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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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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身上的伤……若不是世子爷来送药,恐怕都熬不过来!”
温穗穗一边拭泪,一边听着。
从前她虽对沈步辙小意温柔,可沈步辙却也依着她,念着她,事事以她为主,所以温穗穗才如此骄纵。
可如今……
温穗穗忍着身上的疼痛,抽抽搭搭的将自己贴身的肚兜解了下来,又沾上了自己吐出来的鲜血。
“嬷嬷,劳烦你将这东西送给辙郎吧,就说穗穗已经知错了,任凭辙郎处置。”
等沈步辙收到温穗穗的肚兜时,表情还是有几分冷意,他正为伏哥儿和自己就任的事情,忙的焦头烂额,刚想转头一口回绝,却瞧着上面的斑斑血迹。
沈步辙眼眸猛地一缩。
“世子,姨娘是听见伏哥儿的事情,才惊得吐出了一口鲜血,如今急急叫您过去,全是一片慈母之心啊。”
听见嬷嬷声泪俱下的描述,沈步辙心中的气总算是消散了几分。
他捏紧了手中染血的肚兜,还是避开了众人,偷偷往温穗穗的邀莲院去了一趟。
等沈步辙屏住呼吸,一脚踏进邀莲院,看见的就是温穗穗惨白的脸。
如今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里衣,外衫堪堪拢着,柔顺的乌发散落在肩头,带着一股无助又楚楚可怜的气质。
她正苦苦望向院外,翘首以盼着沈步辙的身影。
沈步辙瞧见她这副柔弱无助的模样,不知为何,竟突然想起了江照影那张明艳又端庄的脸。
不过只是一瞬,沈步辙的思绪很快就被温穗穗欣喜的声音打断了。
“辙郎,你终于来了。”
温穗穗忍受着身上的伤痛,一瘸一拐的走到沈步辙的身边,踮起脚尖,解下他身上的披风。
身子几乎是柔若无骨的靠在了沈步辙的身上:“辙郎,从前的一切都是穗穗的错,穗穗终于知道辙郎你对我有多用心了。”
“无论辙郎想要什么样的补偿,穗穗都肯依。”
沈步辙感受到身上的柔软,身上竟罕见的没有任何感觉,他双手握住了温穗穗的手臂,将她固定在自己的身前,再她对视。
“你身子没好,就不说这些东西了,我会叫人送药,让你好好休养。你今日叫我来,是为了什么事情?”
温穗穗脸上的笑容一僵,心里多出了几分难堪。
但是她眼眸含泪,还是很快就回答了:“辙郎,我一听我们的孩子,要去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当仆人,我就心如刀绞。”
沈步辙心里何尝不难受,但是他没有办法:“祖母此举,不过也是无奈之举。穗穗,若不是你那时叫来那些读书人,侯府何以到了这般田地?”
温穗穗听着沈步辙话语里显而易见的责怪,直直的握住了沈步辙的手,她的语气多了几分郑重。
“辙郎,你相信我吗?”
沈步辙一愣:“什么?”
“那些读书人,齐聚京城,为的便是十日之后的诗词大会。”
沈步辙微微皱了皱眉:“这个我自然知道。”
这个诗词大会可不简单,若是说科举,选的是读书最好的实用之才,那么诗词大会,选的便是最惊世骇俗的旷世之仙。
如此神仙般的人物,常常作诗不拘于格律,不落于俗套。
南阳侯府从未把算盘打在这个诗词大会过,因为这诗词大会的魁首,可是能被邀请去白鹿书院做先生的。
只要获得魁首,不仅是能名扬天下,更是能名利双收。
诗词大赛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没有限制,是要作出自己所思所想所感,只有被奉为上品,才能进入第二个环节。
第二个环节,是易先生随机出问题,要求在七步之内作出诗句。
易先生提出的问题极为刁钻,讲究得是即兴发挥,更是杜绝了作弊的可能。
沈步辙想到这里,又是不解的望向温穗穗:“你突然提起这个,不会是想要让我参加这次大会吧?”
“我们把主意打在这里,若是过不去第二个环节,便只能是自取其辱。”
沈步辙的语气中满是担忧,可温穗穗只是气定神闲的笑了笑。
她红唇轻启,随即便吟诵出了一首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辙郎,若是这句诗,出自伏哥儿之口,够不够惊世骇俗?伏哥儿会不会被天下之人,认定为天纵奇才?”
沈步辙听完这诗,瞳孔猛地一缩,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他脑海中琢磨着温穗穗说的那诗句,久久回不过神。
“这诗?这诗!这诗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哲思,简直就是千古流传的佳句!”
“为有源头活水来……妙啊,简直是太妙了!”
沈步辙也是自幼读书习文,如今听了这诗,激动之情无溢于言表,眼神都要发出了光彩。
温穗穗见沈步辙反应是这样大,心中非常的得意,身上的疼痛都是减轻了几分。
于是她歪了歪头,继续说:“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辙郎,这四句诗,够不够有气节和风骨?能否向在场众人,说明侯府的清白?”
“要留清白在人间……要留清白在人间……”沈步辙嘴里不停的念着,浑身都是激动的要抖了起来。
“此乃千古绝唱!千古绝唱!”
“若是这诗一出,诗中蕴含的铮铮铁骨,恐怕是要让天下的文人志士折服,侯府的清白,从此分明!”
