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莫西谷地战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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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十四年五月初,华美城。
凌晨,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在深邃微白的天空中,还散布着几颗星星,地上漆黑,天上全白,野草在微微颤动,四处都笼罩在神秘的薄明中。
而此时此刻,码头上却灯火通明,人喊马嘶的好不热闹。华美城的军队一大早就开始登上三十条大帆船,远征军已经整装待发。五百名火枪兵分成了十个中队,每个中队五十人。火枪兵的士兵每人配有一匹马、一支后膛装火帽步枪,正副队正的腰带上还多了一把左轮手枪。每个中队有五名狙击手,每人一支加长步枪,也是火帽击发式的,全装药可以在千米以上还有足够的杀伤力。
不过这种加长的后膛枪后坐力非常大,一般在二三百米的距离上,使用半装药子弹就够了。另外狙击手每人配有一架单筒望远镜。阚石也曾试过把单筒望远镜固定到枪支上面充当光学瞄准镜,为此还开发出来了简易安装轨道,可是试验了几次之后,这个装置就被放弃了。
主要原因是导轨加工精度不够,还达不到纹丝不动的效果,稍微有点变动,打出去的子弹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在靶场这种环境下都不能保证稳定性,到了环境更复杂的战场上,基本就没有实用性了,还不如直接用眼睛瞄准管用。
配发给狙击手的单筒望远镜就是给他们发现目标用的,个头很小,平时挂在脖子上就成。这支火枪部队里还有支工兵中队,他们只配备左轮手枪,平时不参加战斗。但是这五十人每人都有两匹马,还有一支二十多匹驮马组成的驮队。
工兵除了补给品和弹药之外,他们携带的更多是专业的工具,如斧、锯、绳索、滑轮之类等等。工兵部队的任务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作战时甚至要往前线运送弹药,这和阚石当年在老山作战时运送补给的前线军工很类似,都是膀大腰圆,身体强壮的大汉。
火枪兵装束和现在华夏军队有所不同,他们并不装备铠甲,更像一只后世的军队。军官和士兵装束除了领章有些不同,其它的都一模一样,黄绿色夹克式的亚麻军装非常的贴身,野牛皮的高帮仿后世陆战靴能够给脚提供最好的保护。
每人一套仿五六式单兵携行具,可以携带一百发子弹、战地急救包和五枚木柄手榴弹。每人背后还有一个双肩背包,里面携带五天的口粮,主要是压缩饼干和罐头,另外存放着换洗衣服、袜子、毛毯等用品。
如果后世有人看到这支军队,真的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子弟兵很类似;除了没有红领章和五角星,军靴甚至还要好些,不是那种胶底的解放鞋。当然武器也有一些差距,使用的是一种单发步枪。这种步枪还是火帽击发,但是它的威力不可小觑。
这款枪是阚石仿制美国的夏普斯M1874运动型步枪,他的一位老首长家里收藏着一把,他曾经亲手把玩过。这款步枪原来有多种口径,前世作为一名军人的阚石当然知道士兵最需要什么武器。他采用的是其中威力最大的一款,是配用0.5英寸夏普斯弹的枪型。
这种枪弹装有九克的黑火药,枪口初速达到431m/s,足以让猎手在九百米内猎杀一头体重九百公斤的北美野牛。想想吧,一枪可以干掉一头体型庞大的北美野牛,这种威力谁敢小觑?
