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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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郑纯心出生在云妃入宫的第二年,指不定还有人造谣说,郑纯心是云妃和郑骏的私生女呢。
方子笙因为自己的想象笑起来。
不过很快她便笑不出来了。其实,若换成是她,想要对付郑骏,也会从这点下手。看来,她的确有必要想一想,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她该如何应对了。
正当方子笙沉思之际,城西一座豪华酒楼的后楼里,郑骏拍案而起。
“你说她打了夫人?”郑骏严肃的脸上平添几分怒气。
“是!”云鹰垂手,“她还出言威胁夫人。说如果夫人不同意帮她,她就要将当年之事公之于众。”
“当年的事?”郑骏冷笑,“看在他们曾救了雨柔一命,而雨柔当时也想依靠他们,这些年我才忍着他们。如今看来,宋鑫成的好日子是不想过了,就他儿子那样的垃圾,也妄图染指我的女儿?……那些赌坊都打点好了?”
“打点好了。如今宋鑫成欠下赌债十一万六千五百两,也正因此他们才敢打二小姐的主意。”云鹰心里在摩拳擦掌。
“吩咐下去,让赌坊逼债。”郑骏冷声道,“告诉他们,先不要让他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是目的!”
“属下明白!”云鹰忍住心喜,继续说道,“郑六小姐的箱笼已经收拾好了,这两日就准备启程了!”
郑骏点点头,诧异道:“还是不曾查出宛凌去孟家的目的?”
云鹰羞愧:“属下无能,整个孟家如同一块铁桶,水泼不进,怎么也查不出当日郑六小姐在孟府究竟发生了何事,才会导致她回府后开始生病。”
“孟府……”郑骏若有所思,“孟锦泽一向都不简单。若实在查不出,便罢了。不是说,她已经好了许多?”
“是,这些都是二小姐的功劳。听说是二小姐劝过郑六小姐后,她才愿意吃饭的。”云鹰偷偷看向郑骏,不出所料见到他脸上的欣慰。
“纯心的功劳?”郑骏欣慰之中带着伤感,“血浓于水,她的确比芸潇更关心宛凌。这样也好,我总想着能瞒上一时,就瞒上一时,最好能瞒上一辈子……我真希望她真的是我的女儿呀……”
云鹰不敢随意接话。眼看郑骏陷入哀伤之中,只得躬身退出。
没过两日,郑宛凌就启程回京了。那日天气甚好,送完郑宛凌,方子笙顺道让云隼驾车带她出去逛逛。说来她还从没到黎阳城的街道上好好看看。
云隼想着女孩子都喜欢胭脂水粉、衣裳首饰之类的,便将她带到一条繁华的街道上。
隔着车壁的棉帘,方子笙往外看去。
但见道路十分宽敞,来来往往的马车牛车成群结队。道路两旁,绸缎庄,衣帽肆,珠宝首饰行,胭脂水粉铺,应有尽有。
再一看,骡马行,书肆,铁匠铺——
铁匠铺?
方子笙略一沉吟,在荼靡耳畔说了几句话,然后喊车停,吩咐荼靡去买几串糖葫芦来吃。
还记得小时候爹爹管的严,哥哥每次偷跑出去都会给她带回一串冰糖葫芦。
方子笙心思一动,半掀车帘,冲云隼问道:“承州离齐国不远。你们去承州接我的时候,可曾听过一些齐国的事?”
“没有!”云隼面无表情,“街上人多,小姐还是当下帘子吧!”
方子笙微微一笑。早知道从他们这些人的嘴里问不出什么。哎,还是养好了身体再考虑此事吧!
云隼警觉地看着四周。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一阵风起,云隼只觉得周遭的空气一变,那种莫名的危险感便消失了。
与此同时,坐在马车里的方子笙愣了。
当风掀起车帘的时候,一个人影居然当着云隼的面儿,闪了进来。
春光灿烂的笑,再加上招牌桃花眼。方子笙往右挪挪,好让他坐的舒服些。
程曦没有说话,只是笑盈盈看着方子笙,一副好久不见甚为想念的表情。
方子笙清清嗓子:“云隼,麻烦你帮我去前面不远的那个小摊上,买一包糖炒栗子。”
云隼的声音跟他的人一样,平淡无波:“老爷吩咐过,属下要时刻守护小姐。小姐还是等荼靡姑娘回来了,让她去买吧!”
