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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番外·小甜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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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家里的老三是个足月产的男孩, 孩子在出生之前,万云就写了十几封信来, 强烈要求老三得让秦慕文取名。
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 指不定怀疑这寄信的人与自家夫郎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但黎锦对夫郎足够信任, 准确来说, 他们俩对彼此的信任是相互的。万云正是因为知晓他们之间的感情,才敢写这些信过来。
不然,可能就会闹出大事来了。
黎锦在收到万云信之前,就拿着一张写好名字的纸准备找自家夫郎挑出一个适合的名字。
那会儿他也不知道孩子是男是女还是哥儿,所以取了好几个名字,就等着孩子出来挑。
哪想到万云的信一封封这么寄来, 黎锦收信收到最后,都有点怀疑人生。
他叫住那个将军府的侍卫,问道:“你们将军府就由着万云从边疆一天一封信的寄过来?”
这得浪费多少信鸽啊。
那个侍卫想到黎锦跟自家老将军的师兄弟关系, 一点也不敢隐瞒, 把之前万云让人从边疆带来二十八封信的事情说了。
“万榜眼说, 为了避免您一意孤行,这些信一定要每天定时定点的送来。”
黎锦:“……”怀疑人生。
那个侍卫还说:“万榜眼说了,这也是为了老三以后的幸福。”
黎锦听完后摆摆手, “你走吧。”感觉自己受到了刺激。
他觉得山豹这名字不错啊, 一听就是包子的弟弟。要知道,包子当年可是差点被称呼为豹子的。
秦慕文有生过两个孩子的经验,如今快到临产期,还在扶着墙慢慢走。
黎锦把万云的信直接放在桌上, 他现在拆开都懒得拆,一手握着夫郎,另一只手环着他的腰,带着他在院子里走一走。
秦慕文满心欢喜,他知道夫君上几个月加班加点的忙完事情,就是为了在临产期全天留在家里陪他。
这让他心里何尝不开心呢?
其实开心归开心,秦慕文还是劝黎锦以圣上的命令为先,他有了生孩子的经眼,生个老三而已,不会很艰难的。
黎锦却不这么想,当初生包子的时候,他才刚穿越过来,满心自负的凭着自己多年经验,在夫郎镇痛时候还有心思思量原主的处境。甚至还在村子里打听情况。
夫郎生老二的时候,他又在书院当助教,脱不开身。
要不是山豹乖巧,在晚上出生,不然秦慕文生孩子若是出了一点问题,黎锦恐怕不会原谅自己。
如今到了老三,黎锦有能力、有话语权留在家里编书写公式,他当然会毫不吝惜的使用自己的权力。
人这一辈子不断地努力拼搏,不就是为了在适当的时间点,可以有资格任性吗?
在工部和户部的人都认为黎先生是位不在乎名利,只想要拼命发展工业的时候,黎锦就十分任性的告了一个月的假。
理由是他之前几个月已经把这个月该做的事情做好了,只剩下一点检验工作,在场的诸位有能力胜任。
若是他们做不好,也可以到家里找他,他这些天不出一位都会在家里。
工部尚书之前把黎锦当作后辈来提携,如今在陛下那里,黎锦俨然已经成了与他平辈的存在。
而且,还有隐隐超过的趋势。
故此,工部尚书不敢托大,让黎锦不要走,只是友好的询问:“黎先生回家是有要事忙吗?”
黎锦认真的点头,也不打算瞒着大家:“夫郎最近到了临产期,我不放心。”
所以他早早几个月就在做准备了。
直到黎锦走远了,其他人还愣在原地,颇为震惊。
他们只知晓黎先生独宠夫郎,不纳妾,却没想到他看重夫郎到如此地步。
在场不乏地位比较高的官员,他们知晓黎锦夫郎的身份。
要是放在往常,他们还不敢擅自讨论那被抄家了的尚书,但陛下如今已经给前任户部尚书平反,这也就没什么忌讳了。
“起初我还想那位只是个罪臣之子,而黎先生前途无量……”
另一个人接话道,“你以为黎先生会为了前程,休夫重娶。”
“是啊,毕竟夫郎是罪臣之子,这样或多或少都会影响他的仕途啊。”
只要是明眼人,都会休夫重娶。
毕竟如今哥儿社会地位低下,休夫重娶与修了糟糠妻重娶,在百姓心目中的印象都不一样。
很多人自己吃糠咽菜,穷困潦倒,但还是骨子里看不起哥儿,这就是社会现状。
但黎锦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直接辞官,他这就是坦荡荡的告诉所有人,他不走仕途。
谁又能预料到,短短几年的时间,陛下为前任户部尚书平反,抹掉当年案情的所有细节,甚至给充作妓女的姑娘们赎身,还把流放的男丁找回来。
当年的事情不做任何评价,不管前任尚书到底做错了什么,亦或者被人当了替罪羊,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
现在剩下的人活得好好的,才不会愧对于当年那些人的付出。
两位尚书大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对当年发生的事情唏嘘不已。
最后得出的结论还是,秦慕文嫁了个好人。
如果没有黎锦,等到下一任陛下上任,那前任户部尚书早都成为翻篇了的史记,没人会去管一个小小户部尚书的案情。
“听说被赎身的那位是黎先生夫郎的姐姐。”
“可不是,我还听说有人为了拉近关系,想要求娶这位姑娘,要不是人家姑娘不松口,那些人还真的打算把她抬回家。”
“……这可真是不择手段。”
“我感觉你想说的是另外一个更加粗鄙的词。”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咱们不能骂人。”
“哦。”
这边再说秦慕文的姐姐,早些年在尚书府的时候,她作为嫡女,爹爹疼娘亲爱,从小幸福的长大。
她知道自己有个弟弟,性别是哥儿。但弟弟平日跟着他阿爹住在小院子里,很少出门,跟她接触不多。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自己那长得跟糯米团子一样的弟弟只剩下浅浅的一层印象。
那就是当年她跟着几位哥哥逛庙会回来,弟弟蹲坐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糖葫芦,眼睛很大,仿佛盛着月光。
“你就是阿文?”
