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抢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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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一头雾水,怀疑地看着沐乐:“你当真,找到睡觉的法门了?”
沐乐很开心地歪歪脑袋:“阿布,你放在我身体里的那只蛊虫,根本不是虫,它是一个孢子聚合体!而且是很罕见的喜氧孢子!它进入身体以后,跟血细胞结合,消耗了我们身体里的大量氧气,导致新陈代谢变慢,所以人才会昏迷。人昏迷的时候体内含氧量进一步降低,孢子更疯狂地跟血细胞抢氧气,形成恶性循环,人就醒不过来了!”
阿布呆呆看着沐乐,完全没听懂……
“但是这种平衡有一个零界值!”沐乐兴奋地继续说,“当人体的含氧量低于某个零界值的时候,孢子的活性会完全被抑制,处于暂时休眠状态,没力气跟血细胞抢氧气,这时候血细胞占据主动权,人体的新陈代谢又开始加快,人就会醒过来啦!青青他爹差点淹死,在水下无法呼吸,正好无意中突破了这个零界值,我嘛……”
沐乐开始挠头,我为什么醒过来呢?这个她就想不通了!
不过她的推论应该是不会错的!
于是沐乐继续说:“人清醒以后,呼吸比昏迷时要顺畅许多,体内的含氧量会迅速加剧,这时候孢子与血细胞已经完成了结合,并不需要那么多氧气,普通的呼吸就能维持,所以人体形成了新的平衡,也不会再昏迷。这种孢子在兴奋的状态下会加强人的脑电波,让人睡不着觉,缺氧环境会让它们的活性降低,人就可以睡着啦!”
沐乐很满意自己的解释,昨晚她被季寒盯得太紧张,完全喘不过气,正好无意中符合了这种缺氧环境!
看!唯物主义比唯心主义的解释完美多了吧!
阿布懵懵地转向季寒:“王爷,你听懂了吗?”
季寒勉强听明白一半,很高冷地扬扬下巴:“沐乐说得还不够清楚?”
大概就是人喘不过气的时候会醒来,再喘不过气的时候就会睡着嘛!沐乐转醒,肯定跟那晚上他对她做的事有关系!
阿布整个人都不好了,说得很清楚吗?为毛她听不懂?她总说李铁力是笨蛋,总以为自己很聪明,难道她的智慧只能在郦村里称个霸,遇到外面来的人就被秒成渣?
这打击太猛烈!她得静一静!
于是乎,屋里只剩下沐乐与季寒二人。
沐乐后知后觉地从发现新大陆的兴奋中回过神,看到季寒有点心虚,季寒想起昨晚的事也略紧张,昨天他说了那么直接的话,不知道小东西会有什么想法?
最后,还是沐乐舔舔嘴,红着脸小小声说:“王爷,昨晚的事,我们就当,没发生过,好不好?”
季寒的心一沉,她这算是,拒绝他吗?
“我不是随便的人。”沐乐见他不说话,有些着急,小手揪着他的袖子,“昨晚我是脑子不正常,我平时从来没有叫得那么难听过。”
原来你的注意力在那事上?你永远都这么抓不住重点……
季寒脑后垂下三道黑线,仰脸45度无语望天,无奈地说:“本王要去用早膳了。”
“带上我吧!”沐乐小尾巴地跟上去,故作轻快,试图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王爷我也好饿。”
这边沐乐的危机暂时解除,那边林路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她在楚景天门口缩了一夜,终于一咬牙一狠心,该解决的总要解决,还是进去认错吧!
咣!咚!
林路推开门,立刻听到什么东西砸在桌子上,还有瓷器破碎的声音,然后是楚景天的惨叫:“噢噢噢!”
林路定睛细看,地上碎了一只瓷杯,楚景天坐在地上,椅子翻倒在旁,一只脚磕着桌角,正疼得龇牙咧嘴。
“楚大人,您怎么了?”林路赶紧跑过去想扶他,楚景天倒抽凉气,“别碰别碰!脚抽筋!”
他刚才正用脚趾夹住杯子喝水,姿势自然好看不到哪去,没想到会有人忽然闯进来,他着急想缩脚,结果摔到地上去了……
“我找巫医去!”林路看到这情景也是慌了,“大人您先坐着,巫医马上就来!”
“回来!”楚景天厉声喝住她,“抽个筋而已,找什么巫医!”
还嫌他不够丢人哦?想让一群人来围观?不干!
他撇撇嘴:“扶爷到床上去。”
林路赶紧遵命,楚景天没提上次她打他的事,是不是说明他不准备跟她计较了?林路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好运,不敢再违逆楚景天的意思。
楚景天龇着牙跳到床边,让林路把他抽了筋的那条腿抬到床上,没好气地说,“抽筋怎么揉知道吗?”
