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章免费,传错了点这里)试毒:长城-冬夏传书威玛线,感情平淡,大概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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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第二卷24章——第三卷序章之间
黑衣弟兄攸伦带来了长城上的书信,我抽空给那帮守夜人汉子一一回复。
书房里的烛光摇曳,在处理完了首相的事务之后,我摊开了那群小伙子们的来信。
威玛·罗伊斯的信:
致莱雅拉·波顿
早安,莱雅,在我动笔的时候,天还没亮,如今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长,在长城上的时候,风能把人给刮跑,一不留神就掉下去了。
你在君临过的如何?我喜欢君临,可是,我父亲只带我去过一次,当时我以为会有竞技比赛,我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我曾经有过计划,在比武大会上一展风采,从而闻名遐迩,成为一名白袍兄弟。
可是后来米歇尔·德雷佛打消了我的想法,他剑术很棒,还有你哥哥的骑术,我知道,和这些人比,我的水平只能算一般。
我还记得那时的炎炎夏日和青草红花,我们去御林打猎,在国王的宴会上大吃大喝,劳勃国王的笑声非常洪亮,总是喝得醉熏熏的,每晚换不同的女人(我:不用特别向我强调这个,我和他没关系)。我们一起狩猎时,他打了两头鹿和一只野猪,父亲打到了一只山狮,棒极了,对吧?我猜你也会去,我知道你会骑马,狩猎时请担心,莱雅,毕竟是面对野兽(莱雅拉:我哪有机会,你的国王和你的奔狼朋友让我帮他们处理国是)。
北境也不错,鬼影森林里偶尔也会打到鹿,有小马那么大,比御林的鹿大上一倍,不过那得是巡逻时才会有机会,而且,你还有可能会有一个蠢货同伴(我: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给你扯后腿,所以,一无所获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我如今已经是一名事务官,为熊老,就是杰奥·莫尔蒙,守夜人的指挥官服务,我主要负责他的饮食起居。不过考虑到我见到的那些事情,那些会走动的尸体和异鬼,我更想要成为游骑兵的一员。毕竟长城之后有我的家人和无数的男女,正如誓言所说,我们是破晓时分的第一道光线,唤醒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所以……(我:很明显,威玛的荣誉感极强,至少值半张纸)
……
另外,我不得不承认的是,熊老无愧于司令官之职,他是我在长城上认识的最有荣誉感的人物,作为过去的熊岛伯爵,他……(我:然后描述自己的上司有多么高贵可以花掉另外半张纸)。
……
唔,说点实话吧。
有些时候,在夜里,我会想起那天我们的拥抱,父亲告诉我说,不要贪迷于女色,男儿志在四方,回想过去的岁月,我从未接近过任何一个女孩,所以,直到今天,有些时候我还会想起那天的触感,就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首席游骑兵率众出征,到现在为止,除了他出发后一周有信来以外,再无音信,这让黑城堡里很不安。
或许不久之后我会参加下一次远征,毕竟,真相越早知道越好。
祝你在南方过的幸福愉快,嫁给如意郎君。
对了,别找河湾人,他们脑子里算计太多;也别找风暴地人,那是一群脾气暴躁的野猪;多恩人也不行,多恩人管不住下半身,没法过安稳日子;我认识的西境人要么特别土,要么特别贪财;河间地和王领人都很油滑,靠不住;北境人不错,很踏实,但是我想南方比较少,我觉得谷地人最好,英勇,忠诚,而且会照顾女孩子(我:谢谢关心)。
总之,祝你生活美满,莱雅。
啊对了,你的朋友琼恩·雪诺过得不错,他在新兵训练中脱颖而出,技艺出色,就是有些不近人情,艾里沙爵士是黑城堡的教官,他管琼恩叫雪诺大人。
威玛·罗伊斯
黑城堡
我提笔给威玛写回信,嗯,怎么开头呢?
羽毛笔轻轻刮着下巴,绒毛让我有些痒痒,稍倾,我有了主意。
致威玛·罗伊斯
君临挺好的,我现在在帮艾德·史塔克处理一些事务,他如今是历史上的第二位出身北境和史塔克家族的国王之手,忙到秃头,所以,我和国王没见几面,狩猎更是不要提。
我之前参加了首相的比武大会,多米尼克最后夺得了冠军,可惜的是你的兄弟和米歇尔·雷德佛都有事情,那位米歇尔快结婚了,好像就是和你妹妹。总之,他们没拿到好名次,很遗憾,毕竟是君临,豪杰辈出。好希望你在,很多人没你的水准,你如果出场,一定会有个好名次。
至于婚姻之事嘛,确实有人要缔结婚约,不过我有我的想法,你听说过布雷肯家族吗?只是有想法而已,还不到时候,世事难料,一切都说不准,对吧?
