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李浩轩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妖妖小说网 www.yaotxt.com,最快更新桑户人家最新章节!
这天,桑玉依旧跟叶雨叶飞在镇上摆摊子,如今到了夏天,他们的夏布也好卖了些,桑玉本想把那夏布染上色,也能卖得多些,可家里并没有那么多的工具,林大山也没有在家。况且,买那染料的钱也很贵,如今,她一匹夏布才卖十几文钱,根本就赚不回来的。
所以,也就只有那纯白的颜色。
这颜色是不太吉利的,用来做衣裳的很少,便是那做帐子的,也不多。
倒是有些人家里老了人,买来做孝布。虽说那纯白的棉布要便宜许多,可跟桑玉这一匹也就十几文的价钱相比,也是贵的。
今天生意还不错,卖了五六匹出去,也就只剩了一匹了。
等到快中午,镇上来赶集的人也都散了,桑玉把钱在口袋里装好,便跟叶雨叶飞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了。
“请问,还有夏布卖吗?”
桑玉正在低头收拾东西,就听见有人问夏布。
她忙点头道,“还有还有的。”
一抬头,就看到一个身着银白袍子手执纸扇的年轻男子正淡笑着望着她。
桑玉有一瞬间的愣神,那童子见桑玉直呆呆的望着,心下不满,又想到那些市场缠着他家公子的女子,便出口喝斥道,“有就拿出来呗,看什么看。”
桑玉本来还对那年轻男子有点儿好印象,毕竟,她平日里见得最多的就是小林村的汉子,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如此古色古香还带着点儿儒雅气质的男子呢。也不免多看了两眼。
却被人骂。
当即脸上也收了笑容,“叶雨,把最后剩的那一匹夏布拿过来。”扭头朝叶雨说道,叶雨瞪了那小童一眼,便把刚包起来的夏布又拿了出来,递到桑玉的手里。
“诺,这是最后一匹了,二十文钱。”
那公子也没有接,纸扇轻轻的摇了两摇,朝那小童示意,“弦子,付钱。”
那个叫弦子的小童一把接过桑玉手里的布,从荷包里掏出二十文钱,嘴里嘟哝道,“不过是块麻布,还要二十文钱。”
那公子也不多言,就带着那小童离开了。
桑玉手里最后一匹夏布卖了出去,多了二十文钱,中午,又买了些肉,才带着叶雨叶飞回去。
路上,叶雨有些好奇的问桑玉。
“小姐,咱家的夏布一向都是卖十五文钱的,怎的刚才要收那公子二十文呢?”
桑玉看了她一眼,笑道,“看他们那穿着,就跟咱们平日里见到的不一样,想来,人家也是不在乎那二十文的。”
真正的情况是,她心里不爽,就要多收人家五文钱。
李浩轩回了客栈,便拿着刚买来的那布细细的摸索了,便放在一边,伫立在窗前,若有所思的样子。
身边赫然站着的,就是刚才那个叫弦子的小童。
李浩轩本是谈了生意路过这万山镇,几日前从街上过的时候,就看到有乡下妇人手里抱着这纯白的布匹,他便以为是棉布,只觉得这棉布有些奇怪。走近了细细一看,却发现那根本就不是棉布,棉布质软,却是不透风的,夏天穿着也是极热的。倒是有些像是麻布。
可麻布自来粗鄙,哪有这样精细的。他李家那么多优秀的绣工,研究了二十多年都没有织出这样的布来,怎么可能在这样一个小镇上出现。
要知道,就光是那纺线,都是极难的。若是处理不好,那线纺得不均匀,就很容易从中间断开的。织成的布也是粗糙得很的。
可那布,平整光滑。李浩轩甚至有些怀疑他自己的眼光了。忙把那妇人叫住,问她这布是哪里来的。
那妇人哪里见过这样气质的公子,便是那村里地主家的少爷,也跟这公子差了不止一分半分呀。
忙笑道,“是在一个小娘子那里买来的。”
心头也冒起了粉红色的泡泡,有种君生我已老的感觉。想起家里女儿已经十四岁了,若是能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也好啊。
李浩轩提出想看看那布料,那妇人也完全没有一点的疑问,把那布递给李浩轩,李浩轩接到手里,手指细细的摸索着布的纹理,那入手的感觉,分明就是麻布。
那弦子见状,只当是自家少爷对这布起了兴趣,便问那妇人那卖布的小娘子在哪儿。
那妇人也是第一次买夏布,便指着那不远处说道,“就在那儿,不过,只怕那小娘子已经回家了。我也是听着村里人说这布便宜,就去买的。刚去的时候,她们已经在收拾东西了,想来是要回家去了。”
果不其然,当李浩轩带着弦子赶到的时候,那块儿已经没有人了。
这几天里,他一直在街上游荡,就是为了找到织那麻布的人。
不过,桑玉一向摆摊都是不定时的, 就算是赶集,她也不一定就会来。
李浩轩虽然没有找到桑玉,却是收获了万山镇不少曼妙少女的芳心,当然,那不曼妙的少女,自然也对他芳心一片。
镇上好多人家都在打听,这白衣翩翩的佳公子到底是何许人也。
不过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是让他等到了。却不成想到,卖布的女子是那般的年轻,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那夏布的工艺,没有几十年的技术是织不出来的。李浩轩便想着定是那小娘子家里年长的人织出来,让她拿了镇上来卖的。
也就没有多言。便买了布就回来了。
此时正在沉思,就听见弦子抱怨道,“公子,那万家小姐有来了,说是想邀请公子去喝茶呢。”
李浩轩一听,当即眉头就皱起来了,满脸都是厌恶。
他原是不愿意引起轰动的,只为了找那夏布,又怕弦子粗心,漏过了那卖布的人,才不得不亲自去找的。
有一天,居然收到了这万山镇镇长的请帖,说是邀请他到家里一聚。
他本是不愿意惊动任何人的,来了这万山镇也没有去拜访镇长。如今人家都亲自派人来下了请帖了,还能不去?
