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第130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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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九被阿俏指使, 无可奈何地去打了新鲜的井水,将木炭反复冲洗干净, 按阿俏吩咐的,用两层纱布裹了, 一起交给阿俏。
他实在是想不通,常人忌口,大多不吃一样两样材料,可这人连小米粥竟都能忌口?更要命的是,这人明明没有清醒,怎么能分辨出什么忌口什么不忌,不是该喂什么吃什么么?
想到这里, 狄九对阿俏的举动也有些怀疑, 用木炭滤过的井水熬粥,真的,管用么?
阿俏折腾了一个时辰才重新熬了一小锅米粥,稍稍晾凉一点, 送到沈谦口边。狄九在一旁盯着, 惊讶地发现这男人这回非但没有吐,反而小口小口地吞咽下去,咽得很费劲。
阿俏不动声色,耐心地一点一点喂完,中途出去将冷掉的粥热了一回。
狄九很不服气,将自己熬的小米粥尝了尝,然后又去锅里将阿俏熬的粥尝了, 觉得两者并无半点分别。这下狄九不服气了,心想阿俏背回来的那男人也太厉害了,昏迷成这样,竟然还能分辨出美女熬的粥,和他这个胡子拉碴的大叔熬的粥,区别对待,难怪情场得意,能得阿俏这样凶巴巴的小姑娘青睐。
可是仔细一看,阿俏这位凶巴巴的小姑娘没有表现什么青睐,反而正在磨牙,盯着那男人的面孔,狄九听她在小声小声地说:“这坏毛病,一定得给你扳过来才行。”
狄九嘴碎,随口接话:“没法子的,你看他昏睡的时候都晓得自己忌什么,不忌什么,大户人家从小娇惯的坏毛病,改不过来的!”
阿俏扭头,凶巴巴地瞪了狄九一眼,随即起身说:“狄九叔,烦请你再照顾他一阵,我出去探探消息。”
狄九只有一处产业,就是他这间苍蝇馆子。前店后住,这两天有阿俏和沈谦在,再加上做不了生意,狄九就搬到前头店面里打了地铺。阿俏看着狭小店铺里狄九那只乱七八糟的铺盖,暗暗点头,心想狄九的恩情,她以后一定要好好还上。
她从狄九的铺子出来,在旧城这一片小巷里左拐右拐,来到“五福酱园”的门口,转头见四下里无人,这才敲了敲门板,没过多久,余婶儿将门板打开,把阿俏迎进去。
出事的那天,阿俏就是三点钟来的“五福酱园”。她知道余家夫妇两个要早起磨豆子点豆花,三点钟一定起来了。当日她就是在这里清理了身上的血迹,如今她身上穿的衣裳,都还是小凡搁在父母家里的。
可巧今儿个小凡也在,见到阿俏,赶紧扑上来叫“三小姐”,眼圈就是一红。应该早就从父母那里隐约听说了阿俏的事儿。
“二太太一直很着急,不过听说你是在徐家住着,所以还好。”小凡汇报阮家的消息。
阿俏听说徐家竟然还打发人上门,特地要了几件给阿俏替换的衣服,忍不住冷笑,晓得黄静枫这还是在变着法子打听她的消息呢。黄静枫那里有那么多阿俏能穿的衣裳,却还巴巴地打发人到阮家来,恐怕就是为了看一看阿俏到底有没有回过家。
这个黄静枫!阿俏想想也气咱们的账,看来真得慢慢地算。
“小凡,你从今天起,就先住在父母这里。如今外头不太平,你孤身一个女孩子家,且也不要回阮家去了。”阿俏嘱咐小凡。
余叔余婶儿当即应下:“我们也是这个意思,可不能让这丫头再乱走了!”
