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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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禾挑了下眉梢,“这还用你说!”
两人就地刨坑,将尸体掩埋,还有打斗的痕迹。
半个时辰之后,两人背靠背,坐在地上休息。
“应该用化尸粉的!”贺兰君看了眼掩埋的地方,有些不满意。
沈青禾正在抠指甲缝里的泥,“别!附近村民都有猎犬,它们鼻子很灵的,而且就是埋在这里,说不准晚上就被野兽拖走填肚子了。”
“那为何还要埋?为何不直接丢到山沟里?”贺兰君吼她。
“是你说要处理尸体,我怎么知道你想如何处理!”沈青禾也吼她。
两人同时沉默了几秒,忽然都笑了。
“我叫贺兰君!君子的君!”
“沈青禾,没啥别的意思,我爹娘都是种地的,不识字,没给我起个菊花桃花啥的,已经很好了。”这名字,她的确很满意,她喜欢简简单单的。
贺兰君退开一些距离,转身盯着她,“可我看你不像种地人家出身,你会武功?”
“不会,只不过是简单的防身,小时候跟村里孩子打架打出来的。”沈青禾并不回避她的目光,微笑着应对。
贺兰君自然不信,但是也没有追问,她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抛给她,“我欠你一条命,我不喜欢欠别人,所以一定会还给你,命是不可能拿来还,钱财我也没有,所以这报酬,你还是想好了再讨要,这令拍可以让你在凉州城里找到我!”
沈青禾捏着令牌挺傻眼的,不过又该死的对她胃口。
她掂了掂手中黑漆漆又沉重的牌子,笑道:“若有一日,咱俩在战场上相见,我可否用这块牌子,令你后撤三十里?”
电视里,不经常这么演?
贺兰君看了她好一会,才慢慢的说:“不可能!”
沈青禾直想翻白眼,“那这牌子你还是拿回去吧!不如一块废铁管用呢!”
“给了你,就是你的,若你需要人打架,可以找我,个人帮忙,跟南辽无关!”
看得出,这个贺兰君是个对君主忠诚,对朋友讲义气的人。
又不会为了报恩,违背原则。
脾气像个男人,不过这身材还是挺女人的。
沈青禾休息够了,站起来,“那咱们各自回家,日后有机会,自会相见,若是没机会,最好还是不见!”
“够意思,我喜欢你!”贺兰君豪气的拍了拍她的肩。
她最讨厌那些假惺惺的大家闺秀,名门淑女。
成天端着个架子,扭扭捏捏的,什么都不敢做,什么都不敢说,面子名声比天大。
那些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别!咱俩只能互相欣赏,喜欢还是算了吧!”沈青禾有些吃不消她的豪气。这人真的是除了外表,其他没一点像个女人。
分别时,青禾又忽然想起来一事,问她,“女子也可以领兵打仗吗?”
贺兰君傲然一笑,“有何不可?谁看不服,就用实力说话?等你有了绝对的实力,就没什么不可能,我看你并无内力,我教你一套入门口决,你自己慢慢悟!”
沈青禾找到阿宝,两人空着手下山。
“阿姐,鹿跑了吗?”阿宝背着鼓鼓囊囊的布袋子,里面满满都是槐花。
“跑了,偶尔也要放生,咱们靠山吃山,不能赶尽杀绝。”
阿宝想了想,又摇头,“不对,萧山大叔说,只有怀了崽子的母鹿才能放走,他没说公鹿要放走啊?”
公鹿母鹿很好辨认,离的再远都能认出来。
公鹿头上有角,个头也较大。
母鹿皮毛最好,肉质也更鲜嫩。
青禾曲起手指,弹了下他的额头,“我说追不到,自是追不到,问那么多干啥!”
“青禾丫头,你等等!”
身后有人在叫她。
回头看去,是萧山。
只见他肩上扛着一只公鹿,正是他们之前追的那个。
萧山走近了,用袖子抹了把汗,“这鹿还是给你,我给你送家去!”
“可是我输了啊!”
萧山呵呵一笑,“知道你是故意让着我,之前你一定是躲到树上了,是吧?”
青禾有些不好意思,“这都被你瞧出来了!”
