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不败王拳
推荐阅读:起点文男主是我爸、七根凶简、旧爱无处可逃、我的鬼尸新娘、闺秘、民间山野怪谈、末世游戏降临,我提前氪金十亿!、不良笔探、青菲舰、网游开局获得神级天赋
妖妖小说网 www.yaotxt.com,最快更新捡个女鬼当宠物最新章节!
听到凝霜这么说,我自然激动异常,连忙询问道:“到底是什么功法?”
凝霜皎洁一笑:“不动神拳。”
对这个名字,我非常陌生,但既然凝霜都这么说了,我也没有任何怀疑,凝霜让我随她来到了外边,由于是深夜,除了站岗的士兵外,其他并没有什么人,大多人都在梦乡之中,中士兵纷纷给我让路,在首府的门口有一片广场,这里平时都是集会的地方,所以也十分宽广。
凝霜已经换上了一身十分称身体的白色衣服,朝着我勾了勾手指:“没有什么比实战更能够让人进步了,你我都不许用武器和妖气,龙气,只能用拳脚招数!”
我顿时哑然好在这么多的磨练下,我的拳脚并不差劲,当即一个冲拳,朝着凝霜扑去,凝霜身子一偏,竟然以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在我后背连打七拳,当然这七拳都没有用力,否者我已经横尸当场了,但那拳头依然霸道,让我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呈现一个不雅的姿势。
周围守夜的士兵捂住嘴,偏偏不敢笑出来,怕我恼怒他们,我爬了起来,嚷嚷道:“想笑就笑,别憋着忍着,像个小娘们一样!”
哈哈哈!
众人爆发出笑声,当然我对此十分洒脱,打不过就打不过,非要让下属受罪干嘛,凝霜赞许的看了我一眼,再次让我进攻,而我此次慎重了一些,不是以拳对打,而是一个扫堂腿,先取其下盘,然而凝霜一个翻身,竟然跳到了我的身后,她腰肢一柔,使出一个铁板桥,又是一个后空翻来到了我的面前,双脚夹住了我的头颅,在空中旋转了三百六十度,再次将我踢飞过去。
我脖子痛的发酸,而周围人也不再笑了,他们对凝霜只是赞不绝口,毕竟这招数十分诡异,而且防不胜防。
“不动神拳的要领就是后发制人,用敌人的招数破敌人自身,手脚并用,而取得神效,不动神拳之所以成为不动神拳,是因为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千倍奉还!当年明皇朱元璋在日月神教中偷学而的,此拳法在他与其他军阀战斗的时候,起了非常大的效果。”凝霜顿了顿,与我以便乘夜散步,以便将口诀传授给我。
不动神拳共分天地人三个层次,人层次是最低的,而天层次是最高的,不动神拳到了天层次便称之为【不败王拳】。
不败王拳便可以调动我全身的龙气,与别人战斗了,而我身具真龙之气,又有袁家剑法作为基础,此时学不动神拳也是速度奇快,才用了一个晚上,就将不动神拳的功法给熟记于心了,剩下的就是慢慢修炼了。
而我们来到了一个码头上,坐在了一艘空船上面,看着天空和海洋,我身负一千五百年的修为,而凝霜又有三千五百年的修为,睡觉对我们来说,没有多大的用处,她看着星空,嘴唇嗫嚅道:“三个半月前,我们还像是乞丐一样过来,没想到现在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人生便是这样,我也没料到,竟然和实力高强的妖仙成为朋友……”我叹道。
“朋友么……”凝霜身躯一颤,但还是微笑了起来,只是微笑着,我看到她的模样,莫名的心痛了一下。
“你感觉我们还能回去吗?”凝霜抱着膝盖,看着我,月光很微弱,但却依然将她照的很清楚。
我心中澎湃,自然知道回去的机会渺茫:“但就算渺茫我也必须回去,不然我良心将会一辈子难安……”
此时海风徐徐吹来,吹撒在凝霜的头发上,那绿色的头发也徐徐飘起,宛如仙女一般,让我痴迷。
“我好看吗?”凝霜膝盖抱得更紧的,她将头垂在了膝盖上,笑意如花。
我微微一窒,点头道:“好看……”
然而我却不由自主的,朝着凝霜靠去,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我搂住了那蛮蛮细腰,只觉得她的身体正在轻颤,她索性就将头靠在了的肩膀上,空气中也传来淡淡的女人香,这是对每一个男人,最为致密的诱惑。
我是个正常的男人,如今三十有二,正是虎狼之年,六年多未曾碰过女人,而此时闻着凝霜的香味,心中那沉寂已久的激动再次充满了我的全身,我不由得,用手指勾勒起了她的下巴,她那双眼睛迷离也正在看我,此时良辰美景,花好月圆,我也情不自禁的,靠了过去。
凝霜挣扎了起来,锤着我的前胸,却激起了我一阵阵的征服*,我大胆的搂住了她,将她压在了湿漉漉的甲板上,同时蛮狠的吻住了她的双唇,那双唇异常柔软仿佛是棉花糖一样,让我舍不得放口。
正当我们吻到了情深之时,凝霜却推开了我,她低垂着坟头,模样娇羞可爱,她轻锤了我一下,嗔道:“你大胆,就不怕我杀了你?”