余叔又说:“三小姐,您自己也是。听说宁县最近遭了水灾,有好些难民,聚在城外。本省长官一向仁厚,要是以往,早就放进城,城里该开始赈灾了。可最近偏偏遇上了这样的事儿……”
阿俏也曾经听狄九提过这茬儿。
宁县位置尴尬,是本省辖地,却正好夹在本省与邻省之间。宁县受灾之后,难民涌向省城,想要得到救助。可这时恰有流言传出,说着难民里可能会混有邻省探子与兵卒。
如今时局尴尬,放人进城吧,省城的安全可能难以得到保证,若是不放人,一来宁县是本省自己的辖地,这样做未免寒了自己人的心,二来,不也透着对邻省的敌视,明摆着双方所谓的“合作”,根本就不可能么?
“余叔,我知道了!”阿俏点点头,谢过小凡一家对自己的关心。她也不忘反复嘱咐:“近来几位也务必小心,外头告示未撤就先不要开门营业。另外,无论是什么人问起,你们都不要说见过我!”
她小心嘱咐余氏夫妇,生怕有什么人会打听她的行踪打听到这里来。
少时回到狄九那里,阿俏第一件事是先去看沈谦,见这男人依旧昏昏沉沉地睡着。他早先失血过多,又昏睡了两天,不过少许进了些米粥,如今看上去脸色蜡黄,很是虚弱。
阿俏便去厨下去,想看看除了米粥之外,狄九这里还有什么能做来吃的,能给沈谦稍稍补养补养。
狄九从后面拎了一副腰肝进来,说:“虽说没生意,可到底还是买了一副回来,只是不知道你哪位……”他说到这里朝沈谦那里昂了昂下巴,“能不能吃这些。”
阿俏想了想,肯定地点头:“我做的,他不吃也得吃!”
说实在的,她阿俏做出来的食物,沈谦还真的没有不能吃的。
只是以前她太迁就他的口味了,鱼肉里的葱要化为无形,该用姜蒜调味的时候尽量改用上等好酒去腥。这回,阿俏心想,她不打算再迁就了,一定要好好治治这个人挑食的毛病。
于是她谢过狄九,静下心来开始处理猪肝。人都说猪肝是补血的好东西,沈谦如今最大的问题是失血过多,要慢慢养回来,狄九带回来的,还真是对症的食材。
阿俏将猪肝剖开,仔细将表面的筋膜之类全部剔去,然后少加了一些盐抹开,放置一会儿,让里面的血水尽数流出来。在这之后,她才小心地将猪肝剖成薄片,搁在碗里,淋上些料酒先腌制去腥。
除此之外,狄九这里的调味佐料就全是那些味儿重的。阿俏随意捡了几样,一面摆弄,一面凑在鼻端仔细闻着,最后还是取了葱姜、一点点胡椒,一片香叶掰成碎片,一匙酱油,几样调在一起,加在放着猪肝的碗里,将味道调和之后,却又将调味料全部捞出来,肝片则全部放在漏斗里尽行沥干。
早先给沈谦熬的米粥这时候还没有吃完,凝成了一块儿一块儿的。阿俏就取了一只砂锅,把粥块儿放在锅里,然后倒上水,在火上重新滚开,然后把那事先调味的肝片一片片地拨在砂锅里,用粥烫熟。
“猪肝粥啊!”狄九挠挠头,“倒是见过南边人这么吃。不过,你确定这东西他能吃么?”
阿俏先拿了一副碗筷,舀了一勺粥给狄九:“你尝尝!”
狄九被刚出锅的粥烫了一口,吹了好一阵才鼓起勇气再次尝试。这回他赞叹不已,只说:“好,这肝片好嫩……”
这用粥滚熟的猪肝,火候口感几乎与他爆炒出来的差不多了,而猪肝本身事先经过调味,不仅没有腥膻,口味也恰到好处。再尝一口,连那米粥也带上了肉香味儿。
可是狄九还是心存疑惑,他知道猪肝这样东西,喜欢的人喜欢得不得了,可也有不少人是从小就不吃的。
阿俏却看起来是个不信邪的,她托起砂锅,顿在沈谦的床铺一旁,自己另外拿了一只小碗,坐在男人跟前,自己舀了一勺,吹了吹,送到男人口边。
狄九在她身后看着,莫名其妙跟着一起紧张。
只见沈谦口唇微动,只含着那一小口粥,既不吞咽,也不像上回小米粥那样往外吐。
阿俏伸手在沈谦脸上轻轻拍拍,柔声说:“乖,真的很好吃的啊!”
