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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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很快,不等众人考虑好是该不管陶西格,还是该派个人去看看时,陶西格便已手抓着兔子走了回来,虽然他只抓到一只兔子,但是他能够安全回来,还是让不少担心他的人放下心来。
一但放心,众人便发现,陶西格回来的真的是太快了。
怎么可能这么快?
除非他根本就没进入到森林中去,只是在森林外走了一圈。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陶西格带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的眼中闪过一抹了然神色。
怪不得这么快,这位贵族少爷/老爷根本就没进到森林里去吧!
不过他还真是好运,没进入到森林里去,便能抓回一只兔子来,如果早知如此,他们也跟着去好了。
以前不是没发生过,兔子碰巧跑出森林,被人抓了个正着的这种事情,所以众人并不意外陶西格会在森林外抓到一只兔子。
看着他抓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说不定,他们也能好运的碰巧遇到一只笨兔子呢?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不远处已完全被笼罩于黑暗中的森林,好似有魅影不停晃动着的森林,让不少人都打了退堂鼓。
森林外的确很有可能会遇到这种慌不择路的笨兔子,但也有可能会遇到‘慌不择路’跑出森林的野兽,他们可不觉得自己会像这位贵族少爷/老爷那般好运,所以抓兔子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放下心思后,更加羡慕与嫉妒起陶西格的好运来,众人一边吃着碗内的东西,一边不露痕迹的看向那只被陶西格扔到塔夫脱脚边的兔子。
看着被扔到自己脚边的那只兔子,塔夫脱微微有些犯难,taussig阁下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不知人情世故。
不过一想到陶西格‘大贵族’的身份,塔夫脱便也就释然了。
也对,身为大贵族的taussig阁下,又怎么可能会懂他们这些普通人间的人情世故呢!
一只兔子,他们这么多人肯定不够分,所以只顾眼前就好。
利落的把那只死去多时的兔子给处理好,没有香料,只放了些盐的兔子,在众人眼中依旧是美味。
看着已被烤的泛起油光的兔子,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不由的吞咽起口水。
好香,仔细算来,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呢!
毕竟兔子是陶西格抓到的,即使他不分给众人,众人也不会说什么,不过当陶西格把兔子扔到塔夫脱脚边时,众人便知道,陶西格并不打算独享。
可不打算独享,也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吃到,与塔夫脱同在一个篝火的众人知道,自己这是有口福了。
兔子烤好后,最先被送到陶西格的面前,看着被送到自己眼前的烤兔子,陶西格顿了顿后,只撕下兔子一只前腿。
“阁下,你不打算再多撕些?”见陶西格竟只撕下一只兔前腿,塔夫脱惊讶道。
“不了,剩下的你们全都分了吧!”
烤熟的兔子对于他来说只是口感要更好些,其实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
更何况,塔夫脱他们烤出的兔子还没有添加任何调料,只比白水煮肉强些的烤肉,他怎么可能爱吃,与其吃这些没有滋味的烤肉,他还不如去吃能够让他填饱肚子的生鲜之肉。
察觉到陶西格并不是在矜持,而是真的不打算再吃了,塔夫脱道谢过后,喜不自胜的收回兔子,用手撕分起来。
他们这堆篝火前,满打满算也就坐了五个人,这五个人中还要算上陶西格一个,如此以来,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块很大的兔肉,拿着手中足有半个巴掌大的兔肉,不但塔夫脱很高兴,其它人也很高兴。
就着啤酒泡‘面包’,细细的吃着手中的烤兔肉,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都面带微笑,一脸幸福的微眯起眼睛。
兔肉真的是太好吃了。
不管是在野外,还是在村子里,不似贵族,天黑后,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没有任何趣乐活动的,所以吃完饭后,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便纷纷拉过随身携带的薄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睡起觉来。
