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他是个怎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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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后只会吻你一个人。
他这句话,还是让我沉沦了,我知道我挺容易被感动的,但我没想到,会这么容易。
我被他抱在怀里,他的胸膛特别硬,却也是满满的安全感,滚烫的呼吸喷洒在我脖颈处,每一下都酥麻得让我几乎凝了呼吸。
“留下来,我不喜欢一个人住。”
他的唇贴着我的耳畔,牙齿轻轻咬了一下,我触电般的将他狠狠推开,有些惊慌。
他“嗤”地笑了一声,“才反应过来?”
我抹了抹嘴巴,仿佛还有他留下的味道。
“我、我有家。”
他倚靠着墙壁,脸上的表情懒洋洋的,“只有你一个人的屋子,也算家?”
我向后踉跄了一步,他身子一动,想要过来扶我,最终还是忍住了,他站在那里,格外认真的眼神,“你不愿意,我不会碰你。”
他苦笑了一声,“我也只是很久,自己住罢了。”
午后的阳光慵懒而温柔,触在皮肤上,有淡淡的灼热,我们相视无言,各自怀揣着心事,对他的悸动,像是雨后发芽的嫩蕊,在瞬间爬满了心窝,密密麻麻的藤蒂,勾勒出牵绊一生的纹路。
我最终还是跟着他回去了,邵老夫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大抵就是我们还在车库的时候,她走得悄无声息,似乎有点故意,苏姨也像是料到了我会去而复返,并没有惊讶的表情,也难怪,她心目中邵伟文,不要说女人,就是迷倒男人也不成问题,如果他使用了十八般法子我还是没回来,她反而该纳闷儿了。
“苏姨,准备一件客房给沈小姐,她住下来了。”
苏姨很高兴的应下,喜滋滋的从一扇门里出来,经过我上楼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朝我一笑,我有些尴尬,扯了扯邵伟文的衣角,“我只是住几天。”
“这就是我说了算了。”
他笑得霸道,“明天一早,我开车送你回家,将东西收拾来,既然住下,就不要想着走,我这里地方大,还能缺你一个屋子不成?”
我抿着嘴唇想了想,“你去上班吧,那么大的公司都是你决策,我打个车回去拿来就行了。”
他蹙眉刚要说话,我伸出手指压在他微微开启的唇上,“这个就由我说了算吧,东西不多,何必麻烦你这个大总裁跑一趟,我住的可是贫民窟,你开那么好的车去,万一我半路被绑架了,你不是好心做了坏事?”
他一愣,大抵没想到我会说出这么无厘头的借口,他无奈的笑了笑,嘟起嘴啄了我的手指一下,我吓得一颤,“流氓!”便没好气的转身跑上了楼。
恰好碰见拿着新被褥的苏姨,她朝我招了招手,“沈小姐,看看这屋子怎么样,朝向好,也最大,最重要的是紧挨着先生的卧室呢。”
我走进去左右看了看,这大概是这栋别墅里色调最艳丽的一间了,也是唯一一间,整体是蓝色的,格外清新怡人,落地窗外就是湖畔,天海连成了一条线。
苏姨真是麻利,收拾的整整齐齐,我坐在床上,笑着弹了弹身子,柔软得不可思议。
“我很喜欢,您费心了。”
“这是哪里话,不是要折煞我嘛。”
她将枕头摆好,还摆了两个,我脸上一烫,故作视而不见的别开,苏姨这把年纪了,做这样的事还真是前卫。
我攥着床单,手心微烫,湿湿的汗浸润出来,粘乎乎的。
“您是先生喜欢的人,又是先生和老夫人亲自留下的,我哪敢怠慢,相比和先生传过绯闻的那些娇小姐,我倒是更觉得您和先生般配呢,他一天那么劳累,回来还要哄她们,哪里有您善解人意来得好。”
我牵强得笑着,指尖不由自主的触上唇瓣,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温度,我和绍坤之间,像刚才那样缠绵悱恻到窒息的吻也屈指可数,一开始我害怕,总是百般的抗拒他,后来他自己就觉得没了兴致,生怕吻到了兴味上我仍旧不肯给他,倒弄得一身燥热难受,于是我们之间那两年,真和精神恋爱差不多,我的经验极少,因为工作关系倒是见过不少香、艳的场面,可我总是不小心看一眼立刻收回目光,就好像做了多大的错事一样,而邵伟文竟然技术那么好,我无法自抑的就被他带了进去。
晚饭时他没有从书房出来,我坐在餐桌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他下楼,苏姨站在厨房叮叮咣咣的拿着汤勺试排骨汤的咸淡,我站起来绕过椅子,想去楼上叫他,苏姨恰好端着汤盆出来,“沈小姐去哪里?”
