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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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并没有解毒,只是把毒素压制下去了啊。”尼姆悄悄的拿出了一把手弩,“我亲爱的弟弟,你现在还能战斗吗?”
“不行了,你过来扶我一把。”邓肯说。
“那真糟糕。你这也太弱了,以后要加强锻炼才行。”尼姆把手弩收了起来,“我去叫人给你治疗。”
尼姆也转身离去,邓肯这才站起来,身体的皮肤也恢复了。尼姆比邓肯要强一点,但强得有限,真打起来肯定是两败俱伤,最后不知道被谁渔翁得利。
所以只要尼姆没有绝对的把握,就不会动手。
“你们在干什么呢?”玛利亚看的目瞪口呆。
“只是很普通的兄弟相残而已,在我们黑暗精灵家族里面是很常见的。”邓肯说。
“没错。”一个巨大的蜘蛛从天花板上降了下来。
“主母。”邓肯对着蜘蛛鞠躬。
蜘蛛变形成为一个美艳无比的黑暗精灵,银色的长发,火红的嘴唇,黝黑的皮肤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修长纤细的手脚,身体轻盈得不可思议。
玛利亚痴痴地看着,不知不觉中口水都留下来了。
赫夫眼神迷离,过了好几秒才回过神来,使劲一咬自己的嘴唇,终于清醒,吓得大汗淋漓。如果是在交战中,这几秒足够他死几百次。
“真是下贱的生物!”主母哼了一声。
“但是很值钱。”邓肯强调。
“没错,很值钱。”主母说。
“我,我父亲是大商人!他有很多钱,我上次见到他用一个月时间筹集了二十万金币。”玛利亚的心神已经完全被主母占据,情不自禁的就说了实话。
“他愿意花二十万赎你吗?”主母问。
“恐怕不行。”玛利亚很是沮丧。
“你值多少钱?”主母问。
“五万左右。”玛利亚说。
“那行,你写一封信,跟你父亲要五万金币。”主母说。
“我还有几个追求者,他们都会愿意出钱。”玛利亚说。
“很好,全都写!金币越多越好!”主母说。
“尊敬的祭司大人。”赫夫说,“我也很值钱。”
“我对你另有安排。”主母媚笑着解开了赫夫身上的镣铐。
“啊?”赫夫浑身燥热。
“过来。”主母柔声说。
赫夫身体完全感觉不到疼痛,迷迷糊糊的走过去,抱住主母,主母也抱住赫夫,在赫夫脖子上一咬,赫夫浑身僵硬,定住不动。
主母的身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回了蜘蛛,从尾巴出分泌出蜘蛛网来,把赫夫紧紧包裹住,变成了一个茧子。
“很快你就会有一个蜘蛛弟弟了。”主母说。
虽然已经看过很多遍,但邓肯还是浑身发毛。主母在赫夫身上下了蛋,过个十年八年的就会孵化(在黑暗精灵眼里这就是很快),然后小蜘蛛会吃尽赫夫的血肉,吸收赫夫的精华,成为一个拥有赫夫技能的精英战力。
“这会不会太浪费了,把他卖掉起码价值百万。”邓肯说。
“价值百万又怎么样?”主母问。
邓肯一想也是,主母拿钱没用,她的装备都是最顶级的了,再上去得换神器。可神器又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得到。
把钱给邓肯,邓肯倒是能买一堆好东西增强战力。问题是邓肯强了,翅膀硬了,说不定就想单飞了。
至于拿去招兵买马扩充实力,那还不如自己培养。买来的永远都不可能忠心。生出来的蜘蛛却是不折不扣。
“你这次做得很好。”主母拿出一颗血红色的宝石,“这是给你的,吃下去。”
邓肯以前从来没见过这种宝石,但他接过宝石毫不犹豫的吞了下去,顿时觉得浑身发冷,好像掉进了冰山一样。很快他身体周围结了一层冰,全身僵住不能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邓肯总算是缓了过来,身上的冰层渐渐融化,能动了。应该不是毒药吧,邓肯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对体内魔力的掌控也更加熟练了。
