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百万金币的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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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大法师就是上次超凡聚会中那个黑人老头。
“我们经常一起去码头卖艺,老相识了。”排骨男博格巴点头道。
“他最近正准备搞个大项目,你知道不?”丹妮又问。
“多大?”排骨男语气随意,显然他不以为自己老伙计能突然间飞黄腾达。
“百万金辉币的超大项目。”丹妮神秘兮兮,压低声音说。
排骨男连蛋痛都忽略了,跳脚惊呼:“什么?他要干什么?哪个凯子有百万金币给他骗?”
丹妮粉脸微黑,就凭这句话,罚你配两百斤野火!
她把手掌放在唇边,小声道:“龙之母!他要去奴隶湾投靠龙之母,那个女人至少从奴隶主家里搜刮到十亿金币,一百万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十......亿,多少万?”排骨男茫然道。
“如果有一百万人,每人可以分到一万金币。”
排骨男先是双眼暴突,可很快又回过神,怀疑道:“不可能吧?铁金库都没那么多金子。”
丹妮当然吹牛了,别说十亿,不算银币与珠宝,连一亿金龙都没有。
“打五折也不算少啦!”丹妮摆摆手道。
“也对。”排骨男点点头,好奇道:“伍德不怕死吗?盟军可不会放过他。”
“富贵险中求都不懂?百万金币啊,你在码头卖艺,一天能赚多少钱?”
“七八百个铜板。”
“还不错,省吃俭用,半个月能攒两个金辉币,努力个两万年,差不多等于伍德法师那个大项目了。”
“两......万年。”排骨男似是痴了,半响,他咬咬牙,坚定道:“我也要去奴隶湾,我不比伍德差。”
“嗯,你可以和伍德法师一起去,最好再找一批野法师。孵龙法师团的情况你知道不?我觉得你也有成为三巨头的潜力,嗯,龙之母法师团的三巨头。”丹妮鼓励道。
“呵呵呵,我也这么觉得。我毕竟算超凡人士,比街头那些假火法师强多了。”排骨男傻笑道。
博格巴兴冲冲离开了。
离开前还极力邀请火法师实习生‘蕾拉’与他们一起去搞那个大项目。
嗯,加上伍德,三个熟人正好组成三巨头。
排骨男太热情,丹妮只能把塔姆拉她入伙的事告诉了他。
上楼之前丹妮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到大厅前台登记处,问木台后的文书道:“你记不记得我?我住二楼八号贵宾套间,昨天傍晚还是你带我——”
不等她说完,那个脸上文有书籍刺青的登记员点头哈腰道:“蕾拉祭司,我当然记得,不知有什么吩咐?”
“有没有人来找过我?”
“这,水边寡妇找过您。”
“我已经见过她了,有没有其他人,或者,奴隶?”
“没有。”
丹妮皱眉想了想,道:“我不在的时候如果有人找来,你可得记下,然后找机会提醒我。”
“这个当然。”
她在等凯迪拉克,昨天傍晚送他们入城的象车车夫,但并非一定要等到他。
这是一个考验,一种选择。
昨天丹妮抓了两把黄灿灿的铜币塞进凯迪拉克兜里,当时谁也没发现,其中掺杂了五枚金辉币。
那个机灵的小伙子一直期盼着龙之母,渴望龙之母为他带来自由。
如此,龙之母便送他一场大机缘。
奴隶有机会成为自由民,可以被赎身。
五枚金辉币能买十个凯迪拉克,即便他有非常高明的训象技能。
但奴隶不允许拥有财产,不可能存钱为自己赎身。
丹妮想知道那个小伙子有多聪明。
临近黄昏,西边的红日看起来好似舞台后方的布景幕布,更圆更大了,色调暗淡的灰色广场好似披上一层金红霓裳。
它正像一头喧闹的巨兽,从沉睡中醒来。
鱼贩大声吆喝叫卖,挎着篮子的妇女、姑娘声音尖锐地讨价还价,烤摊上方的汩汩白气被晚霞染红,鱼的腥臭、佣兵身上的馊味、铁板肉排的鲜香、烤胡椒的辛辣、蜜酒的清甜,轮换着向丹妮的袭来。
如果是往常,她会抽出丝巾捂住鼻子,现在脸上多了个红漆木壳面具,丹妮也只能憋着了。
脸蛋被漆木压着,有些不舒服,但她也发现一件好事,往来人流好似遇到大岩石的河水,自动从她身边绕开,方圆三尺之类,连最大胆的粗鲁佣兵都不敢靠近。
比如,风吹团......
