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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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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绍兴十年。朱仙镇。

    黄河岸边。

    天空中灰暗沉重的浊云狰狞翻卷,飞速倾压,直欲与滚涌奔腾的黄河水连成一片。

    大地之上,密如蚁群般的数万金兵交织奔涌,旗幡错杂,兵戈耀日,震怖入心的胡笳号和大鼓声混杂着喊杀声,惊天动地。

    “挡吾者死!”

    万军之中,一员青年宋将,身高八尺,披黄金锁甲,跨下雪蹄朱焱骏,手掣錾金虎头枪,飞马驰突,纵横连荡。

    只见宋将手中大枪左挑右刺,劈面分心,浑如蛟舞龙飞,寒星点点,金光熠熠,水不能入,矢石所不能摧,一时间,金兵死伤无数。

    以宋将为中心,有无数的金兵不断汹涌而至,间或有高喝声。

    “大帅有令,弃械免死!”

    “兀那宋将还做困兽之斗,何不下马拜降?”

    “奉帅令,只要投降,既往不咎,富贵唾手可得!”

    青年宋将此时已是血染征袍,汗水混着鲜血,流过两条剑眉,迷糊住了一双虎目。他紧咬牙关,不发一言,抖擞精神只管纵马杀敌。

    远处中军大帐旁的望台上,猎猎作响的“金”字大旗下,十数名盔明甲亮,杀气蓬勃的金将簇拥着一人正向战阵中无声观望。此人身材高大,虬眉长髯,面如火炭,正是十万征南金军的最高统帅——完颜宗弼。

    宗弼观望半晌,面沉如水,道:“某家自统兵南征以来,迭遇恶仗,尤以岳飞所部极为强硬,如阵中此将,勇悍难当,谁言南人孱弱也?”

    “大帅。”左侧一副将躬身回应道:“这小子只率八百亲兵,从晌午已杀至日暮,其部亲兵已全部阵亡,只有此人已身受创伤却仍势若疯虎,不可遏制。”

    “你就有霸王之勇,又当如何?”另一细目副将不屑撇嘴,“岳飞都已被大帅施了妙计,让赵构和秦桧召回去筹划着准备杀了,主将要死,这些个散兵游勇还能翻上天去?”

    又一矮壮副将紧握剑柄,怒道:“这个南蛮,已杀我大金兵士三千余人,阵斩战将二十六人,要不是……”

    说着,他顿了顿,偷偷瞄了眼宗弼,见无异色,才道:“要不是大帅下令要生俘其人,某早就让他乱箭穿了心。”

    宗弼脸色复杂,摆了摆手,徐徐道:“彼虽杀我儿郎甚众,然孤身面对我千军万马犹然不惧,竟如入无人之境,诚勇士也,好汉也,某甚爱之,惟愿其力竭而降。”

    将帅正谈论间,前军小校登阶而上,单膝跪报:“禀报大帅。”

    “讲来。”

    “奉帅令,阵中之将已由宋军俘囚辨认,详细认明身份。”

    “哦?快说!”

    完颜宗弼及一众将官不由得精神一振,急急追问道。

    “此人名唤高岳,字云崧,年方十八,乃是宋将高宠独子,八岁时丧父,便被岳飞收为义子,现任岳飞亲兵精锐背嵬军的副统制,一身武艺乃是高家枪和岳家枪的精妙所在,勇悍绝伦。”

    “高岳……高宠?”

    细目副将闻听高宠二字,头皮发麻,窄窄的眼睛瞪得溜圆,失声大叫一声。

    完颜宗弼眼皮一跳,回顾麾下一众金将,皆是面带惧色,默然无声,恍惚间他觉得左耳又痛了起来。

    牛头山,铁滑车。

    大河南北,四海八荒,天下第一猛将!

    完颜宗弼贵为金太祖四子,大金开国,其功勋卓著,纵横天下,平生自恃武勇,睥睨四方,与号称宋将翘楚的岳飞,也曾大战数十回合不分胜负。

    然昔年牛头山之战,他本踌躇满志,却在自家千军万马的大营中,被单骑冲阵的高宠只一合就挑飞了半个左耳,不由得魂飞魄散,转头就逃,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叫做霸王再世。

    对于曾经历宋金牛头山之战的金军兵将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高宠,比岳飞还要恐怖,是无数人的噩梦。

    果然是他!高宠嫡子,岳飞义子,有这身武艺,本就正常啊。

    完颜宗弼回过神来,刚想说点什么,只见小将高岳又枪挑了一员金将后,也已然身中数创,血流满甲,人困马乏,却忽然挺直胸膛,立起身躯,举枪瞋目大呼。

    “吾乃堂堂男儿,忠烈之后,今日力战至极,不负先人,便宁死也不受胡虏生俘之辱!”