“姐姐好,我、我是。”
“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阿爹说今日有庙会,很热闹,但他不能带我去看,就买了糖葫芦给我吃。”
那会儿她只觉得这个弟弟很乖巧,可惜生错了性别,要是个女孩,那就可以联姻,指不定爹爹还能对他多加几分关注。
真是可惜了。
小小的秦慕文见到姐姐很是欢喜,大着胆子问姐姐:“姐姐,庙会好玩吗?”
“好玩啊,到处都是人,还有卖各种小玩意儿的,以后有机会,我带……以后你阿爹会带你出去玩的。”
她看着那个可爱的小不点,差点就说要带他出去玩的事情了。
但其实身在尚书府,很多事情都不是她自己能掌控的。爹爹功利心太强,对待儿子态度尚且好点,对女儿就仿佛在看一个联姻的工具。
而对秦慕文这个懵懵懂懂的小哥儿,那就连一丝目光都懒得施舍。
那会儿她觉得,这样好像还蛮不错,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哥儿可以安静的长大,可以永远天真无邪下去。
不需要承受像她们一样勾心斗角的事情,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但后来家道中落,她被充入妓院,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自顾不暇,也没有机会去打听其他的事情。
只是隐隐听一个恩客说过她弟弟好像被卖给了一个不学无术的混蛋当夫郎。
她现在已经想不起当时的心情是什么了,可能有一点点的庆幸……庆幸自己只是当了妓女,不用下地干活养活一家拖油瓶吧。
至少,那会儿她认命后,觉得自己这样在一群兄弟姐妹中好像过得还不错。
直到,十三年后,她再次看到秦慕文。
秦慕文并没有身着华服,但一身清朗的气度是布衣根本掩盖不住的。那样的气度她只有在跟母亲去参加达官贵人的宴会时,才能偶尔在一些出生高门的贵女身上看到过。
然而,如今秦慕文身上的气度比起那些高门贵女来,也一点都不逊色。
这还是在秦慕文穿着普通布衣的前提下。
如果他盛装出行,那该得有多漂亮。
那会儿,她的心情说不嫉妒都是假的。她自己身上分明穿着丫鬟送来的绸缎衣服,假装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尚书府小姐,却在穿着粗布衣服的弟弟面前低了不止一头。
不过,她能安然度过这么多年,还是十分识时务的。
她知道如今的生活是谁给予的,自然会无比珍惜。
秦慕文与她的感情并没有多深厚,当年她风光无限,对那个坐在门槛上的小孩怜惜归怜惜,却没有伸手拉他一把。
如今秦慕文把她拉出火坑,已经算仁至义尽。
她不会贪得无厌,要求更多。现在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很好、足够了,她是不会拖弟弟后腿的。
也正因为如此,姐弟两人十三年后重逢,能说的话反而比之前更多。
秦慕文怀孕期间,他姐姐也会时不时过来看看,虽然在生孩子方面她帮不上忙,但也能跟秦慕文多说两句话,以免他在屋里憋得闷。
秦慕文偶尔会留姐姐用膳,年幼时没体验过的姐弟亲情,这会儿倒是有了圆满的收获。
姐姐走后,他看着包大夫小大人似的在跟前给他把脉,而山豹则假装自己是位学徒准备抓药。秦慕文笑着由他们去了。
这份笑容还没落下来的时候,黎锦就从外面回来,秦慕文看着那穿着官靴,周身气质清贵的男人,心里愈发高兴。
他微扁的杏眼弯弯,在初夏扬光的照耀下,眼底像撒了碎金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五更
黎锦家里的老三是个足月产的男孩, 孩子在出生之前,万云就写了十几封信来, 强烈要求老三得让秦慕文取名。
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 指不定怀疑这寄信的人与自家夫郎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但黎锦对夫郎足够信任, 准确来说, 他们俩对彼此的信任是相互的。万云正是因为知晓他们之间的感情,才敢写这些信过来。
不然,可能就会闹出大事来了。
黎锦在收到万云信之前,就拿着一张写好名字的纸准备找自家夫郎挑出一个适合的名字。
那会儿他也不知道孩子是男是女还是哥儿,所以取了好几个名字,就等着孩子出来挑。
哪想到万云的信一封封这么寄来, 黎锦收信收到最后,都有点怀疑人生。
他叫住那个将军府的侍卫,问道:“你们将军府就由着万云从边疆一天一封信的寄过来?”