萧山坚持要给她送家去,也是担心她一个人扛不动。
沈老大家他来两回,认得路。
沈氏正在院子里收衣服,瞧见他扛着个大家伙,知道又是人家好心帮忙照顾,赶忙招呼他喝水歇息。
“不了,我还得在天黑之前赶回家,就不歇了!”萧山咧嘴笑,他脸黑牙齿倒挺白。
萧山有妻有子,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他媳妇青禾没见过,听他说,应该是个温柔善良的农家女子。
萧山是幸福的,老婆孩子热炕头。
虽不是大富大贵,但是他自己觉得幸福才最重要的。
沈氏装了两个新烙的饼,给他拿着路上吃。
“婶子做的饭好吃,每次拿回去孩子都喜欢的不得了。”
沈氏笑着说道:“我家青禾多亏你照应,这点吃的算什么,以后带着娃儿跟媳妇过来玩。”
“嗳!我晓得了!”
萧山离开之后,沈青禾将鹿拖到屋后。她在那儿专门搭了个棚子,用来收拾猎来的野物。
清量出来的杂物,就地掩埋,将来就是很好的肥料。
不过这两日,她发现掩埋的杂物,又被刨了出来。
所以在收拾完野鹿之后,她悄悄躲到了一边,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刨的。
天色渐黑时,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摸了过来。
个头很大,毛发黑亮,性子十分警惕。
在快要靠近时,它居然发现沈青禾躲在暗处,便不再往前,又舍不得离开,只是定定的看着她藏身的方向。
夕阳照过来,青禾又看清了些。
这狗长相可真凶悍,那嘴角的哈喇子流老长,锋利的牙齿,凶狠的眼睛。
听说藏獒皮毛长,形如狮、体似虎,性格刚烈,力大勇猛,野性尚存,护领地,善攻击。
眼前这个,应该不是纯的,但是那凶相,一点不比的藏獒差。
青禾想起来,这就是那只吓跑刘魁的大黑狗。
也难怪刘魁被它吓的屁滚尿流,这凶相,一般人根本扛不住。
一人一狗对峙,谁也没有先动。
可这样也不是办法啊!
沈青禾挑了下眉梢,“这还用你说!”
两人就地刨坑,将尸体掩埋,还有打斗的痕迹。
半个时辰之后,两人背靠背,坐在地上休息。
“应该用化尸粉的!”贺兰君看了眼掩埋的地方,有些不满意。
沈青禾正在抠指甲缝里的泥,“别!附近村民都有猎犬,它们鼻子很灵的,而且就是埋在这里,说不准晚上就被野兽拖走填肚子了。”
“那为何还要埋?为何不直接丢到山沟里?”贺兰君吼她。
“是你说要处理尸体,我怎么知道你想如何处理!”沈青禾也吼她。
两人同时沉默了几秒,忽然都笑了。
“我叫贺兰君!君子的君!”
“沈青禾,没啥别的意思,我爹娘都是种地的,不识字,没给我起个菊花桃花啥的,已经很好了。”这名字,她的确很满意,她喜欢简简单单的。
贺兰君退开一些距离,转身盯着她,“可我看你不像种地人家出身,你会武功?”
“不会,只不过是简单的防身,小时候跟村里孩子打架打出来的。”沈青禾并不回避她的目光,微笑着应对。
贺兰君自然不信,但是也没有追问,她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抛给她,“我欠你一条命,我不喜欢欠别人,所以一定会还给你,命是不可能拿来还,钱财我也没有,所以这报酬,你还是想好了再讨要,这令拍可以让你在凉州城里找到我!”
沈青禾捏着令牌挺傻眼的,不过又该死的对她胃口。
她掂了掂手中黑漆漆又沉重的牌子,笑道:“若有一日,咱俩在战场上相见,我可否用这块牌子,令你后撤三十里?”
电视里,不经常这么演?
贺兰君看了她好一会,才慢慢的说:“不可能!”
沈青禾直想翻白眼,“那这牌子你还是拿回去吧!不如一块废铁管用呢!”
“给了你,就是你的,若你需要人打架,可以找我,个人帮忙,跟南辽无关!”
