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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阴差阳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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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游远说得戏谑,言辞也不全无王室该有的避讳,倒像是个市井说书人似的,冯落樱端着的礼也随之放下几分,微微一笑,“翻墙入室本就非君子所为,被狗咬也怨不得谁。”
朱游远讪讪一笑,“那狗十分巨大,站起来几乎和男子一般高,男子直接被吓得瘫倒在地,两腿直发抖呢。”
“那后来呢?”如意黑黝黝的眼珠子直盯着朱游远,“男子被狗咬了吗?他见到那女子了吗?”
朱游远挑了眉,“美救英雄你可听过?”
“……”
“没错,就在男子要被狗咬的时候,女子出现了,一声令下便叫那狗瞬间乖顺的趴在地上,直摇尾巴。”朱游远笑得戏谑。
不过一旁除了如意很给面子的笑了笑,冯落樱是微见挑眉,兴致索然,史勇和王祥对视一眼,着实没想到这句话的笑点在哪。
朱游远干咳了两声掩饰了尴尬,便又继续道,“因为那条狗的缘故,男子没能等到看女子跳舞,便灰头土脸的又翻墙跑了,等到男子再去找女子的时候,女子已经搬家了。”
如意脸上的笑意淡淡的,平心而论,这真算不得什么趣事。但好歹是堂堂王爷讲的,再不好笑也得笑两声才是。
但她还没笑出来,便见朱游远微微垂了眸,那轻轻勾起的唇角似有一丝苦涩,“后来男子就到处找啊,从京城到边境,甚至连北戍他都去过了,从找到拐卖人口的窝子,到青楼妓院,甚至连尼姑庵都去了,但是都没有找到那个女子。”
如意见朱游远神色凝重,便只是低低问道,“女子是迁居了,男子去尼姑庵找什么?”
一语落定,将失神的朱游远唤了回来,朱游远挠头呵呵一笑,“所以说他傻啊……”
听这回答,如意只觉得有些汗颜,讪讪笑着,没应声。
“不过,黄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男子终于找到了新的线索,然后快马加鞭的赶了过去,但一路上男子都在想,找到她了要说些什么,几年过去了,就算再见到也是不认识了,在那一刻,男子犹豫了,突然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在坚持什么,”朱游远扬眉一笑,“不过他素来是个没心眼的,既然找到了,不论如何也是要见一面的,于是他还是去女子新家造访了。”
如意听得点了点头,“如此一来,有缘人就能终成眷属了。”
朱游远却是勾唇若笑,浅讽轻嘲,“人是见到了,喜宴也摆上了,只是可惜的是,新郎官不是他。”
这一语,所有人都是微愣,按说男子辛辛苦苦找了女子这么多年,单凭这份心意,女子也定是感动莫名以身相许才对。
朱游远耸了耸肩,“男子赶到的时候,正好是女子的新婚之喜,男子没有请柬,所以连门都没能进去,只是在女子下轿时,于人群中望了一眼罢了。”
朱游远话音缓缓落定,如意柳眉微殇,“可惜了,还以为他们能历经磨难在一起呢。”
冯落樱见得朱游远神情黯然,隐约觉得这可能根本不是个趣事,而是朱游远自己的经历,冯落樱抿了抿唇,迟疑道,“其实男子所坚持的或许根本不是那个女子,只不过是一种执念一场梦,最后毕竟找到了女子,这梦也就该醒了。”
朱游远听出她的劝解之意,挑眉谑笑,“可不是,大丈夫当以功名为重。”
朱游远笑眯了眼,不想让对面人看清自己的仓皇,如果不是因为瀚郡离京城尚远,他想,她或许就不会这么淡然的说这话了,毕竟,故事的最后他说了谎,他确实是因为没有请柬所以只能在外面看着,可是后来的他终究是选择了重抄旧业,翻墙!
