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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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来到了滨江大道的岔路口,两道庞大的身影就从其中冲了出来,原来正是大黄和小黑两个大家伙。
常乐连忙开着路虎车来到一旁的停车点停下车,甫一打开了车门下了车,两个大家伙就先后的扑到常乐身上,将自己的大脑袋朝着常乐的怀里挤去。
要不是常乐刚刚突破到了炼体中期,力量大增,说不定会被这两个大家伙给扑到在地。
“呜呜……”
大黄和小黑都是委屈的低叫不已,就像是两个受了委屈的小孩一般。
“好了!我们这次北上,就不再住酒店了。说起来,住酒店,还没有在野外住着舒服呢。”
常乐安慰了它们一阵,打开后排的车门,等到两只大狗跳上了车,把车门关好,朝着不远处的黄小雅打了个手势,片刻之后,两辆车朝着远方的跨江大桥不缓不急的驶去。
……
一处土岭的边上,有着一条小溪蜿蜒流过,草木微黄,似乎预示着秋天就要到了。
一红一白的两辆车从远处驶来,不一会就来到了小溪边的一处草地停下。
车门打开,只见到四人两狗先后下了车,打量了一下环境,就在忙活起来,正是常乐他们一行。
“阿乐,这北方的山是少了一点,平原地带却是多了太多,我们一路行来,倒是别有一番景致。”
黄小雅满意的看了看四周的环境,一边帮着常乐扎帐篷,一边在赞道。
昨天,大家就已经渡过了黄河,来到了黄HB岸,对这里那一望无际的一个个大平原很是好奇。
“那是当然。”
常乐附和着说道,不敢得罪这个越来越有暴力倾向的女暴龙。
在前天,这丫头就和李春华、何丽萍以及两只大狗将那坛“蟠桃酒”给喝光了,这丫头如愿以偿的突破到了炼体中期,暗地里还跟常乐较量了一下。
结果,束手束脚、有心相让的常乐不可避免的被这丫头击败,让她的小尾巴翘上了天。
“不过,这越往北边走,天空愈发灰蒙蒙的,这里的空气也实在是太糟糕了一点。”
黄小雅在赞了一句之后,又在不停地吐槽起来,“听说燕京那一片区域,经常有雾霾,尤其是春夏两季,很烦人呐。”
两人虽然没有见过雾霾,却在电视上和新闻之中不时的听到和看到,对那种天气有些担忧。
“这没有办法,也只能够将就的度过几年再说。”
常乐挠了挠头,只得摊摊手说道。
实际上,那雾霾也没有两人的想象之中那么恐怖,起码人在其中正常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
而且,人体的适应能力可是极强的,习惯了就好。
两人不再理会那种现在还没影的事,一会就将帐篷搭建好。
黄小雅才和常乐一起帮妈妈她们洗好菜,就往常乐的路虎车后面走去,一会就窜入了庞大的后厢之中翻找起来。
“咯咯……”
片刻之后,这丫头捧着一个大酒坛下了车,在哈哈大笑着:“阿乐,这种小了一点的酒坛应该是那种人参酒了吧?”
为了糊弄大家,常乐在从家里出发之时,就弄来几个装满了水的大酒坛装上车。
不过,现在他已经把那些酒坛之中的清水倒掉,全部灌满了两种美酒。
“不错,这种人参酒的酒劲大了一点,你一次喝两杯没有问题,但是妈妈她们最多一次只能够喝二两左右,要不然可是会出事的,你可要牢牢地记住。”
常乐不敢大意,连忙对这个丫头慎重交代。
“哦,知道了。”
黄小雅当然不会认为常乐是在开玩笑,闻言点了点头。
这丫头和两只大狗,现在都有点向着“酒鬼”的模式发展,让常乐有些无奈。
幸亏这两种灵酒,喝了之后没有任何的酒精味从身体之中发出,要不然被交警逮住,弄出一个酒驾,那就是真正的欲哭无泪了。
现在的酒驾,不但要扣分、罚款,甚至有些倒霉一点的司机还会坐牢。
这时候,李春华与何丽萍刚刚弄好晚饭,正抬头准备叫常乐两人过来,突然从远处的大路上驶来四五辆大小车辆,似乎在观望了一下,就朝着营地开来。
这也是几辆豪车:甲壳虫、兰博基尼、奔驰、宝马都有,还都是那种豪华型的。
常乐和黄小雅刚刚走到饭桌之前,就发现了远处的动静,于是淡然的望向那些不速之客。
这些人看上去还蛮有教养,见到常乐他们正准备吃饭,远远地就把车停了下来,免得让那扬起的沙尘把对方的饭菜都给弄脏了。
几辆豪车的车门随即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了几名少男少女,年纪都和常乐差不多,都是不到二十岁的样子。
只是这些家伙都是一身名牌服饰,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大富大贵的公子哥,估计也是出来旅游的。
其中,有着四名少女和三名少年,女的一个个都是颇有气质,长得也很是眉清目秀,而且只是化了一点淡妆,不像是那种庸俗之辈。
那三个男的,一个高大魁梧,丰神如玉,都快赶上现在的常乐那么阳刚了,另外两位却是长得极其的斯文,还都带着眼睛,显得文质彬彬的。
双方在看清楚对方的一瞬间,都是被震惊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在这种荒郊野外,也能够遇上这么出类拔萃的人物。
那几人在原地商量了一下,随即朝着常乐他们的营地走来。
“你门好!”