方子笙无语。
她旁边的程曦倒是忍不住笑笑。这个叫云隼的,武功还行,倒是挺忠心的。看到方子笙无奈,程曦伸手拉过方子笙的手,以指代笔,在她手心里写起字来。
方子笙愕然,一股痒痒麻麻的感觉从手心蔓延至全身。她却依旧面无表情。
程曦写的是:你掀帘子的时候看到你了,就来打个招呼。最近我出了远门,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询问木月,你身体怎么样了?
等他写完,方子笙淡定地抽回手。熟练地用哑语打着手势:“尚好,多谢!”
程曦眸里明显多了吃惊,继而他微微笑开。这个小丫头总是让人惊喜。
“小姐……”大老远就听到荼靡兴高采烈的声音。
程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凑到方子笙耳畔:“晚上等我……”接着帘子一动,他人已不见。
本是容易让人误会的话,方子笙的心思却放在另一边。程曦,他一个世家公子,怎会有如此高超的轻功。来无影去无踪,当真让人羡慕的紧。
对,让人羡慕!
方子笙握握自己无力的双拳,一股无力感油然而生。她沉默着闭上眼睛。
再等等,再等等,高先生的医术那么好,她一定能找回以前的自己。上天还是眷顾她的,否则怎会让她重生在同样会武的郑纯心身上。
不急不急,再等等!
“小姐,回府吗?”荼靡笑眯眯爬上车后,云隼问道。
方子笙应了一声,冲荼靡低声道:“将图纸交给他了?”
荼靡也低声回道:“交给那个打铁的大叔了!他说七天后去取即可……不过小姐,你以前不是喜欢练剑吗,怎么改练匕首了?”
“那不是一般的匕首!”方子笙接过糖葫芦,轻轻咬下半个,“那是我以后防身的武器。”
荼靡想了想,吞下嘴里的山楂,认真道:“小姐,我可不可以要一把同样的匕首啊,这样小姐就有两件防身的武器了!”
若不是郑纯心出生在云妃入宫的第二年,指不定还有人造谣说,郑纯心是云妃和郑骏的私生女呢。
方子笙因为自己的想象笑起来。
不过很快她便笑不出来了。其实,若换成是她,想要对付郑骏,也会从这点下手。看来,她的确有必要想一想,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她该如何应对了。
正当方子笙沉思之际,城西一座豪华酒楼的后楼里,郑骏拍案而起。
“你说她打了夫人?”郑骏严肃的脸上平添几分怒气。
“是!”云鹰垂手,“她还出言威胁夫人。说如果夫人不同意帮她,她就要将当年之事公之于众。”
“当年的事?”郑骏冷笑,“看在他们曾救了雨柔一命,而雨柔当时也想依靠他们,这些年我才忍着他们。如今看来,宋鑫成的好日子是不想过了,就他儿子那样的垃圾,也妄图染指我的女儿?……那些赌坊都打点好了?”
“打点好了。如今宋鑫成欠下赌债十一万六千五百两,也正因此他们才敢打二小姐的主意。”云鹰心里在摩拳擦掌。
“吩咐下去,让赌坊逼债。”郑骏冷声道,“告诉他们,先不要让他死。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是目的!”
“属下明白!”云鹰忍住心喜,继续说道,“郑六小姐的箱笼已经收拾好了,这两日就准备启程了!”
郑骏点点头,诧异道:“还是不曾查出宛凌去孟家的目的?”
云鹰羞愧:“属下无能,整个孟家如同一块铁桶,水泼不进,怎么也查不出当日郑六小姐在孟府究竟发生了何事,才会导致她回府后开始生病。”
“孟府……”郑骏若有所思,“孟锦泽一向都不简单。若实在查不出,便罢了。不是说,她已经好了许多?”