    高岳猛地勒马转向,冲着半里外的黄河飞驰而去,纵马横跃时,万军瞩目间,一个绝然的身影定格在半空中,下一刻,轰然消失在奔涌怒号的狂涛之中。

    正值春分时节,中原已是万物复苏,枝头吐绿,但西北大地上,仍然是水瘦山寒,大漠黄沙,仿佛是造物主用苍硬线条,粗粗勾勒出一副凛冽萧条、沉默静止的画卷。

    夕阳西下,秦州陇西郡首阳县(今甘肃省渭源县一带)县北十里外的白岭山,被苍茫浓重的暮色无声笼罩。

    山脚下的白岭村,百八十户人家,多是贫苦的山民猎户,此刻炊烟袅袅,给宁静幽谧的世间,增添了一分温馨的人间烟火。

    一间柴房内,粗木床上,铺着层层干草做底,麻布为面,丝绵为里的厚实被褥里,躺着一个青年,正是力战不降,绝然投河的高岳。

    此刻他面色蜡黄,剑眉紧皱,双目深闭,呼呼喘气,只有那眼皮却还间或跳动——他正沉浸在梦魇里,无法自拔。

    “父亲,你明知昏君与那奸相害你,此去必是,必是凶多吉少,奈何自翦羽翼,甘心束手?若依孩儿之见,不如拥兵反”

    “住口!忠义之心,男儿之本也,为父日夜教导你,你怎可言出不逊?”

    “云崧,你生性狠厉果决,昂扬激烈,不记为父教导。这次圣旨既下,怎能不遵。且为父一生忠直,天地可鉴,朝廷纵有猜嫌,吾当披肝沥胆,剖析曲直。诚可恨者,十年之功,毁于一旦。”

    “岳飞欺凌同僚,威逼圣躬,且拥兵自重,逆行愈肆,不臣显著,其心叵测难言。……飞罪衅深重,若斯之甚,便可收付廷尉,着即处死,明正典刑,钦此!”

    “乃自毁长城也,岳飞之罪,莫须有矣?”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猛地惊醒弹起,牵动了浑身伤口又颓然倒下,高岳已是满头满身汗水淋漓。

    他睁开无力的双眼,四下打量,心里思绪万千。

    两月前,义父岳飞被朝廷急促召回,临行前再三叮嘱高岳等部下,坚守朱仙镇大营,原地待命,不得妄动。

    今日晌午时,得到最新军报,义父已在风波亭遇难,义兄岳云及张宪大哥同时归天。

    义父一生,正直慈爱。自己生父高宠乃是宋金时天下第一猛将,单骑独闯金军大营,杀敌甚重最后马革裹尸。义父哀猛将早殇,怜幼子失怙,特收自己为义子,以他之姓命名,赐名高岳,日夜看护教导,指点提携。

    义父一生,壮怀激烈。以胡虏南侵、靖康国耻为锥心之痛。他整军抗金,身先士卒,胸怀家国,心比金石,乃是抵御异族侵略,存我汉家河山的中流砥柱。

    忠君爱国,气节如山,到头来就落得如此冤屈的下场吗?叛逆?我死也不信。“莫须有”三字,天下寒心!

    得报后,高岳怒发冲冠,跨马舞枪,率所部敢死亲兵八百人,直冲金军大营,他气郁于胸,悲愤难言,上马那一刻,已是心存死志。

    十荡十决,杀敌甚重,然终究是敌众我寡,悬殊太大,身边同样悲愤的战友都已阵亡,自己也身受重伤,血染征袍,可以去了。

    可是,明明记得跃入黄河中那一刻,汹涌河水灌入口鼻的那种窒息感和疼痛感,为何现在又躺在这宁静而陌生的柴房中?

    头很眩晕,应该是湿寒入体,发起热来了。疼痛、疲累、劳苦、力竭深深袭来,高岳不由闭上了双眼。

    次日早晨,山间叽喳欢叫的鸟雀,叫醒了一夜熟睡的高岳。他动了动身体,痛还是痛,人也仍然是昏沉沉的,但感觉却比昨日要好,至少神智清醒不少,心里明白必是为人所救。

    “有人么?”

    他慢慢支起身体,斜倚床上,沙哑的出口唤了一声,无论如何要当面致谢恩人。

    只听“吱嘎”一声,柴门被推开了一道小缝,一个小脑袋从门缝中伸进来,是个瘦眉窄骨的小男娃。

    小男娃咧嘴一笑,扭头就朝外喊:“舅舅,他醒啦。”

    叫完一声,他把门推开,屋外的阳光瞬间洒了进来,阳光倒把高岳的眼睛晃的发刺,不由得眯起双眼。

    小男娃瘦瘦的身板,在地上映出一个长长的影子。高岳见是个孩子,张口问道:“小娃娃,你家长辈可”

    在字还没出口,小男娃身形快捷,三两步便窜到了床边,背着双手,板下脸来道:“大个子,你叫谁小娃娃呢?”

    高岳莫名其妙,心道不是叫你,难道是叫桌子吗?又见男娃明明身材瘦小,脸容稚嫩,却非要装着老气横秋,不由得一阵好笑。

    “我便是叫你,有何不妥吗?”高岳奇道。

    小男娃斜睨着一双晶亮亮的眼睛,不悦道:“上个月,我便已是十三岁了,怎么还是小娃娃?”

    高岳坐直了身子,又笑道:“年只十三,不算小吗?”