步枪的子弹采用纸包弹,这样可以最低限度的节约成本。华夏虽然能够生产无烟火药和铜壳子弹,但成本实在太高,国家需要用铜和炸药的地方很多,主要是修路和电话线的架设需要这两样东西。为了节约成本,枪弹发射药依然还是使用黑火药。只有手榴弹使用的是烈性炸药,以弥补火力输出不足。
庞大的舰队在海面上重新集结,在旗舰的率领下,舰队向南方航行了三天,才在一处海岸登陆。这处海岸位于北美洲大陆的南部,是后世危地马拉的太平洋海岸。经侦查发现,地图上标注的佩滕低地地区生活着大量的土著人,至少有二三十个部落,有的部落人口超过万人。
而且这里的美洲土著很不简单,他们已经发展出自己的文明。据侦查员报告,这片雨林中建有许多城寨,里面有很多奇怪的金字塔,只不过令人头痛的是,这些部落都在雨林深处的山脉之中,要到达那个地方,需要穿过莽莽的雨林。这将是一段艰苦的行军。
在临时的码头营地休整了两天,远征军才开始出发。队伍进入雨林以后,雨林中泥泞的道路,无处不在的蚊虫和暖房一样的湿度折磨着每一个士兵。最辛苦的可以说是开路的工兵,他们每天都要在前面开辟道路。
即使是给他们分配了百多名当地的土著,开路的工作依旧非常辛苦。虽然有了马匹代步,远征军每天的行进速度也只有十公里不到。
这种热带湿热的气候,士兵们很不适应,脱水中暑的现象屡见不鲜,每天都有人病倒。幸亏医疗队准备的非常充分,要不然不用打战,这支队伍就会遭到重大的损失。
一百二十公里的路程,为了绕过沿途的几片沼泽地,硬是多走了五十多公里,十五天才出了平原雨林地带,前边隐隐约约的山脉就是佩滕低地所在的位置,那些部落就隐藏在山中的谷地中。
仔细的观察了前面的山脉,郎坦擦了一把满脸的汗水,放下望远镜对传令兵说道:“命令,全体都有。原地扎营,先休整两天,后天一早出发。”
“是!”
传令兵立刻下去传达长官的命令。少顷,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很快就停了下来,指挥官开始寻找合适扎营的地方。
此地已经是山脉的缓坡了,气候和雨林里完全不同,这里的阳光充足,湿度小,风力大,温度却低了好几度,不再像雨林里那样的闷热潮湿。但是环境突然变化,人很容易生病,尤其是容易感冒。
虽然远征军的战士都来自华夏的南方,又在这里训练了半年,已经适应了这里的气候,但是从平原雨林换到山区,郎坦还是决定安全第一,宁愿速度慢一点,也要保证部队的战斗力。附近正好有个比较平整的地方适合扎营,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河。
指挥官选定扎营的位置以后,士兵们开始组装行军帐篷,很快就把几十座绿色的行军帐篷搭了起来。这种帐篷都是用帆布抹上了一层橡胶制作,外表刷了一道绿色的油漆,有点味道。不过它比较轻便,防水性也比较好,就算湿了之后也容易晾干,很受部队的欢迎。
士兵们搭好帐篷以后工作并没有完,搭好了帐篷还得挖排水沟和厕所,然后围着帐篷撒硫磺粉驱虫驱蛇,紧接着还得生火烧水,准备餐饭,不光要准备人的,还得准备马的。
行军期间,是不允许生火做饭的,只能吃自带的压缩饼干和罐头。不过扎营之后就可以小小的奢侈一把了,弄点炒米粥,把肉干放到里面煮一煮,总比干啃着好吃。如果附近有水果之类的,也可以切碎了放到一起吃,反正同行的一百多土著吃得挺香。
蓝坤点燃了酒精炉开始烧水,准备泡上一壶茶。此刻他浑身黏糊糊的很是难受,汗水不停地往外冒。可惜这是在野外,也没有别的好办法。郎坦安排好一切后就走了过来,看到对方疲惫的样子就笑道:“总督大人,让你别跟着来,你偏偏要找罪受。咋样,能不能挺得住?”
“说什么了?想当年……”
“你别想当年了!四十多岁的人了。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以为你是王上啊?”
“哎,的确不像年轻时候喽。喂,你说奇怪不奇怪?这王上夫妇俩总是这么年轻,多少年都没有变化了。”
水很快就开了,蓝坤泡好了两杯茶。郎坦端起来呷了一口,笑着说道:“呵呵。羡慕吧!你也不想想,王上是什么人,当年可就是神子啊。喂,你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王上是什么时候?”
蓝坤陷入回忆,喃喃自语:“这哪能忘记,当时我都快冻死了。那天的雪真的好大呀!就在我绝望的时候,王上赶来了,我记得我当时坐在牛背上。王上塞给我几块饼干,我是和着鼻涕一起吃下去的,真香啊!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忘不了当初的滋味。现在我的孩子都十五六岁了,可当年的一幕幕仿佛就在眼前……”
郎坦也有些动情:“是啊!第一批人里面我年纪最小。那时候才六岁,牛背上都坐不住。嘿嘿,我比你们幸运,我可是老师背回去的。哎,当年老师的寨子真是漂亮啊!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地方。”
蓝坤也点点头:“那时候的日子真是快乐,老师手把手的教导我们,每天晚上还要帮我们盖好被子,有时候我都感觉他就是我们的父亲。臭屁狼,你那时候可给老师添了不少乱啊!”