“先生一惯如此的,白天公司的事做不完,就要带回来熬夜加班,十一二点才能睡下是经常的事,别墅一直也没个女主人,我到底是下人,总不好处处干预先生,以后沈小姐可以照顾他,我也放宽心了。”
苏姨给我盛好了汤,冒着热气,味道格外鲜美,我吸了吸鼻子,“哇,您的手艺实在太好了。”
她呵呵笑着,“中午时间仓促了,没来得及做点细致的,晚上时间富裕,我下午四点多就开始准备了,怕不合沈小姐的胃口,尝尝看吧,喜欢吃什么告诉我一声,明天开始我顿顿都给您做一道。”
我吐吐舌头,“苏姨别总沈小姐的喊我,怪不适应的,我不是那些千金,可担不起这样尊贵的称呼,就叫我名字吧,蓆婳,或者小婳。”
她欢天喜地的应了一声,又折回去拿凉菜拼盘,我戳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沉默着,早前一直以为当老板的轻松至极,赚得还很多,众人碰月般,要多风光有多风光,没想到背后也这样劳累,当真是人前想要出风头,人后必定要苦练才行。
这顿饭我和苏姨吃了才半个小时,她做得好,可我不知为什么就是没胃口,怕她多心,才勉强咽了几口,她自己倒是吃的欢乐,兴致到了还会指着拿到干贝黄鳝粥给我讲讲制作程序,程薇说我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对待吃喝,我很能凑合,穿衣打扮也不讲究,可偏偏长了一张魅惑人间的脸蛋,所以她私下都招呼那群模特喊我“沈龙女”。
我爬上楼梯,经过他的书房时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太冒昧,我们之间的关系本就有些暧昧不清,不管因为什么,哪怕再寻常不过的关心,我主动一次,他就多想一次,虽然我都住进来了,但我不想突飞猛进超出我能控制接受的范围。
顺其自然就好。
我还不够了解他,他也不够了解我,现在的一切都不过是新鲜和心动,经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与打磨还是未知,我只想和他保持在安分一点的距离上。
我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不知是不是他吩咐过苏姨的,房间里摆了一束我喜欢的蓝色妖姬,我最喜欢这种花,据说是代表魅惑和性感,这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极致,就像程薇那样的女人,可以在眨眼间就做到祸国殃民。
我走过去摸了摸它,触手冰凉而柔软,花上面喷了点清淡的香水,闻着清爽宜人,我笑了笑,苏姨一把年纪了,想必做不出这样浪漫的事,如此看来,他真是个体贴细心的男人。
我转身进了浴室,匆忙的洗了个澡,我有个毛病,不是在自己的公寓里,洗澡换衣服都很快,我潜意识里缺少安全感,很怕有谁突然闯进来,其实这也是我在被绍坤抛弃之后始终不肯再接受别的男人的缘故,除非他能给我最深沉的安全感。
我换上干净的睡裙,将湿漉漉散发着兰花香味的头发随意的披在一侧,蹑手蹑脚的踱出房间,书房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我顿了顿步子,想着说什么开场白才不显得突兀,又能自然温馨,我咬着嘴唇闭上眼,深深的吸了口气,我迈出一步刚要敲门,门忽然从里面被拉开了。
我们四目相视,他微微有些惊愕,“你找我?”
我没有说话,向后退了一步,他忽然侧身让开朝我偏了偏头,“进来说。”
他率先一步进去,里面只点了一盏瓦数很低的小灯,微微的白光有点黯淡,记得程薇说,商人不同于别的领域,他们大多奸诈腹黑,不然也不会在弱者溺亡的圈子里占有一席之地,正因如此,他们极少愿意剖析自己,总喜欢隐藏起来真实的自己,比如戴着面具。而一旦肯在光亮中生存,那便是他有自己光明磊落的一面,我忽然联想到了邵伟文身上,即使他花名在外,还被赐了个绰号“三公子”,但至少,他在商场上,是个顶天立地的人。
我想到这里莫名觉得坦然,我笑了笑,跟进去,他的书房并不是个摆设,也不仅仅是他办公的地方,这里的藏书让人眼花缭乱,几乎足有几百部,大致这样浏览一遍,从历史到政治,从法律到经济,从社会到生物,甚至包括国学与古典小说应有尽有,而且许多都粘了白色的签条,这个我也明白,就读过的意思。
——我以后只会吻你一个人。
他这句话,还是让我沉沦了,我知道我挺容易被感动的,但我没想到,会这么容易。
我被他抱在怀里,他的胸膛特别硬,却也是满满的安全感,滚烫的呼吸喷洒在我脖颈处,每一下都酥麻得让我几乎凝了呼吸。
“留下来,我不喜欢一个人住。”
他的唇贴着我的耳畔,牙齿轻轻咬了一下,我触电般的将他狠狠推开,有些惊慌。
他“嗤”地笑了一声,“才反应过来?”
