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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与正文无关的番外:小侯爷,小猴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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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鱼的答案却令龟孙大爷失望。
江小鱼没有答应龟孙大爷的交换条件,而是扭过头去,朝隔壁老王眨了眨眼。
隔壁老王顿时心领神会。
江小鱼可没有忘记隔壁老王正是花满楼的一个朋友,与其将花满楼的下落卖给大智大通换一个问题的答案,他还不如将它送给隔壁老王,想必能够通过隔壁老王从花家讨来不少钱,千儿百两是绝对少不了的,那样岂非能够买很多个大智大通的答案?
令江小鱼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离开大智大通的住所后,隔壁老王并没有如他预料那般,主动开口与他交谈从他口中套出花满楼的消息。
与轻浮的装扮、举止成鲜明对比的是,是隔壁老王沉稳的气性。
这是一个不容小觑的人!
与这样一个人绕圈子耍心眼着实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何况这个人已经掺和到他们之中,主动帮助他们寻找艳七娘的下落。
但是他要怎么对隔壁老王说出自己的猜想呢?
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他几乎可以想象当自己说出“穿越”这个词汇的时候,隔壁老王看向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疯子、二百五。
江小鱼想了想,他本不是一个喜欢纠结的人,于是决定在找到干娘之前,先将这件事放在一旁。
他决计不跟隔壁老王绕弯子,他只是将这件事放在一旁罢了!
他们来到了天山。
唐小甜问:“天山那么大,人也不少,我们要怎么找寻、辨认出李韶?”
隔壁老王回答:“天山虽然很大,人也不少,但是百鬼洞只有一个,能够住在那里的人必然不多——只要找到百鬼洞就等于找到了李韶。”
天山是个美丽的地方。
这里的姑娘很可爱;
这里的汉子很热情。
就算江小鱼三人没有银子,在这里也得到了极尽周到的招待。
可惜的是,这里竟没有人能够告诉他们百鬼洞在那里。
招待他们的格朗老爹对他们说道:“百鬼洞是你们汉人的说法。”
“在天山,没有人敢这么叫它——它是天神封印一百只恶魔的地方,只在传说里出现过,除了天神,谁也找不到它在哪里。”
可是大智大通说,李韶就住在百鬼洞,难道他们被欺骗了?
隔壁老王不这么认为。他很详细地询问了格朗老爹,关于天神封印恶魔的故事。
那是一个久远之前,人类刚刚诞生,这个世界还充满妖魔鬼怪的时候的故事。
百只魔呵质蛤偷走了孕育百个人类的百朵雪莲花,引来了天神的愤怒,将他们统统封印在了天山的百鬼洞中,叫他们一辈子也逃不走。
但是百朵雪莲花还是收到了呵质蛤的污染,所以人类的始祖不再如天神所愿那般纯净。他们变得容易受到诱惑,会干下恶事。
天神十分的失望,却又放不下自己的孩子,于是降下佛陀来教化这些子民。唯有被佛法净化了心灵的纯洁之人死后才能升入天堂,与天神同在!
隔壁老王听罢故事,便问道:“呵质蛤偷走的雪莲花,被天神取回来了么?”
格朗老爹的眼皮子跳了跳,笑道:“当然!”
“它们在哪儿?”
“它们生长在天上的每一个角落,在每一个采莲人的手心里!”
他们来到了天山下最大的一片集市,找到了最大的一家收购天山雪莲的营销商。
那是个满脸胡须的小脸蛋男人,胡须连着眉毛、头发、几乎连他的眼睛都要遮盖住了。
唐小甜看着满脸胡须的肖姓药材老板,一双眼睛睁得溜圆,眼睛里满是好奇鱼惊叹,总觉得这满脸的胡须后面一定有着一个神秘而感伤的故事。
肖老板一张口,就指着隔壁老王的小胡子,哈哈笑道:“朋友,你的胡子很漂亮,来,我们喝杯酒做个朋友。”
唐小甜震惊了,想不到还有这样结交朋友的道理,这根本就是江小鱼口中的“开挂”啊!!!
