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别城两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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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形草坪修剪得齐齐整整,空阔宽广的草坪尽头竖起铁丝网,将闹市与桃花源隔断,两位男士西装革履,手持球杆,立在青绿色土壤上打高尔夫。
球场外,林初戈同一位中年女人坐在大红遮阳伞下,等待两位爱球不爱美人的男士结束球赛。已是秋季,日光并不大,但上了年纪的女人最忌讳阳光,视紫外线为硫酸,稍有不防,娇嫩的脸就被腐蚀出黑斑。
林初戈百无聊赖,啜饮一口橙汁,远远地望向莫行尧,男人举手投足利落潇洒,距离他半米远的中年男人之前在温泉外见过,便是章总。与那日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别,着一件粉色衬衫,油头粉面,流里流气。
莫行尧是什么样的男人,相貌风度教养家世都一等一,堪称完美,他也没有巴结这老男人的必要,为何要自贬身价大老远地来陪这位章总打高尔夫。
“你可有二十二岁?”对坐的中年女人突然问。
“我二十七。”她笑了笑。
“保养得不错。”
“您也是。”
客套,奉承,睁眼说瞎话,该是名媛生存的三守则。
女人上上下下地端详她,暗自忖度她的身份,瞅见她无名指上空无一物,耳垂、脖颈和手腕也并无首饰,嘴角的笑痕煞是耐人寻味。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无法控制,她学不会放弃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爱上别人。
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对坐。
两位男士打完球,时间已近十二点,四人一同去球场外的西餐厅吃饭。
席间他们谈起地产的话题,以他的人脉和能力,对地产有兴趣,完全可以在岱城发展,何必舍近求远。林初戈边想边切牛排,猩红的肉块上渗着几缕血丝,手起刀落,殷红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溅满白瓷描金餐盘,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时替章总倒酒,碧莹莹的翡翠在空中飞舞,腕白镯绿,自成美景。
见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尧低声问:“喜欢?”
她垂眸,小声说:“不喜欢,出来匆忙,项链手镯都没戴,给莫总丢脸。”
“林总监国色天香,怎么会给我丢脸。”他同她耳语,薄唇险险吻到她耳垂,声音低沉挟着一丝不悦。
“小两口感情真好,吃饭还要说悄悄话。”章总豪爽大笑,两腮的肥肉挤成一团,像一尊弥勒佛,只是弥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红。
莫行尧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还那么恩爱。”
一句话令在座人都笑起来,章总笑,宋姨笑,林初戈也笑,笑他谎话连篇,无视章总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
男人博得深情专一的美名,辱骂指责全让女人背负。在餐厅多待一秒,她对这位章总的厌恶就多一分。
无奈主角不肯退场,她这只陪衬的花瓶也不能脚底抹油开溜。
饭吃不下,也不敢四处乱看,林初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椅上,蔫头耷脑的模样落在宋姨眼中,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心灰意冷,实在有些自责。
暗暗思量一番,宋姨纤腰一扭,右手柔柔搭在章总的肩上,伸长脖子凑到男人耳边细声说了几句话。
章总笑哈哈,道:“上周不是买了颗三克拉的裸钻吗,又要买项链?”
宋姨蹙起柳眉,嗔怪道:“颈上这根项链的款式过时了,戴出去别人会笑话的。”顿了一顿,“莫总和林小姐也一起去吧。”
林初戈心里五味杂陈,她听“裸钻”二字便隐隐猜到宋姨的算盘,同情她,可怜她,还是觉得同为女人能帮衬一点是一点?无论是哪一种,她都不需要。
她正想拒绝,莫行尧就笑着答应了。
酒足饭饱,两对男女驱车去阙城最大的珠宝店。
章总和宋姨早就不见踪影,莫行尧却没有松开她,结实匀称的右臂紧紧箍着她腰身,她低头就可看见他戴在腕间的手表,镀银花纹表盘在日光灯下璨然生辉。
“送林总监一颗鸽子蛋做报酬?”温热的气流喷撒在耳垂,兴许是无意为之,他的薄唇如蜻蜓点水般在她耳廓掠过。
一颗“鸽子蛋”钻石少说也得五克拉,林初戈看看的标志,粗略估算了个价格,只笑笑,没当真。
哪知他并不是说笑,而是真想买钻戒,还同那年轻的女职员攀谈起来。
女生的皮肤光滑白皙没有一丝细纹,明晃晃的笑容比手上的钻戒还耀眼。
女人总希望自己是被绿叶衬托的玫瑰,林初戈觑着莫行尧面上的浅笑,不禁荒唐地想,她若能年轻十岁该多好。再一想,宋姨在球场外见到章总冲她笑时,心情也是这般复杂么。
右手忽然被一股力道托起,随即她感觉有环状物套住了无名指,她怔忡地垂下眼睫,光芒四射的钻戒几乎盖住关节,钻石明澈无色,横切为橄榄形。
莎翁说,谁送最大的钻石,谁就最爱你。
莫行尧问:“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要。”她不由分说摘戒指,摘到一半,瞟见他微愠的眼神与女生尴尬的笑容,动作渐渐缓下。
莫行尧却替她摘下那枚鸽子蛋,捏在指尖仔细地观察。
“说好送你,”他不动声色地看她一眼,“嫌小了?”