“不怕。”我再次靠近过去,而凝霜咬着嘴唇,泪眼朦胧,终究后来还是没反抗,若是码头此时有人,估计还能看到我们所在的这一艘小船在水面里轻轻摇曳。
又过了许久,凝霜用衣服盖住了羞涩,看着手臂,眼泪却流了下来,我过去一看,那守?宫?砂渐渐变淡,直到消失不见……
凝霜那双美目看着我,其中又似痴怨,又似悲恸,让人捉摸不透。
“我再传你一道功法……”凝霜抿着嘴唇,恍若胆怯的看着我,仿佛怕我雄风再起,再进行一番翻云覆雨。
我便将她搂在了怀里,也不多问,我也知道,从此我的心中,多了一个人,她挣脱开我的怀抱,让我也坐了起来,一双眼睛隐隐泛红,但还是说道:“这是鸳鸯双修术,能增加双方的修为……不过只能……”
“只能你我一起练习?”我挑逗到。
凝霜大羞,一把推开了我:“我是说正经的呢,阴阳合一,提升双方的修为,而且还能增加双方对各种功法的融洽程度。”
我恍然大悟:“那我们不妨修炼一番?”
“回去在修炼……”凝霜千娇百媚的白了我一眼,顿时我有些飘飘然了,随后乘着天未亮,我与凝霜回到了首府,开始认真修炼,直到凝霜开口求饶才停止,恰恰我感觉到,自己的修为竟然平白无故的增加了一甲子!也就是六十年,没想到如此还能增加功力,我顿时大喜。
“这功法是宋朝某对侠侣所创造,后来落到了我手里,本来我打算一直埋在心里,但不知道却遇到了你这个冤家……”凝霜双眸里也尽是情愫,让人好生怜惜。
正所谓假夫妻变成了真鸳鸯,这句话在我们身上显得特别合适,之后的日子里,白天她直到我连不动神拳,而夜晚我就实行双修之法,又过了三个月,在凝霜的帮助下,我功力提升到了两千年,而凝霜足足提升到了四千年,我对不动神拳的领悟也迅速的突破到了天阶段,领悟了最终的不败王拳,但好日子也只持续了半年。
在一日阳光明媚的早晨,一个信使全身负伤,冲到了首府之中,我连忙召集各大文武大臣,一起接待这个信使。
哪里知道那信使已经危在旦夕,只靠了一口气,才来到这里。
“陛下,请您速速派兵去救我的主上,他被魔兵围剿在断头谷,此时危在旦夕,若是您不去救他,恐怕我主上就难逃一死了,主上派我过来,就是想用东南边的日落矿场作为交换,换取你的援助……”
说着,那信使就一命呜呼了,我让人厚葬了信使,并且和众人商议,到底是救还是不救,但众人的意思竟然都十分同意,日落矿场埋藏着一个巨大的铁矿,还有各种金属,对我们的魔像军队,起着莫大的作用,而且对方还是离万福尊国最近的一个国家……桃花国!
相传桃花国物产丰富,土地肥沃,国富民强,乃是一个强大的助力,而且他国家的特色,就是机械蜜蜂,也就是上次我在城墙上看到的那些飞行器,都是用蒸汽驱动的,是众人类国家空军最强的一国,若是我救了他,那他们就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到时候回到现世的计划,将会有他们的帮助而加快脚步!
我也立刻答应了,并且当天就准备了一番,去马厩中选了两匹最好的马匹,其中一匹便是李家大公子所骑乘的神骏,那是一匹白马,身强力壮,高大威猛,而且毛发城两匹,在额头上还有镶嵌着一块橙色的璞玉,那玉佩显然不是凡品,给马匹添加了一股神勇之气。
这匹马开始不肯认我为主,但我自然不担心这事情,我选了三匹毛色靓丽,身材苗条的母马,和它关在一个马厩中,我站在中间,若是那烈马不朝我走过来,那是无法抵达那三匹国色天香的母马身边,最终它还是折服在了我的面前,我心道,不管是畜生还是人,都有最原始的一面,我也给他取了一个十分霸道的名字:“飞火奔雷。”
听到凝霜这么说,我自然激动异常,连忙询问道:“到底是什么功法?”