他竖起耳朵听了半天没声音,得,一准是不知道了,还得他教。
林路小心翼翼地低着头,按楚景天的说法替他揉脚。
“太轻了,这样揉有个屁……卧槽,你那么大力干嘛,想捏碎爷的骨头吗!”
林路好紧张,轻了重了都不对,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的心越跳越快,连带着楚景天的心跳都被他带快了,有些晕乎乎的感觉。
哎,怎么会有这么怕羞的姑娘,他决定闭嘴少说两句!
没有人指手画脚,林路倒是做得好了许多,不仅楚景天的脚痛得到缓解,那双小手揉在他腿上,还有点柔柔痒痒的舒服感觉。
“楚大人您有没有好一点?”林路鼻尖渗着汗珠,觉得楚景天腿上的肌肉明显松软下来,仰起脸去看他,发现他唇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惬意笑容。
她脸噌地通红,赶紧退开,直接摔了个屁股墩。
“至于吗?”楚景天虽然看不见,但听声音也大概能猜到发生什么事,哭笑不得地摇摇头,“爷这厢废着两只手,残了一条腿呢,眼睛还看不见,你觉得我能把你怎么样?”
林路狼狈地爬起来,羞哭了:“大人,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从来没伺候过男人……”
“打住打住!”楚景天听到哭声慌了手脚,“被人看到好像我真的欺负你一样!嘘,收!有人来了!”
林路赶紧捂住嘴,果然不一会儿李金明推门而入:“楚大人,您的早膳!咦,林路,你居然在这里,今日没给楚大人另外做点心吗?”
每次他来看不到林路,楚景天都说林路在给他做小灶,弄得李金明各种嘴馋。
林路哪敢搭话啊,低着头一声不吭。
直到李金明离开,林路才可怜巴巴地抬头看了楚景天一眼:“这些日子,都是您替我瞒着的吗?您一个人,怎么吃饭喝水的?”
楚景天哼了声:“老子没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手折了还有脚呢!”
只是不太雅观,不能让人看见!
林路舔舔嘴,惭愧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还好楚景天打破僵局:“你没跟沐乐说我是去给她采药的时候摔的吧?”
林路嗯了一声:“王爷交待过,都只说是您自个儿不小心摔的。”
楚景天满意地点点头。
林路忽然觉得心里很酸疼!
楚家在东水也是显著的三侯爵之一,楚景天能娶到西楚公主,身份地位那不必说,却因为自己落到身残眼盲无人问津的地步,所有人都围着沐乐在转,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沐乐靠着荒唐,盯着树梢,舔舔嘴问鬼獒:“这么久了大鹦鹉都没回来,我觉得它不会回来了,你说呢?”
荒唐嘲弄地从喉咙里发出两声呼噜,想抓就抓咯,哪来这么多废话!
沐乐深吸一口气,好,捉吧!听那叫声惨的……显然小鹦鹉已经饿得不行啦!
刚才用早饭的时候,季寒吃的是寿面,沐乐当时就惊愕了:“啊,王爷,今儿是你生辰吗?怎么不早说呀,早说我要给你准备礼物哒。”
季寒淡淡一笑:“你能睡着,就是很好的礼物了。”
沐乐听得心里特别舒坦,不过礼物还是要有的嘛,生日一年才一次!
她记牢了这个日子,六月十四,季寒的生日!
沐乐没银子买值钱的礼物,季寒也不缺值钱的东西,所以她想来想去,准备寻个奇花或者异兽来当礼物,溜达一圈之后,将目标锁定在了这棵树上。
树上有只小金刚鹦鹉,刚出生不久,尾巴蓝蓝的,很是鲜艳美丽,沐乐一下子就喜欢上,小鸟一直在叫饿,而且不在鸟巢里,显然是只落了单的遗孤。
所以,就它了!
她手脚并用爬上树,那树干甚滑,爬两步滑一步,爬得满头大汗终于快够着雏鸟,没想到……
斜侧里掠过一个藏青色的人影,潇洒地一抄,将雏鸟兜在掌中,轻巧飘开。
“喂!鸟是我先看见的!”沐乐好着急,“你还给我!”
抢鸟者是个二十四五岁的俊朗公子,天生自带不可一世的霸道属性。
季寒的霸气是内敛的,而这人,却是极度张扬毫不含蓄,难得的是,带着这副欠揍表情的人居然看起来不让人讨厌!
所以,颜值高总归是要占便宜的!