丹佐懒洋洋躺在高背椅上,两腿放在桌面,悠然自得地对着往来人群弹吉他、唱歌,好一派潇洒剑诗人的风范。
丹妮走下石阶,便站在风吹团边上,她纯粹是无聊,而丹佐的手艺也非常高。
结果老佣兵几次侧头看看旁边的缚影士,欲言又止,可忍了几忍,最终也只叹口气,把吉他放在一边,开始指挥小弟挪桌子。
嗯,风吹团避开丹妮七八米远。
缚影士的“辟邪”效果就是这么好。
幸好尴尬的时间并不长,很快一辆巨大白象停在丹妮身前。
“蕾拉,上来!”塔姆在上面叫喊。
一座精美楼堡,黄金护栏在残阳下泛起鲜红光晕。
同一时间,五个身披红色厚毛毯的奴隶小跑过来,按照顺序默默跪在大象下方。
第一个是一米出头的敦实侏儒,第二名为1.3米的盛夏群岛人,第三名有1.6米高,第四名1.9米,第五名2.2,像个小巨人。
他们贴着身子紧密跪在一起,好像一副阶梯,丹妮只需扶住垂落在白象身侧的缰绳,便能轻松一步一个“台阶”,攀上楼堡最下层的金属悬梯。
“你们让开,我自己来。”丹妮皱皱眉,挥手让奴隶离开,她扶住挂在大象身侧的绳梯,动作轻盈得像一位象车车夫。
楼堡很宽敞,足有五平米的空间,解下腰间长剑,丹妮学着塔姆的样子盘膝坐在中央小圆桌边上。
听见她坐下时,衣服里发出的细碎金属碰撞声,塔姆皱眉道:“你不仅带着骑士剑,袍子里面还有铠甲?”
丹妮掀起天蓝色长袍,露出套在皮甲外的银色锁子甲,道:“只是锁子甲,并非板甲。”
“你现在是法师,缚影士。”塔姆提醒她。
“所以呢?”
“优雅的智慧者不该穿野蛮骑士的服装。”缚影士声音铿锵有力,好似在阐述一件真理。
“里斯本也这样想,然后被人捅死了。”丹妮耸耸肩,凉凉地说。
“......”
巨象开始缓慢移动,楼堡小幅度摇晃起来。
就在丹妮以为铠甲的话题已经结束时,塔姆叹口气,幽幽说道:“金属影响巫师巫力运转,穿着铠甲无法释放巫术,哪怕是瓦雷利亚钢。”
扯淡,我还是菜鸟时,便穿着一身厚厚铁甲,用尚不成熟的“魂击”怼翻了无面者。
整个过程非常流畅,毫无滞涩。
“真的?”她怀疑道。
缚影士道:“如果铁甲对施法没影响,瓦雷利亚巫师早就人手一件瓦雷利亚钢铠了。
可事实却是,他们宁愿用瓦雷利亚钢打造狮身人面兽雕像,也吝啬多锻造一柄钢剑,一套铠甲。”
“为何吝惜?即便巫师没用,战士也可以穿呀。”丹妮不解道。
“让战士穿着抗魔的瓦雷利亚钢铠,持着瓦雷利亚钢剑,肆意屠杀巫师吗?”塔姆冷笑连连。
“这......”想到瓦雷利亚钢剑恐怖的破魔效果,特别是上次奥罗斯之行,连龙炎都烧不死的“火蛔虫”被巴利斯坦一剑一条,砍死了一大片,丹妮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喂,维斯特洛骑士!”