凝霜皎洁一笑:“不动神拳。”
对这个名字,我非常陌生,但既然凝霜都这么说了,我也没有任何怀疑,凝霜让我随她来到了外边,由于是深夜,除了站岗的士兵外,其他并没有什么人,大多人都在梦乡之中,中士兵纷纷给我让路,在首府的门口有一片广场,这里平时都是集会的地方,所以也十分宽广。
凝霜已经换上了一身十分称身体的白色衣服,朝着我勾了勾手指:“没有什么比实战更能够让人进步了,你我都不许用武器和妖气,龙气,只能用拳脚招数!”
我顿时哑然好在这么多的磨练下,我的拳脚并不差劲,当即一个冲拳,朝着凝霜扑去,凝霜身子一偏,竟然以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在我后背连打七拳,当然这七拳都没有用力,否者我已经横尸当场了,但那拳头依然霸道,让我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呈现一个不雅的姿势。
周围守夜的士兵捂住嘴,偏偏不敢笑出来,怕我恼怒他们,我爬了起来,嚷嚷道:“想笑就笑,别憋着忍着,像个小娘们一样!”
哈哈哈!
众人爆发出笑声,当然我对此十分洒脱,打不过就打不过,非要让下属受罪干嘛,凝霜赞许的看了我一眼,再次让我进攻,而我此次慎重了一些,不是以拳对打,而是一个扫堂腿,先取其下盘,然而凝霜一个翻身,竟然跳到了我的身后,她腰肢一柔,使出一个铁板桥,又是一个后空翻来到了我的面前,双脚夹住了我的头颅,在空中旋转了三百六十度,再次将我踢飞过去。
我脖子痛的发酸,而周围人也不再笑了,他们对凝霜只是赞不绝口,毕竟这招数十分诡异,而且防不胜防。
“不动神拳的要领就是后发制人,用敌人的招数破敌人自身,手脚并用,而取得神效,不动神拳之所以成为不动神拳,是因为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千倍奉还!当年明皇朱元璋在日月神教中偷学而的,此拳法在他与其他军阀战斗的时候,起了非常大的效果。”凝霜顿了顿,与我以便乘夜散步,以便将口诀传授给我。
不动神拳共分天地人三个层次,人层次是最低的,而天层次是最高的,不动神拳到了天层次便称之为【不败王拳】。
不败王拳便可以调动我全身的龙气,与别人战斗了,而我身具真龙之气,又有袁家剑法作为基础,此时学不动神拳也是速度奇快,才用了一个晚上,就将不动神拳的功法给熟记于心了,剩下的就是慢慢修炼了。
而我们来到了一个码头上,坐在了一艘空船上面,看着天空和海洋,我身负一千五百年的修为,而凝霜又有三千五百年的修为,睡觉对我们来说,没有多大的用处,她看着星空,嘴唇嗫嚅道:“三个半月前,我们还像是乞丐一样过来,没想到现在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人生便是这样,我也没料到,竟然和实力高强的妖仙成为朋友……”我叹道。
“朋友么……”凝霜身躯一颤,但还是微笑了起来,只是微笑着,我看到她的模样,莫名的心痛了一下。
“你感觉我们还能回去吗?”凝霜抱着膝盖,看着我,月光很微弱,但却依然将她照的很清楚。
我心中澎湃,自然知道回去的机会渺茫:“但就算渺茫我也必须回去,不然我良心将会一辈子难安……”
此时海风徐徐吹来,吹撒在凝霜的头发上,那绿色的头发也徐徐飘起,宛如仙女一般,让我痴迷。
“我好看吗?”凝霜膝盖抱得更紧的,她将头垂在了膝盖上,笑意如花。
我微微一窒,点头道:“好看……”
然而我却不由自主的,朝着凝霜靠去,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我搂住了那蛮蛮细腰,只觉得她的身体正在轻颤,她索性就将头靠在了的肩膀上,空气中也传来淡淡的女人香,这是对每一个男人,最为致密的诱惑。
我是个正常的男人,如今三十有二,正是虎狼之年,六年多未曾碰过女人,而此时闻着凝霜的香味,心中那沉寂已久的激动再次充满了我的全身,我不由得,用手指勾勒起了她的下巴,她那双眼睛迷离也正在看我,此时良辰美景,花好月圆,我也情不自禁的,靠了过去。
凝霜挣扎了起来,锤着我的前胸,却激起了我一阵阵的征服*,我大胆的搂住了她,将她压在了湿漉漉的甲板上,同时蛮狠的吻住了她的双唇,那双唇异常柔软仿佛是棉花糖一样,让我舍不得放口。
正当我们吻到了情深之时,凝霜却推开了我,她低垂着坟头,模样娇羞可爱,她轻锤了我一下,嗔道:“你大胆,就不怕我杀了你?”