关于长城那边的事情。
依照北境的故事(其实是莱雅拉前世的剧情),只有瓦雷利亚钢和龙晶,也就是黑曜石能杀死异鬼,而用火焰和普通的武器都可以对付尸鬼。异鬼是尸鬼复活的原因,他们近战技术很精湛,想必你也见识过了,所以,最好是把黑曜石做成箭头来用,只要万箭齐发,他们再厉害也是白搭。
你说的关于守夜人的事务,虽然我不是守夜人的一份子,但是我还是得提醒,毕竟,长城是七国的屏障。
你们像这样派人远征是没用的,这是添油战术,只能让好汉白白牺牲,尸体成为敌人。要知道野人的动向?野人也是人,既然异鬼对所有活人都有威胁,没有长城保护的野人自然会害怕,所以他们在抱团,同样因为异鬼的威胁,这些抱团的野人很可能会进攻长城,以取得庇护,我认为,与其出征白白宋送命,你们不如赶快做好准备,通知北境的贵族,野人即将来犯,以获得人手在长城上巡逻。
……(以下两页纸是关于北境局势的)
那位攸伦在君临收集人手,我会尽量帮他,希望你们在北境一切安好。
对了,少去鼹鼠屯找那里的女人,小心得病。
祝你一切顺利,如果一定要出征的话,万事小心。
莱雅拉·波顿
首相塔
威玛,我记得那个男孩的模样,他在抵达恐怖堡的那天,穿着油光水滑的黑皮裘,笑容如此地意气风发,正是可以挑战世间一切困难险阻的少年骑士。
可是后来他变了,男孩变成了男人。
我抿了一口薄荷茶,清新的余味充斥鼻腔。
他面对过异鬼,经此一役变得成熟,我看到他学会了如何和不讨喜的伙伴相处,如果着眼于自己的责任并乐于担负。
可惜,他不在南方,他是个守夜人。
剩下还有琼恩·雪诺的信,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他就写了两句话。
“卑鄙的小妹,我不爱写信,有事找你聊就好。我还忙,他们不知道,我抓了一个矛妇,可带劲了,妈的这鬼地方,我总有一天要溜!”
我摊开琼恩·雪诺的信,和威玛·罗伊斯的同样厚实
时间:第二卷24章——第三卷序章之间
黑衣弟兄攸伦带来了长城上的书信,我抽空给那帮守夜人汉子一一回复。
书房里的烛光摇曳,在处理完了首相的事务之后,我摊开了那群小伙子们的来信。
威玛·罗伊斯的信:
致莱雅拉·波顿
早安,莱雅,在我动笔的时候,天还没亮,如今白天越来越短,夜晚越来越长,在长城上的时候,风能把人给刮跑,一不留神就掉下去了。
你在君临过的如何?我喜欢君临,可是,我父亲只带我去过一次,当时我以为会有竞技比赛,我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我曾经有过计划,在比武大会上一展风采,从而闻名遐迩,成为一名白袍兄弟。
可是后来米歇尔·德雷佛打消了我的想法,他剑术很棒,还有你哥哥的骑术,我知道,和这些人比,我的水平只能算一般。
我还记得那时的炎炎夏日和青草红花,我们去御林打猎,在国王的宴会上大吃大喝,劳勃国王的笑声非常洪亮,总是喝得醉熏熏的,每晚换不同的女人(我:不用特别向我强调这个,我和他没关系)。我们一起狩猎时,他打了两头鹿和一只野猪,父亲打到了一只山狮,棒极了,对吧?我猜你也会去,我知道你会骑马,狩猎时请担心,莱雅,毕竟是面对野兽(莱雅拉:我哪有机会,你的国王和你的奔狼朋友让我帮他们处理国是)。
北境也不错,鬼影森林里偶尔也会打到鹿,有小马那么大,比御林的鹿大上一倍,不过那得是巡逻时才会有机会,而且,你还有可能会有一个蠢货同伴(我:罗德利克·葛雷乔伊?)给你扯后腿,所以,一无所获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我如今已经是一名事务官,为熊老,就是杰奥·莫尔蒙,守夜人的指挥官服务,我主要负责他的饮食起居。不过考虑到我见到的那些事情,那些会走动的尸体和异鬼,我更想要成为游骑兵的一员。毕竟长城之后有我的家人和无数的男女,正如誓言所说,我们是破晓时分的第一道光线,唤醒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所以……(我:很明显,威玛的荣誉感极强,至少值半张纸)
……
