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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偷袭!不讲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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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啊——!”
老金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打了声气。毕竟是偷袭,喊出来就不灵了。他握紧剑柄,朝着正埋头啃食地精尸体的鳞甲狼猛冲过去。
“呜噜?”
然而鳞甲狼的野性直觉更胜一筹。
它一看到老金,立马扔下地精的尸体,朝着反方向拔腿就跑。
“吉布森!”
“收到!”
早有准备的吉布森在另一边现身了。
这就是团队狩猎的精妙之处。鳞甲狼被突然冒出来的吉布森吓了一跳,像只受惊的猫一样猛地刹住脚步,慌不择路地转向旁边跑去。
但此时,老金已经追了上来。他看准鳞甲狼的腰部,挥起手中的阔剑,裹挟着全身重量,一剑劈下,势要将它一刀两断。
“噗嗤!”
“该死!”
老金忍不住咒骂一声。
剑刃只砍进鳞甲狼的脊背一半,没能完全将其斩断。真他娘的!明明是奔着一击必杀去的,结果还是砍浅了。看来是鳞片的防御力太强了。
“嗷呜——!”
虽然没被砍成两截,但这一击也够它受的。鳞甲狼在地上痛苦地翻滚着,发出凄厉的惨叫。那副痛不欲生的样子,看得老金都忍不住牙酸。这要是换了他,被人一斧头劈在脊梁骨上,估计也得在地上疼得直打滚。
“呃啊——!”
鳞甲狼一边惨叫着,一边在地上扭动着身体,最后翻了个身,露出了肚皮。看样子,剑刃应该是伤到它的神经了。
鳞甲狼的腹部没有鳞片,要害部位完全暴露在外。老金正准备给它个痛快,结果……
“闪开!”
“啊?”
莫里斯突然举着斧头冲了过来。
“铛!”
他蛮横地用肩膀撞开老金,手起斧落,干净利落地将鳞甲狼的脑袋和身体分了家。这斧法,简直是赏心悦目,就像专业的伐木工一样,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当然,主要是指他撞开老金的那一下。老金心里真是日了狗了,这老东西发什么神经?
“呼!搞定一只!”
莫里斯说着,用胳膊抹了抹额头的汗水。那副神清气爽的样子,看得老金更加来气。
“我说大叔,你突然撞我干嘛?差点把我撞倒了知不知道?”
“嗯?啊,抱歉抱歉。为了干掉这畜生,我也是没办法啊。”
这老小子从刚才开始就有点不对劲。以老金的经验,这种人最后肯定会惹出麻烦。为了防患于未然,他决定先发制人。
“我也能解决它啊,用得着你这样吗?”
“行了行了,我这不是已经把它解决了吗?万一你失手了呢?”
“它都被我一剑砍翻在地,疼得直抽抽了,我怎么可能会失手?”
“……”
“刚才你用命令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也就忍了。但你要是再这么没礼貌,我可就不客气了。”
“……哼,随便你。”
莫里斯冷哼一声,转身走开了。
作为一个在礼仪之邦长大的五好青年,老金一向尊老爱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无条件地容忍别人的无礼行为。敬老也得看对方值不值得尊敬。
之前没少吃队友的亏,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点实力,自然要硬气一点。
“真是简单粗暴啊。”
吉布森走过来说道。
“接下来剥皮吧。鳞甲狼的价值主要就在这身鳞片上了。”
老金掏出匕首,准备剥皮。这把匕首还是上次从强盗手里缴获的,他一直没舍得卖,放在腰包里好好保存着。
“这玩意儿该怎么剥?”
老金说着,用匕首划开了鳞甲狼的腹部。虽然没有专业的剥皮技术,但好歹做了这么久的冒险者,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懂点皮毛。
他小心翼翼地将皮肉分离,然后用刀尖挑断筋膜……比想象中要难啊。看来想靠这点三脚猫功夫完整地剥下一张皮,还是有点困难。更何况这玩意儿体型跟大型犬差不多大,真要慢慢剥,估计得剥到猴年马月去。
“不是这么剥的,给我吧。”
在一旁观摩的克劳迪看不下去了,直接从老金手里抢过匕首。
“我来教你。”
克劳迪说着,毫不犹豫地将匕首插进皮肉之间。
“唰!”
“嗤!”
“滋啦!”
