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夕阳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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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一缕阳光洒在长安这片城池内,长安就已人流如潮,寂静一夜的大地再度苏醒,开始机械的在指尖等待夕阳到来,重复昨日静夜。
花好月圆,虽不比中秋月亮那般圆明,但相对其他时期的月亮明圆许多。
在这么富有诗意的夜晚,在石桌上摆上那么几道小菜,饮酒谈心,实在是人生一大享受,秦用,牛忠仁,程怀默几人早早就来到林凡家里,他们一来这里就向林凡要了香膏,时不时闻闻,爱不释手,直到被林凡忠告开久了会失去本味成为水,无法净脸,他们才不敢再打开,却还是握在手中左看右看。
至于小竹在那边练武,他们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们本是习武之人,对于扎马步这种基础功夫早在n年前就已经玩过了,不稀罕,他们只与大耳稍微打下招呼就继续欣赏手中之宝。
林凡不明白一个小花瓶子有什么好看的,从夕阳一直看到明月高挂,他们的生活还真简单,思想还算纯洁,看着小花瓶,喝着小酒,聊着薛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淫世界,幻想薛涛见到这种香膏后如何引见他们,如何让他们见到她的真容,酒过三巡,林凡就给他们泼冷水。
“你们别指望薛涛会见你们,她摆那么大架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若是那么好上早就有人上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女人不简单,必定有一定的故事,她的要求很高,高到我们都无法想象,就你们几个武将之后送几瓶世上绝无仅有的香膏她就会乖乖顺从?根本不可能!
别不相信,不如我们打赌如何?”
“赌就赌,赌什么!”程怀默被林凡这么一泼极为不悦,此刻最为气恼。
“赌五贯钱。”
“好,赌就赌!”
后世带来的习惯让林凡觉得无凭无保证,于是立个赌约,让他们在上面画押签字,这才放心下来。
拍拍赌约,林凡嘿嘿笑道:“你们准备好银子吧,我既然有如此自信与你们打赌,我就会有十足的把握,嘿嘿···到时有了这些钱我得好好想想如何花费。”
程怀默不屑道:“林兄你也别高兴太早,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呢,到时老子赢了老子就不请你吃饭···你你这幅表情实在气人。”
林凡笑得更得意,看得程怀默赌气别过头,牛忠仁,秦用两人哈哈大笑。
也许是酒意起从而引发一些情绪,喝到最后秦用却是黯然神伤,“也许日后我们能这样畅怀饮酒的机会不多了。”
林凡与秦用碰碰杯,笑道:“秦兄何出此言啊?”
秦用望着天上明月,叹道:“战事将起,我等就得上战场了。”
程怀默忽然不生气了,说起战事他就一脸兴奋,拍拍胸膛很自信道:“秦兄何须挂虑,不就一个小突厥嘛,只要我们唐军逼近,他们就吓得跪下去,哈哈,终于又有机会上战场了,我们身为唐军,就应以驰骋沙场为荣,哪有退缩之理!”
秦用摇头道:“我并非畏惧,大丈夫就应战死沙场,能为大唐出一份力是秦某的荣誉,只是战事将起,我等就不像如今这般清闲,要得日夜操练了···日后也就与林兄少见面了。”
林凡哈哈笑道:“我还以为什么事,不就少喝几杯酒吗,以后有的是机会,等你们大胜归来时,我就为你们洗尘接风!到时喝他个几天几夜···那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目前还不知,只是昨日突利来使,要求我们大唐支援攻打突厥,突厥是北部最大部落,向来是大唐的一块心病,这次杜尚书借此机会要求出兵攻打突厥,陛下已允,如今要做战前准备,至于何时出发还要等圣命。”秦用说完又与林凡碰酒,日后喝酒时间不多了,他得珍惜眼前。
此刻林凡才想起大唐将在明年八月左右要进攻突厥,没有多惊讶,点点头道:“战乱的年代战争是家常便饭,习惯就好。”
看着几人有些落寞的情绪,林凡举杯哈哈笑道:“来,咱们继续,今日不聊国事只聊···女人!来!”
