悦喜欢,拿孩子当借口,没人怀疑。
小悦吃完早饭,到沙发上坐在唐耀身旁,小大人似的,眸子亮亮的,唐耀摸摸小孩发顶,叫保姆拿来小悦外套,准备带他去华家,小悦穿着小巧的嫩黄色羽绒服,小脸笑成了一朵花。
小孩一出门就兴奋起来,也不管爸爸了,跟个小黄鸡仔似的,在雪地里跑跑停停,不时撅着屁股捧两下雪攥攥。没几步就到了华家,果然楷楷也在院子里玩雪,两小孩一见面,向着对方奔跑过去,抱成一团。
华家管家看着,唐耀不再管小孩,径直进了屋。
楷楷的保姆王妈好像心情极佳,见到唐耀便开始热情地张罗,倒热茶上点心,还哼着小曲,已经过了早饭的时间,王妈却还在厨房里忙活,味道醇香,像是在炖汤。唐耀问华睿阳是不是在楼上,王妈笑呵呵道沈先生昨天夜里回来了,而且是从车站步行回来的,可得熬点大补的汤给沈先生驱驱寒气。
原来回来了,怪不得这里比平时更暖和。
华家管家一把年纪,此刻却跟两个小孩玩得起劲,不一会就堆起个雪人来,有鼻子有眼,还挺像回事儿,唐耀在屋里看了一会,没忍住,出去走到雪人旁,连外套都忘了穿,也不觉得冷。
唐耀突然想起来,阿亮有次跟他怄气,说要找个下雪天离家出走,找个地儿坐好,直接变成雪人冻死,多干净。
是啊,是够干净。
唐耀昨天晚上收到下属的报告,说闫亮在老家结婚了,女方是个中学教师,好像还是阿亮的铁杆歌迷。唐耀看下属详尽汇报的时候,真想炒他鱿鱼,他一点不想知道那些细节,干嘛非得都写上,报告里甚至还写着女方鼓励阿亮创作,甚至还写着她怀孕了。
看来他活得很滋润。
唐耀虽然放阿亮离开,却仍派人看着阿亮,不为旁的,就是想照顾下阿亮的身体。可阿亮倒好,这么迅速地就结婚生子起来。唐耀不知道阿亮是不是有表演的成分在里面,不过无所谓真假,他现在真的不想去追究了。
唐耀自己也明白,放走阿亮,其实更是解放了自己。
将指尖的烟蒂插进雪里,唐耀进屋,见到了沈文初。
唐耀突然想,自己当初遇到的不是闫亮该有多好。
唐耀约朋友谈事情,那位朋友是很会玩的太子党,说有家新开的酒吧,是影后陶桃开的,人气很高,不少当红的小男生小女生都过去捧场,便约唐耀一起过去,估计是想猎艳吧。
哪里都无所谓,唐耀从不否认自己也是个会玩的,不过今天家里保姆请假,他干脆把小悦一起带来了。
唐耀踏进酒吧的时候,里面比想象中的人更多,却并不喧嚣,仔细看,原来台上有个年轻人在唱歌。
唐耀本并未留意,随便找个空位子坐下,看了一圈,朋友还没来,他看了眼唱歌的人,觉得眼熟,然后就想起来是在华家门口撞到的那个大男孩,沈文初还戏称是他小情。
原来是沈文初的追求者。
唐耀开始听歌,年轻人唱的是首老歌,明明很年轻,却真唱出了点沧桑味道,唐耀笑着想,还真能装。
唱歌的年轻人,唐耀不愿再多看,更不忍多听。
朋友还没到,却碰见了沈文初,那人见到唐耀带着小悦来这种地方,一脸嫌弃,把小悦抱了过去,唐耀懒得跟他周旋,正巧朋友也过来,便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事情谈完,朋友忙着去找漂亮姑娘,唐耀过来接小悦,发现小悦正在跟方才唱歌的年轻人一起玩,年轻人抱着小悦,还左一口右一口地亲小孩腮帮子。
唐耀抱过小悦,本想离开,年轻人却开口道:“你的小孩?真可爱,两岁了吗?”
唐耀一皱眉,道:“三岁多。”
男孩道:“是吗?看着挺小。”
唐耀不再搭理,走了出去。去外面取车,给小悦系好安全带,安顿好他才开出停车场,绕到酒吧正门前面的红绿灯处,等红灯的时候瞥见刚才唱歌的年轻人正蹲在路旁摆弄自行车,看样子是哪里坏了。
难不成是前两天被他撞坏的?
小悦也看见了,拍着窗户细声细语道了声:“大哥哥。”
唐耀一犹豫,还是将车泊到路边,摇下车窗,对正在摆弄车子的年轻人道:“去哪儿?带你一程。”
年轻人一愣,站起来,笑道:“谢谢,哪儿也不去,我修修车子。”
一把年纪的唐耀有点尴尬。
不过年轻人笑起来很明媚,忍不住想看更多。
无关别的,他只是太久不曾见,有点怀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