    “欺我小吗?我八岁就随舅舅上山打猎砍柴,下河摸鱼捉虾,如今一口气能跑五六里路。”

    小男娃气呼呼说道:“去年我还单独猎到一只老狐,把上好的皮子换了一匹布,四斛米,还有一斤丝绵。”

    他伸出手,掰着手指头一个个的数着,数完了又把小手往身后用力一背,虎着脸道:“我难道算不得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怎么忒的小觑人!”

    高岳笑道:“倒真没有小觑你。你年级幼弱,便已能帮衬家中,勤勉度日,实是不易。”

    “但是,”高岳正色道:“得志,与民以善;不得志,独守正道。上马杀敌除虏,下马保境安民,有志气、有作为、有担当的,方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大丈夫。”

    他在心里默念了一声:“如我义父一般。”

    小男娃无言以对,听得半懂不懂似的。心里觉得高岳说的似乎有道理,嘴上却不肯认输,晶亮眼眸眨了眨,,便转了话题强道:“太阳都照了屁股,你这大一个人,却还赖床不起。”

    “亮子,不要胡搅。”

    随着一声叫唤,门外又进来了一个身影,却是个头戴灰麻巾,身穿灰麻布衣,方面浓须的老汉,手中端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米粥,粥中还有一块肉食。

    小男娃扭头道:“舅舅,你来啦,大个子小瞧我,这碗米粥不给他吃。”

    老汉憨实一笑,道:“还说自己不是小娃子,你这不就在使小娃子的赌气性子吗?”

    他又转头把粥递到高岳面前,笑道:“这碗粥,公子趁热了喝,一则填个肚腹,二则公子昨日落水,身上又带伤,现正遇寒发热,喝了出出汗,再躺一会。”

    高岳慌忙立身抱拳道:“不敢。多谢老先生。请问老先生尊姓大名?”

    老汉摆摆手,一脸慈容道:“哎,称不得什么尊姓不尊姓,也不要叫我什么老先生。呵呵,老汉姓胡,这娃娃是我外甥,叫个冯亮,你唤他亮子就行。”

    “舅舅,你把咱们老底都交给他,咱们还不知道他从哪冒出来的呢。”小男娃冯亮拽了拽胡老汉的衣袖,大声提醒道。

    高岳忙道:“在下高岳,字云崧,乃是岳……”

    一想到义父,高岳脸上一黯,叹了口气,涩声道:“乃是越岭翻山,逃难的,仗打的厉害。”

    胡老汉点点头,陪着嗟叹了声,又把粥递了过来,道:“公子,趁热喝了吧。唉,这世道,没法说。”

    高岳接过热腾腾的粥,连喝了几大口,从手心一直到内心,感受着这淳厚山民家的质朴温暖。

    “多谢胡老伯。不过千万莫再叫我什么公子了,唤我表字云崧即可。在下也正想请问,此是何地?我又因何在此?”

    “啊。好好。”

    老汉把头一拍,又捋着乱蓬蓬的浓须道:“看我这脑子,疏忽的紧,忘向公子,呃,云崧提及。咱们这里乃是白岭山脚下,百八十户人家聚住在此,便叫做白岭村,村子里乡邻也不过就五百人。”

    “平日里,我和我这外甥亮子两人,相依为命。昨日我两人上山打冬柴,顺便想再猎点山麂野兔之类的,这山麂啊,速度快,机灵的紧,抓是难抓,尤其是冬日里……”

    这老汉说着话就跑偏了题,竟然介绍起山麂的习性来,作为猎户山民,倒是敬业的很。

    “舅舅,你都说到哪去了。”

    瞧见高岳一脸愕然,老汉犹自捋须滔滔不绝,小男娃冯亮面上有些挂不住,忙打断了他舅舅的话头。

    冯亮往床边一坐,晃荡着腿,侧着脑袋道:“昨日我和舅舅下得山来,已是黄昏,经过山脚下河边时,就发现你就穿着件贴身里衣,昏倒岸边,浑身湿透,下半身还在水里泡着哪。”

    冯亮口齿伶俐,声音清脆,讲起来条理明晰,一番说道,高岳便知晓了事情的大概经过。

    自己当日激愤,投入黄河之中,或许被水所淹以致昏厥,但未致死,又被大水所冲,便冲到了这不曾听闻的小山村旁。

    然后被这路过的舅甥二人所救,二人将他架回家中,泡了热水,敷了伤药,昏睡了一宿的事情。

    高岳不禁连连谢道:“老伯和贤弟救命之恩,在下感激不尽,日后定当回报。”他顿了顿,又问:“却不知这白岭山白岭村,位于何处地界?”

    冯亮闻言,拍着巴掌向高岳笑道:“啊哈,前头还唤我小娃娃,现在晓得我是救命恩人,就改口叫贤弟了。你这人倒知趣的紧。”

    说着,他眨两下乌黑晶亮的眸子,瞅着高岳,略歪头道:“听你口音,也不是本地人,也罢,贤弟我就告知你,咱们这白岭山白岭村,正是秦州陇西郡首阳县治下。”

    胡老汉却奇道:“云崧是哪里人?可是第一次来咱们这西北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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