“来······”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句话基本无法用在后世太平日子,用在大唐这种开疆扩土你争我抢的战乱时代又显得不足。
战乱时代,养兵不足千日就要派上用场,可以说,只要为兵,都得时刻准备着上战场,因为谁都无法预料战争何时会爆发。
李世民李老大的野心从来都很雄伟,凭着强大的国力,开疆扩土的雄心从来就未消沉过,这股雄心并非一朝而成,早年随李渊打天下开始,见证了战场与权威的力量,开疆扩土之心就已萌发,中原大统一后,他还想往北扩大领土,北部的突厥一直都是他的心头之患,早已有灭突厥之心,但碍于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另一方面唐朝建立还不是很久,很多事情还需稳固,就迟迟未摘下这块心肉。
这次突利来使,就是一个导火索,李老大就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说是帮助,实际上是他抒发野心的方式。
既已决心收服突厥,准备工作是必须要做的,为兵者不能再清闲,秦用、程怀默、牛忠仁等都投入训练中,如今林凡要见他们一次除非去军营。
军人有军人要做的事,普通老百姓照样计划着如何过日子,安阳里的人们在第一次农忙之后再次进入农忙时节。
第一季水稻正值除草施肥之际,这个时期若不把杂草除去,等秋收时就不一定会有好收成。
大唐的百姓淳朴又勤劳,黎明刚破晓,家家户户都打开门,壮丁扛着农具,农妇挎着竹篮,有些身份的人家后面跟着三三两两的家丁,各个面带笑容精神烁烁的奔往各自庄稼地。
天刚微亮,安阳里家家户户都打开大门,一家几口一起有说有笑的往自家田里奔去。
此刻的林凡正在梦乡中,睡得比猪还沉,他的父母早已吃完饭扛着锄头去了田里,他们家与安阳里其他家庭不同,别人家像林凡这么大的孩子早已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这个时候就已经在田里忙活了。
林凡不同,林家现在因为林凡的缘故也是勋贵之家,作为家里的唯一勋贵,自然不能下地干活,他的父母并不会因为家里没有其他劳动力而抱怨,他们的心里比别人家还要甜蜜。
太阳晒屁股了林凡才慵懒地起来,小雪也没比他早起多少,今天她给自己放两三天假,主要是在家里做点饭菜,让母亲少累些,顾着田里又顾着家里,再强壮的身体也会被累坏。
现在这个时间正好是送点心时间,小雪煮好面条放在竹篮里,就与哥哥一起去田里给父母送去。
田垄间都是热闹闹的景象,瞅着这些憨厚的人们,瞅着父母插着额头上的汗珠,满脸幸福地笑着吃小雪送的面食,悠闲的在田垄间闲逛的林凡,瞅着周围一切,感受大自然气息的同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
处在田地间就仿佛回到过去,他记得自己曾经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小时候,父母那一代以务农为生,每天过着背朝黄土面朝天的生活,衣食无忧,生活在四面围山的小山沟里自娱自乐,也算惬意。
简单的幸福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变味,当其他人都纷纷进城谋生时,林凡一家也无法再苟且存活于小山沟中,于是,田地荒废了,人基本都走光了,村里只剩下老人小孩,青年纷纷奔赴城市,只为了某一天能走出这片大山。
经过多年努力,林凡一家终于在大城市安定下来,彻底走出大山……如今,仿佛时光倒流,站在田地里,林凡仿佛又看到家乡的情景,往事历历在目,恍如昨日,只是……身边少了父母兄弟……
“爸,妈,大哥,二哥,妹妹,你们过得好吗?”林凡心里默念家人,缓缓闭上眼,脑中浮现家人的容貌,呈现往日时光……
睁开眼时,泪眼模糊……曾以为,自己来到大唐这么长时间,已可放下过往,可如今触景生情,过往挥之不去。
人生最难忘莫过于情,既然人无法忘情,那就让情深藏心底,在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上,慢慢绽放新情,开创新的人生,毕竟……既然活着,就得好好活下去,不是么。
“哥哥,哥哥,怎么了?怎么哭了?”小雪焦急的在林凡面前晃手,“是不是沙子跑进眼里了?”