狄九几乎别过脸去,心想:这样哄人喝粥的,有用吗?
可是令他掉下巴的是,沈谦微微张口,真的将粥水缓缓吞咽下去。
阿俏一回头,正见到狄九一脸惊愕正转为喜色。
她似乎一下子摸到了门道,随即用瓷勺将一片肝片在碗里缓缓碾成碎末儿,然后混了些米粥,和在一处,稍许晾凉了,再送入沈谦口中,同时轻轻地在他耳边说:“很好吃的,对你的身体也好。”
沈谦缓缓吞咽,似乎觉得有点儿费劲。
阿俏赶紧在旁边补一句,说:“好东西可千万别浪费了!”
沈谦没什么意识,却似乎听懂了阿俏说的话,虽然费劲,可到底还是努力吞下去了。
狄九见了,立即伸手在自己脑门儿上拍了一记,心想早知道有这么一招,早先那罐小米粥,没准也能这么“哄”这灌下去。
他想,眼前这个男人,将来怕是只有阿俏能治得住他,而且治得死死的。
阿俏连“哄”带“骗”,喂了半砂锅的猪肝粥下去,见男人面色渐渐红润,心里终于有稍感安慰,打算用这个方法再多做些这人以前不吃的东西,让他能慢慢一点点都尝试起来。
可再一想这人算来已经昏迷了两三天了,丝毫未见醒来的意思,她当初没将他送去医院的决定,是不是根本就是错的。一想到这里,难免又令阿俏纠结万分。
她坐在沈谦身边,盯着看了半天,忍不住愁肠百结,终于将头埋在双臂中,悄无声息地让自己宣泄片刻。
狄九在旁看着,知道这短短两三天里这女孩子承受得太多了,外表看着再凶再硬的女子,敲开壳儿里头却还是软的。他也无从劝起,就炒了烟杆到门外去抽旱烟去。
阿俏用手臂撑起脸孔,伸手在脸颊上抹了抹,免得叫狄九看出她哭过的痕迹。她的齐耳短发似乎被人轻轻撩过,此刻乱蓬蓬的,她也懒得伸手去整理了。
一侧脸,阿俏突然见道一对亮晶晶的眸子正盯着自己,猛地吓了一大跳,往后一仰,这才凑近了看。果然见沈谦醒了,正虚弱地冲着她笑。
“狄九叔,”阿俏赶紧开口,“狄九叔你快来看看……”
她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双眼,使劲儿睁着,生怕一闭眼,再一睁,面前就又恢复了过去的景象。
狄九听见阿俏的招呼,赶紧一磕烟杆,进屋来看。他站在阿俏身后,点点头打了个招呼:“你好!”
沈谦微微张口,低低地说了一声,“多谢!”
阿俏赶紧去寻了一只枕头,垫在沈谦背后,扶他稍许朝起坐了一点。沈谦只抬眼望望阿俏,阿俏便顺着他的意思回答:“我们这是在闹市里的一间小饭铺里,这位狄九叔,是这里的老板。”
她当初之所以选择了带沈谦来这里,就是因为狄九算是半个“江湖中人”,处理起沈谦的事,比旁人来得更有经验,而且这人以前与沈谦从无半点瓜葛,旁人再怎么想,也不会想到沈谦这么个精细雅致的古董行老板,竟会藏匿在闹市的一间苍蝇馆子里。
沈谦出了一会儿神,似乎回忆了一下昏迷之前的事,随即又转眼看向阿俏。
阿俏立即又懂了,应道:“还没,没有通知任何人。”
一听到这里,沈谦便微微点头,眼中出现喜色,似乎在赞许阿俏做得不错。阿俏这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纠结至此,她终于可以放心了。
旁边狄九又咋舌了,心想这男人只要转转眼珠,阿俏就立刻有什么说什么,这一对,以后到底会是谁吃死谁啊!