当天晚上他就带着礼物去了。
不成想,那镇长却是想把女儿嫁给他的。还叫了那万映蓉来给他敬茶。
那万映蓉是镇长唯一的女儿,自来就是那手中的珍宝,万般不舍得的。直把那万映蓉养出了个刁蛮任性的性子来。只她虽然任性刁蛮,可也是一个长成的少女了。见了那容貌气质皆不一般的李浩轩来,就难免春心泛滥了。
平日里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镇长大小姐,竟也头一回羞怯了一番。才把那茶敬完,一张脸都红透了。
一扭头就害羞的跑了。
那万镇长见状,只笑道女儿大了,不由人了。
这话里的意思,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李浩轩心里厌烦,只脸上却是淡笑着。他是生意人,早就习惯了隐藏自己真实的感受了。便是因着好处,也不能随意的跟人翻脸。
却说那万映蓉本身长得花容月貌的,自来她心就高,万镇长也不舍得把她随意的嫁一个人,再者来说,这万山镇,就他家最大了,还有谁能配得上他万家唯一的千金呀。
这万映蓉的亲事,也有些麻烦了。
可是,如今来了个李浩轩,要知道,李家虽然是商人,可家里却是家财万贯的,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又是皇榜钦封的皇商,负责那皇宫里贵人们的衣裳布料。
这李浩轩更是李家的嫡长子,才二十岁,就确定了他继承人的身份。他自己也是有本事的,虽还没有正式的接管李家,可由他开的商铺,已经在大月国小有名气了。
若是自己女儿能嫁给他,从此,银子,还是梦吗?
他虽然贵为万山镇的镇长,可这穷乡僻野的,能捞多少的银钱呀,他这一辈子捞的钱,指不定还不如人家李浩轩身上的一块玉呢。
只李浩轩是什么人,便是在京中,也是有许多女子追逐的,他到现在还没有娶亲,难道就能看上你一个偏远小镇上的姑娘了?你是镇长的女儿那又怎样,到了京里连个商户人家的女儿都比不上。要你何用?
只是双方都没有说破,吃了饭,李浩轩就告辞了。
以后,隔三差五的,万镇长就邀请李浩轩去家里做客吃饭,甚至还说让李浩轩直接就住在府里,也比住客栈好。
李浩轩心头冷笑,若是住在了你的府里,他便是长了满身的嘴,都说不清楚了。到时候,便是不愿意娶那万映蓉,也得娶了。
去了几次,便没有去过。只理由还是要找好的,他是做生意的,千万不能得罪人的。任何人都不能。
万镇长本是想着请那李浩轩来家里住,自己再做点儿手脚,让那李浩轩跟自己的宝贝女儿成了事,这婚事自然也是跑不掉的。便是不能做正妻,做个妾也是可以的,李家那么大,财产更是数都数不清,也总比在镇上找个人家强吧。
只没有想到,那李浩轩连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
如此,也没有办法了。
那万映蓉早就把一片春心交付给了李浩轩,当然,是单方面的。李浩轩可是连看都看不上的。
李浩轩不来家里,万映蓉就见不带他,见不到,就只有发脾气了。她性子本就刁蛮,家里的丫鬟都怕她,稍她一不高兴,摔盘子砸东西还是轻的。
服侍她的丫鬟,不到三个月就要换的。便是去洗衣裳,也比服侍这刁蛮的大小姐来得强。
万映蓉脾气不好,没有人敢说她,都忌惮她。RS
这天,桑玉依旧跟叶雨叶飞在镇上摆摊子,如今到了夏天,他们的夏布也好卖了些,桑玉本想把那夏布染上色,也能卖得多些,可家里并没有那么多的工具,林大山也没有在家。况且,买那染料的钱也很贵,如今,她一匹夏布才卖十几文钱,根本就赚不回来的。
所以,也就只有那纯白的颜色。
这颜色是不太吉利的,用来做衣裳的很少,便是那做帐子的,也不多。
倒是有些人家里老了人,买来做孝布。虽说那纯白的棉布要便宜许多,可跟桑玉这一匹也就十几文的价钱相比,也是贵的。
今天生意还不错,卖了五六匹出去,也就只剩了一匹了。
等到快中午,镇上来赶集的人也都散了,桑玉把钱在口袋里装好,便跟叶雨叶飞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了。
“请问,还有夏布卖吗?”