“哦……”
老金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
克劳迪的剥皮手法十分娴熟,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简直就像专业的屠夫一样。只见她手起刀落,转瞬间就将一张完整的鳞甲狼皮剥了下来,然后将沾满鲜血的匕首递还给老金。
“你的刀有点钝了,最好磨一磨。”
“哇,太厉害了!这手艺,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就是背上那道伤口有点可惜。”
“啊,对哦,差点忘了这茬。真是的!”
魔兽的皮毛越是完整无损,价值就越高。不过还好,只是脊背上有一道伤口,应该不会影响价格。
“你的剥皮技术是在哪里学的?这手法,一看就是专业的。”
“我们家乡人人都会。话说回来,你不是也应该会吗?我听说你们米尔凯萨人都是游牧民族吧?”
老金尴尬地笑了笑。他可不是什么游牧民族,而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哪里会什么剥皮技术。
“是啊……我从小就笨手笨脚的,什么都学不会,被族人嫌弃,所以才离家出走的……”
他装出一副悲伤的表情,开始胡诌起来。反正也没人了解游牧民族的生活,随便编个理由糊弄过去就行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看来是戳到你的痛处了。”
“没事,都过去了。”
克劳迪露出同情的表情,但老金对此毫不在意。反正都是假的,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还是先洗洗手吧。”
“嗯?”
为了感谢克劳迪帮忙剥皮,老金拧开了水囊的盖子。克劳迪的双手因为长时间接触鳞甲狼的尸体,早已沾满了鲜血。在野外,保持双手清洁卫生可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随时可能发生战斗的情况下。
“来,把手伸出来。”
老金说着,将水囊递了过去。克劳迪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地伸出了双手。老金倾斜水囊,将清水缓缓倒在克劳迪的手上,帮她冲洗干净。
“……谢谢。”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之后,老金本来还想翻找一下地精的尸体,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要的东西,但很可惜,地精的尸体已经被啃食得面目全非,想要找到目标,无异于大海捞针。反正已经被鳞甲狼吃掉了,这次就放过它吧。
“看来这次的任务会很顺利啊。我们继续去找下一只吧。”
“嗯……也好。你知道哪里还有吗?”
“只能慢慢找了。”
吉布森和莫里斯说道。于是,一行人再次出发了。鳞甲狼都有各自的领地,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至于那具被剥了皮的鳞甲狼尸体,老金也懒得管了。就让它留在这里吧,说不定还能吸引来其他的魔兽,为民除害呢。
一行人沿着河岸走了没多久,就发现了一片散发着潮湿水汽的苔藓地。这种地方通常靠近沼泽,因为常年潮湿,所以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苔藓。
这对老金来说,反倒是一件好事。
因为魔法草就生长在这种地方。
“等等,先停一下。”
老金叫住了众人。
“这种地方通常会生长一些值钱的草药,我们花点时间找找看吧。”
“我们这次是来猎杀鳞甲狼的,可不是来挖草药的。别浪费时间了。”
莫里斯的意见不无道理。但老金还有其他的任务在身,必须想办法说服他们留下来。
“是吗?那大叔你过来看看这个。”
老金指着岩石下生长的一株蓝色植物,说道。运气不错,这么快就找到魔法草了。这玩意儿还挺显眼的,在一片绿油油的苔藓中,这抹蓝色显得格外突出。
“这玩意儿一根能卖1铜币呢,当做额外收入也不错吧?而且这里又不是只有一株,周围还有很多呢。捡钱这种事,怎么能说是浪费时间呢?”
老金说完,环顾四周,发现其他人都没有异议。一听到有钱赚,就连莫里斯也点头同意了。
“魔法草啊,真是怀念啊。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这东西了。既然这里这么多,那就找找看吧。”
“嘿,这草药还真值钱啊?涨见识了。”
众人纷纷露出贪婪的目光,迫不及待地朝着魔法草伸出了魔爪。岩石下方,沿着缝隙,生长着十几株魔法草。老金的任务只需要五株,看来很快就能完成了。
话说回来,这森林深处的资源就是丰富啊。想当初他还是个菜鸟的时候,只能在城镇附近活动,赚的那点钱勉强糊口。
魔法草长得跟杂草似的,但根部却像小萝卜一样粗壮。老金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挖出来,放进背包里。就这样,花了大概半个小时,每个人都收获了五株以上的魔法草。
“这是什么东西?”
