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番外三】白云&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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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
他是法律系高材生,家境贫寒,品学兼优,低调内敛,质朴沉默。
她是新闻系大才女,富家千金,才华横溢,众星拱月,蕙质兰心。
他时常在对校报不经意的一瞥时见到她的名字,她不写散文也不写诗歌,只写天马行空言语犀利的评论,也时常在黄昏的林荫道上慢慢走着时听到她不是甜美却很睿智的声音,不念新闻不念故事,只在音乐之间穿插几句,温暖的祝福语。
她是大家心目中的女神,追求者很多,宿舍里每每讨论到她的时候,他都不会参与,只在心中默默认同,然后回忆某几个下午三点的阳光落在图书馆老式的木质书架背后,透过两本积着灰尘的厚厚的书本之间,她那被染成金色的睫毛,像两只翅膀,灵动地随着书页翻飞。
但他,一个成绩优秀却沉默寡言,拒绝参加任何校园活动,除了舍友几乎不与人交流,穿着朴素头发干净露出额头的男生,同学们眼中高智商没情商的他,可以在课堂上和教授用英文流利地辩论,把一部《合同法》法条倒背如流,却不会把自己的笔记借给任何一个人,即使是主动来求他的可爱的女生。
他若是星星,在寂静黑暗的夜晚也许还会出现一点点亮光,只要月亮一出现,他便像是没有存在过一样。
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线,从没有人会想过,会有相交的一天。
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偏离人生原本设定的轨迹,便有了提前交汇的机会,与其说是意料之外,倒不如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不知她是否见过他含苞许久也不会绽放的过往,或许见过却不会放在心上,但她一定是那个在第一时间,见证了他一经开放的夺目绚烂的人。
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人,变成男神,他在电视里只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一身西装风流倜傥,妙语连珠让对方防不胜防,戴上最佳辩手之皇冠,一夜之间风光无限。
回到学校,他脱掉西装,还是像从前一样,走在林荫道上,没有人认出他来。
老时间,图书馆,老位置,他轻轻把那两本书拨开,迟迟不把手上的书放进去,只为了看她低眸垂目之下的婉转流动。
那如同丝缎般柔软的阳光被风吹起涟漪,她暮然抬起头,四目相对,她微微扬起嘴角,“丁叙,我好看吗?”
为什么要这样偷偷躲在书架背后,为什么不敢做回舞台上那个披荆斩棘的勇者,分明在比赛结束采访时,看到他闪躲目光背后的炽热。
就像现在,隔着厚厚的书本,他飘忽的眼神分明聚焦在某一处。
有一首歌,叫做矜持,歌中所唱,便是这样。
他总是微笑的看著她,各种情意总是轻易就洋溢眼底。
“我叫余微。”
比赛结束时,她以电视台实习生的身份采访他,她说她叫余微,与他是同一所大学,其实这些他都知道,当她主动伸出右手,他愣了一下,用微凉的手轻轻触碰她。
那样的感觉只有一秒,却足以让他午夜回味,怅然若失。
而现在,她绕过雕刻着岁月痕迹的书架,来到他面前,仰起头大胆地看着他,依旧是她先伸出手,再次强调自己是谁。
那一秒阳光如同打碎的金粉,从她黑色如瀑的长发一泻而下,这一次,他伸出左手,握住之后,便没有放开。
他没有变,还是那样的白衬衫黑色长裤,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她,一切都不一样了。
金童玉女的美好故事在校园里面演绎着,她不会因为没有浪漫旅行和昂贵礼物是遗憾,抱着半个西瓜在草坪上一勺一勺地挖着吃,冬天把手伸进他的口袋,他第一次亲吻她时灼热的气息和颤抖的手掌,已足够让她难忘。
她去他的课堂,看他把手插~在裤子口袋,与教授谈论着那些她听不懂的法理,也曾经在某堂课上睡着,众目睽睽之下被教授叫起来,意味深长地问她,如果没有记错,隔壁正在上《大众传媒与文化》,姑娘你确定没有走错教室?
