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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海疆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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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找到了亨得利·布雷肯,表达了我的意愿。

    “一个女儿家要学习战斗?”亨得利有些惊讶,他的钝剑在他手里晃悠。

    我坦然地看着他,“你不懂,小鬼,在北方,女人和男人一样有力,听说过野人吗?”

    “你是说绝境长城北方的野人?”

    “没错,他们之中有比男性更强悍的战士,野人称之为‘矛妇’。听说过莫尔蒙家族吗?”

    “我想想,封地是熊岛,封君是艾德·史塔克公爵,北境的贵族?”亨得利·布雷肯的贵族家系和纹章肯定没我学得好,莫尔蒙家族族语昂首屹立,纹章是绿林黑熊。

    “对,”我答道,“熊岛的女性居民和莫尔蒙家族的女人很能打,梅姬·莫尔蒙夫人和她的女儿都是骁勇的战士(除了似乎还没出生的莱安娜·莫尔蒙之外)。其他的还需要我说嘛?征服者伊耿可打不过他的姐姐维桑尼亚·坦格利安。”

    维桑尼亚·坦格利安是一位强悍的女士,在坦格利安家族征服维斯特洛时,她手持瓦雷利亚钢剑“暗黑姐妹”,骑乘着巨龙瓦格哈尔摧毁了谷地的海军和联军骑士,更逼迫当年的艾林家族屈膝投降,后来在伊耿·坦格利安遇刺时救了这个征服者弟弟,她甚至一手创建了御林铁卫。

    “你想当维桑尼亚?”亨得利·布雷肯扬眉惊叹,“你别说你还想做娜梅莉亚。”

    娜梅莉亚女王是洛伊拿人的领袖,曾经带领子民万船西渡到维斯特洛南方的多恩,当年她可不是去多恩郊游的。

    “不,”我抿唇,笑得婉约,“亨得利哥们儿,我就想学一下打架。”

    从这天开始亨得利·布雷肯在晚间和我偷偷在庭院里对练,瓦妲·佛雷告诉我说,凯瑞琳·斯莫伍德跟她讲,我在跟那个一身汗臭不爱洗澡的亨得利·布雷肯约会。

    “不,我在练习武艺。”我直接坦白。

    这让我在姑娘们眼中变得奇怪了,这些南方丫头一心要嫁给英勇之人,偏偏自己却不愿意做这样的女人,我甚至听到了“北方蛮子”、“私生小XX”的说法,由他去,反正我身份摆在这,无论如何都会有人骂我,我神经早就锻炼得很坚韧了。

    我尝试向亨得利学习怎么招架和攻击,我练习劈砍与刺击,结果,可能是被人看到,杰森·梅利斯特大人知道了这件事。

    “那挺不错,我该说很棒,莱雅拉·雪诺,我听说史塔克家的女人都有‘奔狼之血’,或许你们北方丫头都这样,嗯?不过瞎比划可不行,你明天开始与侍从一起由赫尔·佛花爵士训练,不准误了侍女的活计,听到了吗?”

    我笑的肯定很灿烂,这位梅利斯特大人揉了我的脑袋,我是个坏孩子。

    坦率地说,贵族侍女要做的事并不多,苦活累活都是平民侍女在干,被卫兵和粗鲁汉子骚扰的也是她们。

    或许,我其实也是有些闲腻味了,端茶送水,整理床铺,陪着埃菲娅·凡斯夫人出门或是迎客,偏偏这位埃菲娅夫人足不出户,交游极少,也就陪着说说话儿了。

    除此之外还有梅盖忒修女的教育,与在恐怖堡时相比,海疆城的梅盖忒修女温和宽松,所以我每天花的时间并不多。

    好说歹说,软磨硬泡,滚地撒娇,我花了一番心思,然后与瓦妲·佛雷小姐及凯瑞琳·斯莫伍德小姐调配好时间。我从此能在每天的清晨、午后和晚饭之后,和其他侍从一起接受海疆城教头赫尔·佛花爵士的训导。

    “你想学男人的花活儿,小不点?”赫尔·佛花爵士的头发和络腮胡已经全灰,他身上套着一件板甲衣,陈旧但是干净,“我警告你,这不是玩耍,我不管你听到了什么,这是杀人的活计。”

    我固执地昂首,“我是北境人,我们天生能打,我到您这个年纪您就打不过我了!我想学!”