老金发现了一株长得像“鬼笔”的怪异蘑菇,偷偷地把它藏了起来。这玩意儿是什么?回去问问莉夏好了。
“这些应该够了。卡特,这东西要到哪里去卖?”
“城里的炼金术师公会应该会收。”
“以后看到就挖走。”
克劳迪似乎不是本地人,对魔法草一无所知。
“吱吱!”
“吱吱吱!”
就在一行人准备离开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几只哥布林。它们似乎察觉到了人类的气息,吓得惊慌失措,四散逃窜。
有哥布林的地方,附近肯定会有以它们为食的掠食者。
哥布林一般不会轻易离开巢穴,只有在食物短缺的时候,才会派出工蚁外出觅食。这么说来,附近肯定有鳞甲狼的“食堂”。那些家伙的视力跟瞎子没什么区别,抓捕哥布林对它们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看来附近肯定还有鳞甲狼。”
“我们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好啊,走吧,吉布森先生。”
一行人决定跟踪哥布林。这附近不仅有地精,还有哥布林,看来这片沼泽的生态环境相当不错啊。不过可惜的是,老金还需要哥布林的蛋蛋。真是造孽啊……
反正魔法草已经到手了,接下来只要再搞定鳞甲狼的皮、地精某个部位和哥布林蛋蛋,任务进度就能达到40%了。
哥布林逃跑时留下的脚印清晰可见,追踪起来非常容易。老金等人沿着脚印一路追踪,翻过一座小山丘,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型洞穴。
“看来这就是那些哥布林的巢穴了。”
莫里斯说道。
“这么说来,附近肯定有鳞甲狼出没。我们先在这里埋伏一会儿吧。”
吉布森提议道。于是,一行人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在灌木丛中,一边休息,一边等待鳞甲狼的出现。
“唉……走了这么久,腿都酸了。”
老金忍不住抱怨道。真是的,这才走了多久,就开始腰酸背痛了。
鳞甲狼不可能不知道哥布林的巢穴在哪里,只要在这里守株待兔,肯定会有饿着肚子的家伙自己送上门来。
“呀啊——!”
老金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打了声气。毕竟是偷袭,喊出来就不灵了。他握紧剑柄,朝着正埋头啃食地精尸体的鳞甲狼猛冲过去。
“呜噜?”
然而鳞甲狼的野性直觉更胜一筹。
它一看到老金,立马扔下地精的尸体,朝着反方向拔腿就跑。
“吉布森!”
“收到!”
早有准备的吉布森在另一边现身了。
这就是团队狩猎的精妙之处。鳞甲狼被突然冒出来的吉布森吓了一跳,像只受惊的猫一样猛地刹住脚步,慌不择路地转向旁边跑去。
但此时,老金已经追了上来。他看准鳞甲狼的腰部,挥起手中的阔剑,裹挟着全身重量,一剑劈下,势要将它一刀两断。
“噗嗤!”
“该死!”
老金忍不住咒骂一声。
剑刃只砍进鳞甲狼的脊背一半,没能完全将其斩断。真他娘的!明明是奔着一击必杀去的,结果还是砍浅了。看来是鳞片的防御力太强了。
“嗷呜——!”
虽然没被砍成两截,但这一击也够它受的。鳞甲狼在地上痛苦地翻滚着,发出凄厉的惨叫。那副痛不欲生的样子,看得老金都忍不住牙酸。这要是换了他,被人一斧头劈在脊梁骨上,估计也得在地上疼得直打滚。
“呃啊——!”
鳞甲狼一边惨叫着,一边在地上扭动着身体,最后翻了个身,露出了肚皮。看样子,剑刃应该是伤到它的神经了。
鳞甲狼的腹部没有鳞片,要害部位完全暴露在外。老金正准备给它个痛快,结果……
“闪开!”
“啊?”
莫里斯突然举着斧头冲了过来。
“铛!”
他蛮横地用肩膀撞开老金,手起斧落,干净利落地将鳞甲狼的脑袋和身体分了家。这斧法,简直是赏心悦目,就像专业的伐木工一样,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当然,主要是指他撞开老金的那一下。老金心里真是日了狗了,这老东西发什么神经?
“呼!搞定一只!”