桑玉正在低头收拾东西,就听见有人问夏布。
她忙点头道,“还有还有的。”
一抬头,就看到一个身着银白袍子手执纸扇的年轻男子正淡笑着望着她。
桑玉有一瞬间的愣神,那童子见桑玉直呆呆的望着,心下不满,又想到那些市场缠着他家公子的女子,便出口喝斥道,“有就拿出来呗,看什么看。”
桑玉本来还对那年轻男子有点儿好印象,毕竟,她平日里见得最多的就是小林村的汉子,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如此古色古香还带着点儿儒雅气质的男子呢。也不免多看了两眼。
却被人骂。
当即脸上也收了笑容,“叶雨,把最后剩的那一匹夏布拿过来。”扭头朝叶雨说道,叶雨瞪了那小童一眼,便把刚包起来的夏布又拿了出来,递到桑玉的手里。
“诺,这是最后一匹了,二十文钱。”
那公子也没有接,纸扇轻轻的摇了两摇,朝那小童示意,“弦子,付钱。”
那个叫弦子的小童一把接过桑玉手里的布,从荷包里掏出二十文钱,嘴里嘟哝道,“不过是块麻布,还要二十文钱。”
那公子也不多言,就带着那小童离开了。
桑玉手里最后一匹夏布卖了出去,多了二十文钱,中午,又买了些肉,才带着叶雨叶飞回去。
路上,叶雨有些好奇的问桑玉。
“小姐,咱家的夏布一向都是卖十五文钱的,怎的刚才要收那公子二十文呢?”
桑玉看了她一眼,笑道,“看他们那穿着,就跟咱们平日里见到的不一样,想来,人家也是不在乎那二十文的。”
真正的情况是,她心里不爽,就要多收人家五文钱。
李浩轩回了客栈,便拿着刚买来的那布细细的摸索了,便放在一边,伫立在窗前,若有所思的样子。
身边赫然站着的,就是刚才那个叫弦子的小童。
李浩轩本是谈了生意路过这万山镇,几日前从街上过的时候,就看到有乡下妇人手里抱着这纯白的布匹,他便以为是棉布,只觉得这棉布有些奇怪。走近了细细一看,却发现那根本就不是棉布,棉布质软,却是不透风的,夏天穿着也是极热的。倒是有些像是麻布。
可麻布自来粗鄙,哪有这样精细的。他李家那么多优秀的绣工,研究了二十多年都没有织出这样的布来,怎么可能在这样一个小镇上出现。
要知道,就光是那纺线,都是极难的。若是处理不好,那线纺得不均匀,就很容易从中间断开的。织成的布也是粗糙得很的。
可那布,平整光滑。李浩轩甚至有些怀疑他自己的眼光了。忙把那妇人叫住,问她这布是哪里来的。
那妇人哪里见过这样气质的公子,便是那村里地主家的少爷,也跟这公子差了不止一分半分呀。
忙笑道,“是在一个小娘子那里买来的。”
心头也冒起了粉红色的泡泡,有种君生我已老的感觉。想起家里女儿已经十四岁了,若是能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也好啊。
李浩轩提出想看看那布料,那妇人也完全没有一点的疑问,把那布递给李浩轩,李浩轩接到手里,手指细细的摸索着布的纹理,那入手的感觉,分明就是麻布。
那弦子见状,只当是自家少爷对这布起了兴趣,便问那妇人那卖布的小娘子在哪儿。
那妇人也是第一次买夏布,便指着那不远处说道,“就在那儿,不过,只怕那小娘子已经回家了。我也是听着村里人说这布便宜,就去买的。刚去的时候,她们已经在收拾东西了,想来是要回家去了。”
果不其然,当李浩轩带着弦子赶到的时候,那块儿已经没有人了。
这几天里,他一直在街上游荡,就是为了找到织那麻布的人。
不过,桑玉一向摆摊都是不定时的, 就算是赶集,她也不一定就会来。
李浩轩虽然没有找到桑玉,却是收获了万山镇不少曼妙少女的芳心,当然,那不曼妙的少女,自然也对他芳心一片。
镇上好多人家都在打听,这白衣翩翩的佳公子到底是何许人也。
不过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是让他等到了。却不成想到,卖布的女子是那般的年轻,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那夏布的工艺,没有几十年的技术是织不出来的。李浩轩便想着定是那小娘子家里年长的人织出来,让她拿了镇上来卖的。
也就没有多言。便买了布就回来了。
此时正在沉思,就听见弦子抱怨道,“公子,那万家小姐有来了,说是想邀请公子去喝茶呢。”
李浩轩一听,当即眉头就皱起来了,满脸都是厌恶。
他原是不愿意引起轰动的,只为了找那夏布,又怕弦子粗心,漏过了那卖布的人,才不得不亲自去找的。
有一天,居然收到了这万山镇镇长的请帖,说是邀请他到家里一聚。
他本是不愿意惊动任何人的,来了这万山镇也没有去拜访镇长。如今人家都亲自派人来下了请帖了,还能不去?