“说啥了?我咋就添乱了。”
“还好意思问,三天两头的尿床,可把老师愁坏了。”
“我咋不记得啦?”
“切!……”
两个人陷入了沉默,少顷,郎坦开口说道:“蓝大哥,你说王上怎么让我们跑这么远来抓土著人,难道这些人真的是伏羲的后代?看上去也不太像啊。”
蓝坤沉呤了一下,想了一下措辞。这才答道:“老师曾经说过,我们这一代人是开拓者,要为华夏打好基础,给子孙留下一个太平的世界是我们的使命。这些美洲土著不管是不是伏羲的后代,王上说是那就是,不是也得是;其中的深意,也许我们看不懂,后世的子孙肯定能够获益。”
“嗯!”郎坦用力的点点头,认真的说道:“反正听老师的话总不会错,老师想给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的世界,俺就用心尽一份力就好了。嘻嘻,俺只是有些想自己的媳妇和儿子了。”
“哈哈,想不到原来的跟屁虫,现在也有儿子了!不知道会不会跟你当初一样的臭屁?”
“嘻嘻,今天让你开开眼。瞅瞅!这就是我儿子和媳妇。”
“哇,这是啥玩意儿?谁画的这么好?”
“相片!嘿嘿,土豹子了吧,这可是最新的玩意儿。还没有上市了。嘻嘻,这还是老师亲自帮我拍的。瞧,这张是俺的。咋样?神气不。”
“哇!这这这。啧啧,跟真的一样。瞧你笑的这个鸟样,好东西呀!咋都是黑白的呢?”
“目前还只能拍黑白的,老师说以后的身份证都要用这个。”
“啧啧,真好!国内真是日新月异啊!这以后调回去,这还不知道会变成咋样。”
“是啊!也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夕阳下,两个人沉浸在深深的向往中……
华夏十四年五月初,华美城。
凌晨,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在深邃微白的天空中,还散布着几颗星星,地上漆黑,天上全白,野草在微微颤动,四处都笼罩在神秘的薄明中。
而此时此刻,码头上却灯火通明,人喊马嘶的好不热闹。华美城的军队一大早就开始登上三十条大帆船,远征军已经整装待发。五百名火枪兵分成了十个中队,每个中队五十人。火枪兵的士兵每人配有一匹马、一支后膛装火帽步枪,正副队正的腰带上还多了一把左轮手枪。每个中队有五名狙击手,每人一支加长步枪,也是火帽击发式的,全装药可以在千米以上还有足够的杀伤力。
不过这种加长的后膛枪后坐力非常大,一般在二三百米的距离上,使用半装药子弹就够了。另外狙击手每人配有一架单筒望远镜。阚石也曾试过把单筒望远镜固定到枪支上面充当光学瞄准镜,为此还开发出来了简易安装轨道,可是试验了几次之后,这个装置就被放弃了。
主要原因是导轨加工精度不够,还达不到纹丝不动的效果,稍微有点变动,打出去的子弹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在靶场这种环境下都不能保证稳定性,到了环境更复杂的战场上,基本就没有实用性了,还不如直接用眼睛瞄准管用。
配发给狙击手的单筒望远镜就是给他们发现目标用的,个头很小,平时挂在脖子上就成。这支火枪部队里还有支工兵中队,他们只配备左轮手枪,平时不参加战斗。但是这五十人每人都有两匹马,还有一支二十多匹驮马组成的驮队。
工兵除了补给品和弹药之外,他们携带的更多是专业的工具,如斧、锯、绳索、滑轮之类等等。工兵部队的任务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作战时甚至要往前线运送弹药,这和阚石当年在老山作战时运送补给的前线军工很类似,都是膀大腰圆,身体强壮的大汉。
火枪兵装束和现在华夏军队有所不同,他们并不装备铠甲,更像一只后世的军队。军官和士兵装束除了领章有些不同,其它的都一模一样,黄绿色夹克式的亚麻军装非常的贴身,野牛皮的高帮仿后世陆战靴能够给脚提供最好的保护。
每人一套仿五六式单兵携行具,可以携带一百发子弹、战地急救包和五枚木柄手榴弹。每人背后还有一个双肩背包,里面携带五天的口粮,主要是压缩饼干和罐头,另外存放着换洗衣服、袜子、毛毯等用品。
如果后世有人看到这支军队,真的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子弟兵很类似;除了没有红领章和五角星,军靴甚至还要好些,不是那种胶底的解放鞋。当然武器也有一些差距,使用的是一种单发步枪。这种步枪还是火帽击发,但是它的威力不可小觑。
这款枪是阚石仿制美国的夏普斯M1874运动型步枪,他的一位老首长家里收藏着一把,他曾经亲手把玩过。这款步枪原来有多种口径,前世作为一名军人的阚石当然知道士兵最需要什么武器。他采用的是其中威力最大的一款,是配用0.5英寸夏普斯弹的枪型。
这种枪弹装有九克的黑火药,枪口初速达到431m/s,足以让猎手在九百米内猎杀一头体重九百公斤的北美野牛。想想吧,一枪可以干掉一头体型庞大的北美野牛,这种威力谁敢小觑?