朱游远没说,他找到了新娘子,问她是否还记得桃花林中的一舞,遗憾的是,新娘子二话没说便开始尖叫起来,于是他便不幸的沦为了偷香窃玉的采花贼,最终只得落荒而逃。通过此事他才明白,梦想和现实往往是天差地别的,浪漫温馨的重逢画面或许真的只存在于梦中。
朱游远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阴霾一扫而空,赔了笑看向冯落樱,“皇兄那么疼你,想必将来少不得要传你的亲人入京,到时候千万记得通知我一声。”好歹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他可不想到时候被诬告成采花贼。
冯落樱虽不知他这厢是为何故,只得若见为难道,“这……”
朱游远忙又解释道,“别误会,我只是想多打听些瀚郡的消息,你父亲不是瀚郡县令吗?我想先问问瀚郡习俗,日后说不定还要去瀚郡游玩呢。”
冯落樱这才微微一笑,“王爷若能造访瀚郡,实乃是瀚郡百姓之福。”
朱游远讪讪笑着,并不回应,以往他每到一处郡县,便查处人口贩卖和黑市交易,挽救了不少被逼良为娼的女子,甚至有人称他为活佛在世,可瀚郡却是他人生的唯一一个污点,因为在那里,他只是个臭名昭著的采花贼,竟然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去打县令养女的主意。
但而今朱游远将事情原委婉转告知了县令的女儿,将来如果真碰上了,好歹也能有个知根知底的人能帮句腔,左右别让他太难堪就是了。
而那厢冯落樱却是有些迷茫,依稀记得,她家老宅也曾遇见过一个不速之客,就连狗咬一事也觉得有些熟悉,但她并未与何人相遇过桃花林,加上朱游远说起的成亲一事,冯落樱想来这也只是巧合罢了。
回想起往事,冯落樱只觉得有些头晕,扶住额头身发虚汗,当年家逢突变,她虽侥幸逃生,却也落下了梦魇的毛病,整日不分昼夜的睡觉,有时又会突然乍醒,也因此常常分不清何为现实何为梦境。
而今再回想起旧事,便不免有些思绪杂乱,加上这几日身子本就不利索,便不由得痛苦的皱了眉,如意见状生怕是病痛又发,连忙嘱咐史勇,“快传太医。”
朱游远说得戏谑,言辞也不全无王室该有的避讳,倒像是个市井说书人似的,冯落樱端着的礼也随之放下几分,微微一笑,“翻墙入室本就非君子所为,被狗咬也怨不得谁。”
朱游远讪讪一笑,“那狗十分巨大,站起来几乎和男子一般高,男子直接被吓得瘫倒在地,两腿直发抖呢。”
“那后来呢?”如意黑黝黝的眼珠子直盯着朱游远,“男子被狗咬了吗?他见到那女子了吗?”
朱游远挑了眉,“美救英雄你可听过?”
“……”
“没错,就在男子要被狗咬的时候,女子出现了,一声令下便叫那狗瞬间乖顺的趴在地上,直摇尾巴。”朱游远笑得戏谑。
不过一旁除了如意很给面子的笑了笑,冯落樱是微见挑眉,兴致索然,史勇和王祥对视一眼,着实没想到这句话的笑点在哪。
朱游远干咳了两声掩饰了尴尬,便又继续道,“因为那条狗的缘故,男子没能等到看女子跳舞,便灰头土脸的又翻墙跑了,等到男子再去找女子的时候,女子已经搬家了。”
如意脸上的笑意淡淡的,平心而论,这真算不得什么趣事。但好歹是堂堂王爷讲的,再不好笑也得笑两声才是。
但她还没笑出来,便见朱游远微微垂了眸,那轻轻勾起的唇角似有一丝苦涩,“后来男子就到处找啊,从京城到边境,甚至连北戍他都去过了,从找到拐卖人口的窝子,到青楼妓院,甚至连尼姑庵都去了,但是都没有找到那个女子。”
如意见朱游远神色凝重,便只是低低问道,“女子是迁居了,男子去尼姑庵找什么?”