当天晚上他就带着礼物去了。
不成想,那镇长却是想把女儿嫁给他的。还叫了那万映蓉来给他敬茶。
那万映蓉是镇长唯一的女儿,自来就是那手中的珍宝,万般不舍得的。直把那万映蓉养出了个刁蛮任性的性子来。只她虽然任性刁蛮,可也是一个长成的少女了。见了那容貌气质皆不一般的李浩轩来,就难免春心泛滥了。
平日里大大咧咧天不怕地不怕的镇长大小姐,竟也头一回羞怯了一番。才把那茶敬完,一张脸都红透了。
一扭头就害羞的跑了。
那万镇长见状,只笑道女儿大了,不由人了。
这话里的意思,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李浩轩心里厌烦,只脸上却是淡笑着。他是生意人,早就习惯了隐藏自己真实的感受了。便是因着好处,也不能随意的跟人翻脸。
却说那万映蓉本身长得花容月貌的,自来她心就高,万镇长也不舍得把她随意的嫁一个人,再者来说,这万山镇,就他家最大了,还有谁能配得上他万家唯一的千金呀。
这万映蓉的亲事,也有些麻烦了。
可是,如今来了个李浩轩,要知道,李家虽然是商人,可家里却是家财万贯的,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又是皇榜钦封的皇商,负责那皇宫里贵人们的衣裳布料。
这李浩轩更是李家的嫡长子,才二十岁,就确定了他继承人的身份。他自己也是有本事的,虽还没有正式的接管李家,可由他开的商铺,已经在大月国小有名气了。
若是自己女儿能嫁给他,从此,银子,还是梦吗?
他虽然贵为万山镇的镇长,可这穷乡僻野的,能捞多少的银钱呀,他这一辈子捞的钱,指不定还不如人家李浩轩身上的一块玉呢。
只李浩轩是什么人,便是在京中,也是有许多女子追逐的,他到现在还没有娶亲,难道就能看上你一个偏远小镇上的姑娘了?你是镇长的女儿那又怎样,到了京里连个商户人家的女儿都比不上。要你何用?
只是双方都没有说破,吃了饭,李浩轩就告辞了。
以后,隔三差五的,万镇长就邀请李浩轩去家里做客吃饭,甚至还说让李浩轩直接就住在府里,也比住客栈好。
李浩轩心头冷笑,若是住在了你的府里,他便是长了满身的嘴,都说不清楚了。到时候,便是不愿意娶那万映蓉,也得娶了。
去了几次,便没有去过。只理由还是要找好的,他是做生意的,千万不能得罪人的。任何人都不能。
万镇长本是想着请那李浩轩来家里住,自己再做点儿手脚,让那李浩轩跟自己的宝贝女儿成了事,这婚事自然也是跑不掉的。便是不能做正妻,做个妾也是可以的,李家那么大,财产更是数都数不清,也总比在镇上找个人家强吧。
只没有想到,那李浩轩连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
如此,也没有办法了。
那万映蓉早就把一片春心交付给了李浩轩,当然,是单方面的。李浩轩可是连看都看不上的。
李浩轩不来家里,万映蓉就见不带他,见不到,就只有发脾气了。她性子本就刁蛮,家里的丫鬟都怕她,稍她一不高兴,摔盘子砸东西还是轻的。
服侍她的丫鬟,不到三个月就要换的。便是去洗衣裳,也比服侍这刁蛮的大小姐来得强。
万映蓉脾气不好,没有人敢说她,都忌惮她。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