她识趣地下台阶,随口扯谎道:“吴太太手上的戒指足足有七克拉——不过看在你的诚意上,我勉为其难地收下好了。”
那员工脸上再度扬起和煦的笑容,一边说“稍等”,一边接过莫行尧递来的信用卡。
等待最难捱,尤其是与阴沉不语的他一起等待。珠宝行门庭若市,她奇怪阙城的消费水平何时变得这么高。
两人回到车上,已是十五分钟之后的事。
与来时相比,她手中多了个玫红色的小盒子,半开的盒子好似张开的贝壳,黑色丝绒缝中嵌着一枚色泽接近透明的戒指,汽车晃动时,它闪烁出的光芒更刺眼。
啪地合上盒子,林初戈侧身望着莫行尧,笑道:“莫总破费了,您对每一任女伴都这么大方?”未等他回答,她又问,“您要我戴在哪根手指上?”
句句试探,他扬唇一笑:“以林总监的姿色,应该有不少的男人送你钻戒,难道你从未收下?”
她停了一停,答道:“没有。”
“为什么?”他猜测她心高气傲不会接受任何人的馈赠,高兴之余,也想知道她的真实想法。
她垂头端视光溜溜的无名指,下巴的弧线尖锐却温柔:“一旦收下就等于我同意了他们没有明说的条件,我不能为一件可有可无的首饰而将自己视为货物出售。”
宁可没了有,不可有了没,*会吞噬人的羞耻心和道德心,一旦习惯骄奢淫逸不劳而获的生活,就无法再回头。
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命令自己远离所有诱惑她的物和人,比如他。
林初戈将戒指盒递给他,轻浅地笑道:“还给您。我不是阔太二奶,没机会在牌桌上向牌友炫耀钻戒。”
方形草坪修剪得齐齐整整,空阔宽广的草坪尽头竖起铁丝网,将闹市与桃花源隔断,两位男士西装革履,手持球杆,立在青绿色土壤上打高尔夫。
球场外,林初戈同一位中年女人坐在大红遮阳伞下,等待两位爱球不爱美人的男士结束球赛。已是秋季,日光并不大,但上了年纪的女人最忌讳阳光,视紫外线为硫酸,稍有不防,娇嫩的脸就被腐蚀出黑斑。
林初戈百无聊赖,啜饮一口橙汁,远远地望向莫行尧,男人举手投足利落潇洒,距离他半米远的中年男人之前在温泉外见过,便是章总。与那日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别,着一件粉色衬衫,油头粉面,流里流气。
莫行尧是什么样的男人,相貌风度教养家世都一等一,堪称完美,他也没有巴结这老男人的必要,为何要自贬身价大老远地来陪这位章总打高尔夫。
“你可有二十二岁?”对坐的中年女人突然问。
“我二十七。”她笑了笑。
“保养得不错。”
“您也是。”
客套,奉承,睁眼说瞎话,该是名媛生存的三守则。
女人上上下下地端详她,暗自忖度她的身份,瞅见她无名指上空无一物,耳垂、脖颈和手腕也并无首饰,嘴角的笑痕煞是耐人寻味。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无法控制,她学不会放弃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爱上别人。
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对坐。
两位男士打完球,时间已近十二点,四人一同去球场外的西餐厅吃饭。
席间他们谈起地产的话题,以他的人脉和能力,对地产有兴趣,完全可以在岱城发展,何必舍近求远。林初戈边想边切牛排,猩红的肉块上渗着几缕血丝,手起刀落,殷红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溅满白瓷描金餐盘,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时替章总倒酒,碧莹莹的翡翠在空中飞舞,腕白镯绿,自成美景。
见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尧低声问:“喜欢?”