我抹了抹嘴巴,仿佛还有他留下的味道。
“我、我有家。”
他倚靠着墙壁,脸上的表情懒洋洋的,“只有你一个人的屋子,也算家?”
我向后踉跄了一步,他身子一动,想要过来扶我,最终还是忍住了,他站在那里,格外认真的眼神,“你不愿意,我不会碰你。”
他苦笑了一声,“我也只是很久,自己住罢了。”
午后的阳光慵懒而温柔,触在皮肤上,有淡淡的灼热,我们相视无言,各自怀揣着心事,对他的悸动,像是雨后发芽的嫩蕊,在瞬间爬满了心窝,密密麻麻的藤蒂,勾勒出牵绊一生的纹路。
我最终还是跟着他回去了,邵老夫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大抵就是我们还在车库的时候,她走得悄无声息,似乎有点故意,苏姨也像是料到了我会去而复返,并没有惊讶的表情,也难怪,她心目中邵伟文,不要说女人,就是迷倒男人也不成问题,如果他使用了十八般法子我还是没回来,她反而该纳闷儿了。
“苏姨,准备一件客房给沈小姐,她住下来了。”
苏姨很高兴的应下,喜滋滋的从一扇门里出来,经过我上楼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朝我一笑,我有些尴尬,扯了扯邵伟文的衣角,“我只是住几天。”
“这就是我说了算了。”
他笑得霸道,“明天一早,我开车送你回家,将东西收拾来,既然住下,就不要想着走,我这里地方大,还能缺你一个屋子不成?”
我抿着嘴唇想了想,“你去上班吧,那么大的公司都是你决策,我打个车回去拿来就行了。”
他蹙眉刚要说话,我伸出手指压在他微微开启的唇上,“这个就由我说了算吧,东西不多,何必麻烦你这个大总裁跑一趟,我住的可是贫民窟,你开那么好的车去,万一我半路被绑架了,你不是好心做了坏事?”
他一愣,大抵没想到我会说出这么无厘头的借口,他无奈的笑了笑,嘟起嘴啄了我的手指一下,我吓得一颤,“流氓!”便没好气的转身跑上了楼。
恰好碰见拿着新被褥的苏姨,她朝我招了招手,“沈小姐,看看这屋子怎么样,朝向好,也最大,最重要的是紧挨着先生的卧室呢。”
我走进去左右看了看,这大概是这栋别墅里色调最艳丽的一间了,也是唯一一间,整体是蓝色的,格外清新怡人,落地窗外就是湖畔,天海连成了一条线。
苏姨真是麻利,收拾的整整齐齐,我坐在床上,笑着弹了弹身子,柔软得不可思议。
“我很喜欢,您费心了。”
“这是哪里话,不是要折煞我嘛。”
她将枕头摆好,还摆了两个,我脸上一烫,故作视而不见的别开,苏姨这把年纪了,做这样的事还真是前卫。
我攥着床单,手心微烫,湿湿的汗浸润出来,粘乎乎的。
“您是先生喜欢的人,又是先生和老夫人亲自留下的,我哪敢怠慢,相比和先生传过绯闻的那些娇小姐,我倒是更觉得您和先生般配呢,他一天那么劳累,回来还要哄她们,哪里有您善解人意来得好。”
我牵强得笑着,指尖不由自主的触上唇瓣,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温度,我和绍坤之间,像刚才那样缠绵悱恻到窒息的吻也屈指可数,一开始我害怕,总是百般的抗拒他,后来他自己就觉得没了兴致,生怕吻到了兴味上我仍旧不肯给他,倒弄得一身燥热难受,于是我们之间那两年,真和精神恋爱差不多,我的经验极少,因为工作关系倒是见过不少香、艳的场面,可我总是不小心看一眼立刻收回目光,就好像做了多大的错事一样,而邵伟文竟然技术那么好,我无法自抑的就被他带了进去。
晚饭时他没有从书房出来,我坐在餐桌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他下楼,苏姨站在厨房叮叮咣咣的拿着汤勺试排骨汤的咸淡,我站起来绕过椅子,想去楼上叫他,苏姨恰好端着汤盆出来,“沈小姐去哪里?”