听见小雪的呼声,父母急忙放下手中的碗过来查看,林凡感动的摇摇头,抹抹脸展颜一笑,如今这家人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从他们那里林凡再次感受到了亲情···这一世,定要好好待他们,也算是···弥补后世的缺憾,前世未能赡养父母,这一世定要将恩情双倍还上。
见林凡如往日一样笑了,小雪和父母都放下心,父母继续吃面条,小雪则默默跟在林凡身后,两人就这样在田间游荡,林凡有时弯下腰看看水稻长势如何,有时折下一根小草放在嘴里玩弄。
目光转动中落在一处水稻上,蹲下来细细打量一阵,从水稻上扯下一片嫩叶,折起稍微一捏就有一股绿汁从缝隙中溢出,那是一只小虫身上流下来的,这一幕小雪看得清清楚楚。
“哥哥,你刚才扼杀了一只小生灵。”小雪捧着林凡丢下的沾满虫汁的嫩叶,表现出少女独有的爱心。
我日,这害虫也值得你可怜?林凡差点没被气死,扯下另一片爬有小虫子的叶子问小雪:“在这只虫子与稻谷之间你会选择谁?”
小雪疑惑的看着林凡,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但没多想,指着稻谷道:“当然是稻谷了,它可是能喂饱我们肚子的。”
“这就对了。”林凡扔下那片叶子,站起身轻叹道:“只是你可怜的这小虫子会把我们的稻谷给吃了,长大后更加疯狂,到时我们只能饿肚子。”
“这么坏?!”小雪震惊之余发飙了,用她的小脚丫用力的猛踩那片被林凡丢下的嫩叶,没多久,地上都是一团绿汁,有嫩叶的也有那小虫子的。
小雪还不解气,又从旁边的稻穗叶子上折下爬有小虫子的叶子,扔在地上拼命的踩···
吃完点心的父亲拍拍饱了的肚子悠悠的走过来,指着还在用力猛踩的小雪狐疑的问道:“小雪她这是在干嘛?”
林凡含笑道:“她在拯救我们的水稻。”
瞅着父亲一脸狐疑之色,林凡走几步从一棵水稻上折下一片嫩叶,指着嫩叶上的小虫子道:“小雪消灭的就是这小虫子。”
“这小虫子会吃水稻?”父亲拿着嫩叶左看右看,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小的虫子会对水稻造成什么危害,满脸不屑道:“就这么小的虫子还能把一棵水稻全吃光了不成?给它这片嫩叶就够吃它一辈子了。”
“别小看这小东西,它长大后就是这片田地之王···没说名字你可能不知道,它就是蝗虫。”
“蝗虫?”父亲脸色骤变,他是大唐本土人士,对于自然灾害极为恐惧,闻蝗色变,蝗虫对粮食的危害前朝不是没发生过,以往的蝗灾,古人只能听之任之,若没有屯粮只能饿肚子。
林凡点头道:“若这些蝗虫不除,不久的将来必定会发生一场大蝗灾,看看现在这小虫子都这么多了,长大后必将席卷整个关中,到时···百姓又难免饿一场肚子。”
“蝗灾,蝗灾···”父亲喃喃自语,双目紧紧盯着眼前的稻田不知该说什么,脸上笑容不再,阴沉得就像乌云密布。
可以理解父亲的心情,蝗灾对古人来说是一场大灾难,不像后世那样有各种杀虫剂,当蝗虫降临时,除了眼睁睁看着粮食被蝗虫吞噬,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如果此刻采取一定措施的话,蝗灾未必就会发生。”
“你有阻止蝗灾发生的办法?”父亲激动的看着林凡,神情兴奋,眼神充满期待,他手上的那只小蝗虫早已被他捏碎,绿汁从他指尖滑下,绿油油的看得林凡一阵恶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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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好月圆,虽不比中秋月亮那般圆明,但相对其他时期的月亮明圆许多。