巨象边传来一声大喝,把沉思中的丹妮惊醒,疑惑侧头看去,却发现大象还在商人之屋门口转悠,此时停在一处佣兵招募台前。
旁边插在一杆龇牙黑猫的旗帜,似乎是血胡子的猫之团。
“在等人?”丹妮问。
缚影士点点头,“月咏者卡扎住在上院。”
商人之屋的上院为豪商巨贾准备,全是独立的小院落,风景优美,清静整洁。丹妮自然不是住不起,中院人更多,更容易打探消息。
“我来自多恩,酒商的儿子,正在沿夏日之海的旅行途中。当然,我还要顺便在帮家里打探各城邦葡萄酒的行情。”熟悉的声音,熟悉的人。
是有过两面之缘的多恩人。
“沿着夏日之海旅行?煞-笔!”猫之团的佣兵嘟哝一句,又高声嚷道:“你腰间挂着双手剑,应该是个用剑好手吧?”
黑发憨厚青年点点头,道:“学过几年剑术。”
“那还等什么?环夏日之海旅行的下一站就是奴隶湾,赶快过来签上大名,成为血胡子麾下一只勇敢的小野猫吧!”佣兵挥舞一叠子羊皮纸契约文书,大声诱惑道:“不仅可以免费乘船见识奴隶湾的风情,还有无数的金币,无数的漂亮女孩、男孩,说不得能干翻龙女王,当个屠龙勇士。”
说完后,那个佣兵竟唱起歌来:“我们是猫之团,一路打到奴隶湾,奴隶湾,先把碎镣伯爵宰,再把真龙女王干......”
旁边两个佣兵也跟着唱,声音嘹亮,神情豪迈。
丹妮嘴角抽搐,同时也把血胡子和猫之团牢牢记在心中。
“小子,想死无全尸,你就签。”几步之外的丹佐弹了几下吉他,尖锐声响扰乱了猫之团“大合唱”的节奏。
“死老头子,你又想抢我们的人!”猫之团佣兵愤怒呵斥。
“我只是不想渴求荣誉的小伙子不名誉地死去。”丹佐淡淡道。
多恩人听出他话里有话,立刻放下墨水笔,后退几步,疑惑道:“老爷子,你什么意思?”
伍德大法师就是上次超凡聚会中那个黑人老头。
“我们经常一起去码头卖艺,老相识了。”排骨男博格巴点头道。
“他最近正准备搞个大项目,你知道不?”丹妮又问。
“多大?”排骨男语气随意,显然他不以为自己老伙计能突然间飞黄腾达。
“百万金辉币的超大项目。”丹妮神秘兮兮,压低声音说。
排骨男连蛋痛都忽略了,跳脚惊呼:“什么?他要干什么?哪个凯子有百万金币给他骗?”
丹妮粉脸微黑,就凭这句话,罚你配两百斤野火!
她把手掌放在唇边,小声道:“龙之母!他要去奴隶湾投靠龙之母,那个女人至少从奴隶主家里搜刮到十亿金币,一百万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十......亿,多少万?”排骨男茫然道。
“如果有一百万人,每人可以分到一万金币。”
排骨男先是双眼暴突,可很快又回过神,怀疑道:“不可能吧?铁金库都没那么多金子。”
丹妮当然吹牛了,别说十亿,不算银币与珠宝,连一亿金龙都没有。
“打五折也不算少啦!”丹妮摆摆手道。
“也对。”排骨男点点头,好奇道:“伍德不怕死吗?盟军可不会放过他。”
“富贵险中求都不懂?百万金币啊,你在码头卖艺,一天能赚多少钱?”
“七八百个铜板。”
“还不错,省吃俭用,半个月能攒两个金辉币,努力个两万年,差不多等于伍德法师那个大项目了。”
“两......万年。”排骨男似是痴了,半响,他咬咬牙,坚定道:“我也要去奴隶湾,我不比伍德差。”
“嗯,你可以和伍德法师一起去,最好再找一批野法师。孵龙法师团的情况你知道不?我觉得你也有成为三巨头的潜力,嗯,龙之母法师团的三巨头。”丹妮鼓励道。
“呵呵呵,我也这么觉得。我毕竟算超凡人士,比街头那些假火法师强多了。”排骨男傻笑道。
博格巴兴冲冲离开了。
离开前还极力邀请火法师实习生‘蕾拉’与他们一起去搞那个大项目。
嗯,加上伍德,三个熟人正好组成三巨头。
排骨男太热情,丹妮只能把塔姆拉她入伙的事告诉了他。
上楼之前丹妮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到大厅前台登记处,问木台后的文书道:“你记不记得我?我住二楼八号贵宾套间,昨天傍晚还是你带我——”
不等她说完,那个脸上文有书籍刺青的登记员点头哈腰道:“蕾拉祭司,我当然记得,不知有什么吩咐?”