沈谦既然醒来,就好办了。他身上几处伤口的情形感觉,都可以说给狄九知道,渐渐也可以自己服药进食了。狄九断言,一旦到了这个程度,复原起来就快了。
阿俏陪了沈谦一会儿,将城里她打听到的局势一点一点说给沈谦听。沈谦听了,始终不置可否,只是听说阿俏自己也一直守在这里,甚至家人都不知道她准确的所在,沈谦感动不已,却也只能仰起头,冲阿俏眨了眨眼,嘴角微微上抬,表示感激。
谢过阿俏,沈谦似乎想什么出了神,就此盯住阿俏的面孔,盯住她的嘴唇,更确切地说,盯住了她那片浅浅的唇峰,盯着看个不够。
阿俏突然记起他那温柔一啄,脸上哪里还挂得住,轻轻啐了一口,转身就到外间,蹲在地上,将狄九打来的井水又用的木炭滤过。她的脸红得像火,直等了好久,待到她将新的一锅粥又熬上,那脸上的热气儿才又消减了些。
此前的等待太紧张太焦灼,根本不容人有心思记挂这些,到了此刻,阿俏才省起,两人之间的关系,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早就不同以往……这种变化,既让人心底微甜,却又叫人察出一分些微的酸楚。
晚间沈谦已经能自己撑着坐起,阿俏照旧将小小一只砂锅顿在他床榻旁边,舀了一碗熬好的猪肝粥,晾至不再烫口,送到沈谦眼前。
“这是……”
沈谦望着粥水,微微皱眉。他见了阿俏的神色,就本能地觉着这姑娘正在想方设法地让他吃一些他不肯吃的。
“你不记得了,早上你还吃了一大碗!”阿俏眼里透着些狡黠。
真的?沈谦有点儿犹豫。
他依稀记得早先是有人喂他吃过什么,还依稀有些印象,有人在他耳边吹风,说那是“很好吃的东西”。
狄九的店里只点了一盏油灯,灯光昏暗,沈谦也看不清碗里是什么,只想着他既然吃过,应该不是忌口的东西,于是抬起手,低声道:“我自己来!”
阿俏心里在偷笑,脸上却一本正经地说:“你这才刚醒来不久,手上无力,回头打了碗怎么办?狄九叔这里,总共这几个喝粥的碗。”
于是她舀了一勺粥,送到沈谦口边。
沈谦不忍拂她的意,开口尝了尝,确实觉得味道鲜美,没有异味,当下缓缓地咽了,又就着阿俏的手吃了一口,这才开口问:“是什么?”
阿俏板着脸说:“补血圣品,猪肝粥!”
沈谦差点儿没呛着,他自小不吃肝腰之类。忌口忌了二十多年,没想到今天在阿俏这里破了戒。
“来,喜欢吃就趁热再多吃一点。”阿俏喜孜孜地又舀了一勺,送到沈谦口边。
沈谦背后有枕头和床板抵着,退无可退,再想想,刚才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尝过两口,吃下去觉得很是鲜美,也并不觉得什么不适。再见到阿俏满脸期待,沈谦不得不张口,明知是猪肝粥,也将这粥慢慢喝了下去。
这时候狄九走过来与沈谦打了个照面,狄九冲沈谦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看吧,小丫头狡猾,你上当了。
沈谦无奈地耸耸肩,那意思是:没办法,甜蜜的负担。
狄九立即想起自己光棍儿打了多年,手艺不错却没哪个女人愿意留下来天天吃他的腰肝面的。他顿时一脸郁闷,赶紧转身走了。
狄九被阿俏指使, 无可奈何地去打了新鲜的井水,将木炭反复冲洗干净, 按阿俏吩咐的,用两层纱布裹了, 一起交给阿俏。
他实在是想不通,常人忌口,大多不吃一样两样材料,可这人连小米粥竟都能忌口?更要命的是,这人明明没有清醒,怎么能分辨出什么忌口什么不忌,不是该喂什么吃什么么?
