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 一个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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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乱糟糟的,似还遗留着他身上的气息。那块纱布在他奔出房门的那一刻脱落在了地上,很快被风干了,留下了褐色的血迹。
我蹲下身,呆呆望着这一块染着他鲜血的纱布,泪水潮湿地划过我的脸颊,滴落在那片血渍之上,凝结的血块有一丝丝的晕开,我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块纱布,用塑料袋包好,放入我的背包。因为他留下的,我竟一点儿也不感觉恶心,反而觉得弥足珍贵。
此时他已经上车了吧?回归他父亲的怀抱,重新做回那个不可一世的富家少爷。
而我……我环顾了这房间一圈,空荡荡的,破损的窗户呼呼往里灌着寒风,床上的被子还是他睡过时的模样,皱皱地缩成一团;桌子上,他喝过的水杯,他吃过饭的碗,他用过的毛巾和脸盘,都还在。
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像拥抱宝贝一样把它们都捧在了怀里。可当我真这么做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太过矫情。于是我自嘲地笑了笑,把东西一一打包,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留下。毕竟,剩下的日子,虽然只是一个人,可还是得过。
该怎么面对家人呢?该如何交代我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呢?该用怎样的理由才不显得荒唐呢?想到这些,我内心十分惆怅。
奇怪他带给我的一切,怎么总如此地不真实?一切都并非生活该有的,一切都本不应如此。可是每一次他只要出现,我都会被不由自主地追随,即便他每一次风卷残云后留下满地的狼藉让我收拾,我也在所不惜。
这是爱吗?
回程的路上,我用最廉价的麻布包拖着所有我们置办下来的东西,坐上了轰轰作响的摩托三轮车,朝着x城的火车站而去。
这座城市,还未来得及熟悉,就已经要告别了。或许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来了。
屋里的每一件东西我都舍不得扔,每一件都是与他的回忆,索性都带走。
到车站,买完了票,我拖着大包的行李表情麻木地坐在候车室里等着车开。
小雪给我来电话了:“小书,你在哪儿?”
“在车站。”
“靳言已经回来了,坐最早班的飞机飞回来的,怎么你没和他一起?”
“没有。”
“没事,回来就好,我等你。”
“好。”
挂掉电话,我盯着小雪的名字默默发呆。有时候,亲人的理解总是夹带着带有情绪的指责或谩骂,倒是真正的朋友,无论你身上发生任何,她都会理解并给予拥抱。小雪,一个我并未多在意的女人,却总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予我最暖心的关怀。
候车整整两个小时。终于检票了。
我背着大大的背包,拖着一个麻木袋吃力地随着人群向前。我想我此刻一定狼狈极了,头发凌乱地披在脑后,身上穿着一身脏兮兮已经看不出品牌的红色运动服,我匆匆扫了一眼不锈钢栏杆倒映出来的我的身影,发觉自己像个疯子。
好不容易上了车,人挤人的车厢里,我艰难地给自己挤出了小块落脚的地方,车厢里的人操着各地的口音高谈阔论,此刻我好想有个耳机,能将我与这个世界暂时隔离。
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起了他曾经唱过的那一首《月半小夜曲》,我轻轻地哼了起来:“仍然倚在失眠夜望天边星宿/仍然听见小提琴如泣似诉再挑逗/为何只剩一弯月留在我的天空/这晚以后音讯隔绝/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情如曲过只遗留无可挽救再分别/为何只是失望填密我的空虚/这晚夜没有吻别……”
如痴如醉,泪如雨下。
一位好心的姑娘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才发觉自己已泪流满面。我仓皇中擦拭了脸上所有的泪水,对这位姑娘说了声“谢谢”。
车轰隆轰隆不断向前,来路与去路已是云泥之别。来时他就在我身边,把我肩膀枕得麻木亦是幸福;去时君已陌路,我泪流满面亦不过是无用之举,徒增伤感。
我闭上眼睛,一遍遍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不禁幻想他此刻的模样。他想必已经把那套蓝色运动服狠狠甩入了垃圾桶,他想必已经穿上了他昔日的潮装与那群朋友继续歌舞升平,他或许还和沈紫嫣在一起……噢,对,他们已经要订婚了。
想到这儿,心被狠狠扎了一下。靳言啊靳言,我是应该感谢你来过丰富过我的人生、庆幸我拥有过我本不敢奢望的男人,还是应该怨你既是流星又何苦划过我的天空、既是烟火又何必在我生命中留下最灿烂的一瞬?