在百年校庆的舞台,他们搭档站在台上,他谈吐不凡,她知书达理,一个眼神交汇便是不需言明的默契。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是会一直到老的一对,唯独丁叙自己,扛着暴风雨袭来前黑压压的乌云一片。
就如一开始说的那样,这是个很老套的故事,他们面临毕业,她把他带回家,别墅里她的父亲对他并不冷淡,却也并不热情,就像对待公司里任何一个员工那样,只想知道他能创造多大的价值,将来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其他的,又有何干。
但她的母亲,就不是那么友善了,那种高高在上挑剔鄙夷的眼神,从他进门开始,就没有变过。
一顿家宴吃的是如坐针毡,他端着最后的风度,忍到道别,门关上的时候,终于落荒而逃。
他知道她家境不错,却不知道是如此富裕,以为可以看见到未来,终归是躲不过曲终人散。
出身已是改变不了,他能做的唯有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纵然再好的工作,在他们家族面前,仍然如云泥一般。
雨漏偏逢连夜雨,家中突遭变故,她偷跑出来找他,却一直联系不上他。
故事之所以会老套,就在于人性的本质驱使着剧情一定会这样发展,她以为他退缩了,她都已经做好了要与家庭决裂的准备,却找不到他了。
而他面对着双亲的骨灰和巨额的债务,还有一直等不到的她的消息,以为退缩的是她。
他一直在等,却等到的是她出国的消息。
再一次强调,这是个老套的故事,正如大家所想的那样,她嫁人了。
那个晚上他一夜没睡,心里有一扇门终于重重地关上,没有想过,有一天,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被人猛地推开。
不带半点预兆。
那个女孩就像曾经的她,勇敢地站在他面前,一束阳光洒在他眉眼之间,竟让当年的情境,依稀又重现。
他想努力,也强迫自己去忘记、去接受,只是眼前的她终究不是心里的那个她,他欺骗了这位不知道为何原因爱他爱得炙热的小姑娘,也欺骗了自己原本以为早已经遗忘的内心。
无意中翻到昔日最佳辩手的照片,所有被覆上尘埃的回忆,一戳就破。
他好像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我是余微。
正在寒冷的冬夜,在大洋彼岸,在电话里,这么说。
我是余微。
我们都曾付出真心,在不同的时间里,以不同的方式。
我曾经想过在寂寞的夜里,你闭上眼睛亲吻了我,不说一句紧紧抱我在你怀里。
许多的阴差阳错,到头来只为了找到回去的路,从哪里离开,便回到那里去,还没开始便已结束,一场爱情无疾而终的终点,只是为了做好下一幕再见重逢的铺垫。
你是那碗最烈的酒,旧梦已去,一晌贪欢。
再多的苦,我们都曾熬过,只是有些人没忍过去,有些人,终于守得云开。
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
他是法律系高材生,家境贫寒,品学兼优,低调内敛,质朴沉默。
她是新闻系大才女,富家千金,才华横溢,众星拱月,蕙质兰心。
他时常在对校报不经意的一瞥时见到她的名字,她不写散文也不写诗歌,只写天马行空言语犀利的评论,也时常在黄昏的林荫道上慢慢走着时听到她不是甜美却很睿智的声音,不念新闻不念故事,只在音乐之间穿插几句,温暖的祝福语。
她是大家心目中的女神,追求者很多,宿舍里每每讨论到她的时候,他都不会参与,只在心中默默认同,然后回忆某几个下午三点的阳光落在图书馆老式的木质书架背后,透过两本积着灰尘的厚厚的书本之间,她那被染成金色的睫毛,像两只翅膀,灵动地随着书页翻飞。
但他,一个成绩优秀却沉默寡言,拒绝参加任何校园活动,除了舍友几乎不与人交流,穿着朴素头发干净露出额头的男生,同学们眼中高智商没情商的他,可以在课堂上和教授用英文流利地辩论,把一部《合同法》法条倒背如流,却不会把自己的笔记借给任何一个人,即使是主动来求他的可爱的女生。
他若是星星,在寂静黑暗的夜晚也许还会出现一点点亮光,只要月亮一出现,他便像是没有存在过一样。
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线,从没有人会想过,会有相交的一天。
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偏离人生原本设定的轨迹,便有了提前交汇的机会,与其说是意料之外,倒不如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不知她是否见过他含苞许久也不会绽放的过往,或许见过却不会放在心上,但她一定是那个在第一时间,见证了他一经开放的夺目绚烂的人。
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人,变成男神,他在电视里只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一身西装风流倜傥,妙语连珠让对方防不胜防,戴上最佳辩手之皇冠,一夜之间风光无限。
回到学校,他脱掉西装,还是像从前一样,走在林荫道上,没有人认出他来。
老时间,图书馆,老位置,他轻轻把那两本书拨开,迟迟不把手上的书放进去,只为了看她低眸垂目之下的婉转流动。
那如同丝缎般柔软的阳光被风吹起涟漪,她暮然抬起头,四目相对,她微微扬起嘴角,“丁叙,我好看吗?”