想到这里, 狄九对阿俏的举动也有些怀疑, 用木炭滤过的井水熬粥,真的,管用么?
阿俏折腾了一个时辰才重新熬了一小锅米粥,稍稍晾凉一点, 送到沈谦口边。狄九在一旁盯着, 惊讶地发现这男人这回非但没有吐,反而小口小口地吞咽下去,咽得很费劲。
阿俏不动声色,耐心地一点一点喂完,中途出去将冷掉的粥热了一回。
狄九很不服气,将自己熬的小米粥尝了尝,然后又去锅里将阿俏熬的粥尝了, 觉得两者并无半点分别。这下狄九不服气了,心想阿俏背回来的那男人也太厉害了,昏迷成这样,竟然还能分辨出美女熬的粥,和他这个胡子拉碴的大叔熬的粥,区别对待,难怪情场得意,能得阿俏这样凶巴巴的小姑娘青睐。
可是仔细一看,阿俏这位凶巴巴的小姑娘没有表现什么青睐,反而正在磨牙,盯着那男人的面孔,狄九听她在小声小声地说:“这坏毛病,一定得给你扳过来才行。”
狄九嘴碎,随口接话:“没法子的,你看他昏睡的时候都晓得自己忌什么,不忌什么,大户人家从小娇惯的坏毛病,改不过来的!”
阿俏扭头,凶巴巴地瞪了狄九一眼,随即起身说:“狄九叔,烦请你再照顾他一阵,我出去探探消息。”
狄九只有一处产业,就是他这间苍蝇馆子。前店后住,这两天有阿俏和沈谦在,再加上做不了生意,狄九就搬到前头店面里打了地铺。阿俏看着狭小店铺里狄九那只乱七八糟的铺盖,暗暗点头,心想狄九的恩情,她以后一定要好好还上。
她从狄九的铺子出来,在旧城这一片小巷里左拐右拐,来到“五福酱园”的门口,转头见四下里无人,这才敲了敲门板,没过多久,余婶儿将门板打开,把阿俏迎进去。
出事的那天,阿俏就是三点钟来的“五福酱园”。她知道余家夫妇两个要早起磨豆子点豆花,三点钟一定起来了。当日她就是在这里清理了身上的血迹,如今她身上穿的衣裳,都还是小凡搁在父母家里的。
可巧今儿个小凡也在,见到阿俏,赶紧扑上来叫“三小姐”,眼圈就是一红。应该早就从父母那里隐约听说了阿俏的事儿。
“二太太一直很着急,不过听说你是在徐家住着,所以还好。”小凡汇报阮家的消息。
阿俏听说徐家竟然还打发人上门,特地要了几件给阿俏替换的衣服,忍不住冷笑,晓得黄静枫这还是在变着法子打听她的消息呢。黄静枫那里有那么多阿俏能穿的衣裳,却还巴巴地打发人到阮家来,恐怕就是为了看一看阿俏到底有没有回过家。
这个黄静枫!阿俏想想也气咱们的账,看来真得慢慢地算。
“小凡,你从今天起,就先住在父母这里。如今外头不太平,你孤身一个女孩子家,且也不要回阮家去了。”阿俏嘱咐小凡。
余叔余婶儿当即应下:“我们也是这个意思,可不能让这丫头再乱走了!”