    “好,我不会优待你的,你这身不合适,去领衣服拿家伙,我只等你一小会儿。”

    爵士首先教的是步法,丁字步、交替步,放稳重心,躲避攻击,或者找准时机进攻。

    “你的双足比你的手更重要,正确的挪移能救你一命,尤其是在战场上,只要你会走动,就算少一只手也能打。”

    我学习调动身体的力量,学习武器的起手势,学习赫尔·佛花爵士走南闯北历经生死所得到的经验和技巧。

    我学过剑术、弓箭、长矛和盾牌,我确信我在长弓和一干长柄武器上没什么天赋,长剑我用的还算可以,锤与斧头完全不懂。

    我学弓箭,仅仅算是能把箭射出去的水准,射箭会让我的手臂变形,肩膀变宽,不学也罢。

    用剑时,我劈砍刺击的力道总是不够,爆发力还成,和亨得利·布雷肯这个壮小子没得比。不过河湾地引以为豪的寓攻于守之技我学的不错,每一种技巧我掌握得都比亨得利快,比剑时一旦我们俩黏剑缠绕,最后被钝刃冷光击中的总是他,对此我还有点小得意,我比他灵活,比他脑子好用。可是一旦距离过近开始摔拌,我就会被摔到地上,这只蛮牛。

    弩我射得准极了,赫尔·佛花爵士因此教了我如何保养和维修弩机,毕竟不是哪里都会有工匠的。

    我很会用盾牌,我猜这是因为我胆子小怕受伤的原因。每一次对练时,格挡和偏移打击的角度我都掌握得很好,所以在我手里盾牌很耐用,不像是亨得利·布雷肯那样,过一阵就得换一面盾牌。

    我轮番尝试了拴在手臂上的盾和仅用手掌持握的盾,从小大圆盾、骑士盾、熨斗盾和鸢形盾,到只能挡箭根本防不住劈砍,比我个头高多了的薄木超级大盾,还有那些我根本用不上的竞技盾以及我根本拿不动的塔盾。

    当然啦,这些都是小号的盾牌,给我这样的小孩练习用的,材质也是轻软的木料,正常大小的盾牌里,除了只护住手腕,用来格挡的小盾之外,其他的我通通拿不起来。

    “用好你的盾,用来进攻,压制!而不是猫着,起来!冲上去!”

    我听着赫尔的叫喊,我尝试用盾将比我高两个头的亨得利·布雷肯拍到角落里,拍他脑瓜,拍他胸膛!

    “亨得利,这只小剥皮才一点点大,站起来!你该是战马,别蠢得像是一只山羊!”

    我拍击了好几下,可是亨得利一点事儿没有,我根本够不到他脑袋,他越长越高了!他还傻兮兮地笑,手臂轻轻就拨开了我的拍击。我力气还是小,我要多吃肉了。

    就我不擅长的那些东西,赫尔·佛花爵士要求我明了这些武器的用法,以在战斗中摸清敌人的套路,方便应对,我只好悉听遵命。

    累死我了,我觉得我宁愿去跟梅盖忒修女绣花。

    我又多了一些伤疤,这是学习的代价,还好男孩们不打我的脸,也没有伤筋断骨行动不便,我确实学得很快,身子也越来越敏捷矫健。

    这段日子里,侍从亨得利·布雷肯过得有些悲惨,比试时,他不敢对我动太大劲儿,免得被人说是欺负淑女,吃饭时我又会蹭他的肉食,害他得向厨房多要半份。

    不过这一年来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知道了我的侍从朋友亨得利·布雷肯的家族,也就是布雷肯家和侍童霍斯特·布莱伍德的家族是世代血仇,怪不得两人碰面都不说话,他原本就比我大,已经开始变声,快成一个帅小伙了,我能感觉到一些姑娘吃醋的目光。

