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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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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缠绵,抱着心爱的女孩让我久久难以入眠,倒是结束后她很快睡着了,听见其均匀的呼吸声在耳畔响起,我不敢相信她是属于我的,在清晨到来之前,我已然抵达幸福的顶点,其后晕乎乎沉浸到美梦中去。

    醒来时,阳光有些耀眼,风吹动窗帘摇曳着,斑驳的光影流转,仿佛让我进入到一个梦幻般的世界。

    我摸了摸被窝,却发现怀中人早已不知去向,一种焦虑感瞬间蔓延至心头。

    “晓晓,你还在吗?”

    无人回应,只有窗外的春风作答。

    我满屋子寻找,包括厕所,都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只感觉脑袋发烫,背上像伸出千万根毛刺,挠心的痒。

    我回到房间,这才发现桌子上包裹得严实的早餐,在空气中还闻到一丝不属于我的香味,这才放下心来。

    打开手机,微信第一条是苏晓晓发来的消息。

    “慎,今天早晨有课,所以我要早点去学校,如果你今天没事的话,可以去学校找我啦,对了,我给你买了爱心早餐哦!”

    除了这句话,她还回了几个可爱的表情。

    看到这条消息,我的嘴角忍不住上扬,看来这一切都不是梦。

    “好,等你下午快放学的时候,我去接你!”

    没想到她竟然秒回了我的消息:

    “嗯,不错,下午我可要把你介绍给我的朋友们认识一下!”

    在消息末尾,她还发了一个阴险的表情。

    “额,这么突然吗?”

    “怎么,你害怕啦?”

    “没有,我在想今天是不是要打扮得帅气一点,这样才不会给你丢脸。”

    “不用啦,平常就好,我不想你因此有什么负担。”

    聊了一会,我这才起床洗漱,吃了午餐,在下午到来前还有一段间隙,我决定趁此机会写下小说的开篇,事实上我已经等不及了。

    我的思绪回到2023年7月初,那是失业不久后的某一天,由于前一天失眠熬了夜,第二天临近中午时才醒来,那时我的身体出现了异样,去体检的时刻鲸脑系统降临。

    如今我完成了所有任务并且解除了系统,获得21块碎片,21个故事的绝佳素材,大部分是亲身经历,还完成了解谜过程,所以整体的写作难度并不大,我只需要将故事复述一遍就可以了。

    我打开之前写《绝命证人》的小说网站,已经完结许久,阅读的人数寥寥无几,当时的我十分渴望拥有自己的长篇作品,于是在朋友圈征集写作素材,结果碰到之前在h市的旧友张超,找到了一个失忆的警察,后来和他共同经历了一起命案,他遭受重大刺激恢复记忆,作为报答于是他将自己的人生经历讲给我听。

    回到千湖市之后,我自信自己能够写好这本小说,加上之前的公司越来越压榨人,我一气之下辞职专职写作,原本以为自己能够一举成名,但我太天真了,我日以继夜写作,用了四十多天就将所有内容写完,结果我呕心沥血的作品竟反响平平。

    完结后的那段时间,我时常陷入抑郁,也懒得再去找新的工作,一整天都宅在出租屋内,满脑子都想着写新的小说,结果越构思越乱,完全无从下笔,整天心浮气躁,茶饭不思,晚上被各种乱七八糟的灵感想法扰得睡不着觉。

    回想起那段时间,是我人生的至暗时刻,遭遇鲸脑系统后,我的人生发生了巨变,在一次次冒险中,我体会到了不同人的人生,甚至历经几次生死。

    而如今正是收获的季节,不过我依然焦虑,害怕仍旧籍籍无名,不过还是尽量安慰自己慢慢来,我理清思路,停止胡思乱想,打开写作界面,将自己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中。

    很快我就完成了第一章,交代了「鲸脑系统」的降临以及我的任务主线,接着马不停蹄写下了第一个故事《掌心眼》,景岚把眼珠挖下来放进手掌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那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如此恐怖的场景。

    一连五个小时,我奋笔疾书,丝毫没有停歇足足写了一万多字,事实上,作为第一个「异常体」,我并不知道景岚的结局如何,我很想去问问,但还是作罢,掌心眼的故事已经终结,何必再纠结过去。

    我深吸一口气,将三个章节检查完毕之后,便上传简介封面,一口气全部发布,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终归是走出了第一步。