余叔又说:“三小姐,您自己也是。听说宁县最近遭了水灾,有好些难民,聚在城外。本省长官一向仁厚,要是以往,早就放进城,城里该开始赈灾了。可最近偏偏遇上了这样的事儿……”
阿俏也曾经听狄九提过这茬儿。
宁县位置尴尬,是本省辖地,却正好夹在本省与邻省之间。宁县受灾之后,难民涌向省城,想要得到救助。可这时恰有流言传出,说着难民里可能会混有邻省探子与兵卒。
如今时局尴尬,放人进城吧,省城的安全可能难以得到保证,若是不放人,一来宁县是本省自己的辖地,这样做未免寒了自己人的心,二来,不也透着对邻省的敌视,明摆着双方所谓的“合作”,根本就不可能么?
“余叔,我知道了!”阿俏点点头,谢过小凡一家对自己的关心。她也不忘反复嘱咐:“近来几位也务必小心,外头告示未撤就先不要开门营业。另外,无论是什么人问起,你们都不要说见过我!”
她小心嘱咐余氏夫妇,生怕有什么人会打听她的行踪打听到这里来。
少时回到狄九那里,阿俏第一件事是先去看沈谦,见这男人依旧昏昏沉沉地睡着。他早先失血过多,又昏睡了两天,不过少许进了些米粥,如今看上去脸色蜡黄,很是虚弱。
阿俏便去厨下去,想看看除了米粥之外,狄九这里还有什么能做来吃的,能给沈谦稍稍补养补养。
狄九从后面拎了一副腰肝进来,说:“虽说没生意,可到底还是买了一副回来,只是不知道你哪位……”他说到这里朝沈谦那里昂了昂下巴,“能不能吃这些。”
阿俏想了想,肯定地点头:“我做的,他不吃也得吃!”
说实在的,她阿俏做出来的食物,沈谦还真的没有不能吃的。
只是以前她太迁就他的口味了,鱼肉里的葱要化为无形,该用姜蒜调味的时候尽量改用上等好酒去腥。这回,阿俏心想,她不打算再迁就了,一定要好好治治这个人挑食的毛病。
于是她谢过狄九,静下心来开始处理猪肝。人都说猪肝是补血的好东西,沈谦如今最大的问题是失血过多,要慢慢养回来,狄九带回来的,还真是对症的食材。
阿俏将猪肝剖开,仔细将表面的筋膜之类全部剔去,然后少加了一些盐抹开,放置一会儿,让里面的血水尽数流出来。在这之后,她才小心地将猪肝剖成薄片,搁在碗里,淋上些料酒先腌制去腥。
除此之外,狄九这里的调味佐料就全是那些味儿重的。阿俏随意捡了几样,一面摆弄,一面凑在鼻端仔细闻着,最后还是取了葱姜、一点点胡椒,一片香叶掰成碎片,一匙酱油,几样调在一起,加在放着猪肝的碗里,将味道调和之后,却又将调味料全部捞出来,肝片则全部放在漏斗里尽行沥干。
早先给沈谦熬的米粥这时候还没有吃完,凝成了一块儿一块儿的。阿俏就取了一只砂锅,把粥块儿放在锅里,然后倒上水,在火上重新滚开,然后把那事先调味的肝片一片片地拨在砂锅里,用粥烫熟。
“猪肝粥啊!”狄九挠挠头,“倒是见过南边人这么吃。不过,你确定这东西他能吃么?”
阿俏先拿了一副碗筷,舀了一勺粥给狄九:“你尝尝!”
狄九被刚出锅的粥烫了一口,吹了好一阵才鼓起勇气再次尝试。这回他赞叹不已,只说:“好,这肝片好嫩……”
这用粥滚熟的猪肝,火候口感几乎与他爆炒出来的差不多了,而猪肝本身事先经过调味,不仅没有腥膻,口味也恰到好处。再尝一口,连那米粥也带上了肉香味儿。
可是狄九还是心存疑惑,他知道猪肝这样东西,喜欢的人喜欢得不得了,可也有不少人是从小就不吃的。
阿俏却看起来是个不信邪的,她托起砂锅,顿在沈谦的床铺一旁,自己另外拿了一只小碗,坐在男人跟前,自己舀了一勺,吹了吹,送到男人口边。
狄九在她身后看着,莫名其妙跟着一起紧张。
只见沈谦口唇微动,只含着那一小口粥,既不吞咽,也不像上回小米粥那样往外吐。
阿俏伸手在沈谦脸上轻轻拍拍,柔声说:“乖,真的很好吃的啊!”