    拜托,我才八岁。

    慢慢地,我逐渐打不过亨得利了,只好欺负霍斯特·布莱伍德,傻高个儿,挺可爱的。其实他们俩人都不错,但是生在有仇的两个家族,没法成为朋友。

    不过呀,别看我一心学习武器技艺,和短袍衬衫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花样繁多的裙子与首饰,我喜欢项链,喜欢镯子,喜欢用花瓣染红我的双唇,也爱和小闺蜜探讨如何让自己打扮得更漂亮迷人。

    虽然对于我的好动,瓦妲·佛雷和凯瑞琳·斯莫伍德总会觉得古怪,但是我不会在该服侍埃菲娅·凡斯夫人时偷懒,也会和她们聊天分享小秘密,所以我们关系更加亲热了。

    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看海疆城的任何人都是好人?感谢卢斯·波顿、蓓珊妮·莱斯威尔还有那一对垃圾主仆,拉姆斯和臭佬。我心境变得宽和而乐观,这块大陆上还有比那几位更糟糕的吗?有,不过那是后面的事儿了。

    更何况,海疆城风光辽阔,物产丰饶,有美味的水产和面包,我依然记得梦中的蓝眸和灰眸,我的妈妈和我的哥哥,但是,我的性格逐渐重新开朗,逃离了北境阴沉的天空,还有比阴天更让人抑郁的恐怖堡伯爵,我的笑容变得真挚起来。

    转眼就到了年底,我的伊耿历289年有半年是在海疆城度过的,这一年我精心学习使用武器,我要在维斯特洛保护自己,我得努力学习这些关键时能救命的知识技巧,所以我一向积极。

    这天我起床洗漱完毕,去了夫人的卧房,埃菲娅·凡斯夫人在熟睡,她的夫君已经早早起身,一如既往,我没有打扰夫人的酣睡,悄悄离开,开始我如往的活动。

    我换好利于行动的马裤和衬衫,来到楼下,打算去军械库拿好家伙,然后到赫尔爵士那报到,却正巧撞见亨得利·布雷肯。我发现他面色不对,他激动而紧张,把我拉到了一边。

    “怎么了,大马,”我摆脱开他的手,“让我猜猜看,有人偷吃了你的肉汁洋葱?”

    亨得利比我高,比我壮得多,他现在一手就能把我扛在肩上,而我则会揪他的头发,老实说坐在他肩膀上的视线不错。加上布雷肯家族的纹章是红色战马,所以我就管他叫大马了。

    “野丫头,”他又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捏我脸,我踹了他一脚,“哎哟,别闹,”是谁闹?“昨天信鸦送了封信到海疆城,要打仗啦。”

    打仗?我心中一凉,害怕地看着这个没心没肺一脸兴奋的傻男孩。

    我想到了北境的恐怖堡,想到了极北方的绝境长城,七大王国如今太平,如此突兀的战事,该不会是长城外的野人入侵?我讨厌恐怖堡,但是我生于斯长于斯,要是那里真的遭殃了,我会很难过。

    别的不说,多米利克·波顿,我的哥哥还在那,唠唠叨叨的年轻卫兵嘟哝也在那,还有动作迟缓的乌瑟学士,米娅修女,以及红简妮,那个被我害惨了的凯拉修女,我回去以后一定要帮她,和——

    和妈妈,撒拉也在那里,我尚未找到她的尸骨。

    我攥紧了小拳头。

    “对,野丫头,”亨得利·布雷肯的眼睛如此精神,“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你知道吗?就是铁民的领袖,他戴上了浮木王冠,你知道铁群岛的铁民信的是淹神对吧?哈,给他加冕的就是个淹神牧师。“

    巴隆·葛雷乔伊自号海风之子,被称为掠夺者之首,不用猜我也知道他一定恢复了传统的称号,“铁国王,铁群岛之王,海盐王与磐岩之王”,这名字真是长。

    亨得利凑我耳边嘀咕,就好像他发现了铁王座是巧克力做的似得,“然后,那个刚登基的铁群岛之王,就宣称铁群岛脱离七大王国了,他说,铁群岛将恢复铁民的古道,也就是从海上劫掠各地,这还是逃回来的人说的。他们该早就开始动手了。”