这得浪费多少信鸽啊。
那个侍卫想到黎锦跟自家老将军的师兄弟关系, 一点也不敢隐瞒, 把之前万云让人从边疆带来二十八封信的事情说了。
“万榜眼说, 为了避免您一意孤行,这些信一定要每天定时定点的送来。”
黎锦:“……”怀疑人生。
那个侍卫还说:“万榜眼说了,这也是为了老三以后的幸福。”
黎锦听完后摆摆手, “你走吧。”感觉自己受到了刺激。
他觉得山豹这名字不错啊, 一听就是包子的弟弟。要知道,包子当年可是差点被称呼为豹子的。
秦慕文有生过两个孩子的经验,如今快到临产期,还在扶着墙慢慢走。
黎锦把万云的信直接放在桌上, 他现在拆开都懒得拆,一手握着夫郎,另一只手环着他的腰,带着他在院子里走一走。
秦慕文满心欢喜,他知道夫君上几个月加班加点的忙完事情,就是为了在临产期全天留在家里陪他。
这让他心里何尝不开心呢?
其实开心归开心,秦慕文还是劝黎锦以圣上的命令为先,他有了生孩子的经眼,生个老三而已,不会很艰难的。
黎锦却不这么想,当初生包子的时候,他才刚穿越过来,满心自负的凭着自己多年经验,在夫郎镇痛时候还有心思思量原主的处境。甚至还在村子里打听情况。
夫郎生老二的时候,他又在书院当助教,脱不开身。
要不是山豹乖巧,在晚上出生,不然秦慕文生孩子若是出了一点问题,黎锦恐怕不会原谅自己。
如今到了老三,黎锦有能力、有话语权留在家里编书写公式,他当然会毫不吝惜的使用自己的权力。
人这一辈子不断地努力拼搏,不就是为了在适当的时间点,可以有资格任性吗?
在工部和户部的人都认为黎先生是位不在乎名利,只想要拼命发展工业的时候,黎锦就十分任性的告了一个月的假。
理由是他之前几个月已经把这个月该做的事情做好了,只剩下一点检验工作,在场的诸位有能力胜任。
若是他们做不好,也可以到家里找他,他这些天不出一位都会在家里。
工部尚书之前把黎锦当作后辈来提携,如今在陛下那里,黎锦俨然已经成了与他平辈的存在。
而且,还有隐隐超过的趋势。
故此,工部尚书不敢托大,让黎锦不要走,只是友好的询问:“黎先生回家是有要事忙吗?”
黎锦认真的点头,也不打算瞒着大家:“夫郎最近到了临产期,我不放心。”
所以他早早几个月就在做准备了。
直到黎锦走远了,其他人还愣在原地,颇为震惊。
他们只知晓黎先生独宠夫郎,不纳妾,却没想到他看重夫郎到如此地步。
在场不乏地位比较高的官员,他们知晓黎锦夫郎的身份。
要是放在往常,他们还不敢擅自讨论那被抄家了的尚书,但陛下如今已经给前任户部尚书平反,这也就没什么忌讳了。
“起初我还想那位只是个罪臣之子,而黎先生前途无量……”
另一个人接话道,“你以为黎先生会为了前程,休夫重娶。”
“是啊,毕竟夫郎是罪臣之子,这样或多或少都会影响他的仕途啊。”
只要是明眼人,都会休夫重娶。
毕竟如今哥儿社会地位低下,休夫重娶与修了糟糠妻重娶,在百姓心目中的印象都不一样。
很多人自己吃糠咽菜,穷困潦倒,但还是骨子里看不起哥儿,这就是社会现状。
但黎锦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直接辞官,他这就是坦荡荡的告诉所有人,他不走仕途。
谁又能预料到,短短几年的时间,陛下为前任户部尚书平反,抹掉当年案情的所有细节,甚至给充作妓女的姑娘们赎身,还把流放的男丁找回来。
当年的事情不做任何评价,不管前任尚书到底做错了什么,亦或者被人当了替罪羊,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
现在剩下的人活得好好的,才不会愧对于当年那些人的付出。
两位尚书大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对当年发生的事情唏嘘不已。
最后得出的结论还是,秦慕文嫁了个好人。
如果没有黎锦,等到下一任陛下上任,那前任户部尚书早都成为翻篇了的史记,没人会去管一个小小户部尚书的案情。
“听说被赎身的那位是黎先生夫郎的姐姐。”
“可不是,我还听说有人为了拉近关系,想要求娶这位姑娘,要不是人家姑娘不松口,那些人还真的打算把她抬回家。”
“……这可真是不择手段。”
“我感觉你想说的是另外一个更加粗鄙的词。”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咱们不能骂人。”
“哦。”
这边再说秦慕文的姐姐,早些年在尚书府的时候,她作为嫡女,爹爹疼娘亲爱,从小幸福的长大。
她知道自己有个弟弟,性别是哥儿。但弟弟平日跟着他阿爹住在小院子里,很少出门,跟她接触不多。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自己那长得跟糯米团子一样的弟弟只剩下浅浅的一层印象。
那就是当年她跟着几位哥哥逛庙会回来,弟弟蹲坐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糖葫芦,眼睛很大,仿佛盛着月光。
“你就是阿文?”
