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妖小说网 > 带着诸天万佛金身重塑系统穿越了 > 第9章 大夏朝第一碗
第9章 大夏朝第一碗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逆鳞、银狐
妖妖小说网 www.yaotxt.com,最快更新带着诸天万佛金身重塑系统穿越了最新章节!
说完之后,李昊天让妹妹留下帮忙,叫自己的父母去休息。他向陈淑真要来了那块晒干的猪皮,又从灶台旁的箩筐里倒出几个大红薯,就开始忙碌起来。
他先是把那块猪皮用水清洗干净,随后切成小块丢入锅里加水煮,水煮开后继续稍微炖煮一会,等到猪皮发泡变软之后捞出猪皮,用刀刮去猪皮内层的脂肪。然后换一锅清水,放入猪皮继续煮,煮开后捞出猪皮继续刮油脂。重复上面的过程三四次,直到猪皮中的油脂被基本清理干净后,才放入清水开始用大火熬煮。
在他反复用清水煮猪皮刮油脂的时候,李颦儿已经按照他的吩咐,将几个大红薯洗干净后削去表皮,然后切成小块后用家中石磨磨成了红薯浆,并在红薯浆中加入了清水后,用一块纱布滤出了淀粉汁水。
等到李昊天放入清水开始用大火熬煮猪皮的时候,陶盆中红薯浆滤出的汁水已经逐渐沉淀出淀粉,他小心翼翼的倒去了大量上层清液,将沉淀下来的乳白色红薯淀粉水连带陶盆一起放入另一个加了水的锅中,开始隔水煮。锅中的水烧开后,他用一把长柄勺子不停的搅拌着陶盆中的淀粉水。
李颦儿睁着大眼睛,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的看着李昊天做这一切,她知道自家哥哥在做吃的东西,但她的记忆中却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种吃食需要这般麻烦。
慢慢的,陶盆中的淀粉水变得粘稠起来,乳白色的淀粉水也逐渐变成了透明色。见火候差不多了,李昊天端出了陶盆,搁在一边放凉。
一个时辰后,李昊天也熄灭了熬煮猪皮的火,在几个盘子中分别倒了薄薄一层清澈透明的汤汁,煮的软烂的猪皮则是切成了小段后,连同剩下的汤汁一起倒进了另一个空的陶盆中。
做完这一切后,他捏了捏好奇宝宝李颦儿的脸,说:“好了,都做完了,不过还要等上两个时辰。快去睡觉吧,睡一觉起来哥哥就能给你吃好吃的了。”
李颦儿带着满脑袋的疑问回到里屋自己房间中,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期望。好不容易挨到鸡叫时分,听到外间有响动,连忙一骨碌就爬了起来。
到外间一看,原来何止是自己一个人没能睡着啊,自己那爹娘也是早早就起床了,正坐在桌旁看着李昊天忙碌。
只见李昊天捧出一团像发好的面团一样的东西,那东西呈现淡淡的乳白色,微带透明。他用菜刀在上面细细的划了无数刀,然后横着刀一片,就片下来一大碗像面条一样的细丝,他将细丝倒入碗中,淋上一勺酱汁,洒上一小撮辣椒末,递给了李颦儿。
“来,颦儿,你尝尝哥哥做的凉粉,看看味道好不好吃?”
李颦儿挑起一筷子凉粉送入口中,刚吃了一口就睁大了眼睛,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边吃边点头:“哥……哥做……的这个什么……凉粉太好吃了。”
李颦儿说的话倒也不假,在大夏朝这个仍然以初级农业为主的农耕文明时代,普通百姓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哪里还谈得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八个字。在大多数人家,如果像李昊天这样,把红薯磨碎后只留下少量淀粉,却把大多数内容都当作垃圾一样丢掉,那是要被家中长辈骂一声“败家子”,并且要被拉到祖宗祠堂中跪上一天的。
李昊天也分别给李刚正夫妇做了一碗凉粉,李氏夫妇吃过之后,也纷纷觉得美味异常。
等到三人都吃过凉粉后,李昊天又丢出了另一个更加强大的重磅炸弹——猪皮冻肴肉。他给三人每人切了一小块,那鲜美的滋味、那软弹的口感几乎令成年不知肉味的李颦儿连舌头都吞下肚了。
“哥,哥,这个软软黏黏但却又很有嚼劲的东西又是什么好吃的呀?”吃完一小块后,意犹未尽的李颦儿边舔着嘴唇,边问出了一旁的李刚正夫妇也想问的问题。
“这个呀,一般叫做猪皮冻,好听一些可以把它叫做肴肉,可惜我们家里没有醋,肴肉如果蘸点醋那就更好吃了。”
和用红薯制造淀粉一样,在农耕时代,解决肚皮问题是绝大多数家庭的首要任务,需要消耗大量粮食来制造的酒和醋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就如同是当今社会的奢侈消费品一般,并不是必需品。