    很快我便接到了苏晓晓的电话,她已经上完课,说今天必须邀请我参加一个聚会,要正式介绍我。

    合上电脑,不去想象那些阅读数据究竟怎样,也许我要保持一颗平常心,迎接新的生活,我整理了一下出院后憔悴的面容,刮掉胡须,涂上美白霜,特地理出一个发型,不知为何突然间觉得镜子中的自己有种说不上来的陌生感。

    不过我已经来不及纠结这些,一整天来我都有一种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她的冲动。

    很快,我便抵达千湖市师范大学。

    我来到她所在的那栋教学楼的操场前,一阵清脆的铃声霎时而起,夕阳悬在那栋颇具西式建筑风格的大楼楼顶,将一半的草坪晕染成金黄,微风习习,从红橙相间的跑道弥漫起一阵只属于学生时代所特有的气息,一瞬间勾起了我往昔单纯美好的校园记忆。

    学生们陆续走来,成群结队,谈笑风生,脸上洋溢着满是阳光的笑容,我静静地看着,沉浸在这种氛围中,不由得感觉到自己年轻了几岁,依旧那样朝气蓬勃。

    在人群中走来两个手挽着手的身影,其中一人我无比熟悉,看到她的时候,我平静的内心再也忍不住澎湃万分。

    我们的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的脸上露出掩藏不住的惊喜,朝我欢快地奔过来。

    我也不遮遮掩掩,张开双臂迎接她的怀抱,却不料她的冲刺太快,没有站稳的我被她扑倒在草坪上。

    “想我了没?”她的语气满是娇嗔。

    “当然想,不过你得让我先起来!”

    一瞬间,她的脸蛋红的像成熟的水蜜桃。

    “哦,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

    她旁若无人的将我扶起来,挽起我的手臂。

    这时我才听到旁边女孩一阵咳嗽的声音,只见是一个短发女孩,她的脸上露出窃笑。

    “晓晓,这就是你说的大作家男友?”

    苏晓晓这才尴尬的把我介绍给面前的这个女孩,女孩也做起了自我介绍。

    “宇慎,你好,我叫宋依依,是晓晓的闺蜜,真没想到一见面就吃到了你们的狗粮!”

    我摸了摸后脑勺,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说道:

    “我可是一个很低调的人,从来不会这么高调的秀恩爱,刚才,刚才只是个意外!”

    在我们有说有笑的时候,身后又走来三个我熟悉的女孩。

    “哎呀呀,这是谁来了?”孙小慧尖着声音问道。

    “小慧,几个月不见,你怎么留长发了?”

    “哈哈,我是想换个新面貌,以前的我简直像一个男孩。”

    让我倍感意外的是雷倩云和李梦雨竟然走在一起,还手挽着手。

    我惊讶地望着她们,也许是见到我脸上的表情,李梦雨会心一笑,说道:

    “宇哥,幸好有你帮我,我才得以从那种偏激的心理中摆脱出来,现在的我和倩云是好姐妹啦!”

    我看了看雷倩云,发现她的脸上再也没有那种自卑,穿着打扮虽然简单,但给人一种落落大方的感觉。

    她也笑着说道:“是啊,是你让我明白人不能沉沦在自己的欲望中!”

    我咳了咳,缓和了一下气氛说:“大家别搞得这么严肃嘛,今天不是有聚会嘛,我请客!”

    几个女孩有些兴奋,纷纷说道:“感谢大作家的款待!”

    每次听到“大作家”时,我的内心不免有些惭愧,事实上我现在仍旧籍籍无名,内心时不时会闪过一丝酸楚。

    点了几个中式菜肴,大家围坐在一堂,被几个年轻的女孩围绕,心中不免有一丝得意。

    在谈笑中,宋依依拿着手机,突然惊讶地问道:

    “宇哥,你今天刚写了新小说吗?”

    “是啊,我下午开始写的!”

    “你要火啊,一本刚上线的小说就有这么多评论吗?”

    一时间几个女孩纷纷凑到宋依依的身旁看起来。

    “《雨神手记》,哈哈哈,这个名字好有趣,我还以为是那位歌手的自传呢!”

    见状我立即掏出手机,打开某小说App,发现底下出现了一百多条评论,短短几小时内甚至有了九点几的评分,我不禁深吸一口气。

    抬起头,却发现她们竟然神情贯注的盯着手机看,刚才还默不作声的雷倩云甚至读出了声,很快,菜都上齐了,她们专注得几乎忘记了吃饭。

    从以上种种表现来看,「鲸脑系统」正在兑现它的诺言。

    半小时过后,她们的视线才从手机屏幕上离开,回到各自的座位上。

    孙小慧叹了一口气说道:“景岚真的是个可怜又固执的女人!”