“姐姐好,我、我是。”
“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阿爹说今日有庙会,很热闹,但他不能带我去看,就买了糖葫芦给我吃。”
那会儿她只觉得这个弟弟很乖巧,可惜生错了性别,要是个女孩,那就可以联姻,指不定爹爹还能对他多加几分关注。
真是可惜了。
小小的秦慕文见到姐姐很是欢喜,大着胆子问姐姐:“姐姐,庙会好玩吗?”
“好玩啊,到处都是人,还有卖各种小玩意儿的,以后有机会,我带……以后你阿爹会带你出去玩的。”
她看着那个可爱的小不点,差点就说要带他出去玩的事情了。
但其实身在尚书府,很多事情都不是她自己能掌控的。爹爹功利心太强,对待儿子态度尚且好点,对女儿就仿佛在看一个联姻的工具。
而对秦慕文这个懵懵懂懂的小哥儿,那就连一丝目光都懒得施舍。
那会儿她觉得,这样好像还蛮不错,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哥儿可以安静的长大,可以永远天真无邪下去。
不需要承受像她们一样勾心斗角的事情,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但后来家道中落,她被充入妓院,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自顾不暇,也没有机会去打听其他的事情。
只是隐隐听一个恩客说过她弟弟好像被卖给了一个不学无术的混蛋当夫郎。
她现在已经想不起当时的心情是什么了,可能有一点点的庆幸……庆幸自己只是当了妓女,不用下地干活养活一家拖油瓶吧。
至少,那会儿她认命后,觉得自己这样在一群兄弟姐妹中好像过得还不错。
直到,十三年后,她再次看到秦慕文。
秦慕文并没有身着华服,但一身清朗的气度是布衣根本掩盖不住的。那样的气度她只有在跟母亲去参加达官贵人的宴会时,才能偶尔在一些出生高门的贵女身上看到过。
然而,如今秦慕文身上的气度比起那些高门贵女来,也一点都不逊色。
这还是在秦慕文穿着普通布衣的前提下。
如果他盛装出行,那该得有多漂亮。
那会儿,她的心情说不嫉妒都是假的。她自己身上分明穿着丫鬟送来的绸缎衣服,假装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尚书府小姐,却在穿着粗布衣服的弟弟面前低了不止一头。
不过,她能安然度过这么多年,还是十分识时务的。
她知道如今的生活是谁给予的,自然会无比珍惜。
秦慕文与她的感情并没有多深厚,当年她风光无限,对那个坐在门槛上的小孩怜惜归怜惜,却没有伸手拉他一把。
如今秦慕文把她拉出火坑,已经算仁至义尽。
她不会贪得无厌,要求更多。现在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就很好、足够了,她是不会拖弟弟后腿的。
也正因为如此,姐弟两人十三年后重逢,能说的话反而比之前更多。
秦慕文怀孕期间,他姐姐也会时不时过来看看,虽然在生孩子方面她帮不上忙,但也能跟秦慕文多说两句话,以免他在屋里憋得闷。
秦慕文偶尔会留姐姐用膳,年幼时没体验过的姐弟亲情,这会儿倒是有了圆满的收获。
姐姐走后,他看着包大夫小大人似的在跟前给他把脉,而山豹则假装自己是位学徒准备抓药。秦慕文笑着由他们去了。
这份笑容还没落下来的时候,黎锦就从外面回来,秦慕文看着那穿着官靴,周身气质清贵的男人,心里愈发高兴。
他微扁的杏眼弯弯,在初夏扬光的照耀下,眼底像撒了碎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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