狄九几乎别过脸去,心想:这样哄人喝粥的,有用吗?
可是令他掉下巴的是,沈谦微微张口,真的将粥水缓缓吞咽下去。
阿俏一回头,正见到狄九一脸惊愕正转为喜色。
她似乎一下子摸到了门道,随即用瓷勺将一片肝片在碗里缓缓碾成碎末儿,然后混了些米粥,和在一处,稍许晾凉了,再送入沈谦口中,同时轻轻地在他耳边说:“很好吃的,对你的身体也好。”
沈谦缓缓吞咽,似乎觉得有点儿费劲。
阿俏赶紧在旁边补一句,说:“好东西可千万别浪费了!”
沈谦没什么意识,却似乎听懂了阿俏说的话,虽然费劲,可到底还是努力吞下去了。
狄九见了,立即伸手在自己脑门儿上拍了一记,心想早知道有这么一招,早先那罐小米粥,没准也能这么“哄”这灌下去。
他想,眼前这个男人,将来怕是只有阿俏能治得住他,而且治得死死的。
阿俏连“哄”带“骗”,喂了半砂锅的猪肝粥下去,见男人面色渐渐红润,心里终于有稍感安慰,打算用这个方法再多做些这人以前不吃的东西,让他能慢慢一点点都尝试起来。
可再一想这人算来已经昏迷了两三天了,丝毫未见醒来的意思,她当初没将他送去医院的决定,是不是根本就是错的。一想到这里,难免又令阿俏纠结万分。
她坐在沈谦身边,盯着看了半天,忍不住愁肠百结,终于将头埋在双臂中,悄无声息地让自己宣泄片刻。
狄九在旁看着,知道这短短两三天里这女孩子承受得太多了,外表看着再凶再硬的女子,敲开壳儿里头却还是软的。他也无从劝起,就炒了烟杆到门外去抽旱烟去。
阿俏用手臂撑起脸孔,伸手在脸颊上抹了抹,免得叫狄九看出她哭过的痕迹。她的齐耳短发似乎被人轻轻撩过,此刻乱蓬蓬的,她也懒得伸手去整理了。
一侧脸,阿俏突然见道一对亮晶晶的眸子正盯着自己,猛地吓了一大跳,往后一仰,这才凑近了看。果然见沈谦醒了,正虚弱地冲着她笑。
“狄九叔,”阿俏赶紧开口,“狄九叔你快来看看……”
她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双眼,使劲儿睁着,生怕一闭眼,再一睁,面前就又恢复了过去的景象。
狄九听见阿俏的招呼,赶紧一磕烟杆,进屋来看。他站在阿俏身后,点点头打了个招呼:“你好!”
沈谦微微张口,低低地说了一声,“多谢!”
阿俏赶紧去寻了一只枕头,垫在沈谦背后,扶他稍许朝起坐了一点。沈谦只抬眼望望阿俏,阿俏便顺着他的意思回答:“我们这是在闹市里的一间小饭铺里,这位狄九叔,是这里的老板。”
她当初之所以选择了带沈谦来这里,就是因为狄九算是半个“江湖中人”,处理起沈谦的事,比旁人来得更有经验,而且这人以前与沈谦从无半点瓜葛,旁人再怎么想,也不会想到沈谦这么个精细雅致的古董行老板,竟会藏匿在闹市的一间苍蝇馆子里。
沈谦出了一会儿神,似乎回忆了一下昏迷之前的事,随即又转眼看向阿俏。
阿俏立即又懂了,应道:“还没,没有通知任何人。”
一听到这里,沈谦便微微点头,眼中出现喜色,似乎在赞许阿俏做得不错。阿俏这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纠结至此,她终于可以放心了。
旁边狄九又咋舌了,心想这男人只要转转眼珠,阿俏就立刻有什么说什么,这一对,以后到底会是谁吃死谁啊!