当然,在大多数人选择睡觉的同时,他们并没忘记留下一两个守夜人,以防有野兽偷袭。
一夜无话,天还蒙蒙亮时,睡了一夜的众人,便悉悉索索的爬了起来。
没有洗脸,也没有刷牙,拿出干粮就着啤酒,吃了一顿早餐的众人,简单的收拾后,便准备出发了。
依旧是以‘马’车为首,众人随后,或快或慢走在原野小路上的众人,缓缓的消失在原野尽头的树林间。
又走了大半日,已渐疲乏的众人,非但没有像昨日那般停下来休息,反而唇角边全都浮现出一抹子的笑意,眼中划过一抹喜悦的他们,精神抖擞的加快了脚步。
十分钟后,一阵喧哗声隐隐由前方传了出来,不是吵架,而是因为人多而形成的人沸声,让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精神一震,他们本就加快的脚步,又加快许多。
碍眼的树林渐渐退到身后,小镇的一角缓缓展露于众人眼前,但相比他们落村要繁华许多的小镇,众人更多的是把目光落在小镇一角,已形成规模的集市上面。
挤挤插插的乱成一团,哪怕遥望也乌压压一片的集市,叫卖声与询问声混合在一起,好似几百只雀鸟在鸣叫。
这次塔夫脱他们没再像刚刚听到人沸声时那般激动,那般的赶,他们寻摸了一阵后,选定一处离集市不远,又远离树林的空地走了过去。
不同于贵族与商人,他们这些收入不丰的农民可住不起旅店,所以他们多会选择在不冷的天气里出行,因为在这个时间段他们无需住店,只要在野外将就几晚就成。
像塔夫脱他们这样选择在野外将就一晚的还有许多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远处的几处空地,也全都被人占了下来,一时之间,集市四周变得更加吵闹起来。
有些人就地便与其它人交换了各自所需的物品,但更多的人选择去集市交换物品,或者是干脆把东西卖给行商。
这次东西带得很多,塔夫脱便不打算再自行摆摊,自行摆摊虽赚的钱多一些,可不但要时时注意自己的摊子,集市结束前还不一定能够把东西全都给买掉,更重要的是,这次他带了太多见不得人的东西,所以比起自行摆摊,把东西卖给行商要更安全也更方便一些。
蒂斯代尔小镇的集市为每月月末的星期五至星期日,为时三天的集市就像节日一般,让蒂斯代尔小镇变得十分的热闹。
介时人头攒动,不但可以看到为数众多的村民,甚至还可以看到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贵人们。
毕竟集市里不但卖食物、用品等物,还会卖珠宝这些珍贵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最为贵人们所喜。
跟同村的众人打声招呼后,便扛着袋子离开了,塔夫脱离开之前不忘询问陶西格,要不要跟他去四处看看。
早就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集市心生好奇,即便塔夫脱不问,陶西格也打算去四处看看,既然塔夫脱问了,陶西格便也就顺势答应下来。
与塔夫脱一同向集市内走去,一进入集市就宛如进入那人海,问价叫卖声音不绝于耳。
没有如塔夫脱所担心的那般,觉得自己跟众人挤来挤去太有*份,或者是觉得众人的声音带过吵耳,脸上没有一丝嫌弃之色的陶西格,放目看向四周,他这淡定的模样,也让塔夫脱微微放下心来。
taussig阁下不嫌弃就好。
酒水,干果,香料,马匹,猪,牛,羊,鸡,鹅,腌鱼,乳酪,燕麦,只要你能想到的,或者是别人所需求的,这里全都能够找到。
驮马:五先令左右
良马:五镑左右
果酒:一便士两法仙——六便士每加仑
劣酒:两法仙每加仑
干果:一便士每磅
辛香料:一先令每磅
母牛:三到五先令
公牛:五先令左右
羊:六便士
猪:一先令
鸡:三便士左右
蛋:四打六便士
腌鲱鱼:五到十便士每磅
腌鲈鳗:六便士每条
一磅乳酷:一便士两法仙
燕麦:两先令每磅
裸麦:一先令每磅
还有两先令的银制汤匙,十五磅的镶珠宝金戒指,三十先令的珍珠手环与二十先令的金项琏。
九便士每磅的脂烛,六先令每磅的蜡烛,两便士的大桶,一便士两法仙的桶,三便士的桌子与一便士两法仙的椅子。
磅,先令,便士,法仙吗?
难道他真的回到欧洲的中古世纪了吗?
由东西的价钱,还有众人买东西所倒回的钱,陶西格渐渐发现,磅、先令、便士、法仙之间的转换并不是十进制的。
一先令=十二便士
五先令=一克朗
二十先令=一磅
还有一便士=四法仙
也就是说:一磅=二十先令=二百四十便士
磅与克朗为金币,以大小花样来区分究是磅,还是克朗。
先令与便士则是银币,同样以大小花样来区分哪个是先令,哪个是便士。
至于法仙则是铜币,因只有这一种铜币,所以无需区分。
后来陶西格才知道,在磅、先令、克朗、便士、法仙之外,还有一种金币——马克,因每马克为十三先令,所以这种金币多为大笔金货使用。
默默的把金币、银币的样式,还有与其相对的名称记入心中,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物价已经有所了解的陶西,不露痕迹的皱了皱眉头。
真的是太麻烦了。
速度很快,不等众人考虑好是该不管陶西格,还是该派个人去看看时,陶西格便已手抓着兔子走了回来,虽然他只抓到一只兔子,但是他能够安全回来,还是让不少担心他的人放下心来。
一但放心,众人便发现,陶西格回来的真的是太快了。
怎么可能这么快?