在这么富有诗意的夜晚,在石桌上摆上那么几道小菜,饮酒谈心,实在是人生一大享受,秦用,牛忠仁,程怀默几人早早就来到林凡家里,他们一来这里就向林凡要了香膏,时不时闻闻,爱不释手,直到被林凡忠告开久了会失去本味成为水,无法净脸,他们才不敢再打开,却还是握在手中左看右看。
至于小竹在那边练武,他们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们本是习武之人,对于扎马步这种基础功夫早在n年前就已经玩过了,不稀罕,他们只与大耳稍微打下招呼就继续欣赏手中之宝。
林凡不明白一个小花瓶子有什么好看的,从夕阳一直看到明月高挂,他们的生活还真简单,思想还算纯洁,看着小花瓶,喝着小酒,聊着薛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淫世界,幻想薛涛见到这种香膏后如何引见他们,如何让他们见到她的真容,酒过三巡,林凡就给他们泼冷水。
“你们别指望薛涛会见你们,她摆那么大架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若是那么好上早就有人上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女人不简单,必定有一定的故事,她的要求很高,高到我们都无法想象,就你们几个武将之后送几瓶世上绝无仅有的香膏她就会乖乖顺从?根本不可能!
别不相信,不如我们打赌如何?”
“赌就赌,赌什么!”程怀默被林凡这么一泼极为不悦,此刻最为气恼。
“赌五贯钱。”
“好,赌就赌!”
后世带来的习惯让林凡觉得无凭无保证,于是立个赌约,让他们在上面画押签字,这才放心下来。
拍拍赌约,林凡嘿嘿笑道:“你们准备好银子吧,我既然有如此自信与你们打赌,我就会有十足的把握,嘿嘿···到时有了这些钱我得好好想想如何花费。”
程怀默不屑道:“林兄你也别高兴太早,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呢,到时老子赢了老子就不请你吃饭···你你这幅表情实在气人。”
林凡笑得更得意,看得程怀默赌气别过头,牛忠仁,秦用两人哈哈大笑。
也许是酒意起从而引发一些情绪,喝到最后秦用却是黯然神伤,“也许日后我们能这样畅怀饮酒的机会不多了。”
林凡与秦用碰碰杯,笑道:“秦兄何出此言啊?”
秦用望着天上明月,叹道:“战事将起,我等就得上战场了。”
程怀默忽然不生气了,说起战事他就一脸兴奋,拍拍胸膛很自信道:“秦兄何须挂虑,不就一个小突厥嘛,只要我们唐军逼近,他们就吓得跪下去,哈哈,终于又有机会上战场了,我们身为唐军,就应以驰骋沙场为荣,哪有退缩之理!”
秦用摇头道:“我并非畏惧,大丈夫就应战死沙场,能为大唐出一份力是秦某的荣誉,只是战事将起,我等就不像如今这般清闲,要得日夜操练了···日后也就与林兄少见面了。”
林凡哈哈笑道:“我还以为什么事,不就少喝几杯酒吗,以后有的是机会,等你们大胜归来时,我就为你们洗尘接风!到时喝他个几天几夜···那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目前还不知,只是昨日突利来使,要求我们大唐支援攻打突厥,突厥是北部最大部落,向来是大唐的一块心病,这次杜尚书借此机会要求出兵攻打突厥,陛下已允,如今要做战前准备,至于何时出发还要等圣命。”秦用说完又与林凡碰酒,日后喝酒时间不多了,他得珍惜眼前。
此刻林凡才想起大唐将在明年八月左右要进攻突厥,没有多惊讶,点点头道:“战乱的年代战争是家常便饭,习惯就好。”
看着几人有些落寞的情绪,林凡举杯哈哈笑道:“来,咱们继续,今日不聊国事只聊···女人!来!”