这几个家伙有些自来熟的样子,浑然不理会常乐他们的不理不睬,如无其事的走到了大家眼前的几米处,自顾自的在介绍了起来:
“我叫李颖,来自京城,今年高中毕业,正要上大学。”一名红衣少女首先说道。
“我叫李明辉,是李颖的哥哥,今年在燕京大学读大二。”那名魁梧男子在自我介绍。
“我叫陈迎春,嗯,以前是小颖的同学,以后也是。”,这是一名极其高挑的少女。
“我叫唐碧珍,这是我男朋友饶敏。我们和他们都一样,正要在燕京大学读书。”
“我叫陈玉凤,这是我男朋友唐大力,他也是唐碧珍的哥哥。咯咯……名字很有喜感吧?明明瘦瘦的,力气也不大,偏偏被他爷爷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咯咯……”
常乐和黄小雅顿时有点傻眼:见过自来熟的,还真的没有见过这么自来熟的!
“还有,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哦!”那名叫做李颖的红衣少女,突然神神秘秘的说道:“不过,在说这个秘密之前,我先猜猜你们的名字吧!”
那名少女指着常乐说道:“你叫常乐,对不对?”
这个丫头完全不理会常乐在那瞠目结舌,又指着黄小雅说道:“你就是黄小雅,我没有说错吧?”
“咯咯……太好了!我们一路南下,终于找到你们两个了,今后我们就是校友了哦!”
“我擦!”常乐顿时明白了到底是什么事情,顿时在暗地里吐槽不已:“这些家伙,估计那两名姓李的,铁定是李海山的家人无疑!”
“我勒个去!”黄小雅也是白眼一翻,冰雪聪明的她,马上想到了那被常乐所救的李海山。
但是两人都万万想不到,这些家伙估计在听了李海山的事情之后,居然从燕京城一路南下,还给他们找着自己一行了。
这里距离燕京只有两天不到的车程,虽然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社会,以他们的能量锁定常乐一行的踪迹很简单,却让常乐等人是真正的郁闷不已。
早知道救了一个李海山会这么麻烦,那时候索性看着他去死好了。
当然,这只是常乐和黄小雅的腹谤而已。
而且,这几名少男少女,看上去不像是那种胡作非为的公子哥和大小姐,让人讨厌不起来。
才来到了滨江大道的岔路口,两道庞大的身影就从其中冲了出来,原来正是大黄和小黑两个大家伙。
常乐连忙开着路虎车来到一旁的停车点停下车,甫一打开了车门下了车,两个大家伙就先后的扑到常乐身上,将自己的大脑袋朝着常乐的怀里挤去。
要不是常乐刚刚突破到了炼体中期,力量大增,说不定会被这两个大家伙给扑到在地。
“呜呜……”
大黄和小黑都是委屈的低叫不已,就像是两个受了委屈的小孩一般。
“好了!我们这次北上,就不再住酒店了。说起来,住酒店,还没有在野外住着舒服呢。”
常乐安慰了它们一阵,打开后排的车门,等到两只大狗跳上了车,把车门关好,朝着不远处的黄小雅打了个手势,片刻之后,两辆车朝着远方的跨江大桥不缓不急的驶去。
……
一处土岭的边上,有着一条小溪蜿蜒流过,草木微黄,似乎预示着秋天就要到了。
一红一白的两辆车从远处驶来,不一会就来到了小溪边的一处草地停下。
车门打开,只见到四人两狗先后下了车,打量了一下环境,就在忙活起来,正是常乐他们一行。
“阿乐,这北方的山是少了一点,平原地带却是多了太多,我们一路行来,倒是别有一番景致。”
黄小雅满意的看了看四周的环境,一边帮着常乐扎帐篷,一边在赞道。
昨天,大家就已经渡过了黄河,来到了黄HB岸,对这里那一望无际的一个个大平原很是好奇。
“那是当然。”
常乐附和着说道,不敢得罪这个越来越有暴力倾向的女暴龙。
在前天,这丫头就和李春华、何丽萍以及两只大狗将那坛“蟠桃酒”给喝光了,这丫头如愿以偿的突破到了炼体中期,暗地里还跟常乐较量了一下。
结果,束手束脚、有心相让的常乐不可避免的被这丫头击败,让她的小尾巴翘上了天。
“不过,这越往北边走,天空愈发灰蒙蒙的,这里的空气也实在是太糟糕了一点。”
黄小雅在赞了一句之后,又在不停地吐槽起来,“听说燕京那一片区域,经常有雾霾,尤其是春夏两季,很烦人呐。”
两人虽然没有见过雾霾,却在电视上和新闻之中不时的听到和看到,对那种天气有些担忧。
“这没有办法,也只能够将就的度过几年再说。”
常乐挠了挠头,只得摊摊手说道。
实际上,那雾霾也没有两人的想象之中那么恐怖,起码人在其中正常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
而且,人体的适应能力可是极强的,习惯了就好。
两人不再理会那种现在还没影的事,一会就将帐篷搭建好。
黄小雅才和常乐一起帮妈妈她们洗好菜,就往常乐的路虎车后面走去,一会就窜入了庞大的后厢之中翻找起来。
“咯咯……”
片刻之后,这丫头捧着一个大酒坛下了车,在哈哈大笑着:“阿乐,这种小了一点的酒坛应该是那种人参酒了吧?”