一路上我什么都没有吃,也没有喝水,风尘仆仆,狼狈不堪。
下车的时候小雪来接我,见到我的模样吓了一跳,几乎不敢相认。也难怪,短短不过一周而已,我便几乎成了衣衫褴褛的乞丐,换谁都会大吃一惊。
“这是受了多少苦?把自己给弄成了这样?”小雪红了眼眶。
“我家里人怎么样?有没有找我?”我没有回答她的话,把最想问的问题问了出来。
“当时担心了,突然人就不见了,都报警了,以为你遭什么不测了。”小雪说完,也不顾我身上到底多脏,还是毅然地给了我一个拥抱,哽咽着说:“回来就好,你都不知道你消失那几天我们怎么度过的。我们都差点儿以为……”
“对不起……”除了为我的不辞而别道歉,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
“你没事就好,接到你电话的时候我都激动死了。我以为他不知道把你绑架到什么地方了,没想到你还能安然无事回来。”小雪抹着眼泪边说。
“他对我很好,你别那么想他。”一趟“别样”的旅行,让我彻底爱上了他。
“先别在这儿说了,走,我带你回家去。”小雪说完,拉着我往站外走去。
一辆黑色的捷豹姿态潇洒地停在了出站口外侧的位置,小雪拉着我朝着那辆车走去,对我说:“我拉了一个人过来接你。”
“谁啊?”
“一个客户。”
“噢……”
我没有再多问。因为对于小雪而言,这样的“客户”太多了,我们都心知肚明是怎么一回事。
捷豹车上下来一个男人,深色西装,身材高大,相貌中等偏上,就是头发一看就是发胶喷得太多,穿着过于整齐干净显得人有些娘炮。
“刑风,这是我妹妹,刚刚老家过来。”小雪这么介绍道,我的穿着打扮她也只能这样介绍了。
“行李放后备箱,你们上车吧。”这个叫刑风的男人话倒是不多,表情也自然,并没有因为我脏兮兮的样子而表现出鄙夷或嫌弃。
“帅不帅?我觉得他和靳言差不多帅。”即便是小雪这种见多识广的女人,见到帅哥还是会情不自禁地花痴。
“还行。他喜欢你啊?”我下意识问道,并未往深里想。
“没有,就是客户了。”小雪说完,语气有些失落起来。
我这才发现小雪今天的打扮不同以往,以前她总喜欢浓妆艳抹、前凸后翘的性感装扮,今天的打扮却格外清新,头发已经拉直长长地披了下来,淡淡妆容,上身是一件粉色带条纹的衬衫,腰间打了个结,下身则是一条简简单单的修身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lo色高跟鞋,看起来整个人年轻了许多,也清丽了许多。
“你今天这样打扮很好看。”我不禁夸道。
“真的?”小雪惊喜不已,“他说他不喜欢浓妆,所以我就尝试了这样的打扮,今天他也说不错呢。”
“你爱上了他。”我直言不讳。
小雪有些害羞地点了点头,但随即说:“我知道是飞蛾扑火,注定没有结果。就像你和靳言。”
心像被针刺了一些,渗出一滴血,随即了无痕迹地抹去。
我和小雪上了车,刑风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大概见我一副异乡人的风尘仆仆模样,便礼貌地问我:“小妹是哪里人?”
“t城。”
“t城?那怎么是从河南那边过来?”他说话儿化音很重,应该是北方人。
“被拐卖了,好不容易逃回来。”我话虽开玩笑,脸上却没有笑容,所以看上去说得很真。
“小书你可别开玩笑了,等下刑风当真了。”小雪一听急了,连忙说道。
“除了拐卖,倒是真想不到怎么样的情形会把一个小美女折腾成这副灰头土脸的模样。”刑风边说着,边缓慢地把车驶出了站。
“她去体验生活了,我小妹是个作家,刚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呢。”小雪煞有其事地说道,边说边对我眨了眨眼睛。
“是嘛?我还没见过才女呢,那真是幸会了。”刑风顿时来了兴趣,回头匆匆再望了我一眼,似乎想再细细打量我一番。
“别听小雪瞎说,我哪里是什么作家。”
我连忙解释,却被小雪的一句玩笑话说得脸红。不过发表了一篇小说而已,哪里能当得起那么大的称呼!