他们跟在隔壁老王屁股后面,隔壁老王走在肖老板身边,走进了肖老板的药材铺。
但是当他们走进去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副棺材。
肖老板扭过头来,笑眯眯地观察着同自己一起走进来的三个人的面色。
隔壁老王一张白净的面孔,没有任何变化,嘴角上的笑意甚至更加浓郁了起来。
江小鱼的脸上是无所谓的神情,似乎药材铺里出现一副棺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唐小甜却神经紧绷了起来,显然被吓得不轻,所以他害怕得不轻。
肖老板走到了棺材跟前,伸手抚摸起了棺材,那温柔的动作几乎像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了起来!
至少唐小甜觉得气氛已经变得十分诡异,所以他浑身哆嗦了一下,就习惯性地往江小鱼的身边凑了凑。
隔壁老王脸上的笑意越发灿烂起来,江小鱼依旧无所谓地看着肖老板古怪的动作。
肖老板收回视线,扭头看向隔壁老王,道:“朋友,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吗?”
“竟用千年金丝楠乌木做成的棺材来盛放,想必是一等一的宝物。”隔壁老王笑道。
肖老板的眼睛顿时一亮,竖起了大拇指:“朋友好眼力!”说罢,他便将金丝楠乌木的棺材打开。一道绚丽的光芒立即从棺材中照射了出来,昏暗的药材铺子立即光彩照人、耀眼非常。
“夜明珠!”江小鱼惊叹出声。夜明珠虽然稀罕,却还至于叫他如此惊叹。他惊叹的是,世界上竟有如此大的一颗夜明珠!
虽然这珠子没有拿出来,但是从它散发出来的光芒,江小鱼可以判断出,这可珠子至少有蹴鞠那么大!
这么大一颗夜明珠,价值至少千万贯!
千年金丝楠乌木做成的棺材、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巨型夜明珠!
只这两样的价值,恐怕已非京城花家的财富可以匹敌!
真是想不到,在天山脚下,竟然还隐藏着这样一个富豪!
肖老板将棺材盖合了上去,然后领着三个人走进了后堂,走到了一处美丽的花园中。
花园中站着两个可爱的女孩子:一个身着红衣,像烈火一样明艳;一个身着白衣,像天上的雪莲一样清纯。
那红衣的姑娘名叫烈火;那白衣的姑娘便叫做白莲。
“白莲?”隔壁老王饶有兴趣地默念着这个名字。
江小鱼忽然嘻嘻地笑了起来,唐小甜还没有从千年金丝楠乌木和夜明珠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女孩子们的相貌都很娇俏,烈火的个性更多了一份傲娇。一见到江小鱼盯着她们吃吃地笑,烈火便恶狠狠地跺了下脚,冲上来就想扇江小鱼两个巴掌。
江小鱼立即撒开了脚丫子扭头就逃命去了!
江小鱼一跑,唐小甜立即追踪了上去。
没多久,院子里就剩下了隔壁老王和美丽清纯的白莲姑娘——热情好客的肖老板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离开了后花园。
白莲的脸上透着一抹淡淡的红晕,仿佛天山古老传说中的彩霞姑娘,含羞带怯。
她问隔壁老王道:“这个花园是我和姐姐亲手料理的,它漂亮吗?”
隔壁老王挑了挑眉,不置一词。
白莲便又说道:“我父亲可带你看过那个棺材,和棺材里的东西?”
隔壁老王点了点头。
白莲低下了头:“那你觉得……我和我姐姐,谁更漂亮点?”
“我只想知道,那副金丝楠乌木原本的主人在哪里。”隔壁老王笑道。
白莲顿时一愣,她抬起头,咬住了嘴唇,眼里是盈盈的泪光:“难道你不知道我父亲招待你们进来,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但是我不想领情。”隔壁老王收起了笑意,一本正经道,“我看得出你是一个体贴人的好姑娘,像你这样的好姑娘本不应该被用来做这种事。”
“什么事?”
“这样的事!”
刚刚还含羞带怯、双眼含泪的姑娘突然双手化作鹰爪,向隔壁老王的胸口攻击了过来!隔壁老王脚尖点地,身体向后轻轻地一仰,便轻易地将这鹰爪给躲闪了过去。
一招不成功,高下已能判断出。白莲立即收了手,冷冷地盯着隔壁老王看,双唇已经变成了黑紫:“你真是好样的!”
隔壁老王摇摇头道:“现在你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
白莲冷笑道:“棺材的主人自然是死人,死人自然在地府里!”