莫里斯说着,用胳膊抹了抹额头的汗水。那副神清气爽的样子,看得老金更加来气。
“我说大叔,你突然撞我干嘛?差点把我撞倒了知不知道?”
“嗯?啊,抱歉抱歉。为了干掉这畜生,我也是没办法啊。”
这老小子从刚才开始就有点不对劲。以老金的经验,这种人最后肯定会惹出麻烦。为了防患于未然,他决定先发制人。
“我也能解决它啊,用得着你这样吗?”
“行了行了,我这不是已经把它解决了吗?万一你失手了呢?”
“它都被我一剑砍翻在地,疼得直抽抽了,我怎么可能会失手?”
“……”
“刚才你用命令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也就忍了。但你要是再这么没礼貌,我可就不客气了。”
“……哼,随便你。”
莫里斯冷哼一声,转身走开了。
作为一个在礼仪之邦长大的五好青年,老金一向尊老爱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无条件地容忍别人的无礼行为。敬老也得看对方值不值得尊敬。
之前没少吃队友的亏,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点实力,自然要硬气一点。
“真是简单粗暴啊。”
吉布森走过来说道。
“接下来剥皮吧。鳞甲狼的价值主要就在这身鳞片上了。”
老金掏出匕首,准备剥皮。这把匕首还是上次从强盗手里缴获的,他一直没舍得卖,放在腰包里好好保存着。
“这玩意儿该怎么剥?”
老金说着,用匕首划开了鳞甲狼的腹部。虽然没有专业的剥皮技术,但好歹做了这么久的冒险者,耳濡目染之下,多少也懂点皮毛。
他小心翼翼地将皮肉分离,然后用刀尖挑断筋膜……比想象中要难啊。看来想靠这点三脚猫功夫完整地剥下一张皮,还是有点困难。更何况这玩意儿体型跟大型犬差不多大,真要慢慢剥,估计得剥到猴年马月去。
“不是这么剥的,给我吧。”
在一旁观摩的克劳迪看不下去了,直接从老金手里抢过匕首。
“我来教你。”
克劳迪说着,毫不犹豫地将匕首插进皮肉之间。
“唰!”
“嗤!”
“滋啦!”
“哦……”
老金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
克劳迪的剥皮手法十分娴熟,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简直就像专业的屠夫一样。只见她手起刀落,转瞬间就将一张完整的鳞甲狼皮剥了下来,然后将沾满鲜血的匕首递还给老金。
“你的刀有点钝了,最好磨一磨。”
“哇,太厉害了!这手艺,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就是背上那道伤口有点可惜。”
“啊,对哦,差点忘了这茬。真是的!”
魔兽的皮毛越是完整无损,价值就越高。不过还好,只是脊背上有一道伤口,应该不会影响价格。
“你的剥皮技术是在哪里学的?这手法,一看就是专业的。”
“我们家乡人人都会。话说回来,你不是也应该会吗?我听说你们米尔凯萨人都是游牧民族吧?”
老金尴尬地笑了笑。他可不是什么游牧民族,而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哪里会什么剥皮技术。
“是啊……我从小就笨手笨脚的,什么都学不会,被族人嫌弃,所以才离家出走的……”
他装出一副悲伤的表情,开始胡诌起来。反正也没人了解游牧民族的生活,随便编个理由糊弄过去就行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看来是戳到你的痛处了。”
“没事,都过去了。”
克劳迪露出同情的表情,但老金对此毫不在意。反正都是假的,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还是先洗洗手吧。”
“嗯?”
为了感谢克劳迪帮忙剥皮,老金拧开了水囊的盖子。克劳迪的双手因为长时间接触鳞甲狼的尸体,早已沾满了鲜血。在野外,保持双手清洁卫生可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随时可能发生战斗的情况下。
“来,把手伸出来。”
老金说着,将水囊递了过去。克劳迪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地伸出了双手。老金倾斜水囊,将清水缓缓倒在克劳迪的手上,帮她冲洗干净。
“……谢谢。”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之后,老金本来还想翻找一下地精的尸体,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要的东西,但很可惜,地精的尸体已经被啃食得面目全非,想要找到目标,无异于大海捞针。反正已经被鳞甲狼吃掉了,这次就放过它吧。
“看来这次的任务会很顺利啊。我们继续去找下一只吧。”
“嗯……也好。你知道哪里还有吗?”