“有机会拜读一下你的大作。既然有幸认识,那晚上一起吃饭吧。”刑风又提议道。
“那得先把我们送回去,让我小妹洗个澡,要不然这模样带出去,人家还以为你从哪个山窝窝里买了个小媳妇。”小雪刚说完,自己就率先笑了起来。
知道小雪是开玩笑,大家都笑了起来。刑风开着车,半小时就把我们送到了家门口,随后告诉我们他先去处理点事,一个小时后来接我们吃饭。
屋里乱糟糟的,似还遗留着他身上的气息。那块纱布在他奔出房门的那一刻脱落在了地上,很快被风干了,留下了褐色的血迹。
我蹲下身,呆呆望着这一块染着他鲜血的纱布,泪水潮湿地划过我的脸颊,滴落在那片血渍之上,凝结的血块有一丝丝的晕开,我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块纱布,用塑料袋包好,放入我的背包。因为他留下的,我竟一点儿也不感觉恶心,反而觉得弥足珍贵。
此时他已经上车了吧?回归他父亲的怀抱,重新做回那个不可一世的富家少爷。
而我……我环顾了这房间一圈,空荡荡的,破损的窗户呼呼往里灌着寒风,床上的被子还是他睡过时的模样,皱皱地缩成一团;桌子上,他喝过的水杯,他吃过饭的碗,他用过的毛巾和脸盘,都还在。
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像拥抱宝贝一样把它们都捧在了怀里。可当我真这么做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太过矫情。于是我自嘲地笑了笑,把东西一一打包,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留下。毕竟,剩下的日子,虽然只是一个人,可还是得过。
该怎么面对家人呢?该如何交代我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呢?该用怎样的理由才不显得荒唐呢?想到这些,我内心十分惆怅。
奇怪他带给我的一切,怎么总如此地不真实?一切都并非生活该有的,一切都本不应如此。可是每一次他只要出现,我都会被不由自主地追随,即便他每一次风卷残云后留下满地的狼藉让我收拾,我也在所不惜。
这是爱吗?
回程的路上,我用最廉价的麻布包拖着所有我们置办下来的东西,坐上了轰轰作响的摩托三轮车,朝着x城的火车站而去。
这座城市,还未来得及熟悉,就已经要告别了。或许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来了。
屋里的每一件东西我都舍不得扔,每一件都是与他的回忆,索性都带走。
到车站,买完了票,我拖着大包的行李表情麻木地坐在候车室里等着车开。
小雪给我来电话了:“小书,你在哪儿?”
“在车站。”
“靳言已经回来了,坐最早班的飞机飞回来的,怎么你没和他一起?”
“没有。”
“没事,回来就好,我等你。”
“好。”
挂掉电话,我盯着小雪的名字默默发呆。有时候,亲人的理解总是夹带着带有情绪的指责或谩骂,倒是真正的朋友,无论你身上发生任何,她都会理解并给予拥抱。小雪,一个我并未多在意的女人,却总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予我最暖心的关怀。
候车整整两个小时。终于检票了。
我背着大大的背包,拖着一个麻木袋吃力地随着人群向前。我想我此刻一定狼狈极了,头发凌乱地披在脑后,身上穿着一身脏兮兮已经看不出品牌的红色运动服,我匆匆扫了一眼不锈钢栏杆倒映出来的我的身影,发觉自己像个疯子。
好不容易上了车,人挤人的车厢里,我艰难地给自己挤出了小块落脚的地方,车厢里的人操着各地的口音高谈阔论,此刻我好想有个耳机,能将我与这个世界暂时隔离。
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起了他曾经唱过的那一首《月半小夜曲》,我轻轻地哼了起来:“仍然倚在失眠夜望天边星宿/仍然听见小提琴如泣似诉再挑逗/为何只剩一弯月留在我的天空/这晚以后音讯隔绝/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拥有/情如曲过只遗留无可挽救再分别/为何只是失望填密我的空虚/这晚夜没有吻别……”
如痴如醉,泪如雨下。
一位好心的姑娘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才发觉自己已泪流满面。我仓皇中擦拭了脸上所有的泪水,对这位姑娘说了声“谢谢”。
车轰隆轰隆不断向前,来路与去路已是云泥之别。来时他就在我身边,把我肩膀枕得麻木亦是幸福;去时君已陌路,我泪流满面亦不过是无用之举,徒增伤感。
我闭上眼睛,一遍遍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不禁幻想他此刻的模样。他想必已经把那套蓝色运动服狠狠甩入了垃圾桶,他想必已经穿上了他昔日的潮装与那群朋友继续歌舞升平,他或许还和沈紫嫣在一起……噢,对,他们已经要订婚了。
想到这儿,心被狠狠扎了一下。靳言啊靳言,我是应该感谢你来过丰富过我的人生、庆幸我拥有过我本不敢奢望的男人,还是应该怨你既是流星又何苦划过我的天空、既是烟火又何必在我生命中留下最灿烂的一瞬?