为了糊弄大家,常乐在从家里出发之时,就弄来几个装满了水的大酒坛装上车。
不过,现在他已经把那些酒坛之中的清水倒掉,全部灌满了两种美酒。
“不错,这种人参酒的酒劲大了一点,你一次喝两杯没有问题,但是妈妈她们最多一次只能够喝二两左右,要不然可是会出事的,你可要牢牢地记住。”
常乐不敢大意,连忙对这个丫头慎重交代。
“哦,知道了。”
黄小雅当然不会认为常乐是在开玩笑,闻言点了点头。
这丫头和两只大狗,现在都有点向着“酒鬼”的模式发展,让常乐有些无奈。
幸亏这两种灵酒,喝了之后没有任何的酒精味从身体之中发出,要不然被交警逮住,弄出一个酒驾,那就是真正的欲哭无泪了。
现在的酒驾,不但要扣分、罚款,甚至有些倒霉一点的司机还会坐牢。
这时候,李春华与何丽萍刚刚弄好晚饭,正抬头准备叫常乐两人过来,突然从远处的大路上驶来四五辆大小车辆,似乎在观望了一下,就朝着营地开来。
这也是几辆豪车:甲壳虫、兰博基尼、奔驰、宝马都有,还都是那种豪华型的。
常乐和黄小雅刚刚走到饭桌之前,就发现了远处的动静,于是淡然的望向那些不速之客。
这些人看上去还蛮有教养,见到常乐他们正准备吃饭,远远地就把车停了下来,免得让那扬起的沙尘把对方的饭菜都给弄脏了。
几辆豪车的车门随即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了几名少男少女,年纪都和常乐差不多,都是不到二十岁的样子。
只是这些家伙都是一身名牌服饰,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大富大贵的公子哥,估计也是出来旅游的。
其中,有着四名少女和三名少年,女的一个个都是颇有气质,长得也很是眉清目秀,而且只是化了一点淡妆,不像是那种庸俗之辈。
那三个男的,一个高大魁梧,丰神如玉,都快赶上现在的常乐那么阳刚了,另外两位却是长得极其的斯文,还都带着眼睛,显得文质彬彬的。
双方在看清楚对方的一瞬间,都是被震惊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在这种荒郊野外,也能够遇上这么出类拔萃的人物。
那几人在原地商量了一下,随即朝着常乐他们的营地走来。
“你门好!”
这几个家伙有些自来熟的样子,浑然不理会常乐他们的不理不睬,如无其事的走到了大家眼前的几米处,自顾自的在介绍了起来:
“我叫李颖,来自京城,今年高中毕业,正要上大学。”一名红衣少女首先说道。
“我叫李明辉,是李颖的哥哥,今年在燕京大学读大二。”那名魁梧男子在自我介绍。
“我叫陈迎春,嗯,以前是小颖的同学,以后也是。”,这是一名极其高挑的少女。
“我叫唐碧珍,这是我男朋友饶敏。我们和他们都一样,正要在燕京大学读书。”
“我叫陈玉凤,这是我男朋友唐大力,他也是唐碧珍的哥哥。咯咯……名字很有喜感吧?明明瘦瘦的,力气也不大,偏偏被他爷爷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咯咯……”
常乐和黄小雅顿时有点傻眼:见过自来熟的,还真的没有见过这么自来熟的!
“还有,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哦!”那名叫做李颖的红衣少女,突然神神秘秘的说道:“不过,在说这个秘密之前,我先猜猜你们的名字吧!”
那名少女指着常乐说道:“你叫常乐,对不对?”
这个丫头完全不理会常乐在那瞠目结舌,又指着黄小雅说道:“你就是黄小雅,我没有说错吧?”
“咯咯……太好了!我们一路南下,终于找到你们两个了,今后我们就是校友了哦!”
“我擦!”常乐顿时明白了到底是什么事情,顿时在暗地里吐槽不已:“这些家伙,估计那两名姓李的,铁定是李海山的家人无疑!”
“我勒个去!”黄小雅也是白眼一翻,冰雪聪明的她,马上想到了那被常乐所救的李海山。
但是两人都万万想不到,这些家伙估计在听了李海山的事情之后,居然从燕京城一路南下,还给他们找着自己一行了。
这里距离燕京只有两天不到的车程,虽然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社会,以他们的能量锁定常乐一行的踪迹很简单,却让常乐等人是真正的郁闷不已。
早知道救了一个李海山会这么麻烦,那时候索性看着他去死好了。
当然,这只是常乐和黄小雅的腹谤而已。
而且,这几名少男少女,看上去不像是那种胡作非为的公子哥和大小姐,让人讨厌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