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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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看着眼前两位年轻的姑娘,这是今年她亲自招来的毕业生,在为期三个月的封闭培训中,她们的表现都极其出色。
她刚给她们上完入职前的最后一课,现在,她正在问她们入职后的意向部门。
“我想去产品部。”
——宁朵,英国知名大学人力资源专业硕士毕业,家境殷实,气质上乘。关键是,没有富贵人家孩子的娇气。封培时有海边徒步项目,她仅仅落后第一名十分钟抵达终点。
朱敏喜欢这个姑娘,她微笑着道:“简单说说你的理由。”
宁朵思考时,表情并不轻松,不过她很快回以自信一笑:“从前的生活,从上学到毕业到出国,都是背负着我母亲的愿望。我希望我未来的工作是我自己选择的,我自己喜欢的。”
朱敏点点头,这才把目光移向宁朵旁边的女生。
“我也想去产品部。”
这是丁素。朱敏对她的印象很深刻,因为极少有女生像她那样——事实上,朱敏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形容她,她几乎样样都很强,徒步项目她就是领先宁朵的那个人。朱敏极喜欢她的笑容,丁素这姑娘笑起来,会有让人有一种看太阳升起的感觉,她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这样纯粹而干净的笑容了。
朱敏接着问:“为什么呢?”
“我喜欢挑战,产品部给人感觉最富有挑战性,我觉得,年轻的人生需要挑战。”丁素笑着说。
无怪乎两个年轻人都这么想去产品部。
t&c产品部做出的产品都是国内顶尖、用户千万甚至亿的互联网好产品,几乎所有想从事互联网工作的年轻人都梦想着能进t&c产品部。以一个毫不夸张的数据来说,t&c产品部一个人数仅30人的小项目组每年收到的简历能达到至少一万份。
不止如此,t&c产品部还是一个致力于培养人才的地方,许多创业公司的ceo甚至业界有名的几个产品人,都是毕业被校招进这里,学成之后从这里走出去创业,成功者占绝大多数。因着这一层因素,每一年,t&c都只从国内仅有的几所名校招人,一万名应聘的应届毕业生中,t&c只选一名。
也就是说,宁朵和丁素都是这万里挑一的佼佼者。
朱敏工作十三年,是t&c资历最老的一批员工,年轻时她也在产品部做过,曾做到不错的成绩,年长后为了给年轻人更多机会,她主动退位,到行政部做一名普通的培训师和招聘hr,她看人经验太多,但她有一种预感,今年这两位毕业生都不一般,很不一般。
海边封闭培训结束后,岗位分配就出来了。
丁素和宁朵都在产品部的名单上。丁素在产品部一部,宁朵在二部。
从封培所在的酒店搬出来后,丁素奉父母之命要搬去一个大哥哥家。
小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个特别讨厌的敌人,因为在父母口中,你永远不如“他”,“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陈觅就是丁素年幼时最讨厌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比她大五岁,毕业之后来的s市,已经自己在这个房价三万一平的城市买下了一套不小的房子。陈、丁两家父母熟识,所以,在丁素还没来s市之前,丁爸丁妈就为她预定了住处。
从陈觅去北京上大学开始,丁素已经快十年没见过他了。
记忆里那个不怎么爱搭理自己的、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的大哥哥如今已经长成大男人,他从车里出来的时候,丁素着实被惊艳了一番。
陈觅于她而言,实在是个陌生人,但一想到自己从小和他认识,爸妈也特别熟悉,瞬间又多了许多亲切感。她正竭尽全力的回忆幼时对他的印象时,陈觅已经走到她面前,丁素不高,即便站在人行道上,陈觅仍然比她高一些,他极随意的拍了拍她的脑袋,点评似的温言道:“长大了。”
然后顺手接过了她手里的行李箱。
丁素是有些发愣的。
高中和大学为了保持做一名优等生,她错失了许多事情,例如爱情。在她的青春岁月里,好像没有什么和男性走得特别近的记忆。陈觅这样的举动她本该排斥,可奇怪的是,她内心好像并不这样。
就把他当亲人吧,丁素不再多想。
来s市其实已经三个月,丁素一直住在封培时的酒店,她还从未看过城市风光,家乡是老城,房子并不怎么高,建筑物也不怎么新,不像这个簇新的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马路很宽敞,路旁的热带树特别高大,绿得就像快要滴出绿水似的。
“喜欢这儿吗?”
车里安静,陈觅的声音却一点都不突兀,丁素的脑袋仍然扒着车窗,她欢喜的答:“喜欢。”
“喜欢什么?”