“先生一惯如此的,白天公司的事做不完,就要带回来熬夜加班,十一二点才能睡下是经常的事,别墅一直也没个女主人,我到底是下人,总不好处处干预先生,以后沈小姐可以照顾他,我也放宽心了。”
苏姨给我盛好了汤,冒着热气,味道格外鲜美,我吸了吸鼻子,“哇,您的手艺实在太好了。”
她呵呵笑着,“中午时间仓促了,没来得及做点细致的,晚上时间富裕,我下午四点多就开始准备了,怕不合沈小姐的胃口,尝尝看吧,喜欢吃什么告诉我一声,明天开始我顿顿都给您做一道。”
我吐吐舌头,“苏姨别总沈小姐的喊我,怪不适应的,我不是那些千金,可担不起这样尊贵的称呼,就叫我名字吧,蓆婳,或者小婳。”
她欢天喜地的应了一声,又折回去拿凉菜拼盘,我戳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沉默着,早前一直以为当老板的轻松至极,赚得还很多,众人碰月般,要多风光有多风光,没想到背后也这样劳累,当真是人前想要出风头,人后必定要苦练才行。
这顿饭我和苏姨吃了才半个小时,她做得好,可我不知为什么就是没胃口,怕她多心,才勉强咽了几口,她自己倒是吃的欢乐,兴致到了还会指着拿到干贝黄鳝粥给我讲讲制作程序,程薇说我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对待吃喝,我很能凑合,穿衣打扮也不讲究,可偏偏长了一张魅惑人间的脸蛋,所以她私下都招呼那群模特喊我“沈龙女”。
我爬上楼梯,经过他的书房时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太冒昧,我们之间的关系本就有些暧昧不清,不管因为什么,哪怕再寻常不过的关心,我主动一次,他就多想一次,虽然我都住进来了,但我不想突飞猛进超出我能控制接受的范围。
顺其自然就好。
我还不够了解他,他也不够了解我,现在的一切都不过是新鲜和心动,经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与打磨还是未知,我只想和他保持在安分一点的距离上。
我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不知是不是他吩咐过苏姨的,房间里摆了一束我喜欢的蓝色妖姬,我最喜欢这种花,据说是代表魅惑和性感,这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极致,就像程薇那样的女人,可以在眨眼间就做到祸国殃民。
我走过去摸了摸它,触手冰凉而柔软,花上面喷了点清淡的香水,闻着清爽宜人,我笑了笑,苏姨一把年纪了,想必做不出这样浪漫的事,如此看来,他真是个体贴细心的男人。
我转身进了浴室,匆忙的洗了个澡,我有个毛病,不是在自己的公寓里,洗澡换衣服都很快,我潜意识里缺少安全感,很怕有谁突然闯进来,其实这也是我在被绍坤抛弃之后始终不肯再接受别的男人的缘故,除非他能给我最深沉的安全感。
我换上干净的睡裙,将湿漉漉散发着兰花香味的头发随意的披在一侧,蹑手蹑脚的踱出房间,书房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我顿了顿步子,想着说什么开场白才不显得突兀,又能自然温馨,我咬着嘴唇闭上眼,深深的吸了口气,我迈出一步刚要敲门,门忽然从里面被拉开了。
我们四目相视,他微微有些惊愕,“你找我?”
我没有说话,向后退了一步,他忽然侧身让开朝我偏了偏头,“进来说。”
他率先一步进去,里面只点了一盏瓦数很低的小灯,微微的白光有点黯淡,记得程薇说,商人不同于别的领域,他们大多奸诈腹黑,不然也不会在弱者溺亡的圈子里占有一席之地,正因如此,他们极少愿意剖析自己,总喜欢隐藏起来真实的自己,比如戴着面具。而一旦肯在光亮中生存,那便是他有自己光明磊落的一面,我忽然联想到了邵伟文身上,即使他花名在外,还被赐了个绰号“三公子”,但至少,他在商场上,是个顶天立地的人。
我想到这里莫名觉得坦然,我笑了笑,跟进去,他的书房并不是个摆设,也不仅仅是他办公的地方,这里的藏书让人眼花缭乱,几乎足有几百部,大致这样浏览一遍,从历史到政治,从法律到经济,从社会到生物,甚至包括国学与古典小说应有尽有,而且许多都粘了白色的签条,这个我也明白,就读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