她垂眸,小声说:“不喜欢,出来匆忙,项链手镯都没戴,给莫总丢脸。”
“林总监国色天香,怎么会给我丢脸。”他同她耳语,薄唇险险吻到她耳垂,声音低沉挟着一丝不悦。
“小两口感情真好,吃饭还要说悄悄话。”章总豪爽大笑,两腮的肥肉挤成一团,像一尊弥勒佛,只是弥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红。
莫行尧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还那么恩爱。”
一句话令在座人都笑起来,章总笑,宋姨笑,林初戈也笑,笑他谎话连篇,无视章总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
男人博得深情专一的美名,辱骂指责全让女人背负。在餐厅多待一秒,她对这位章总的厌恶就多一分。
无奈主角不肯退场,她这只陪衬的花瓶也不能脚底抹油开溜。
饭吃不下,也不敢四处乱看,林初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椅上,蔫头耷脑的模样落在宋姨眼中,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心灰意冷,实在有些自责。
暗暗思量一番,宋姨纤腰一扭,右手柔柔搭在章总的肩上,伸长脖子凑到男人耳边细声说了几句话。
章总笑哈哈,道:“上周不是买了颗三克拉的裸钻吗,又要买项链?”
宋姨蹙起柳眉,嗔怪道:“颈上这根项链的款式过时了,戴出去别人会笑话的。”顿了一顿,“莫总和林小姐也一起去吧。”
林初戈心里五味杂陈,她听“裸钻”二字便隐隐猜到宋姨的算盘,同情她,可怜她,还是觉得同为女人能帮衬一点是一点?无论是哪一种,她都不需要。
她正想拒绝,莫行尧就笑着答应了。
酒足饭饱,两对男女驱车去阙城最大的珠宝店。
章总和宋姨早就不见踪影,莫行尧却没有松开她,结实匀称的右臂紧紧箍着她腰身,她低头就可看见他戴在腕间的手表,镀银花纹表盘在日光灯下璨然生辉。
“送林总监一颗鸽子蛋做报酬?”温热的气流喷撒在耳垂,兴许是无意为之,他的薄唇如蜻蜓点水般在她耳廓掠过。
一颗“鸽子蛋”钻石少说也得五克拉,林初戈看看的标志,粗略估算了个价格,只笑笑,没当真。
哪知他并不是说笑,而是真想买钻戒,还同那年轻的女职员攀谈起来。
女生的皮肤光滑白皙没有一丝细纹,明晃晃的笑容比手上的钻戒还耀眼。
女人总希望自己是被绿叶衬托的玫瑰,林初戈觑着莫行尧面上的浅笑,不禁荒唐地想,她若能年轻十岁该多好。再一想,宋姨在球场外见到章总冲她笑时,心情也是这般复杂么。
右手忽然被一股力道托起,随即她感觉有环状物套住了无名指,她怔忡地垂下眼睫,光芒四射的钻戒几乎盖住关节,钻石明澈无色,横切为橄榄形。
莎翁说,谁送最大的钻石,谁就最爱你。
莫行尧问:“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要。”她不由分说摘戒指,摘到一半,瞟见他微愠的眼神与女生尴尬的笑容,动作渐渐缓下。
莫行尧却替她摘下那枚鸽子蛋,捏在指尖仔细地观察。
“说好送你,”他不动声色地看她一眼,“嫌小了?”
她识趣地下台阶,随口扯谎道:“吴太太手上的戒指足足有七克拉——不过看在你的诚意上,我勉为其难地收下好了。”
那员工脸上再度扬起和煦的笑容,一边说“稍等”,一边接过莫行尧递来的信用卡。
等待最难捱,尤其是与阴沉不语的他一起等待。珠宝行门庭若市,她奇怪阙城的消费水平何时变得这么高。
两人回到车上,已是十五分钟之后的事。
与来时相比,她手中多了个玫红色的小盒子,半开的盒子好似张开的贝壳,黑色丝绒缝中嵌着一枚色泽接近透明的戒指,汽车晃动时,它闪烁出的光芒更刺眼。
啪地合上盒子,林初戈侧身望着莫行尧,笑道:“莫总破费了,您对每一任女伴都这么大方?”未等他回答,她又问,“您要我戴在哪根手指上?”
句句试探,他扬唇一笑:“以林总监的姿色,应该有不少的男人送你钻戒,难道你从未收下?”
她停了一停,答道:“没有。”
“为什么?”他猜测她心高气傲不会接受任何人的馈赠,高兴之余,也想知道她的真实想法。
她垂头端视光溜溜的无名指,下巴的弧线尖锐却温柔:“一旦收下就等于我同意了他们没有明说的条件,我不能为一件可有可无的首饰而将自己视为货物出售。”
宁可没了有,不可有了没,*会吞噬人的羞耻心和道德心,一旦习惯骄奢淫逸不劳而获的生活,就无法再回头。
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命令自己远离所有诱惑她的物和人,比如他。
林初戈将戒指盒递给他,轻浅地笑道:“还给您。我不是阔太二奶,没机会在牌桌上向牌友炫耀钻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