    等等,他说铁民,是铁民!亨得利知道这意味这什么吗?我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神经粗大的傻大个,他难道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所以呢,继续?”我表面平静地盯着这匹大马,心里已经慌了起来,而此刻他的脸兴奋得发红。

    “杰森·梅利斯特大人已经向领地全境发了征召令,赫尔·佛花爵士很忙,我们的课取消了,我想去报名,我是侍从。”他舔了舔嘴唇。

    “大马,亨得利·布雷肯,有件事你知道吧?”

    “什么事,野丫头?”

    “海疆城是河间地抵御铁群岛的前线,我指给你看,”我拉着他走出主堡,爬上城墙,我看到男人们正在聚集,几个卫兵赶着马车停下,他们走向军械库,“看到那边了吗?那里就是铁群岛。”

    我指着远方,除了大海之外,海疆城和铁群岛之间没有任何阻拦,至于大海,一群海盗会没有船吗?

    “那么我得参战了,我们会被袭击对吗?”

    我认真地审视了这个小子,确定他是愣头青而非单纯的只是个笨蛋。

    “别担心,海岸线上有舰队呢,”亨得利·布雷肯似乎看出我脸色很糟糕,他大力地拍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道,“好了,我要去拿真家伙了,我会保护你的。放宽心,野丫头,别想着出去,打起仗来的时候没地方比城堡更安全。”

    我看着他走下城墙,然后我也被卫兵赶了下去。

    之后,海疆城里的士兵一天比一天多。我看到人们用起了许久未动的木头吊索,把木制的和金属的零件运到城墙和塔楼上,组装起狰狞的机器;庭院里架起了锅,堆着无数的柴火和石块,我被浓郁的臭味熏到,我感觉他们把厕所搬到外面来了;还有好些陶罐,有刺鼻的味道,我不想再去庭院里了,那里的鲜卉绿叶曾经是我的最爱,但是现在一切都乱糟糟的;紧接着加入臭味大军的是泥土,我能听到城外的吆喝声,他们在挖掘地面;我看到城堡里多了好些狗狗,在热天的午后懒洋洋地吐舌头。我意识到,海疆城正在变成战争中的模样,城堡要吃人了。

    事实证明亨得利·布雷肯的嘴巴比布雷肯仇家的纹章还好使。布雷肯的仇家布莱伍德,纹章上包含了一堆黑乌鸦,亨得利·布雷肯真是匹长着黑翅膀的马,叫起来是不吉利的呱呱,我觉得我可以叫他“鸦驹”,但是这个绰号好像很像正式的称号,不好不好,太好听了。

    黑色的翅膀,带来了黑色的消息,几天后信鸦传来了西境的噩耗,兰尼斯港遭到铁民舰队突袭,西海岸的兰尼斯特家战船被一把火烧为灰烬,两军酣战,名城兰尼斯港满目疮痍。

    其他家族的小舰队不足以依靠,而南方河湾地雷德温家族的舰队根本来不及北上。另外一支力量是王家舰队,他们拱卫在首都君临外的龙石岛,要先向南再向北,绕过整个大陆才能赶来,大海中再无任何能抵挡铁群岛舰队的坚盾,海疆城将直接面对铁民的长剑铁斧。

    啷咚————啷咚————啷咚————

    一周后,我被一阵轰鸣唤醒,我快速地出门,看到上上下下慌乱的人群,女人们还穿着睡衣,男人们,不管是老头还是少年,都在穿戴凌乱的铠甲和根本不合脑袋的头盔。

    啷咚————啷咚————啷咚————

    金属的长鸣依然不断回荡,我知道那阵声音,我听说过海疆城外镇子里的洪钟塔,上面的青铜大钟已有三百年未曾响起,当它被敲响时,只会意味着一件事,刀剑将鸣响,生灵将涂炭,铁舰队已然遥遥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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