李刚正夫妇一直沉默寡言着,他们两是有点看不懂自己的儿子了。李昊天自小在夫妻二人身边长大,从不曾离开过。自家儿子虽然并不是懒惰的人,不过他早几年大多数精力都放在帮助父母带妹妹上,后来李颦儿大些后,李昊天就学着帮助父母裁剪缝补,家中三餐都由李颦儿负责,李昊天对于烹饪一道,虽然算不上是一窍不通,但也仅限于“能吃”而已,离“好吃”二字都还差些火候,更别谈是离“美味”二字了,那更是离的影子都看不到的地步。
不过,管它呢,反正是自己儿子,技多不压身,掌握的本领越多越好。说不定,自家儿子在一日三餐上能力有限,在精致美食上却天赋异禀呢。
看着意犹未尽的妹妹,李昊天心里充满了内疚之情。“颦儿,哥哥现在要靠着这锅凉粉和这块肴肉去赚取第一桶金,没办法让你大快朵颐。不过你相信你哥哥,过不了多久,哥哥一定能让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嗯,我相信哥哥。”懂事的少女连连点头。
李昊天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对箩筐,一只箩筐中放入陶碗、筷子、菜刀、水瓢、抹布、凳子等物品,另一只箩筐中用木板隔成了两层,下面放猪皮冻,上面放凉粉,然后盖上一块布,就成了一个简易的货架。
李昊天看了看,总觉得还缺点什么。对了,还缺一个响亮的招牌。他从院子里找出一块稍微平整一些的木板,用烧焦的木棍在上面写了“大夏朝第一碗”六个大大的字。
在上一世特种兵训练时,李昊天曾经学过心理学,知道中规中矩的摊位名称难以吸引路人的目光,越是哗众取宠的名字越能引起路人的猎奇心理,看到的人就越想尝试一下,就越能够吸引来客源。
李颦儿看着哥哥做着这一切,初尝美食的惊喜过去后,才后知后觉的知道,自己哥哥要为了家人出去闯荡江湖了,自小从没有离开过哥哥的她“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
李昊天站起身,把妹妹瘦弱的身体紧拥怀中:“丫头,等哥哥回来。”
李刚正欣慰的看着儿子,这个人如其名的刚正男人红了眼,从怀中拿出连夜到码头老板家求来的工钱,塞到李昊天手中。
“出门在外,一切小心在意。”
“嗯,爹,娘,妹妹,一会城门就开了,我趁着这时走,免得被赵家人发现,再生事端。”
挑起担子,出了家门。
说完之后,李昊天让妹妹留下帮忙,叫自己的父母去休息。他向陈淑真要来了那块晒干的猪皮,又从灶台旁的箩筐里倒出几个大红薯,就开始忙碌起来。
他先是把那块猪皮用水清洗干净,随后切成小块丢入锅里加水煮,水煮开后继续稍微炖煮一会,等到猪皮发泡变软之后捞出猪皮,用刀刮去猪皮内层的脂肪。然后换一锅清水,放入猪皮继续煮,煮开后捞出猪皮继续刮油脂。重复上面的过程三四次,直到猪皮中的油脂被基本清理干净后,才放入清水开始用大火熬煮。
在他反复用清水煮猪皮刮油脂的时候,李颦儿已经按照他的吩咐,将几个大红薯洗干净后削去表皮,然后切成小块后用家中石磨磨成了红薯浆,并在红薯浆中加入了清水后,用一块纱布滤出了淀粉汁水。
等到李昊天放入清水开始用大火熬煮猪皮的时候,陶盆中红薯浆滤出的汁水已经逐渐沉淀出淀粉,他小心翼翼的倒去了大量上层清液,将沉淀下来的乳白色红薯淀粉水连带陶盆一起放入另一个加了水的锅中,开始隔水煮。锅中的水烧开后,他用一把长柄勺子不停的搅拌着陶盆中的淀粉水。
李颦儿睁着大眼睛,像个好奇宝宝一样的看着李昊天做这一切,她知道自家哥哥在做吃的东西,但她的记忆中却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种吃食需要这般麻烦。
慢慢的,陶盆中的淀粉水变得粘稠起来,乳白色的淀粉水也逐渐变成了透明色。见火候差不多了,李昊天端出了陶盆,搁在一边放凉。
一个时辰后,李昊天也熄灭了熬煮猪皮的火,在几个盘子中分别倒了薄薄一层清澈透明的汤汁,煮的软烂的猪皮则是切成了小段后,连同剩下的汤汁一起倒进了另一个空的陶盆中。
做完这一切后,他捏了捏好奇宝宝李颦儿的脸,说:“好了,都做完了,不过还要等上两个时辰。快去睡觉吧,睡一觉起来哥哥就能给你吃好吃的了。”
李颦儿带着满脑袋的疑问回到里屋自己房间中,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期望。好不容易挨到鸡叫时分,听到外间有响动,连忙一骨碌就爬了起来。
到外间一看,原来何止是自己一个人没能睡着啊,自己那爹娘也是早早就起床了,正坐在桌旁看着李昊天忙碌。
只见李昊天捧出一团像发好的面团一样的东西,那东西呈现淡淡的乳白色,微带透明。他用菜刀在上面细细的划了无数刀,然后横着刀一片,就片下来一大碗像面条一样的细丝,他将细丝倒入碗中,淋上一勺酱汁,洒上一小撮辣椒末,递给了李颦儿。
“来,颦儿,你尝尝哥哥做的凉粉,看看味道好不好吃?”