“来······”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句话基本无法用在后世太平日子,用在大唐这种开疆扩土你争我抢的战乱时代又显得不足。
战乱时代,养兵不足千日就要派上用场,可以说,只要为兵,都得时刻准备着上战场,因为谁都无法预料战争何时会爆发。
李世民李老大的野心从来都很雄伟,凭着强大的国力,开疆扩土的雄心从来就未消沉过,这股雄心并非一朝而成,早年随李渊打天下开始,见证了战场与权威的力量,开疆扩土之心就已萌发,中原大统一后,他还想往北扩大领土,北部的突厥一直都是他的心头之患,早已有灭突厥之心,但碍于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另一方面唐朝建立还不是很久,很多事情还需稳固,就迟迟未摘下这块心肉。
这次突利来使,就是一个导火索,李老大就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说是帮助,实际上是他抒发野心的方式。
既已决心收服突厥,准备工作是必须要做的,为兵者不能再清闲,秦用、程怀默、牛忠仁等都投入训练中,如今林凡要见他们一次除非去军营。
军人有军人要做的事,普通老百姓照样计划着如何过日子,安阳里的人们在第一次农忙之后再次进入农忙时节。
第一季水稻正值除草施肥之际,这个时期若不把杂草除去,等秋收时就不一定会有好收成。
大唐的百姓淳朴又勤劳,黎明刚破晓,家家户户都打开门,壮丁扛着农具,农妇挎着竹篮,有些身份的人家后面跟着三三两两的家丁,各个面带笑容精神烁烁的奔往各自庄稼地。
天刚微亮,安阳里家家户户都打开大门,一家几口一起有说有笑的往自家田里奔去。
此刻的林凡正在梦乡中,睡得比猪还沉,他的父母早已吃完饭扛着锄头去了田里,他们家与安阳里其他家庭不同,别人家像林凡这么大的孩子早已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这个时候就已经在田里忙活了。
林凡不同,林家现在因为林凡的缘故也是勋贵之家,作为家里的唯一勋贵,自然不能下地干活,他的父母并不会因为家里没有其他劳动力而抱怨,他们的心里比别人家还要甜蜜。
太阳晒屁股了林凡才慵懒地起来,小雪也没比他早起多少,今天她给自己放两三天假,主要是在家里做点饭菜,让母亲少累些,顾着田里又顾着家里,再强壮的身体也会被累坏。
现在这个时间正好是送点心时间,小雪煮好面条放在竹篮里,就与哥哥一起去田里给父母送去。
田垄间都是热闹闹的景象,瞅着这些憨厚的人们,瞅着父母插着额头上的汗珠,满脸幸福地笑着吃小雪送的面食,悠闲的在田垄间闲逛的林凡,瞅着周围一切,感受大自然气息的同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
处在田地间就仿佛回到过去,他记得自己曾经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小时候,父母那一代以务农为生,每天过着背朝黄土面朝天的生活,衣食无忧,生活在四面围山的小山沟里自娱自乐,也算惬意。
简单的幸福随着时代变迁逐渐变味,当其他人都纷纷进城谋生时,林凡一家也无法再苟且存活于小山沟中,于是,田地荒废了,人基本都走光了,村里只剩下老人小孩,青年纷纷奔赴城市,只为了某一天能走出这片大山。
经过多年努力,林凡一家终于在大城市安定下来,彻底走出大山……如今,仿佛时光倒流,站在田地里,林凡仿佛又看到家乡的情景,往事历历在目,恍如昨日,只是……身边少了父母兄弟……
“爸,妈,大哥,二哥,妹妹,你们过得好吗?”林凡心里默念家人,缓缓闭上眼,脑中浮现家人的容貌,呈现往日时光……
睁开眼时,泪眼模糊……曾以为,自己来到大唐这么长时间,已可放下过往,可如今触景生情,过往挥之不去。