看得出,这个贺兰君是个对君主忠诚,对朋友讲义气的人。
又不会为了报恩,违背原则。
脾气像个男人,不过这身材还是挺女人的。
沈青禾休息够了,站起来,“那咱们各自回家,日后有机会,自会相见,若是没机会,最好还是不见!”
“够意思,我喜欢你!”贺兰君豪气的拍了拍她的肩。
她最讨厌那些假惺惺的大家闺秀,名门淑女。
成天端着个架子,扭扭捏捏的,什么都不敢做,什么都不敢说,面子名声比天大。
那些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别!咱俩只能互相欣赏,喜欢还是算了吧!”沈青禾有些吃不消她的豪气。这人真的是除了外表,其他没一点像个女人。
分别时,青禾又忽然想起来一事,问她,“女子也可以领兵打仗吗?”
贺兰君傲然一笑,“有何不可?谁看不服,就用实力说话?等你有了绝对的实力,就没什么不可能,我看你并无内力,我教你一套入门口决,你自己慢慢悟!”
沈青禾找到阿宝,两人空着手下山。
“阿姐,鹿跑了吗?”阿宝背着鼓鼓囊囊的布袋子,里面满满都是槐花。
“跑了,偶尔也要放生,咱们靠山吃山,不能赶尽杀绝。”
阿宝想了想,又摇头,“不对,萧山大叔说,只有怀了崽子的母鹿才能放走,他没说公鹿要放走啊?”
公鹿母鹿很好辨认,离的再远都能认出来。
公鹿头上有角,个头也较大。
母鹿皮毛最好,肉质也更鲜嫩。
青禾曲起手指,弹了下他的额头,“我说追不到,自是追不到,问那么多干啥!”
“青禾丫头,你等等!”
身后有人在叫她。
回头看去,是萧山。
只见他肩上扛着一只公鹿,正是他们之前追的那个。
萧山走近了,用袖子抹了把汗,“这鹿还是给你,我给你送家去!”
“可是我输了啊!”
萧山呵呵一笑,“知道你是故意让着我,之前你一定是躲到树上了,是吧?”
青禾有些不好意思,“这都被你瞧出来了!”
萧山坚持要给她送家去,也是担心她一个人扛不动。
沈老大家他来两回,认得路。
沈氏正在院子里收衣服,瞧见他扛着个大家伙,知道又是人家好心帮忙照顾,赶忙招呼他喝水歇息。
“不了,我还得在天黑之前赶回家,就不歇了!”萧山咧嘴笑,他脸黑牙齿倒挺白。
萧山有妻有子,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他媳妇青禾没见过,听他说,应该是个温柔善良的农家女子。
萧山是幸福的,老婆孩子热炕头。
虽不是大富大贵,但是他自己觉得幸福才最重要的。
沈氏装了两个新烙的饼,给他拿着路上吃。
“婶子做的饭好吃,每次拿回去孩子都喜欢的不得了。”
沈氏笑着说道:“我家青禾多亏你照应,这点吃的算什么,以后带着娃儿跟媳妇过来玩。”
“嗳!我晓得了!”
萧山离开之后,沈青禾将鹿拖到屋后。她在那儿专门搭了个棚子,用来收拾猎来的野物。
清量出来的杂物,就地掩埋,将来就是很好的肥料。
不过这两日,她发现掩埋的杂物,又被刨了出来。
所以在收拾完野鹿之后,她悄悄躲到了一边,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刨的。
天色渐黑时,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摸了过来。
个头很大,毛发黑亮,性子十分警惕。
在快要靠近时,它居然发现沈青禾躲在暗处,便不再往前,又舍不得离开,只是定定的看着她藏身的方向。
夕阳照过来,青禾又看清了些。
这狗长相可真凶悍,那嘴角的哈喇子流老长,锋利的牙齿,凶狠的眼睛。
听说藏獒皮毛长,形如狮、体似虎,性格刚烈,力大勇猛,野性尚存,护领地,善攻击。
眼前这个,应该不是纯的,但是那凶相,一点不比的藏獒差。
青禾想起来,这就是那只吓跑刘魁的大黑狗。
也难怪刘魁被它吓的屁滚尿流,这凶相,一般人根本扛不住。
一人一狗对峙,谁也没有先动。
可这样也不是办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