沈谦既然醒来,就好办了。他身上几处伤口的情形感觉,都可以说给狄九知道,渐渐也可以自己服药进食了。狄九断言,一旦到了这个程度,复原起来就快了。
阿俏陪了沈谦一会儿,将城里她打听到的局势一点一点说给沈谦听。沈谦听了,始终不置可否,只是听说阿俏自己也一直守在这里,甚至家人都不知道她准确的所在,沈谦感动不已,却也只能仰起头,冲阿俏眨了眨眼,嘴角微微上抬,表示感激。
谢过阿俏,沈谦似乎想什么出了神,就此盯住阿俏的面孔,盯住她的嘴唇,更确切地说,盯住了她那片浅浅的唇峰,盯着看个不够。
阿俏突然记起他那温柔一啄,脸上哪里还挂得住,轻轻啐了一口,转身就到外间,蹲在地上,将狄九打来的井水又用的木炭滤过。她的脸红得像火,直等了好久,待到她将新的一锅粥又熬上,那脸上的热气儿才又消减了些。
此前的等待太紧张太焦灼,根本不容人有心思记挂这些,到了此刻,阿俏才省起,两人之间的关系,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早就不同以往……这种变化,既让人心底微甜,却又叫人察出一分些微的酸楚。
晚间沈谦已经能自己撑着坐起,阿俏照旧将小小一只砂锅顿在他床榻旁边,舀了一碗熬好的猪肝粥,晾至不再烫口,送到沈谦眼前。
“这是……”
沈谦望着粥水,微微皱眉。他见了阿俏的神色,就本能地觉着这姑娘正在想方设法地让他吃一些他不肯吃的。
“你不记得了,早上你还吃了一大碗!”阿俏眼里透着些狡黠。
真的?沈谦有点儿犹豫。
他依稀记得早先是有人喂他吃过什么,还依稀有些印象,有人在他耳边吹风,说那是“很好吃的东西”。
狄九的店里只点了一盏油灯,灯光昏暗,沈谦也看不清碗里是什么,只想着他既然吃过,应该不是忌口的东西,于是抬起手,低声道:“我自己来!”
阿俏心里在偷笑,脸上却一本正经地说:“你这才刚醒来不久,手上无力,回头打了碗怎么办?狄九叔这里,总共这几个喝粥的碗。”
于是她舀了一勺粥,送到沈谦口边。
沈谦不忍拂她的意,开口尝了尝,确实觉得味道鲜美,没有异味,当下缓缓地咽了,又就着阿俏的手吃了一口,这才开口问:“是什么?”
阿俏板着脸说:“补血圣品,猪肝粥!”
沈谦差点儿没呛着,他自小不吃肝腰之类。忌口忌了二十多年,没想到今天在阿俏这里破了戒。
“来,喜欢吃就趁热再多吃一点。”阿俏喜孜孜地又舀了一勺,送到沈谦口边。
沈谦背后有枕头和床板抵着,退无可退,再想想,刚才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尝过两口,吃下去觉得很是鲜美,也并不觉得什么不适。再见到阿俏满脸期待,沈谦不得不张口,明知是猪肝粥,也将这粥慢慢喝了下去。
这时候狄九走过来与沈谦打了个照面,狄九冲沈谦使了个眼色,那意思是:看吧,小丫头狡猾,你上当了。
沈谦无奈地耸耸肩,那意思是:没办法,甜蜜的负担。
狄九立即想起自己光棍儿打了多年,手艺不错却没哪个女人愿意留下来天天吃他的腰肝面的。他顿时一脸郁闷,赶紧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