为什么要这样偷偷躲在书架背后,为什么不敢做回舞台上那个披荆斩棘的勇者,分明在比赛结束采访时,看到他闪躲目光背后的炽热。
就像现在,隔着厚厚的书本,他飘忽的眼神分明聚焦在某一处。
有一首歌,叫做矜持,歌中所唱,便是这样。
他总是微笑的看著她,各种情意总是轻易就洋溢眼底。
“我叫余微。”
比赛结束时,她以电视台实习生的身份采访他,她说她叫余微,与他是同一所大学,其实这些他都知道,当她主动伸出右手,他愣了一下,用微凉的手轻轻触碰她。
那样的感觉只有一秒,却足以让他午夜回味,怅然若失。
而现在,她绕过雕刻着岁月痕迹的书架,来到他面前,仰起头大胆地看着他,依旧是她先伸出手,再次强调自己是谁。
那一秒阳光如同打碎的金粉,从她黑色如瀑的长发一泻而下,这一次,他伸出左手,握住之后,便没有放开。
他没有变,还是那样的白衬衫黑色长裤,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她,一切都不一样了。
金童玉女的美好故事在校园里面演绎着,她不会因为没有浪漫旅行和昂贵礼物是遗憾,抱着半个西瓜在草坪上一勺一勺地挖着吃,冬天把手伸进他的口袋,他第一次亲吻她时灼热的气息和颤抖的手掌,已足够让她难忘。
她去他的课堂,看他把手插~在裤子口袋,与教授谈论着那些她听不懂的法理,也曾经在某堂课上睡着,众目睽睽之下被教授叫起来,意味深长地问她,如果没有记错,隔壁正在上《大众传媒与文化》,姑娘你确定没有走错教室?
在百年校庆的舞台,他们搭档站在台上,他谈吐不凡,她知书达理,一个眼神交汇便是不需言明的默契。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是会一直到老的一对,唯独丁叙自己,扛着暴风雨袭来前黑压压的乌云一片。
就如一开始说的那样,这是个很老套的故事,他们面临毕业,她把他带回家,别墅里她的父亲对他并不冷淡,却也并不热情,就像对待公司里任何一个员工那样,只想知道他能创造多大的价值,将来能达到怎样的高度,其他的,又有何干。
但她的母亲,就不是那么友善了,那种高高在上挑剔鄙夷的眼神,从他进门开始,就没有变过。
一顿家宴吃的是如坐针毡,他端着最后的风度,忍到道别,门关上的时候,终于落荒而逃。
他知道她家境不错,却不知道是如此富裕,以为可以看见到未来,终归是躲不过曲终人散。
出身已是改变不了,他能做的唯有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纵然再好的工作,在他们家族面前,仍然如云泥一般。
雨漏偏逢连夜雨,家中突遭变故,她偷跑出来找他,却一直联系不上他。
故事之所以会老套,就在于人性的本质驱使着剧情一定会这样发展,她以为他退缩了,她都已经做好了要与家庭决裂的准备,却找不到他了。
而他面对着双亲的骨灰和巨额的债务,还有一直等不到的她的消息,以为退缩的是她。
他一直在等,却等到的是她出国的消息。
再一次强调,这是个老套的故事,正如大家所想的那样,她嫁人了。
那个晚上他一夜没睡,心里有一扇门终于重重地关上,没有想过,有一天,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被人猛地推开。
不带半点预兆。
那个女孩就像曾经的她,勇敢地站在他面前,一束阳光洒在他眉眼之间,竟让当年的情境,依稀又重现。
他想努力,也强迫自己去忘记、去接受,只是眼前的她终究不是心里的那个她,他欺骗了这位不知道为何原因爱他爱得炙热的小姑娘,也欺骗了自己原本以为早已经遗忘的内心。
无意中翻到昔日最佳辩手的照片,所有被覆上尘埃的回忆,一戳就破。
他好像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我是余微。
正在寒冷的冬夜,在大洋彼岸,在电话里,这么说。
我是余微。
我们都曾付出真心,在不同的时间里,以不同的方式。
我曾经想过在寂寞的夜里,你闭上眼睛亲吻了我,不说一句紧紧抱我在你怀里。
许多的阴差阳错,到头来只为了找到回去的路,从哪里离开,便回到那里去,还没开始便已结束,一场爱情无疾而终的终点,只是为了做好下一幕再见重逢的铺垫。
你是那碗最烈的酒,旧梦已去,一晌贪欢。
再多的苦,我们都曾熬过,只是有些人没忍过去,有些人,终于守得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