“您身上的伤……若不是世子爷来送药,恐怕都熬不过来!”
温穗穗一边拭泪,一边听着。
从前她虽对沈步辙小意温柔,可沈步辙却也依着她,念着她,事事以她为主,所以温穗穗才如此骄纵。
可如今……
温穗穗忍着身上的疼痛,抽抽搭搭的将自己贴身的肚兜解了下来,又沾上了自己吐出来的鲜血。
“嬷嬷,劳烦你将这东西送给辙郎吧,就说穗穗已经知错了,任凭辙郎处置。”
等沈步辙收到温穗穗的肚兜时,表情还是有几分冷意,他正为伏哥儿和自己就任的事情,忙的焦头烂额,刚想转头一口回绝,却瞧着上面的斑斑血迹。
沈步辙眼眸猛地一缩。
“世子,姨娘是听见伏哥儿的事情,才惊得吐出了一口鲜血,如今急急叫您过去,全是一片慈母之心啊。”
听见嬷嬷声泪俱下的描述,沈步辙心中的气总算是消散了几分。
他捏紧了手中染血的肚兜,还是避开了众人,偷偷往温穗穗的邀莲院去了一趟。
等沈步辙屏住呼吸,一脚踏进邀莲院,看见的就是温穗穗惨白的脸。
如今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里衣,外衫堪堪拢着,柔顺的乌发散落在肩头,带着一股无助又楚楚可怜的气质。
她正苦苦望向院外,翘首以盼着沈步辙的身影。
沈步辙瞧见她这副柔弱无助的模样,不知为何,竟突然想起了江照影那张明艳又端庄的脸。
不过只是一瞬,沈步辙的思绪很快就被温穗穗欣喜的声音打断了。
“辙郎,你终于来了。”
温穗穗忍受着身上的伤痛,一瘸一拐的走到沈步辙的身边,踮起脚尖,解下他身上的披风。
身子几乎是柔若无骨的靠在了沈步辙的身上:“辙郎,从前的一切都是穗穗的错,穗穗终于知道辙郎你对我有多用心了。”
“无论辙郎想要什么样的补偿,穗穗都肯依。”
沈步辙感受到身上的柔软,身上竟罕见的没有任何感觉,他双手握住了温穗穗的手臂,将她固定在自己的身前,再她对视。
“你身子没好,就不说这些东西了,我会叫人送药,让你好好休养。你今日叫我来,是为了什么事情?”
温穗穗脸上的笑容一僵,心里多出了几分难堪。
但是她眼眸含泪,还是很快就回答了:“辙郎,我一听我们的孩子,要去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当仆人,我就心如刀绞。”
沈步辙心里何尝不难受,但是他没有办法:“祖母此举,不过也是无奈之举。穗穗,若不是你那时叫来那些读书人,侯府何以到了这般田地?”
温穗穗听着沈步辙话语里显而易见的责怪,直直的握住了沈步辙的手,她的语气多了几分郑重。
“辙郎,你相信我吗?”
沈步辙一愣:“什么?”
“那些读书人,齐聚京城,为的便是十日之后的诗词大会。”
沈步辙微微皱了皱眉:“这个我自然知道。”
这个诗词大会可不简单,若是说科举,选的是读书最好的实用之才,那么诗词大会,选的便是最惊世骇俗的旷世之仙。
如此神仙般的人物,常常作诗不拘于格律,不落于俗套。
南阳侯府从未把算盘打在这个诗词大会过,因为这诗词大会的魁首,可是能被邀请去白鹿书院做先生的。
只要获得魁首,不仅是能名扬天下,更是能名利双收。
诗词大赛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没有限制,是要作出自己所思所想所感,只有被奉为上品,才能进入第二个环节。
第二个环节,是易先生随机出问题,要求在七步之内作出诗句。
易先生提出的问题极为刁钻,讲究得是即兴发挥,更是杜绝了作弊的可能。
沈步辙想到这里,又是不解的望向温穗穗:“你突然提起这个,不会是想要让我参加这次大会吧?”
“我们把主意打在这里,若是过不去第二个环节,便只能是自取其辱。”
沈步辙的语气中满是担忧,可温穗穗只是气定神闲的笑了笑。
她红唇轻启,随即便吟诵出了一首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辙郎,若是这句诗,出自伏哥儿之口,够不够惊世骇俗?伏哥儿会不会被天下之人,认定为天纵奇才?”
沈步辙听完这诗,瞳孔猛地一缩,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他脑海中琢磨着温穗穗说的那诗句,久久回不过神。
“这诗?这诗!这诗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哲思,简直就是千古流传的佳句!”
“为有源头活水来……妙啊,简直是太妙了!”
沈步辙也是自幼读书习文,如今听了这诗,激动之情无溢于言表,眼神都要发出了光彩。
温穗穗见沈步辙反应是这样大,心中非常的得意,身上的疼痛都是减轻了几分。
于是她歪了歪头,继续说:“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辙郎,这四句诗,够不够有气节和风骨?能否向在场众人,说明侯府的清白?”
“要留清白在人间……要留清白在人间……”沈步辙嘴里不停的念着,浑身都是激动的要抖了起来。
“此乃千古绝唱!千古绝唱!”
“若是这诗一出,诗中蕴含的铮铮铁骨,恐怕是要让天下的文人志士折服,侯府的清白,从此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