“是,这些都是二小姐的功劳。听说是二小姐劝过郑六小姐后,她才愿意吃饭的。”云鹰偷偷看向郑骏,不出所料见到他脸上的欣慰。
“纯心的功劳?”郑骏欣慰之中带着伤感,“血浓于水,她的确比芸潇更关心宛凌。这样也好,我总想着能瞒上一时,就瞒上一时,最好能瞒上一辈子……我真希望她真的是我的女儿呀……”
云鹰不敢随意接话。眼看郑骏陷入哀伤之中,只得躬身退出。
没过两日,郑宛凌就启程回京了。那日天气甚好,送完郑宛凌,方子笙顺道让云隼驾车带她出去逛逛。说来她还从没到黎阳城的街道上好好看看。
云隼想着女孩子都喜欢胭脂水粉、衣裳首饰之类的,便将她带到一条繁华的街道上。
隔着车壁的棉帘,方子笙往外看去。
但见道路十分宽敞,来来往往的马车牛车成群结队。道路两旁,绸缎庄,衣帽肆,珠宝首饰行,胭脂水粉铺,应有尽有。
再一看,骡马行,书肆,铁匠铺——
铁匠铺?
方子笙略一沉吟,在荼靡耳畔说了几句话,然后喊车停,吩咐荼靡去买几串糖葫芦来吃。
还记得小时候爹爹管的严,哥哥每次偷跑出去都会给她带回一串冰糖葫芦。
方子笙心思一动,半掀车帘,冲云隼问道:“承州离齐国不远。你们去承州接我的时候,可曾听过一些齐国的事?”
“没有!”云隼面无表情,“街上人多,小姐还是当下帘子吧!”
方子笙微微一笑。早知道从他们这些人的嘴里问不出什么。哎,还是养好了身体再考虑此事吧!
云隼警觉地看着四周。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一阵风起,云隼只觉得周遭的空气一变,那种莫名的危险感便消失了。
与此同时,坐在马车里的方子笙愣了。
当风掀起车帘的时候,一个人影居然当着云隼的面儿,闪了进来。
春光灿烂的笑,再加上招牌桃花眼。方子笙往右挪挪,好让他坐的舒服些。
程曦没有说话,只是笑盈盈看着方子笙,一副好久不见甚为想念的表情。
方子笙清清嗓子:“云隼,麻烦你帮我去前面不远的那个小摊上,买一包糖炒栗子。”
云隼的声音跟他的人一样,平淡无波:“老爷吩咐过,属下要时刻守护小姐。小姐还是等荼靡姑娘回来了,让她去买吧!”
方子笙无语。
她旁边的程曦倒是忍不住笑笑。这个叫云隼的,武功还行,倒是挺忠心的。看到方子笙无奈,程曦伸手拉过方子笙的手,以指代笔,在她手心里写起字来。
方子笙愕然,一股痒痒麻麻的感觉从手心蔓延至全身。她却依旧面无表情。
程曦写的是:你掀帘子的时候看到你了,就来打个招呼。最近我出了远门,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询问木月,你身体怎么样了?
等他写完,方子笙淡定地抽回手。熟练地用哑语打着手势:“尚好,多谢!”
程曦眸里明显多了吃惊,继而他微微笑开。这个小丫头总是让人惊喜。
“小姐……”大老远就听到荼靡兴高采烈的声音。
程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凑到方子笙耳畔:“晚上等我……”接着帘子一动,他人已不见。
本是容易让人误会的话,方子笙的心思却放在另一边。程曦,他一个世家公子,怎会有如此高超的轻功。来无影去无踪,当真让人羡慕的紧。
对,让人羡慕!
方子笙握握自己无力的双拳,一股无力感油然而生。她沉默着闭上眼睛。
再等等,再等等,高先生的医术那么好,她一定能找回以前的自己。上天还是眷顾她的,否则怎会让她重生在同样会武的郑纯心身上。
不急不急,再等等!
“小姐,回府吗?”荼靡笑眯眯爬上车后,云隼问道。
方子笙应了一声,冲荼靡低声道:“将图纸交给他了?”
荼靡也低声回道:“交给那个打铁的大叔了!他说七天后去取即可……不过小姐,你以前不是喜欢练剑吗,怎么改练匕首了?”
“那不是一般的匕首!”方子笙接过糖葫芦,轻轻咬下半个,“那是我以后防身的武器。”
荼靡想了想,吞下嘴里的山楂,认真道:“小姐,我可不可以要一把同样的匕首啊,这样小姐就有两件防身的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