此刻,那位公子正居高临下地瞅着沐乐,嘴角轻扬:“凭什么你先看见的就要给你?如此难得一见的牡丹鹦鹉,落入俗人之手岂不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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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一头雾水,怀疑地看着沐乐:“你当真,找到睡觉的法门了?”
沐乐很开心地歪歪脑袋:“阿布,你放在我身体里的那只蛊虫,根本不是虫,它是一个孢子聚合体!而且是很罕见的喜氧孢子!它进入身体以后,跟血细胞结合,消耗了我们身体里的大量氧气,导致新陈代谢变慢,所以人才会昏迷。人昏迷的时候体内含氧量进一步降低,孢子更疯狂地跟血细胞抢氧气,形成恶性循环,人就醒不过来了!”
阿布呆呆看着沐乐,完全没听懂……
“但是这种平衡有一个零界值!”沐乐兴奋地继续说,“当人体的含氧量低于某个零界值的时候,孢子的活性会完全被抑制,处于暂时休眠状态,没力气跟血细胞抢氧气,这时候血细胞占据主动权,人体的新陈代谢又开始加快,人就会醒过来啦!青青他爹差点淹死,在水下无法呼吸,正好无意中突破了这个零界值,我嘛……”
沐乐开始挠头,我为什么醒过来呢?这个她就想不通了!
不过她的推论应该是不会错的!
于是沐乐继续说:“人清醒以后,呼吸比昏迷时要顺畅许多,体内的含氧量会迅速加剧,这时候孢子与血细胞已经完成了结合,并不需要那么多氧气,普通的呼吸就能维持,所以人体形成了新的平衡,也不会再昏迷。这种孢子在兴奋的状态下会加强人的脑电波,让人睡不着觉,缺氧环境会让它们的活性降低,人就可以睡着啦!”
沐乐很满意自己的解释,昨晚她被季寒盯得太紧张,完全喘不过气,正好无意中符合了这种缺氧环境!
看!唯物主义比唯心主义的解释完美多了吧!
阿布懵懵地转向季寒:“王爷,你听懂了吗?”
季寒勉强听明白一半,很高冷地扬扬下巴:“沐乐说得还不够清楚?”
大概就是人喘不过气的时候会醒来,再喘不过气的时候就会睡着嘛!沐乐转醒,肯定跟那晚上他对她做的事有关系!
阿布整个人都不好了,说得很清楚吗?为毛她听不懂?她总说李铁力是笨蛋,总以为自己很聪明,难道她的智慧只能在郦村里称个霸,遇到外面来的人就被秒成渣?
这打击太猛烈!她得静一静!
于是乎,屋里只剩下沐乐与季寒二人。
沐乐后知后觉地从发现新大陆的兴奋中回过神,看到季寒有点心虚,季寒想起昨晚的事也略紧张,昨天他说了那么直接的话,不知道小东西会有什么想法?
最后,还是沐乐舔舔嘴,红着脸小小声说:“王爷,昨晚的事,我们就当,没发生过,好不好?”
季寒的心一沉,她这算是,拒绝他吗?
“我不是随便的人。”沐乐见他不说话,有些着急,小手揪着他的袖子,“昨晚我是脑子不正常,我平时从来没有叫得那么难听过。”
原来你的注意力在那事上?你永远都这么抓不住重点……
季寒脑后垂下三道黑线,仰脸45度无语望天,无奈地说:“本王要去用早膳了。”
“带上我吧!”沐乐小尾巴地跟上去,故作轻快,试图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王爷我也好饿。”
这边沐乐的危机暂时解除,那边林路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她在楚景天门口缩了一夜,终于一咬牙一狠心,该解决的总要解决,还是进去认错吧!
咣!咚!
林路推开门,立刻听到什么东西砸在桌子上,还有瓷器破碎的声音,然后是楚景天的惨叫:“噢噢噢!”
林路定睛细看,地上碎了一只瓷杯,楚景天坐在地上,椅子翻倒在旁,一只脚磕着桌角,正疼得龇牙咧嘴。
“楚大人,您怎么了?”林路赶紧跑过去想扶他,楚景天倒抽凉气,“别碰别碰!脚抽筋!”
他刚才正用脚趾夹住杯子喝水,姿势自然好看不到哪去,没想到会有人忽然闯进来,他着急想缩脚,结果摔到地上去了……
“我找巫医去!”林路看到这情景也是慌了,“大人您先坐着,巫医马上就来!”
“回来!”楚景天厉声喝住她,“抽个筋而已,找什么巫医!”
还嫌他不够丢人哦?想让一群人来围观?不干!