主母已经离开了,玛利亚和赫夫也不见了,只剩下邓肯。
“真是羡慕你。”尼姆从旁边冒出来,“那可是龙族的精血。”
“原来是龙族的精血啊。”邓肯这才明白自己吃了什么。
他是一个术士,靠挖掘血脉潜能来增强魔法威力。邓肯这个身体的血脉来源于龙,不知道哪一代祖先和巨龙杂交,让狼蛛家族拥有了巨龙血脉。
但是这个身体的巨龙血脉已经很稀薄了,主要还是黑暗精灵。
黑暗精灵算是很强的血脉,但是和巨龙没法比。所以邓肯吸收了龙族精血,就能加强自身的魔法威力。
“主母有任务交给你。”尼姆说,“血眼部落似乎在崇拜邪神,你去看看怎么回事。”
血眼部落是一个中型的地精部落,有七八千地精。他们似乎也有一点龙血,诞生术士的几率比普通地精部落高好多倍。
地精术士很值钱,竞技场喜欢用。所以狼蛛家族很喜欢挑拨周围的地精部落去攻击血眼,掠夺地精术士做奴隶。
“邪神怎么了?”邓肯问。
血眼部落过的这么惨,所以就很喜欢拜邪神,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论是人还是地精还是黑暗精灵,当生活变得绝望,就会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
“这一次似乎让他们找到了个真有威力的东西。”尼姆说。
“什么东西?”邓肯问。
“不知道。”尼姆说,“他们很小心的藏了起来。如果是地表那些神灵,那可就麻烦了。”
地精的种族神已经死了,但可能会有别的神灵跑到幽暗地域收信徒。蜘蛛巢城附近有好几百万地精,全收下来的话,对一个神灵可是很有诱惑力的。
地精再笨,那也是智慧生物。
“如果是地表那些神灵,把血眼地精统统杀关。如果是普通的邪神,那就杀一半。”尼姆漫不经心的说。
“我一个人去吗?”邓肯问。
“当然不是,我们三个一起去。”尼姆说。
“三个?”邓肯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
“瑞娜也一起去,你是队长,我和瑞娜听你吩咐。”尼姆说。
果然不妙!在三个人中邓肯的战力最低,却是队长,尼姆先不说,瑞娜可是女精灵,还是罗丝的祭司,居然也在邓肯下面?
这应该反过来比较合理吧?
“你并没有解毒,只是把毒素压制下去了啊。”尼姆悄悄的拿出了一把手弩,“我亲爱的弟弟,你现在还能战斗吗?”
“不行了,你过来扶我一把。”邓肯说。
“那真糟糕。你这也太弱了,以后要加强锻炼才行。”尼姆把手弩收了起来,“我去叫人给你治疗。”
尼姆也转身离去,邓肯这才站起来,身体的皮肤也恢复了。尼姆比邓肯要强一点,但强得有限,真打起来肯定是两败俱伤,最后不知道被谁渔翁得利。
所以只要尼姆没有绝对的把握,就不会动手。
“你们在干什么呢?”玛利亚看的目瞪口呆。
“只是很普通的兄弟相残而已,在我们黑暗精灵家族里面是很常见的。”邓肯说。
“没错。”一个巨大的蜘蛛从天花板上降了下来。
“主母。”邓肯对着蜘蛛鞠躬。
蜘蛛变形成为一个美艳无比的黑暗精灵,银色的长发,火红的嘴唇,黝黑的皮肤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修长纤细的手脚,身体轻盈得不可思议。
玛利亚痴痴地看着,不知不觉中口水都留下来了。
赫夫眼神迷离,过了好几秒才回过神来,使劲一咬自己的嘴唇,终于清醒,吓得大汗淋漓。如果是在交战中,这几秒足够他死几百次。
“真是下贱的生物!”主母哼了一声。
“但是很值钱。”邓肯强调。
“没错,很值钱。”主母说。
“我,我父亲是大商人!他有很多钱,我上次见到他用一个月时间筹集了二十万金币。”玛利亚的心神已经完全被主母占据,情不自禁的就说了实话。
“他愿意花二十万赎你吗?”主母问。
“恐怕不行。”玛利亚很是沮丧。
“你值多少钱?”主母问。
“五万左右。”玛利亚说。
“那行,你写一封信,跟你父亲要五万金币。”主母说。
“我还有几个追求者,他们都会愿意出钱。”玛利亚说。
“很好,全都写!金币越多越好!”主母说。
“尊敬的祭司大人。”赫夫说,“我也很值钱。”
“我对你另有安排。”主母媚笑着解开了赫夫身上的镣铐。
“啊?”赫夫浑身燥热。
“过来。”主母柔声说。