“树、房子、窗子、马路、绿绿的巴士、巴士的粤语报站、湿润的空气……一切一切。”
她的声音轻快明朗,带着笑意,这笑意似乎感染了陈觅,他也禁不住嘴角带微笑,道:“你喜欢的是新鲜感。”
丁素终于把脑袋从车窗上移开,看着陈觅说:“是啊。更喜欢的是这里的生机,总让我有一种我会在这里大展拳脚一番的感觉。”
听了她的话,陈觅笑开了。
丁素看着他,觉得他笑得真的很好看,她忽然有些惋惜,为自己——过去都没怎么好好和他交往。
“你小时候好像没有这么雄心壮志。”陈觅说。
丁素道:“那是小时候我跟你不熟。”他怎么会知道她从小把他当敌人,在小学升高中的时候打听他高中的成绩,在他考大学的时候打听他的高考分数,一直以他为隐形的目标呢?
“听阿姨说,你小时候很讨厌我。”
他这么直接,丁素又有些不好意思,只好转开脸说:“也不是讨厌啦。对你应该是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吧。”
大概是丁素的话令他想起了什么,稍稍静默片刻后,陈觅无声的笑了。
陈觅的房子在市区一处比较安静的小区,他住三十二楼,丁素进屋后,第一时间就冲到了阳台,这里的景致很宽阔,可以看到s市整齐的马路结构和高高低低的房子。
看着远方的景,丁素高兴的说:“我也要在这里买一套大房子,把爸爸妈妈都接过来。”
陈觅道:“冬天接过来过冬就好,其实老人家并不喜欢这里。”
丁素琢磨了一下陈觅的话,又听见他问:“喝果汁还是可乐?”
“果汁。”她说,阳台上有风,不大,和着森林和海的味道,暖暖的,丁素幸福得闭上了眼睛。
陈觅拿好果汁出来就看见一张满足得像小猫一样的脸,他望着她,并没有打扰。此前他对丁素的印象很陌生,父母给他打电话托他暂时照顾这个小妹妹的时候,他是觉得麻烦的,独身生活久了,就觉得照顾一只猫一只狗都是问题,何况是照顾一个大姑娘。
不过今天的接触却令他意外,丁素和他想象中被父母宠坏的女孩完全不同。她是个有活力有战斗力而且内心澄净的女孩,正如她喜欢s市的新鲜感一样,他喜欢她带来的新鲜感。
未来一段不长不短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平静。
朱敏看着眼前两位年轻的姑娘,这是今年她亲自招来的毕业生,在为期三个月的封闭培训中,她们的表现都极其出色。
她刚给她们上完入职前的最后一课,现在,她正在问她们入职后的意向部门。
“我想去产品部。”
——宁朵,英国知名大学人力资源专业硕士毕业,家境殷实,气质上乘。关键是,没有富贵人家孩子的娇气。封培时有海边徒步项目,她仅仅落后第一名十分钟抵达终点。
朱敏喜欢这个姑娘,她微笑着道:“简单说说你的理由。”
宁朵思考时,表情并不轻松,不过她很快回以自信一笑:“从前的生活,从上学到毕业到出国,都是背负着我母亲的愿望。我希望我未来的工作是我自己选择的,我自己喜欢的。”
朱敏点点头,这才把目光移向宁朵旁边的女生。
“我也想去产品部。”
这是丁素。朱敏对她的印象很深刻,因为极少有女生像她那样——事实上,朱敏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形容她,她几乎样样都很强,徒步项目她就是领先宁朵的那个人。朱敏极喜欢她的笑容,丁素这姑娘笑起来,会有让人有一种看太阳升起的感觉,她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这样纯粹而干净的笑容了。
朱敏接着问:“为什么呢?”