隔壁老王叹了口气:“你说得没有错,唯有死人才守不住自己的东西,守不住自己的棺材。只是他既然死了,活人又何必和他为难,非要将他的棺材掘出来,将一切暴露在阳光之下?”
“人虽然死了,但是活着的人未免多心。与其让死人躺在棺材里有一天变成僵尸跳出地面来祸害人,不如趁早将他烧毁了好,这样不论是活人还是死人都能得到真正的安稳。”
“这就是你们引我来要告诉我的事情。”隔壁老王问道。他其实将话说得很客气,对方分明是在警告他赶紧离开,不要多管闲事。
果然,“江小鱼和唐小甜不过是小人物,他们再怎么搅合都不会让我们的计划有所变动。但是你不同,你太爱管闲事了,而且聪明得叫人讨厌。”白莲轻轻地吐出舌,话语间忽然多了一抹甜蜜与撒娇。
隔壁老王却对这一切视而不见,语气淡淡地问到:“那……艳七娘呢?”
甜蜜的面孔立即变成了青红色,显得十分的狰狞。白莲恶狠狠地瞪着隔壁老王,口气恶劣地质问道:“怎么,难道你和她也有一腿?”
“如果我说我们只是朋友关系,你信吗?”隔壁老王平淡的话语中流露出一丝无奈。
“如果真是这样,你们的交往为何要那样偷偷摸摸?这件事恐怕连大智大通都不知道吧?”白莲冷冷讥讽道。
隔壁老王依旧苦着脸,白莲的话似乎触动了他的神经,他不禁双手一摊,叹气道:“就是因为你们都不相信,我们才要那样偷偷摸摸地交往。”
“众口铄金的力量太大。她还是黄花闺女,还想着嫁一个如意郎君,声誉是十分重要的。”艳七娘,不管多么有权有势,艳名在外,与她熟识的人却都知道,这是一个十分传统,传统得几乎不像是江湖儿女的女人。
白莲是典型的江湖儿女,所以她一点也不能理解此间的为难,她只觉得隔壁老王是在胡说八道、欲盖弥彰。
她,是绝不会相信,跟陆小凤相识的女人还是黄花闺女的!!!
江小鱼的答案却令龟孙大爷失望。
江小鱼没有答应龟孙大爷的交换条件,而是扭过头去,朝隔壁老王眨了眨眼。
隔壁老王顿时心领神会。
江小鱼可没有忘记隔壁老王正是花满楼的一个朋友,与其将花满楼的下落卖给大智大通换一个问题的答案,他还不如将它送给隔壁老王,想必能够通过隔壁老王从花家讨来不少钱,千儿百两是绝对少不了的,那样岂非能够买很多个大智大通的答案?
令江小鱼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离开大智大通的住所后,隔壁老王并没有如他预料那般,主动开口与他交谈从他口中套出花满楼的消息。
与轻浮的装扮、举止成鲜明对比的是,是隔壁老王沉稳的气性。
这是一个不容小觑的人!
与这样一个人绕圈子耍心眼着实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何况这个人已经掺和到他们之中,主动帮助他们寻找艳七娘的下落。
但是他要怎么对隔壁老王说出自己的猜想呢?
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他几乎可以想象当自己说出“穿越”这个词汇的时候,隔壁老王看向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疯子、二百五。
江小鱼想了想,他本不是一个喜欢纠结的人,于是决定在找到干娘之前,先将这件事放在一旁。
他决计不跟隔壁老王绕弯子,他只是将这件事放在一旁罢了!
他们来到了天山。
唐小甜问:“天山那么大,人也不少,我们要怎么找寻、辨认出李韶?”
隔壁老王回答:“天山虽然很大,人也不少,但是百鬼洞只有一个,能够住在那里的人必然不多——只要找到百鬼洞就等于找到了李韶。”
天山是个美丽的地方。
这里的姑娘很可爱;
这里的汉子很热情。
就算江小鱼三人没有银子,在这里也得到了极尽周到的招待。
可惜的是,这里竟没有人能够告诉他们百鬼洞在那里。
招待他们的格朗老爹对他们说道:“百鬼洞是你们汉人的说法。”
“在天山,没有人敢这么叫它——它是天神封印一百只恶魔的地方,只在传说里出现过,除了天神,谁也找不到它在哪里。”
可是大智大通说,李韶就住在百鬼洞,难道他们被欺骗了?