他撇撇嘴:“扶爷到床上去。”
林路赶紧遵命,楚景天没提上次她打他的事,是不是说明他不准备跟她计较了?林路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好运,不敢再违逆楚景天的意思。
楚景天龇着牙跳到床边,让林路把他抽了筋的那条腿抬到床上,没好气地说,“抽筋怎么揉知道吗?”
他竖起耳朵听了半天没声音,得,一准是不知道了,还得他教。
林路小心翼翼地低着头,按楚景天的说法替他揉脚。
“太轻了,这样揉有个屁……卧槽,你那么大力干嘛,想捏碎爷的骨头吗!”
林路好紧张,轻了重了都不对,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的心越跳越快,连带着楚景天的心跳都被他带快了,有些晕乎乎的感觉。
哎,怎么会有这么怕羞的姑娘,他决定闭嘴少说两句!
没有人指手画脚,林路倒是做得好了许多,不仅楚景天的脚痛得到缓解,那双小手揉在他腿上,还有点柔柔痒痒的舒服感觉。
“楚大人您有没有好一点?”林路鼻尖渗着汗珠,觉得楚景天腿上的肌肉明显松软下来,仰起脸去看他,发现他唇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惬意笑容。
她脸噌地通红,赶紧退开,直接摔了个屁股墩。
“至于吗?”楚景天虽然看不见,但听声音也大概能猜到发生什么事,哭笑不得地摇摇头,“爷这厢废着两只手,残了一条腿呢,眼睛还看不见,你觉得我能把你怎么样?”
林路狼狈地爬起来,羞哭了:“大人,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从来没伺候过男人……”
“打住打住!”楚景天听到哭声慌了手脚,“被人看到好像我真的欺负你一样!嘘,收!有人来了!”
林路赶紧捂住嘴,果然不一会儿李金明推门而入:“楚大人,您的早膳!咦,林路,你居然在这里,今日没给楚大人另外做点心吗?”
每次他来看不到林路,楚景天都说林路在给他做小灶,弄得李金明各种嘴馋。
林路哪敢搭话啊,低着头一声不吭。
直到李金明离开,林路才可怜巴巴地抬头看了楚景天一眼:“这些日子,都是您替我瞒着的吗?您一个人,怎么吃饭喝水的?”
楚景天哼了声:“老子没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手折了还有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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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路舔舔嘴,惭愧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还好楚景天打破僵局:“你没跟沐乐说我是去给她采药的时候摔的吧?”
林路嗯了一声:“王爷交待过,都只说是您自个儿不小心摔的。”
楚景天满意地点点头。
林路忽然觉得心里很酸疼!
楚家在东水也是显著的三侯爵之一,楚景天能娶到西楚公主,身份地位那不必说,却因为自己落到身残眼盲无人问津的地步,所有人都围着沐乐在转,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沐乐靠着荒唐,盯着树梢,舔舔嘴问鬼獒:“这么久了大鹦鹉都没回来,我觉得它不会回来了,你说呢?”
荒唐嘲弄地从喉咙里发出两声呼噜,想抓就抓咯,哪来这么多废话!
沐乐深吸一口气,好,捉吧!听那叫声惨的……显然小鹦鹉已经饿得不行啦!
刚才用早饭的时候,季寒吃的是寿面,沐乐当时就惊愕了:“啊,王爷,今儿是你生辰吗?怎么不早说呀,早说我要给你准备礼物哒。”
季寒淡淡一笑:“你能睡着,就是很好的礼物了。”
沐乐听得心里特别舒坦,不过礼物还是要有的嘛,生日一年才一次!
她记牢了这个日子,六月十四,季寒的生日!
沐乐没银子买值钱的礼物,季寒也不缺值钱的东西,所以她想来想去,准备寻个奇花或者异兽来当礼物,溜达一圈之后,将目标锁定在了这棵树上。
树上有只小金刚鹦鹉,刚出生不久,尾巴蓝蓝的,很是鲜艳美丽,沐乐一下子就喜欢上,小鸟一直在叫饿,而且不在鸟巢里,显然是只落了单的遗孤。
所以,就它了!
她手脚并用爬上树,那树干甚滑,爬两步滑一步,爬得满头大汗终于快够着雏鸟,没想到……
斜侧里掠过一个藏青色的人影,潇洒地一抄,将雏鸟兜在掌中,轻巧飘开。
“喂!鸟是我先看见的!”沐乐好着急,“你还给我!”
抢鸟者是个二十四五岁的俊朗公子,天生自带不可一世的霸道属性。
季寒的霸气是内敛的,而这人,却是极度张扬毫不含蓄,难得的是,带着这副欠揍表情的人居然看起来不让人讨厌!
所以,颜值高总归是要占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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