一路上我什么都没有吃,也没有喝水,风尘仆仆,狼狈不堪。
下车的时候小雪来接我,见到我的模样吓了一跳,几乎不敢相认。也难怪,短短不过一周而已,我便几乎成了衣衫褴褛的乞丐,换谁都会大吃一惊。
“这是受了多少苦?把自己给弄成了这样?”小雪红了眼眶。
“我家里人怎么样?有没有找我?”我没有回答她的话,把最想问的问题问了出来。
“当时担心了,突然人就不见了,都报警了,以为你遭什么不测了。”小雪说完,也不顾我身上到底多脏,还是毅然地给了我一个拥抱,哽咽着说:“回来就好,你都不知道你消失那几天我们怎么度过的。我们都差点儿以为……”
“对不起……”除了为我的不辞而别道歉,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
“你没事就好,接到你电话的时候我都激动死了。我以为他不知道把你绑架到什么地方了,没想到你还能安然无事回来。”小雪抹着眼泪边说。
“他对我很好,你别那么想他。”一趟“别样”的旅行,让我彻底爱上了他。
“先别在这儿说了,走,我带你回家去。”小雪说完,拉着我往站外走去。
一辆黑色的捷豹姿态潇洒地停在了出站口外侧的位置,小雪拉着我朝着那辆车走去,对我说:“我拉了一个人过来接你。”
“谁啊?”
“一个客户。”
“噢……”
我没有再多问。因为对于小雪而言,这样的“客户”太多了,我们都心知肚明是怎么一回事。
捷豹车上下来一个男人,深色西装,身材高大,相貌中等偏上,就是头发一看就是发胶喷得太多,穿着过于整齐干净显得人有些娘炮。
“刑风,这是我妹妹,刚刚老家过来。”小雪这么介绍道,我的穿着打扮她也只能这样介绍了。
“行李放后备箱,你们上车吧。”这个叫刑风的男人话倒是不多,表情也自然,并没有因为我脏兮兮的样子而表现出鄙夷或嫌弃。
“帅不帅?我觉得他和靳言差不多帅。”即便是小雪这种见多识广的女人,见到帅哥还是会情不自禁地花痴。
“还行。他喜欢你啊?”我下意识问道,并未往深里想。
“没有,就是客户了。”小雪说完,语气有些失落起来。
我这才发现小雪今天的打扮不同以往,以前她总喜欢浓妆艳抹、前凸后翘的性感装扮,今天的打扮却格外清新,头发已经拉直长长地披了下来,淡淡妆容,上身是一件粉色带条纹的衬衫,腰间打了个结,下身则是一条简简单单的修身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lo色高跟鞋,看起来整个人年轻了许多,也清丽了许多。
“你今天这样打扮很好看。”我不禁夸道。
“真的?”小雪惊喜不已,“他说他不喜欢浓妆,所以我就尝试了这样的打扮,今天他也说不错呢。”
“你爱上了他。”我直言不讳。
小雪有些害羞地点了点头,但随即说:“我知道是飞蛾扑火,注定没有结果。就像你和靳言。”
心像被针刺了一些,渗出一滴血,随即了无痕迹地抹去。
我和小雪上了车,刑风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大概见我一副异乡人的风尘仆仆模样,便礼貌地问我:“小妹是哪里人?”
“t城。”
“t城?那怎么是从河南那边过来?”他说话儿化音很重,应该是北方人。
“被拐卖了,好不容易逃回来。”我话虽开玩笑,脸上却没有笑容,所以看上去说得很真。
“小书你可别开玩笑了,等下刑风当真了。”小雪一听急了,连忙说道。
“除了拐卖,倒是真想不到怎么样的情形会把一个小美女折腾成这副灰头土脸的模样。”刑风边说着,边缓慢地把车驶出了站。
“她去体验生活了,我小妹是个作家,刚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呢。”小雪煞有其事地说道,边说边对我眨了眨眼睛。
“是嘛?我还没见过才女呢,那真是幸会了。”刑风顿时来了兴趣,回头匆匆再望了我一眼,似乎想再细细打量我一番。
“别听小雪瞎说,我哪里是什么作家。”
我连忙解释,却被小雪的一句玩笑话说得脸红。不过发表了一篇小说而已,哪里能当得起那么大的称呼!
“有机会拜读一下你的大作。既然有幸认识,那晚上一起吃饭吧。”刑风又提议道。
“那得先把我们送回去,让我小妹洗个澡,要不然这模样带出去,人家还以为你从哪个山窝窝里买了个小媳妇。”小雪刚说完,自己就率先笑了起来。
知道小雪是开玩笑,大家都笑了起来。刑风开着车,半小时就把我们送到了家门口,随后告诉我们他先去处理点事,一个小时后来接我们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