    “还不是李昊洋做的好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宋依依反驳道。

    “哎,不过以这样近乎自残的方式当做惩罚,真的只有疯子才做得到!”雷倩云的语气满是伤感。

    随即,几人对于景岚编造故事的动机进行了“深刻”的讨论,她们对我小说的热情一时间让我受宠若惊。

    讨论结束后,她们一时间望向我,眼神中投来了崇拜的目光,这是以往的我从未体验过的,一种巨大的满足感充斥全身,甚至让我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你到时候出名了,可不要忘了我们啊!”

    “就是就是,要不就趁现在给我们签名吧!”

    “这第一个故事写的挺真实的,宇哥,这不会是你的真实经历吧!”

    几个女孩又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连桌上的菜都忘了吃。

    “大家先别激动,后面大概还有二十个这样的故事,等我发达了,肯定不会忘了大家,我们还是先吃饭吧!”

    一种巨大的幸福感不断蔓延,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成功走出了第一步,此时的我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时间过得很快,聚会接近尾声,我竟然收获了一批忠实的读者,或许她们其中原本有人并不爱看小说,但是被《雨神手记》吸引,那么就代表着我的小说破圈了,这将是一个非常好的兆头。

    离开时,宋依依仍旧十分热情,她一直问着我过往的经历,就差调查户口了,无奈我只得老老实实的回答。

    我瞥过一旁的苏晓晓,这才察觉到整个吃饭的过程中,她兴致似乎一直不高,尤其是现在,她的脸色甚至有些难看。

    我只好找个借口摆脱宋依依,想要开溜,也许是察觉到我的刻意,宋依依尴尬的笑了笑,便和其他人一起与我们告别。

    此时明澈夜空的操场上只剩下我们两人,我能察觉到她的不悦,因为我和她的朋友打成了一片,唯独冷落了她。

    我的心思何其敏感,怎会察觉不到这些,只不过我一向都不是主动的人,更不擅长打破尴尬的沉默。

    所以只能默默走在寂寥无人的跑道上,满月的银灰撒满地面,将我们彼此的影子连在一起。

    终于,我鼓足勇气喊住她:

    “晓晓,我送你回宿舍吧!”

    “不用,我自己会走!”

    说着,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加快步伐离开操场。

    刚才聚会的得意洋洋在一瞬间荡然无存,相比籍籍无名,我更害怕失去她。

    我下定决心,一个箭步冲到她面前,从背后搂住她,轻声说道:

    “晓晓,别生气嘛,刚才我不是故意忽视你的,只不过是有点得意忘形了。”

    她内心的防线似乎在一瞬间被击垮了,突然小声地啜泣起来,转过身,用泪眼婆娑的神情望向我,这一刻,我的心几乎碎裂。

    “不,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我相信你一定会实现梦想,成为大作家,功成名就,但是我害怕你会被名利遮蔽了双眼,抵挡不住各种各样的诱惑,迷失在鲜花与掌声中,然后...然后就忘了我...”

    我终于理解了她的担忧,刚才我的确有点抑制不住内心的骄傲,因为我习惯了自卑,习惯了贫穷,一旦翻身得势,恐怕会丧失本心。

    “不会的,晓晓,你对我来说永远是最重要的,是我不好,总想着自己的梦想,总想着金钱和名利...”

    在我的保证之下,她才擦了擦眼泪。

    “明天早晨没课,我们回家吧!”

    “啊,不会吧,让我去你家?”

    她噗呲一笑,转悲为喜,撒娇似地说道:

    “怎么可能,我爸妈都在呢,当然是去你那,因为有你在的地方也是我的家!”

    以前我从来不会把租来的房子当成家,回到出租屋一般只会说“回去”或者“回宿舍”,而这一次,我才体验到什么是真正的“回家”。

    “晓晓,要不等我有钱了,就在你学校附近租一个高档公寓怎么样?”

    “好哇,这样我就不用早起赶来上课了!”

    很快,我们便回家了,不到两天时间,这里俨然成了我们温馨的小窝,因为和别人合租的缘故,终究是不太方便,这也让我下定了挣钱的决心。

    我在心底里发誓,以后不管遇到任何情况,一定不能辜负眼前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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