隔壁老王不这么认为。他很详细地询问了格朗老爹,关于天神封印恶魔的故事。
那是一个久远之前,人类刚刚诞生,这个世界还充满妖魔鬼怪的时候的故事。
百只魔呵质蛤偷走了孕育百个人类的百朵雪莲花,引来了天神的愤怒,将他们统统封印在了天山的百鬼洞中,叫他们一辈子也逃不走。
但是百朵雪莲花还是收到了呵质蛤的污染,所以人类的始祖不再如天神所愿那般纯净。他们变得容易受到诱惑,会干下恶事。
天神十分的失望,却又放不下自己的孩子,于是降下佛陀来教化这些子民。唯有被佛法净化了心灵的纯洁之人死后才能升入天堂,与天神同在!
隔壁老王听罢故事,便问道:“呵质蛤偷走的雪莲花,被天神取回来了么?”
格朗老爹的眼皮子跳了跳,笑道:“当然!”
“它们在哪儿?”
“它们生长在天上的每一个角落,在每一个采莲人的手心里!”
他们来到了天山下最大的一片集市,找到了最大的一家收购天山雪莲的营销商。
那是个满脸胡须的小脸蛋男人,胡须连着眉毛、头发、几乎连他的眼睛都要遮盖住了。
唐小甜看着满脸胡须的肖姓药材老板,一双眼睛睁得溜圆,眼睛里满是好奇鱼惊叹,总觉得这满脸的胡须后面一定有着一个神秘而感伤的故事。
肖老板一张口,就指着隔壁老王的小胡子,哈哈笑道:“朋友,你的胡子很漂亮,来,我们喝杯酒做个朋友。”
唐小甜震惊了,想不到还有这样结交朋友的道理,这根本就是江小鱼口中的“开挂”啊!!!
他们跟在隔壁老王屁股后面,隔壁老王走在肖老板身边,走进了肖老板的药材铺。
但是当他们走进去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副棺材。
肖老板扭过头来,笑眯眯地观察着同自己一起走进来的三个人的面色。
隔壁老王一张白净的面孔,没有任何变化,嘴角上的笑意甚至更加浓郁了起来。
江小鱼的脸上是无所谓的神情,似乎药材铺里出现一副棺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唐小甜却神经紧绷了起来,显然被吓得不轻,所以他害怕得不轻。
肖老板走到了棺材跟前,伸手抚摸起了棺材,那温柔的动作几乎像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了起来!
至少唐小甜觉得气氛已经变得十分诡异,所以他浑身哆嗦了一下,就习惯性地往江小鱼的身边凑了凑。
隔壁老王脸上的笑意越发灿烂起来,江小鱼依旧无所谓地看着肖老板古怪的动作。
肖老板收回视线,扭头看向隔壁老王,道:“朋友,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吗?”
“竟用千年金丝楠乌木做成的棺材来盛放,想必是一等一的宝物。”隔壁老王笑道。
肖老板的眼睛顿时一亮,竖起了大拇指:“朋友好眼力!”说罢,他便将金丝楠乌木的棺材打开。一道绚丽的光芒立即从棺材中照射了出来,昏暗的药材铺子立即光彩照人、耀眼非常。
“夜明珠!”江小鱼惊叹出声。夜明珠虽然稀罕,却还至于叫他如此惊叹。他惊叹的是,世界上竟有如此大的一颗夜明珠!
虽然这珠子没有拿出来,但是从它散发出来的光芒,江小鱼可以判断出,这可珠子至少有蹴鞠那么大!
这么大一颗夜明珠,价值至少千万贯!
千年金丝楠乌木做成的棺材、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巨型夜明珠!
只这两样的价值,恐怕已非京城花家的财富可以匹敌!
真是想不到,在天山脚下,竟然还隐藏着这样一个富豪!