赫夫身体完全感觉不到疼痛,迷迷糊糊的走过去,抱住主母,主母也抱住赫夫,在赫夫脖子上一咬,赫夫浑身僵硬,定住不动。
主母的身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回了蜘蛛,从尾巴出分泌出蜘蛛网来,把赫夫紧紧包裹住,变成了一个茧子。
“很快你就会有一个蜘蛛弟弟了。”主母说。
虽然已经看过很多遍,但邓肯还是浑身发毛。主母在赫夫身上下了蛋,过个十年八年的就会孵化(在黑暗精灵眼里这就是很快),然后小蜘蛛会吃尽赫夫的血肉,吸收赫夫的精华,成为一个拥有赫夫技能的精英战力。
“这会不会太浪费了,把他卖掉起码价值百万。”邓肯说。
“价值百万又怎么样?”主母问。
邓肯一想也是,主母拿钱没用,她的装备都是最顶级的了,再上去得换神器。可神器又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得到。
把钱给邓肯,邓肯倒是能买一堆好东西增强战力。问题是邓肯强了,翅膀硬了,说不定就想单飞了。
至于拿去招兵买马扩充实力,那还不如自己培养。买来的永远都不可能忠心。生出来的蜘蛛却是不折不扣。
“你这次做得很好。”主母拿出一颗血红色的宝石,“这是给你的,吃下去。”
邓肯以前从来没见过这种宝石,但他接过宝石毫不犹豫的吞了下去,顿时觉得浑身发冷,好像掉进了冰山一样。很快他身体周围结了一层冰,全身僵住不能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邓肯总算是缓了过来,身上的冰层渐渐融化,能动了。应该不是毒药吧,邓肯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对体内魔力的掌控也更加熟练了。
主母已经离开了,玛利亚和赫夫也不见了,只剩下邓肯。
“真是羡慕你。”尼姆从旁边冒出来,“那可是龙族的精血。”
“原来是龙族的精血啊。”邓肯这才明白自己吃了什么。
他是一个术士,靠挖掘血脉潜能来增强魔法威力。邓肯这个身体的血脉来源于龙,不知道哪一代祖先和巨龙杂交,让狼蛛家族拥有了巨龙血脉。
但是这个身体的巨龙血脉已经很稀薄了,主要还是黑暗精灵。
黑暗精灵算是很强的血脉,但是和巨龙没法比。所以邓肯吸收了龙族精血,就能加强自身的魔法威力。
“主母有任务交给你。”尼姆说,“血眼部落似乎在崇拜邪神,你去看看怎么回事。”
血眼部落是一个中型的地精部落,有七八千地精。他们似乎也有一点龙血,诞生术士的几率比普通地精部落高好多倍。
地精术士很值钱,竞技场喜欢用。所以狼蛛家族很喜欢挑拨周围的地精部落去攻击血眼,掠夺地精术士做奴隶。
“邪神怎么了?”邓肯问。
血眼部落过的这么惨,所以就很喜欢拜邪神,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论是人还是地精还是黑暗精灵,当生活变得绝望,就会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
“这一次似乎让他们找到了个真有威力的东西。”尼姆说。
“什么东西?”邓肯问。
“不知道。”尼姆说,“他们很小心的藏了起来。如果是地表那些神灵,那可就麻烦了。”
地精的种族神已经死了,但可能会有别的神灵跑到幽暗地域收信徒。蜘蛛巢城附近有好几百万地精,全收下来的话,对一个神灵可是很有诱惑力的。
地精再笨,那也是智慧生物。
“如果是地表那些神灵,把血眼地精统统杀关。如果是普通的邪神,那就杀一半。”尼姆漫不经心的说。
“我一个人去吗?”邓肯问。
“当然不是,我们三个一起去。”尼姆说。
“三个?”邓肯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
“瑞娜也一起去,你是队长,我和瑞娜听你吩咐。”尼姆说。
果然不妙!在三个人中邓肯的战力最低,却是队长,尼姆先不说,瑞娜可是女精灵,还是罗丝的祭司,居然也在邓肯下面?
这应该反过来比较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