“我喜欢挑战,产品部给人感觉最富有挑战性,我觉得,年轻的人生需要挑战。”丁素笑着说。
无怪乎两个年轻人都这么想去产品部。
t&c产品部做出的产品都是国内顶尖、用户千万甚至亿的互联网好产品,几乎所有想从事互联网工作的年轻人都梦想着能进t&c产品部。以一个毫不夸张的数据来说,t&c产品部一个人数仅30人的小项目组每年收到的简历能达到至少一万份。
不止如此,t&c产品部还是一个致力于培养人才的地方,许多创业公司的ceo甚至业界有名的几个产品人,都是毕业被校招进这里,学成之后从这里走出去创业,成功者占绝大多数。因着这一层因素,每一年,t&c都只从国内仅有的几所名校招人,一万名应聘的应届毕业生中,t&c只选一名。
也就是说,宁朵和丁素都是这万里挑一的佼佼者。
朱敏工作十三年,是t&c资历最老的一批员工,年轻时她也在产品部做过,曾做到不错的成绩,年长后为了给年轻人更多机会,她主动退位,到行政部做一名普通的培训师和招聘hr,她看人经验太多,但她有一种预感,今年这两位毕业生都不一般,很不一般。
海边封闭培训结束后,岗位分配就出来了。
丁素和宁朵都在产品部的名单上。丁素在产品部一部,宁朵在二部。
从封培所在的酒店搬出来后,丁素奉父母之命要搬去一个大哥哥家。
小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个特别讨厌的敌人,因为在父母口中,你永远不如“他”,“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陈觅就是丁素年幼时最讨厌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比她大五岁,毕业之后来的s市,已经自己在这个房价三万一平的城市买下了一套不小的房子。陈、丁两家父母熟识,所以,在丁素还没来s市之前,丁爸丁妈就为她预定了住处。
从陈觅去北京上大学开始,丁素已经快十年没见过他了。
记忆里那个不怎么爱搭理自己的、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的大哥哥如今已经长成大男人,他从车里出来的时候,丁素着实被惊艳了一番。
陈觅于她而言,实在是个陌生人,但一想到自己从小和他认识,爸妈也特别熟悉,瞬间又多了许多亲切感。她正竭尽全力的回忆幼时对他的印象时,陈觅已经走到她面前,丁素不高,即便站在人行道上,陈觅仍然比她高一些,他极随意的拍了拍她的脑袋,点评似的温言道:“长大了。”
然后顺手接过了她手里的行李箱。
丁素是有些发愣的。
高中和大学为了保持做一名优等生,她错失了许多事情,例如爱情。在她的青春岁月里,好像没有什么和男性走得特别近的记忆。陈觅这样的举动她本该排斥,可奇怪的是,她内心好像并不这样。
就把他当亲人吧,丁素不再多想。
来s市其实已经三个月,丁素一直住在封培时的酒店,她还从未看过城市风光,家乡是老城,房子并不怎么高,建筑物也不怎么新,不像这个簇新的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马路很宽敞,路旁的热带树特别高大,绿得就像快要滴出绿水似的。
“喜欢这儿吗?”
车里安静,陈觅的声音却一点都不突兀,丁素的脑袋仍然扒着车窗,她欢喜的答:“喜欢。”
“喜欢什么?”
“树、房子、窗子、马路、绿绿的巴士、巴士的粤语报站、湿润的空气……一切一切。”
她的声音轻快明朗,带着笑意,这笑意似乎感染了陈觅,他也禁不住嘴角带微笑,道:“你喜欢的是新鲜感。”
丁素终于把脑袋从车窗上移开,看着陈觅说:“是啊。更喜欢的是这里的生机,总让我有一种我会在这里大展拳脚一番的感觉。”
听了她的话,陈觅笑开了。
丁素看着他,觉得他笑得真的很好看,她忽然有些惋惜,为自己——过去都没怎么好好和他交往。
“你小时候好像没有这么雄心壮志。”陈觅说。
丁素道:“那是小时候我跟你不熟。”他怎么会知道她从小把他当敌人,在小学升高中的时候打听他高中的成绩,在他考大学的时候打听他的高考分数,一直以他为隐形的目标呢?
“听阿姨说,你小时候很讨厌我。”
他这么直接,丁素又有些不好意思,只好转开脸说:“也不是讨厌啦。对你应该是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吧。”
大概是丁素的话令他想起了什么,稍稍静默片刻后,陈觅无声的笑了。
陈觅的房子在市区一处比较安静的小区,他住三十二楼,丁素进屋后,第一时间就冲到了阳台,这里的景致很宽阔,可以看到s市整齐的马路结构和高高低低的房子。
看着远方的景,丁素高兴的说:“我也要在这里买一套大房子,把爸爸妈妈都接过来。”
陈觅道:“冬天接过来过冬就好,其实老人家并不喜欢这里。”
丁素琢磨了一下陈觅的话,又听见他问:“喝果汁还是可乐?”
“果汁。”她说,阳台上有风,不大,和着森林和海的味道,暖暖的,丁素幸福得闭上了眼睛。
陈觅拿好果汁出来就看见一张满足得像小猫一样的脸,他望着她,并没有打扰。此前他对丁素的印象很陌生,父母给他打电话托他暂时照顾这个小妹妹的时候,他是觉得麻烦的,独身生活久了,就觉得照顾一只猫一只狗都是问题,何况是照顾一个大姑娘。
不过今天的接触却令他意外,丁素和他想象中被父母宠坏的女孩完全不同。她是个有活力有战斗力而且内心澄净的女孩,正如她喜欢s市的新鲜感一样,他喜欢她带来的新鲜感。
未来一段不长不短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