“不怕。”我再次靠近过去,而凝霜咬着嘴唇,泪眼朦胧,终究后来还是没反抗,若是码头此时有人,估计还能看到我们所在的这一艘小船在水面里轻轻摇曳。
又过了许久,凝霜用衣服盖住了羞涩,看着手臂,眼泪却流了下来,我过去一看,那守?宫?砂渐渐变淡,直到消失不见……
凝霜那双美目看着我,其中又似痴怨,又似悲恸,让人捉摸不透。
“我再传你一道功法……”凝霜抿着嘴唇,恍若胆怯的看着我,仿佛怕我雄风再起,再进行一番翻云覆雨。
我便将她搂在了怀里,也不多问,我也知道,从此我的心中,多了一个人,她挣脱开我的怀抱,让我也坐了起来,一双眼睛隐隐泛红,但还是说道:“这是鸳鸯双修术,能增加双方的修为……不过只能……”
“只能你我一起练习?”我挑逗到。
凝霜大羞,一把推开了我:“我是说正经的呢,阴阳合一,提升双方的修为,而且还能增加双方对各种功法的融洽程度。”
我恍然大悟:“那我们不妨修炼一番?”
“回去在修炼……”凝霜千娇百媚的白了我一眼,顿时我有些飘飘然了,随后乘着天未亮,我与凝霜回到了首府,开始认真修炼,直到凝霜开口求饶才停止,恰恰我感觉到,自己的修为竟然平白无故的增加了一甲子!也就是六十年,没想到如此还能增加功力,我顿时大喜。
“这功法是宋朝某对侠侣所创造,后来落到了我手里,本来我打算一直埋在心里,但不知道却遇到了你这个冤家……”凝霜双眸里也尽是情愫,让人好生怜惜。
正所谓假夫妻变成了真鸳鸯,这句话在我们身上显得特别合适,之后的日子里,白天她直到我连不动神拳,而夜晚我就实行双修之法,又过了三个月,在凝霜的帮助下,我功力提升到了两千年,而凝霜足足提升到了四千年,我对不动神拳的领悟也迅速的突破到了天阶段,领悟了最终的不败王拳,但好日子也只持续了半年。
在一日阳光明媚的早晨,一个信使全身负伤,冲到了首府之中,我连忙召集各大文武大臣,一起接待这个信使。
哪里知道那信使已经危在旦夕,只靠了一口气,才来到这里。
“陛下,请您速速派兵去救我的主上,他被魔兵围剿在断头谷,此时危在旦夕,若是您不去救他,恐怕我主上就难逃一死了,主上派我过来,就是想用东南边的日落矿场作为交换,换取你的援助……”
说着,那信使就一命呜呼了,我让人厚葬了信使,并且和众人商议,到底是救还是不救,但众人的意思竟然都十分同意,日落矿场埋藏着一个巨大的铁矿,还有各种金属,对我们的魔像军队,起着莫大的作用,而且对方还是离万福尊国最近的一个国家……桃花国!
相传桃花国物产丰富,土地肥沃,国富民强,乃是一个强大的助力,而且他国家的特色,就是机械蜜蜂,也就是上次我在城墙上看到的那些飞行器,都是用蒸汽驱动的,是众人类国家空军最强的一国,若是我救了他,那他们就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到时候回到现世的计划,将会有他们的帮助而加快脚步!
我也立刻答应了,并且当天就准备了一番,去马厩中选了两匹最好的马匹,其中一匹便是李家大公子所骑乘的神骏,那是一匹白马,身强力壮,高大威猛,而且毛发城两匹,在额头上还有镶嵌着一块橙色的璞玉,那玉佩显然不是凡品,给马匹添加了一股神勇之气。
这匹马开始不肯认我为主,但我自然不担心这事情,我选了三匹毛色靓丽,身材苗条的母马,和它关在一个马厩中,我站在中间,若是那烈马不朝我走过来,那是无法抵达那三匹国色天香的母马身边,最终它还是折服在了我的面前,我心道,不管是畜生还是人,都有最原始的一面,我也给他取了一个十分霸道的名字:“飞火奔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