“有没有人来找过我?”
“这,水边寡妇找过您。”
“我已经见过她了,有没有其他人,或者,奴隶?”
“没有。”
丹妮皱眉想了想,道:“我不在的时候如果有人找来,你可得记下,然后找机会提醒我。”
“这个当然。”
她在等凯迪拉克,昨天傍晚送他们入城的象车车夫,但并非一定要等到他。
这是一个考验,一种选择。
昨天丹妮抓了两把黄灿灿的铜币塞进凯迪拉克兜里,当时谁也没发现,其中掺杂了五枚金辉币。
那个机灵的小伙子一直期盼着龙之母,渴望龙之母为他带来自由。
如此,龙之母便送他一场大机缘。
奴隶有机会成为自由民,可以被赎身。
五枚金辉币能买十个凯迪拉克,即便他有非常高明的训象技能。
但奴隶不允许拥有财产,不可能存钱为自己赎身。
丹妮想知道那个小伙子有多聪明。
临近黄昏,西边的红日看起来好似舞台后方的布景幕布,更圆更大了,色调暗淡的灰色广场好似披上一层金红霓裳。
它正像一头喧闹的巨兽,从沉睡中醒来。
鱼贩大声吆喝叫卖,挎着篮子的妇女、姑娘声音尖锐地讨价还价,烤摊上方的汩汩白气被晚霞染红,鱼的腥臭、佣兵身上的馊味、铁板肉排的鲜香、烤胡椒的辛辣、蜜酒的清甜,轮换着向丹妮的袭来。
如果是往常,她会抽出丝巾捂住鼻子,现在脸上多了个红漆木壳面具,丹妮也只能憋着了。
脸蛋被漆木压着,有些不舒服,但她也发现一件好事,往来人流好似遇到大岩石的河水,自动从她身边绕开,方圆三尺之类,连最大胆的粗鲁佣兵都不敢靠近。
比如,风吹团......
丹佐懒洋洋躺在高背椅上,两腿放在桌面,悠然自得地对着往来人群弹吉他、唱歌,好一派潇洒剑诗人的风范。
丹妮走下石阶,便站在风吹团边上,她纯粹是无聊,而丹佐的手艺也非常高。
结果老佣兵几次侧头看看旁边的缚影士,欲言又止,可忍了几忍,最终也只叹口气,把吉他放在一边,开始指挥小弟挪桌子。
嗯,风吹团避开丹妮七八米远。
缚影士的“辟邪”效果就是这么好。
幸好尴尬的时间并不长,很快一辆巨大白象停在丹妮身前。
“蕾拉,上来!”塔姆在上面叫喊。
一座精美楼堡,黄金护栏在残阳下泛起鲜红光晕。
同一时间,五个身披红色厚毛毯的奴隶小跑过来,按照顺序默默跪在大象下方。
第一个是一米出头的敦实侏儒,第二名为1.3米的盛夏群岛人,第三名有1.6米高,第四名1.9米,第五名2.2,像个小巨人。
他们贴着身子紧密跪在一起,好像一副阶梯,丹妮只需扶住垂落在白象身侧的缰绳,便能轻松一步一个“台阶”,攀上楼堡最下层的金属悬梯。
“你们让开,我自己来。”丹妮皱皱眉,挥手让奴隶离开,她扶住挂在大象身侧的绳梯,动作轻盈得像一位象车车夫。
楼堡很宽敞,足有五平米的空间,解下腰间长剑,丹妮学着塔姆的样子盘膝坐在中央小圆桌边上。
听见她坐下时,衣服里发出的细碎金属碰撞声,塔姆皱眉道:“你不仅带着骑士剑,袍子里面还有铠甲?”