除非他根本就没进入到森林中去,只是在森林外走了一圈。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陶西格带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的眼中闪过一抹了然神色。
怪不得这么快,这位贵族少爷/老爷根本就没进到森林里去吧!
不过他还真是好运,没进入到森林里去,便能抓回一只兔子来,如果早知如此,他们也跟着去好了。
以前不是没发生过,兔子碰巧跑出森林,被人抓了个正着的这种事情,所以众人并不意外陶西格会在森林外抓到一只兔子。
看着他抓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说不定,他们也能好运的碰巧遇到一只笨兔子呢?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不远处已完全被笼罩于黑暗中的森林,好似有魅影不停晃动着的森林,让不少人都打了退堂鼓。
森林外的确很有可能会遇到这种慌不择路的笨兔子,但也有可能会遇到‘慌不择路’跑出森林的野兽,他们可不觉得自己会像这位贵族少爷/老爷那般好运,所以抓兔子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放下心思后,更加羡慕与嫉妒起陶西格的好运来,众人一边吃着碗内的东西,一边不露痕迹的看向那只被陶西格扔到塔夫脱脚边的兔子。
看着被扔到自己脚边的那只兔子,塔夫脱微微有些犯难,taussig阁下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不知人情世故。
不过一想到陶西格‘大贵族’的身份,塔夫脱便也就释然了。
也对,身为大贵族的taussig阁下,又怎么可能会懂他们这些普通人间的人情世故呢!
一只兔子,他们这么多人肯定不够分,所以只顾眼前就好。
利落的把那只死去多时的兔子给处理好,没有香料,只放了些盐的兔子,在众人眼中依旧是美味。
看着已被烤的泛起油光的兔子,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不由的吞咽起口水。
好香,仔细算来,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呢!
毕竟兔子是陶西格抓到的,即使他不分给众人,众人也不会说什么,不过当陶西格把兔子扔到塔夫脱脚边时,众人便知道,陶西格并不打算独享。
可不打算独享,也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吃到,与塔夫脱同在一个篝火的众人知道,自己这是有口福了。
兔子烤好后,最先被送到陶西格的面前,看着被送到自己眼前的烤兔子,陶西格顿了顿后,只撕下兔子一只前腿。
“阁下,你不打算再多撕些?”见陶西格竟只撕下一只兔前腿,塔夫脱惊讶道。
“不了,剩下的你们全都分了吧!”
烤熟的兔子对于他来说只是口感要更好些,其实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
更何况,塔夫脱他们烤出的兔子还没有添加任何调料,只比白水煮肉强些的烤肉,他怎么可能爱吃,与其吃这些没有滋味的烤肉,他还不如去吃能够让他填饱肚子的生鲜之肉。
察觉到陶西格并不是在矜持,而是真的不打算再吃了,塔夫脱道谢过后,喜不自胜的收回兔子,用手撕分起来。
他们这堆篝火前,满打满算也就坐了五个人,这五个人中还要算上陶西格一个,如此以来,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块很大的兔肉,拿着手中足有半个巴掌大的兔肉,不但塔夫脱很高兴,其它人也很高兴。
就着啤酒泡‘面包’,细细的吃着手中的烤兔肉,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都面带微笑,一脸幸福的微眯起眼睛。
兔肉真的是太好吃了。
不管是在野外,还是在村子里,不似贵族,天黑后,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没有任何趣乐活动的,所以吃完饭后,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便纷纷拉过随身携带的薄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睡起觉来。
当然,在大多数人选择睡觉的同时,他们并没忘记留下一两个守夜人,以防有野兽偷袭。
一夜无话,天还蒙蒙亮时,睡了一夜的众人,便悉悉索索的爬了起来。
没有洗脸,也没有刷牙,拿出干粮就着啤酒,吃了一顿早餐的众人,简单的收拾后,便准备出发了。