“只能慢慢找了。”
吉布森和莫里斯说道。于是,一行人再次出发了。鳞甲狼都有各自的领地,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至于那具被剥了皮的鳞甲狼尸体,老金也懒得管了。就让它留在这里吧,说不定还能吸引来其他的魔兽,为民除害呢。
一行人沿着河岸走了没多久,就发现了一片散发着潮湿水汽的苔藓地。这种地方通常靠近沼泽,因为常年潮湿,所以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苔藓。
这对老金来说,反倒是一件好事。
因为魔法草就生长在这种地方。
“等等,先停一下。”
老金叫住了众人。
“这种地方通常会生长一些值钱的草药,我们花点时间找找看吧。”
“我们这次是来猎杀鳞甲狼的,可不是来挖草药的。别浪费时间了。”
莫里斯的意见不无道理。但老金还有其他的任务在身,必须想办法说服他们留下来。
“是吗?那大叔你过来看看这个。”
老金指着岩石下生长的一株蓝色植物,说道。运气不错,这么快就找到魔法草了。这玩意儿还挺显眼的,在一片绿油油的苔藓中,这抹蓝色显得格外突出。
“这玩意儿一根能卖1铜币呢,当做额外收入也不错吧?而且这里又不是只有一株,周围还有很多呢。捡钱这种事,怎么能说是浪费时间呢?”
老金说完,环顾四周,发现其他人都没有异议。一听到有钱赚,就连莫里斯也点头同意了。
“魔法草啊,真是怀念啊。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过这东西了。既然这里这么多,那就找找看吧。”
“嘿,这草药还真值钱啊?涨见识了。”
众人纷纷露出贪婪的目光,迫不及待地朝着魔法草伸出了魔爪。岩石下方,沿着缝隙,生长着十几株魔法草。老金的任务只需要五株,看来很快就能完成了。
话说回来,这森林深处的资源就是丰富啊。想当初他还是个菜鸟的时候,只能在城镇附近活动,赚的那点钱勉强糊口。
魔法草长得跟杂草似的,但根部却像小萝卜一样粗壮。老金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挖出来,放进背包里。就这样,花了大概半个小时,每个人都收获了五株以上的魔法草。
“这是什么东西?”
老金发现了一株长得像“鬼笔”的怪异蘑菇,偷偷地把它藏了起来。这玩意儿是什么?回去问问莉夏好了。
“这些应该够了。卡特,这东西要到哪里去卖?”
“城里的炼金术师公会应该会收。”
“以后看到就挖走。”
克劳迪似乎不是本地人,对魔法草一无所知。
“吱吱!”
“吱吱吱!”
就在一行人准备离开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几只哥布林。它们似乎察觉到了人类的气息,吓得惊慌失措,四散逃窜。
有哥布林的地方,附近肯定会有以它们为食的掠食者。
哥布林一般不会轻易离开巢穴,只有在食物短缺的时候,才会派出工蚁外出觅食。这么说来,附近肯定有鳞甲狼的“食堂”。那些家伙的视力跟瞎子没什么区别,抓捕哥布林对它们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看来附近肯定还有鳞甲狼。”
“我们要不要跟上去看看?”
“好啊,走吧,吉布森先生。”
一行人决定跟踪哥布林。这附近不仅有地精,还有哥布林,看来这片沼泽的生态环境相当不错啊。不过可惜的是,老金还需要哥布林的蛋蛋。真是造孽啊……
反正魔法草已经到手了,接下来只要再搞定鳞甲狼的皮、地精某个部位和哥布林蛋蛋,任务进度就能达到40%了。
哥布林逃跑时留下的脚印清晰可见,追踪起来非常容易。老金等人沿着脚印一路追踪,翻过一座小山丘,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型洞穴。
“看来这就是那些哥布林的巢穴了。”
莫里斯说道。
“这么说来,附近肯定有鳞甲狼出没。我们先在这里埋伏一会儿吧。”
吉布森提议道。于是,一行人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在灌木丛中,一边休息,一边等待鳞甲狼的出现。
“唉……走了这么久,腿都酸了。”
老金忍不住抱怨道。真是的,这才走了多久,就开始腰酸背痛了。
鳞甲狼不可能不知道哥布林的巢穴在哪里,只要在这里守株待兔,肯定会有饿着肚子的家伙自己送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