步枪的子弹采用纸包弹,这样可以最低限度的节约成本。华夏虽然能够生产无烟火药和铜壳子弹,但成本实在太高,国家需要用铜和炸药的地方很多,主要是修路和电话线的架设需要这两样东西。为了节约成本,枪弹发射药依然还是使用黑火药。只有手榴弹使用的是烈性炸药,以弥补火力输出不足。
庞大的舰队在海面上重新集结,在旗舰的率领下,舰队向南方航行了三天,才在一处海岸登陆。这处海岸位于北美洲大陆的南部,是后世危地马拉的太平洋海岸。经侦查发现,地图上标注的佩滕低地地区生活着大量的土著人,至少有二三十个部落,有的部落人口超过万人。
而且这里的美洲土著很不简单,他们已经发展出自己的文明。据侦查员报告,这片雨林中建有许多城寨,里面有很多奇怪的金字塔,只不过令人头痛的是,这些部落都在雨林深处的山脉之中,要到达那个地方,需要穿过莽莽的雨林。这将是一段艰苦的行军。
在临时的码头营地休整了两天,远征军才开始出发。队伍进入雨林以后,雨林中泥泞的道路,无处不在的蚊虫和暖房一样的湿度折磨着每一个士兵。最辛苦的可以说是开路的工兵,他们每天都要在前面开辟道路。
即使是给他们分配了百多名当地的土著,开路的工作依旧非常辛苦。虽然有了马匹代步,远征军每天的行进速度也只有十公里不到。
这种热带湿热的气候,士兵们很不适应,脱水中暑的现象屡见不鲜,每天都有人病倒。幸亏医疗队准备的非常充分,要不然不用打战,这支队伍就会遭到重大的损失。
一百二十公里的路程,为了绕过沿途的几片沼泽地,硬是多走了五十多公里,十五天才出了平原雨林地带,前边隐隐约约的山脉就是佩滕低地所在的位置,那些部落就隐藏在山中的谷地中。
仔细的观察了前面的山脉,郎坦擦了一把满脸的汗水,放下望远镜对传令兵说道:“命令,全体都有。原地扎营,先休整两天,后天一早出发。”
“是!”