人生最难忘莫过于情,既然人无法忘情,那就让情深藏心底,在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上,慢慢绽放新情,开创新的人生,毕竟……既然活着,就得好好活下去,不是么。
“哥哥,哥哥,怎么了?怎么哭了?”小雪焦急的在林凡面前晃手,“是不是沙子跑进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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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林凡如往日一样笑了,小雪和父母都放下心,父母继续吃面条,小雪则默默跟在林凡身后,两人就这样在田间游荡,林凡有时弯下腰看看水稻长势如何,有时折下一根小草放在嘴里玩弄。
目光转动中落在一处水稻上,蹲下来细细打量一阵,从水稻上扯下一片嫩叶,折起稍微一捏就有一股绿汁从缝隙中溢出,那是一只小虫身上流下来的,这一幕小雪看得清清楚楚。
“哥哥,你刚才扼杀了一只小生灵。”小雪捧着林凡丢下的沾满虫汁的嫩叶,表现出少女独有的爱心。
我日,这害虫也值得你可怜?林凡差点没被气死,扯下另一片爬有小虫子的叶子问小雪:“在这只虫子与稻谷之间你会选择谁?”
小雪疑惑的看着林凡,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但没多想,指着稻谷道:“当然是稻谷了,它可是能喂饱我们肚子的。”
“这就对了。”林凡扔下那片叶子,站起身轻叹道:“只是你可怜的这小虫子会把我们的稻谷给吃了,长大后更加疯狂,到时我们只能饿肚子。”
“这么坏?!”小雪震惊之余发飙了,用她的小脚丫用力的猛踩那片被林凡丢下的嫩叶,没多久,地上都是一团绿汁,有嫩叶的也有那小虫子的。
小雪还不解气,又从旁边的稻穗叶子上折下爬有小虫子的叶子,扔在地上拼命的踩···
吃完点心的父亲拍拍饱了的肚子悠悠的走过来,指着还在用力猛踩的小雪狐疑的问道:“小雪她这是在干嘛?”
林凡含笑道:“她在拯救我们的水稻。”
瞅着父亲一脸狐疑之色,林凡走几步从一棵水稻上折下一片嫩叶,指着嫩叶上的小虫子道:“小雪消灭的就是这小虫子。”
“这小虫子会吃水稻?”父亲拿着嫩叶左看右看,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么小的虫子会对水稻造成什么危害,满脸不屑道:“就这么小的虫子还能把一棵水稻全吃光了不成?给它这片嫩叶就够吃它一辈子了。”
“别小看这小东西,它长大后就是这片田地之王···没说名字你可能不知道,它就是蝗虫。”
“蝗虫?”父亲脸色骤变,他是大唐本土人士,对于自然灾害极为恐惧,闻蝗色变,蝗虫对粮食的危害前朝不是没发生过,以往的蝗灾,古人只能听之任之,若没有屯粮只能饿肚子。
林凡点头道:“若这些蝗虫不除,不久的将来必定会发生一场大蝗灾,看看现在这小虫子都这么多了,长大后必将席卷整个关中,到时···百姓又难免饿一场肚子。”
“蝗灾,蝗灾···”父亲喃喃自语,双目紧紧盯着眼前的稻田不知该说什么,脸上笑容不再,阴沉得就像乌云密布。
可以理解父亲的心情,蝗灾对古人来说是一场大灾难,不像后世那样有各种杀虫剂,当蝗虫降临时,除了眼睁睁看着粮食被蝗虫吞噬,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如果此刻采取一定措施的话,蝗灾未必就会发生。”
“你有阻止蝗灾发生的办法?”父亲激动的看着林凡,神情兴奋,眼神充满期待,他手上的那只小蝗虫早已被他捏碎,绿汁从他指尖滑下,绿油油的看得林凡一阵恶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