肖老板将棺材盖合了上去,然后领着三个人走进了后堂,走到了一处美丽的花园中。
花园中站着两个可爱的女孩子:一个身着红衣,像烈火一样明艳;一个身着白衣,像天上的雪莲一样清纯。
那红衣的姑娘名叫烈火;那白衣的姑娘便叫做白莲。
“白莲?”隔壁老王饶有兴趣地默念着这个名字。
江小鱼忽然嘻嘻地笑了起来,唐小甜还没有从千年金丝楠乌木和夜明珠的震撼中清醒过来。
女孩子们的相貌都很娇俏,烈火的个性更多了一份傲娇。一见到江小鱼盯着她们吃吃地笑,烈火便恶狠狠地跺了下脚,冲上来就想扇江小鱼两个巴掌。
江小鱼立即撒开了脚丫子扭头就逃命去了!
江小鱼一跑,唐小甜立即追踪了上去。
没多久,院子里就剩下了隔壁老王和美丽清纯的白莲姑娘——热情好客的肖老板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离开了后花园。
白莲的脸上透着一抹淡淡的红晕,仿佛天山古老传说中的彩霞姑娘,含羞带怯。
她问隔壁老王道:“这个花园是我和姐姐亲手料理的,它漂亮吗?”
隔壁老王挑了挑眉,不置一词。
白莲便又说道:“我父亲可带你看过那个棺材,和棺材里的东西?”
隔壁老王点了点头。
白莲低下了头:“那你觉得……我和我姐姐,谁更漂亮点?”
“我只想知道,那副金丝楠乌木原本的主人在哪里。”隔壁老王笑道。
白莲顿时一愣,她抬起头,咬住了嘴唇,眼里是盈盈的泪光:“难道你不知道我父亲招待你们进来,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但是我不想领情。”隔壁老王收起了笑意,一本正经道,“我看得出你是一个体贴人的好姑娘,像你这样的好姑娘本不应该被用来做这种事。”
“什么事?”
“这样的事!”
刚刚还含羞带怯、双眼含泪的姑娘突然双手化作鹰爪,向隔壁老王的胸口攻击了过来!隔壁老王脚尖点地,身体向后轻轻地一仰,便轻易地将这鹰爪给躲闪了过去。
一招不成功,高下已能判断出。白莲立即收了手,冷冷地盯着隔壁老王看,双唇已经变成了黑紫:“你真是好样的!”
隔壁老王摇摇头道:“现在你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
白莲冷笑道:“棺材的主人自然是死人,死人自然在地府里!”
隔壁老王叹了口气:“你说得没有错,唯有死人才守不住自己的东西,守不住自己的棺材。只是他既然死了,活人又何必和他为难,非要将他的棺材掘出来,将一切暴露在阳光之下?”
“人虽然死了,但是活着的人未免多心。与其让死人躺在棺材里有一天变成僵尸跳出地面来祸害人,不如趁早将他烧毁了好,这样不论是活人还是死人都能得到真正的安稳。”
“这就是你们引我来要告诉我的事情。”隔壁老王问道。他其实将话说得很客气,对方分明是在警告他赶紧离开,不要多管闲事。
果然,“江小鱼和唐小甜不过是小人物,他们再怎么搅合都不会让我们的计划有所变动。但是你不同,你太爱管闲事了,而且聪明得叫人讨厌。”白莲轻轻地吐出舌,话语间忽然多了一抹甜蜜与撒娇。
隔壁老王却对这一切视而不见,语气淡淡地问到:“那……艳七娘呢?”
甜蜜的面孔立即变成了青红色,显得十分的狰狞。白莲恶狠狠地瞪着隔壁老王,口气恶劣地质问道:“怎么,难道你和她也有一腿?”
“如果我说我们只是朋友关系,你信吗?”隔壁老王平淡的话语中流露出一丝无奈。
“如果真是这样,你们的交往为何要那样偷偷摸摸?这件事恐怕连大智大通都不知道吧?”白莲冷冷讥讽道。
隔壁老王依旧苦着脸,白莲的话似乎触动了他的神经,他不禁双手一摊,叹气道:“就是因为你们都不相信,我们才要那样偷偷摸摸地交往。”
“众口铄金的力量太大。她还是黄花闺女,还想着嫁一个如意郎君,声誉是十分重要的。”艳七娘,不管多么有权有势,艳名在外,与她熟识的人却都知道,这是一个十分传统,传统得几乎不像是江湖儿女的女人。
白莲是典型的江湖儿女,所以她一点也不能理解此间的为难,她只觉得隔壁老王是在胡说八道、欲盖弥彰。
她,是绝不会相信,跟陆小凤相识的女人还是黄花闺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