传令兵立刻下去传达长官的命令。少顷,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很快就停了下来,指挥官开始寻找合适扎营的地方。
此地已经是山脉的缓坡了,气候和雨林里完全不同,这里的阳光充足,湿度小,风力大,温度却低了好几度,不再像雨林里那样的闷热潮湿。但是环境突然变化,人很容易生病,尤其是容易感冒。
虽然远征军的战士都来自华夏的南方,又在这里训练了半年,已经适应了这里的气候,但是从平原雨林换到山区,郎坦还是决定安全第一,宁愿速度慢一点,也要保证部队的战斗力。附近正好有个比较平整的地方适合扎营,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河。
指挥官选定扎营的位置以后,士兵们开始组装行军帐篷,很快就把几十座绿色的行军帐篷搭了起来。这种帐篷都是用帆布抹上了一层橡胶制作,外表刷了一道绿色的油漆,有点味道。不过它比较轻便,防水性也比较好,就算湿了之后也容易晾干,很受部队的欢迎。
士兵们搭好帐篷以后工作并没有完,搭好了帐篷还得挖排水沟和厕所,然后围着帐篷撒硫磺粉驱虫驱蛇,紧接着还得生火烧水,准备餐饭,不光要准备人的,还得准备马的。
行军期间,是不允许生火做饭的,只能吃自带的压缩饼干和罐头。不过扎营之后就可以小小的奢侈一把了,弄点炒米粥,把肉干放到里面煮一煮,总比干啃着好吃。如果附近有水果之类的,也可以切碎了放到一起吃,反正同行的一百多土著吃得挺香。
蓝坤点燃了酒精炉开始烧水,准备泡上一壶茶。此刻他浑身黏糊糊的很是难受,汗水不停地往外冒。可惜这是在野外,也没有别的好办法。郎坦安排好一切后就走了过来,看到对方疲惫的样子就笑道:“总督大人,让你别跟着来,你偏偏要找罪受。咋样,能不能挺得住?”
“说什么了?想当年……”
“你别想当年了!四十多岁的人了。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以为你是王上啊?”
“哎,的确不像年轻时候喽。喂,你说奇怪不奇怪?这王上夫妇俩总是这么年轻,多少年都没有变化了。”
水很快就开了,蓝坤泡好了两杯茶。郎坦端起来呷了一口,笑着说道:“呵呵。羡慕吧!你也不想想,王上是什么人,当年可就是神子啊。喂,你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王上是什么时候?”
蓝坤陷入回忆,喃喃自语:“这哪能忘记,当时我都快冻死了。那天的雪真的好大呀!就在我绝望的时候,王上赶来了,我记得我当时坐在牛背上。王上塞给我几块饼干,我是和着鼻涕一起吃下去的,真香啊!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忘不了当初的滋味。现在我的孩子都十五六岁了,可当年的一幕幕仿佛就在眼前……”
郎坦也有些动情:“是啊!第一批人里面我年纪最小。那时候才六岁,牛背上都坐不住。嘿嘿,我比你们幸运,我可是老师背回去的。哎,当年老师的寨子真是漂亮啊!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地方。”
蓝坤也点点头:“那时候的日子真是快乐,老师手把手的教导我们,每天晚上还要帮我们盖好被子,有时候我都感觉他就是我们的父亲。臭屁狼,你那时候可给老师添了不少乱啊!”
“说啥了?我咋就添乱了。”
“还好意思问,三天两头的尿床,可把老师愁坏了。”
“我咋不记得啦?”
“切!……”
两个人陷入了沉默,少顷,郎坦开口说道:“蓝大哥,你说王上怎么让我们跑这么远来抓土著人,难道这些人真的是伏羲的后代?看上去也不太像啊。”
蓝坤沉呤了一下,想了一下措辞。这才答道:“老师曾经说过,我们这一代人是开拓者,要为华夏打好基础,给子孙留下一个太平的世界是我们的使命。这些美洲土著不管是不是伏羲的后代,王上说是那就是,不是也得是;其中的深意,也许我们看不懂,后世的子孙肯定能够获益。”
“嗯!”郎坦用力的点点头,认真的说道:“反正听老师的话总不会错,老师想给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的世界,俺就用心尽一份力就好了。嘻嘻,俺只是有些想自己的媳妇和儿子了。”
“哈哈,想不到原来的跟屁虫,现在也有儿子了!不知道会不会跟你当初一样的臭屁?”
“嘻嘻,今天让你开开眼。瞅瞅!这就是我儿子和媳妇。”
“哇,这是啥玩意儿?谁画的这么好?”
“相片!嘿嘿,土豹子了吧,这可是最新的玩意儿。还没有上市了。嘻嘻,这还是老师亲自帮我拍的。瞧,这张是俺的。咋样?神气不。”
“哇!这这这。啧啧,跟真的一样。瞧你笑的这个鸟样,好东西呀!咋都是黑白的呢?”
“目前还只能拍黑白的,老师说以后的身份证都要用这个。”
“啧啧,真好!国内真是日新月异啊!这以后调回去,这还不知道会变成咋样。”
“是啊!也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夕阳下,两个人沉浸在深深的向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