一语落定,将失神的朱游远唤了回来,朱游远挠头呵呵一笑,“所以说他傻啊……”
听这回答,如意只觉得有些汗颜,讪讪笑着,没应声。
“不过,黄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男子终于找到了新的线索,然后快马加鞭的赶了过去,但一路上男子都在想,找到她了要说些什么,几年过去了,就算再见到也是不认识了,在那一刻,男子犹豫了,突然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在坚持什么,”朱游远扬眉一笑,“不过他素来是个没心眼的,既然找到了,不论如何也是要见一面的,于是他还是去女子新家造访了。”
如意听得点了点头,“如此一来,有缘人就能终成眷属了。”
朱游远却是勾唇若笑,浅讽轻嘲,“人是见到了,喜宴也摆上了,只是可惜的是,新郎官不是他。”
这一语,所有人都是微愣,按说男子辛辛苦苦找了女子这么多年,单凭这份心意,女子也定是感动莫名以身相许才对。
朱游远耸了耸肩,“男子赶到的时候,正好是女子的新婚之喜,男子没有请柬,所以连门都没能进去,只是在女子下轿时,于人群中望了一眼罢了。”
朱游远话音缓缓落定,如意柳眉微殇,“可惜了,还以为他们能历经磨难在一起呢。”
冯落樱见得朱游远神情黯然,隐约觉得这可能根本不是个趣事,而是朱游远自己的经历,冯落樱抿了抿唇,迟疑道,“其实男子所坚持的或许根本不是那个女子,只不过是一种执念一场梦,最后毕竟找到了女子,这梦也就该醒了。”
朱游远听出她的劝解之意,挑眉谑笑,“可不是,大丈夫当以功名为重。”
朱游远笑眯了眼,不想让对面人看清自己的仓皇,如果不是因为瀚郡离京城尚远,他想,她或许就不会这么淡然的说这话了,毕竟,故事的最后他说了谎,他确实是因为没有请柬所以只能在外面看着,可是后来的他终究是选择了重抄旧业,翻墙!
朱游远没说,他找到了新娘子,问她是否还记得桃花林中的一舞,遗憾的是,新娘子二话没说便开始尖叫起来,于是他便不幸的沦为了偷香窃玉的采花贼,最终只得落荒而逃。通过此事他才明白,梦想和现实往往是天差地别的,浪漫温馨的重逢画面或许真的只存在于梦中。
朱游远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阴霾一扫而空,赔了笑看向冯落樱,“皇兄那么疼你,想必将来少不得要传你的亲人入京,到时候千万记得通知我一声。”好歹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他可不想到时候被诬告成采花贼。
冯落樱虽不知他这厢是为何故,只得若见为难道,“这……”
朱游远忙又解释道,“别误会,我只是想多打听些瀚郡的消息,你父亲不是瀚郡县令吗?我想先问问瀚郡习俗,日后说不定还要去瀚郡游玩呢。”
冯落樱这才微微一笑,“王爷若能造访瀚郡,实乃是瀚郡百姓之福。”
朱游远讪讪笑着,并不回应,以往他每到一处郡县,便查处人口贩卖和黑市交易,挽救了不少被逼良为娼的女子,甚至有人称他为活佛在世,可瀚郡却是他人生的唯一一个污点,因为在那里,他只是个臭名昭著的采花贼,竟然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去打县令养女的主意。
但而今朱游远将事情原委婉转告知了县令的女儿,将来如果真碰上了,好歹也能有个知根知底的人能帮句腔,左右别让他太难堪就是了。
而那厢冯落樱却是有些迷茫,依稀记得,她家老宅也曾遇见过一个不速之客,就连狗咬一事也觉得有些熟悉,但她并未与何人相遇过桃花林,加上朱游远说起的成亲一事,冯落樱想来这也只是巧合罢了。
回想起往事,冯落樱只觉得有些头晕,扶住额头身发虚汗,当年家逢突变,她虽侥幸逃生,却也落下了梦魇的毛病,整日不分昼夜的睡觉,有时又会突然乍醒,也因此常常分不清何为现实何为梦境。
而今再回想起旧事,便不免有些思绪杂乱,加上这几日身子本就不利索,便不由得痛苦的皱了眉,如意见状生怕是病痛又发,连忙嘱咐史勇,“快传太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