另外,我不得不承认的是,熊老无愧于司令官之职,他是我在长城上认识的最有荣誉感的人物,作为过去的熊岛伯爵,他……(我:然后描述自己的上司有多么高贵可以花掉另外半张纸)。
……
唔,说点实话吧。
有些时候,在夜里,我会想起那天我们的拥抱,父亲告诉我说,不要贪迷于女色,男儿志在四方,回想过去的岁月,我从未接近过任何一个女孩,所以,直到今天,有些时候我还会想起那天的触感,就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首席游骑兵率众出征,到现在为止,除了他出发后一周有信来以外,再无音信,这让黑城堡里很不安。
或许不久之后我会参加下一次远征,毕竟,真相越早知道越好。
祝你在南方过的幸福愉快,嫁给如意郎君。
对了,别找河湾人,他们脑子里算计太多;也别找风暴地人,那是一群脾气暴躁的野猪;多恩人也不行,多恩人管不住下半身,没法过安稳日子;我认识的西境人要么特别土,要么特别贪财;河间地和王领人都很油滑,靠不住;北境人不错,很踏实,但是我想南方比较少,我觉得谷地人最好,英勇,忠诚,而且会照顾女孩子(我:谢谢关心)。
总之,祝你生活美满,莱雅。
啊对了,你的朋友琼恩·雪诺过得不错,他在新兵训练中脱颖而出,技艺出色,就是有些不近人情,艾里沙爵士是黑城堡的教官,他管琼恩叫雪诺大人。
威玛·罗伊斯
黑城堡
我提笔给威玛写回信,嗯,怎么开头呢?
羽毛笔轻轻刮着下巴,绒毛让我有些痒痒,稍倾,我有了主意。
致威玛·罗伊斯
君临挺好的,我现在在帮艾德·史塔克处理一些事务,他如今是历史上的第二位出身北境和史塔克家族的国王之手,忙到秃头,所以,我和国王没见几面,狩猎更是不要提。
我之前参加了首相的比武大会,多米尼克最后夺得了冠军,可惜的是你的兄弟和米歇尔·雷德佛都有事情,那位米歇尔快结婚了,好像就是和你妹妹。总之,他们没拿到好名次,很遗憾,毕竟是君临,豪杰辈出。好希望你在,很多人没你的水准,你如果出场,一定会有个好名次。
至于婚姻之事嘛,确实有人要缔结婚约,不过我有我的想法,你听说过布雷肯家族吗?只是有想法而已,还不到时候,世事难料,一切都说不准,对吧?
关于长城那边的事情。
依照北境的故事(其实是莱雅拉前世的剧情),只有瓦雷利亚钢和龙晶,也就是黑曜石能杀死异鬼,而用火焰和普通的武器都可以对付尸鬼。异鬼是尸鬼复活的原因,他们近战技术很精湛,想必你也见识过了,所以,最好是把黑曜石做成箭头来用,只要万箭齐发,他们再厉害也是白搭。
你说的关于守夜人的事务,虽然我不是守夜人的一份子,但是我还是得提醒,毕竟,长城是七国的屏障。
你们像这样派人远征是没用的,这是添油战术,只能让好汉白白牺牲,尸体成为敌人。要知道野人的动向?野人也是人,既然异鬼对所有活人都有威胁,没有长城保护的野人自然会害怕,所以他们在抱团,同样因为异鬼的威胁,这些抱团的野人很可能会进攻长城,以取得庇护,我认为,与其出征白白宋送命,你们不如赶快做好准备,通知北境的贵族,野人即将来犯,以获得人手在长城上巡逻。
……(以下两页纸是关于北境局势的)
那位攸伦在君临收集人手,我会尽量帮他,希望你们在北境一切安好。
对了,少去鼹鼠屯找那里的女人,小心得病。
祝你一切顺利,如果一定要出征的话,万事小心。
莱雅拉·波顿
首相塔
威玛,我记得那个男孩的模样,他在抵达恐怖堡的那天,穿着油光水滑的黑皮裘,笑容如此地意气风发,正是可以挑战世间一切困难险阻的少年骑士。
可是后来他变了,男孩变成了男人。
我抿了一口薄荷茶,清新的余味充斥鼻腔。
他面对过异鬼,经此一役变得成熟,我看到他学会了如何和不讨喜的伙伴相处,如果着眼于自己的责任并乐于担负。
可惜,他不在南方,他是个守夜人。
剩下还有琼恩·雪诺的信,罗德利克·葛雷乔伊?他就写了两句话。
“卑鄙的小妹,我不爱写信,有事找你聊就好。我还忙,他们不知道,我抓了一个矛妇,可带劲了,妈的这鬼地方,我总有一天要溜!”
我摊开琼恩·雪诺的信,和威玛·罗伊斯的同样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