依旧是以‘马’车为首,众人随后,或快或慢走在原野小路上的众人,缓缓的消失在原野尽头的树林间。
又走了大半日,已渐疲乏的众人,非但没有像昨日那般停下来休息,反而唇角边全都浮现出一抹子的笑意,眼中划过一抹喜悦的他们,精神抖擞的加快了脚步。
十分钟后,一阵喧哗声隐隐由前方传了出来,不是吵架,而是因为人多而形成的人沸声,让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精神一震,他们本就加快的脚步,又加快许多。
碍眼的树林渐渐退到身后,小镇的一角缓缓展露于众人眼前,但相比他们落村要繁华许多的小镇,众人更多的是把目光落在小镇一角,已形成规模的集市上面。
挤挤插插的乱成一团,哪怕遥望也乌压压一片的集市,叫卖声与询问声混合在一起,好似几百只雀鸟在鸣叫。
这次塔夫脱他们没再像刚刚听到人沸声时那般激动,那般的赶,他们寻摸了一阵后,选定一处离集市不远,又远离树林的空地走了过去。
不同于贵族与商人,他们这些收入不丰的农民可住不起旅店,所以他们多会选择在不冷的天气里出行,因为在这个时间段他们无需住店,只要在野外将就几晚就成。
像塔夫脱他们这样选择在野外将就一晚的还有许多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远处的几处空地,也全都被人占了下来,一时之间,集市四周变得更加吵闹起来。
有些人就地便与其它人交换了各自所需的物品,但更多的人选择去集市交换物品,或者是干脆把东西卖给行商。
这次东西带得很多,塔夫脱便不打算再自行摆摊,自行摆摊虽赚的钱多一些,可不但要时时注意自己的摊子,集市结束前还不一定能够把东西全都给买掉,更重要的是,这次他带了太多见不得人的东西,所以比起自行摆摊,把东西卖给行商要更安全也更方便一些。
蒂斯代尔小镇的集市为每月月末的星期五至星期日,为时三天的集市就像节日一般,让蒂斯代尔小镇变得十分的热闹。
介时人头攒动,不但可以看到为数众多的村民,甚至还可以看到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贵人们。
毕竟集市里不但卖食物、用品等物,还会卖珠宝这些珍贵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最为贵人们所喜。
跟同村的众人打声招呼后,便扛着袋子离开了,塔夫脱离开之前不忘询问陶西格,要不要跟他去四处看看。
早就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集市心生好奇,即便塔夫脱不问,陶西格也打算去四处看看,既然塔夫脱问了,陶西格便也就顺势答应下来。
与塔夫脱一同向集市内走去,一进入集市就宛如进入那人海,问价叫卖声音不绝于耳。
没有如塔夫脱所担心的那般,觉得自己跟众人挤来挤去太有*份,或者是觉得众人的声音带过吵耳,脸上没有一丝嫌弃之色的陶西格,放目看向四周,他这淡定的模样,也让塔夫脱微微放下心来。
taussig阁下不嫌弃就好。
酒水,干果,香料,马匹,猪,牛,羊,鸡,鹅,腌鱼,乳酪,燕麦,只要你能想到的,或者是别人所需求的,这里全都能够找到。
驮马:五先令左右
良马:五镑左右
果酒:一便士两法仙——六便士每加仑
劣酒:两法仙每加仑
干果:一便士每磅
辛香料:一先令每磅
母牛:三到五先令
公牛:五先令左右
羊:六便士
猪:一先令
鸡:三便士左右
蛋:四打六便士
腌鲱鱼:五到十便士每磅
腌鲈鳗:六便士每条
一磅乳酷:一便士两法仙
燕麦:两先令每磅
裸麦:一先令每磅
还有两先令的银制汤匙,十五磅的镶珠宝金戒指,三十先令的珍珠手环与二十先令的金项琏。
九便士每磅的脂烛,六先令每磅的蜡烛,两便士的大桶,一便士两法仙的桶,三便士的桌子与一便士两法仙的椅子。
磅,先令,便士,法仙吗?
难道他真的回到欧洲的中古世纪了吗?
由东西的价钱,还有众人买东西所倒回的钱,陶西格渐渐发现,磅、先令、便士、法仙之间的转换并不是十进制的。
一先令=十二便士
五先令=一克朗
二十先令=一磅
还有一便士=四法仙
也就是说:一磅=二十先令=二百四十便士
磅与克朗为金币,以大小花样来区分究是磅,还是克朗。
先令与便士则是银币,同样以大小花样来区分哪个是先令,哪个是便士。
至于法仙则是铜币,因只有这一种铜币,所以无需区分。
后来陶西格才知道,在磅、先令、克朗、便士、法仙之外,还有一种金币——马克,因每马克为十三先令,所以这种金币多为大笔金货使用。
默默的把金币、银币的样式,还有与其相对的名称记入心中,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物价已经有所了解的陶西,不露痕迹的皱了皱眉头。
真的是太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