李颦儿挑起一筷子凉粉送入口中,刚吃了一口就睁大了眼睛,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边吃边点头:“哥……哥做……的这个什么……凉粉太好吃了。”
李颦儿说的话倒也不假,在大夏朝这个仍然以初级农业为主的农耕文明时代,普通百姓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哪里还谈得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八个字。在大多数人家,如果像李昊天这样,把红薯磨碎后只留下少量淀粉,却把大多数内容都当作垃圾一样丢掉,那是要被家中长辈骂一声“败家子”,并且要被拉到祖宗祠堂中跪上一天的。
李昊天也分别给李刚正夫妇做了一碗凉粉,李氏夫妇吃过之后,也纷纷觉得美味异常。
等到三人都吃过凉粉后,李昊天又丢出了另一个更加强大的重磅炸弹——猪皮冻肴肉。他给三人每人切了一小块,那鲜美的滋味、那软弹的口感几乎令成年不知肉味的李颦儿连舌头都吞下肚了。
“哥,哥,这个软软黏黏但却又很有嚼劲的东西又是什么好吃的呀?”吃完一小块后,意犹未尽的李颦儿边舔着嘴唇,边问出了一旁的李刚正夫妇也想问的问题。
“这个呀,一般叫做猪皮冻,好听一些可以把它叫做肴肉,可惜我们家里没有醋,肴肉如果蘸点醋那就更好吃了。”
和用红薯制造淀粉一样,在农耕时代,解决肚皮问题是绝大多数家庭的首要任务,需要消耗大量粮食来制造的酒和醋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就如同是当今社会的奢侈消费品一般,并不是必需品。
李刚正夫妇一直沉默寡言着,他们两是有点看不懂自己的儿子了。李昊天自小在夫妻二人身边长大,从不曾离开过。自家儿子虽然并不是懒惰的人,不过他早几年大多数精力都放在帮助父母带妹妹上,后来李颦儿大些后,李昊天就学着帮助父母裁剪缝补,家中三餐都由李颦儿负责,李昊天对于烹饪一道,虽然算不上是一窍不通,但也仅限于“能吃”而已,离“好吃”二字都还差些火候,更别谈是离“美味”二字了,那更是离的影子都看不到的地步。
不过,管它呢,反正是自己儿子,技多不压身,掌握的本领越多越好。说不定,自家儿子在一日三餐上能力有限,在精致美食上却天赋异禀呢。
看着意犹未尽的妹妹,李昊天心里充满了内疚之情。“颦儿,哥哥现在要靠着这锅凉粉和这块肴肉去赚取第一桶金,没办法让你大快朵颐。不过你相信你哥哥,过不了多久,哥哥一定能让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嗯,我相信哥哥。”懂事的少女连连点头。
李昊天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对箩筐,一只箩筐中放入陶碗、筷子、菜刀、水瓢、抹布、凳子等物品,另一只箩筐中用木板隔成了两层,下面放猪皮冻,上面放凉粉,然后盖上一块布,就成了一个简易的货架。
李昊天看了看,总觉得还缺点什么。对了,还缺一个响亮的招牌。他从院子里找出一块稍微平整一些的木板,用烧焦的木棍在上面写了“大夏朝第一碗”六个大大的字。
在上一世特种兵训练时,李昊天曾经学过心理学,知道中规中矩的摊位名称难以吸引路人的目光,越是哗众取宠的名字越能引起路人的猎奇心理,看到的人就越想尝试一下,就越能够吸引来客源。
李颦儿看着哥哥做着这一切,初尝美食的惊喜过去后,才后知后觉的知道,自己哥哥要为了家人出去闯荡江湖了,自小从没有离开过哥哥的她“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
李昊天站起身,把妹妹瘦弱的身体紧拥怀中:“丫头,等哥哥回来。”
李刚正欣慰的看着儿子,这个人如其名的刚正男人红了眼,从怀中拿出连夜到码头老板家求来的工钱,塞到李昊天手中。
“出门在外,一切小心在意。”
“嗯,爹,娘,妹妹,一会城门就开了,我趁着这时走,免得被赵家人发现,再生事端。”
挑起担子,出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