丹妮掀起天蓝色长袍,露出套在皮甲外的银色锁子甲,道:“只是锁子甲,并非板甲。”
“你现在是法师,缚影士。”塔姆提醒她。
“所以呢?”
“优雅的智慧者不该穿野蛮骑士的服装。”缚影士声音铿锵有力,好似在阐述一件真理。
“里斯本也这样想,然后被人捅死了。”丹妮耸耸肩,凉凉地说。
“......”
巨象开始缓慢移动,楼堡小幅度摇晃起来。
就在丹妮以为铠甲的话题已经结束时,塔姆叹口气,幽幽说道:“金属影响巫师巫力运转,穿着铠甲无法释放巫术,哪怕是瓦雷利亚钢。”
扯淡,我还是菜鸟时,便穿着一身厚厚铁甲,用尚不成熟的“魂击”怼翻了无面者。
整个过程非常流畅,毫无滞涩。
“真的?”她怀疑道。
缚影士道:“如果铁甲对施法没影响,瓦雷利亚巫师早就人手一件瓦雷利亚钢铠了。
可事实却是,他们宁愿用瓦雷利亚钢打造狮身人面兽雕像,也吝啬多锻造一柄钢剑,一套铠甲。”
“为何吝惜?即便巫师没用,战士也可以穿呀。”丹妮不解道。
“让战士穿着抗魔的瓦雷利亚钢铠,持着瓦雷利亚钢剑,肆意屠杀巫师吗?”塔姆冷笑连连。
“这......”想到瓦雷利亚钢剑恐怖的破魔效果,特别是上次奥罗斯之行,连龙炎都烧不死的“火蛔虫”被巴利斯坦一剑一条,砍死了一大片,丹妮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喂,维斯特洛骑士!”
巨象边传来一声大喝,把沉思中的丹妮惊醒,疑惑侧头看去,却发现大象还在商人之屋门口转悠,此时停在一处佣兵招募台前。
旁边插在一杆龇牙黑猫的旗帜,似乎是血胡子的猫之团。
“在等人?”丹妮问。
缚影士点点头,“月咏者卡扎住在上院。”
商人之屋的上院为豪商巨贾准备,全是独立的小院落,风景优美,清静整洁。丹妮自然不是住不起,中院人更多,更容易打探消息。
“我来自多恩,酒商的儿子,正在沿夏日之海的旅行途中。当然,我还要顺便在帮家里打探各城邦葡萄酒的行情。”熟悉的声音,熟悉的人。
是有过两面之缘的多恩人。
“沿着夏日之海旅行?煞-笔!”猫之团的佣兵嘟哝一句,又高声嚷道:“你腰间挂着双手剑,应该是个用剑好手吧?”
黑发憨厚青年点点头,道:“学过几年剑术。”
“那还等什么?环夏日之海旅行的下一站就是奴隶湾,赶快过来签上大名,成为血胡子麾下一只勇敢的小野猫吧!”佣兵挥舞一叠子羊皮纸契约文书,大声诱惑道:“不仅可以免费乘船见识奴隶湾的风情,还有无数的金币,无数的漂亮女孩、男孩,说不得能干翻龙女王,当个屠龙勇士。”
说完后,那个佣兵竟唱起歌来:“我们是猫之团,一路打到奴隶湾,奴隶湾,先把碎镣伯爵宰,再把真龙女王干......”
旁边两个佣兵也跟着唱,声音嘹亮,神情豪迈。
丹妮嘴角抽搐,同时也把血胡子和猫之团牢牢记在心中。
“小子,想死无全尸,你就签。”几步之外的丹佐弹了几下吉他,尖锐声响扰乱了猫之团“大合唱”的节奏。
“死老头子,你又想抢我们的人!”猫之团佣兵愤怒呵斥。
“我只是不想渴求荣誉的小伙子不名誉地死去。”丹佐淡淡道。
多恩人听出他话里有话,立刻放下墨水笔,后退几步,疑惑道:“老爷子,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