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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狼梦与人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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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那真是大起大落的一天啊。不过,那你出发应该比我们晚,怎么走我们前面来了?”
“我去白港心切,日夜赶路。前几天在王领里,夜路也很安全。没想到这河间地呀,白天都有劫匪。”
“我们正好也要往北走,送你一程吧,河间地盗贼猖獗,你遇上火民可怎么办。”
“哎呦呦我要怎么感谢您啊大人!这些马匹盔甲还给您吧!”
“不用,到了下个镇子让汤姆带你把那些东西卖了,换几个金龙路上用吧。你给我们接着讲故事就行。”
梅尔点头如捣蒜。
“我还是觉得你这样的奇遇应该让学士记下来。”克里森说。
“大人,这可真不必了。我都不识字,去见学士会闹笑话的。”
“那找到妹妹之后你还会回来吗?”
“当然啦,大人。我听说潘托斯流行一种新的娱乐,叫马戏。维斯特洛的戏班或者滑稽戏,都是大人们出钱的,马戏不一样,看马戏的都是市民。我要去潘托斯看看。大人您就瞧好吧,我一定带个马戏团风风光光的回维斯特洛来。”
队伍启程,仆人帮梅尔把那些盔甲宝剑捆在毛驴背上,梅尔骑强盗骑士的马。克里森考虑到梅尔要去北方,把骑士的羊毛斗篷也给梅尔了。
瑞卡德说:“你对那个骑士差不多就得了,我觉得没准到了长城他还得做我的手下。”
克里森笑了,他看出瑞卡德对去长城这件事坦然的仿佛回家,他属于北境,从小被他父亲送来南方学习权谋,但是始终不喜欢这些,他就应该像北风一样,奔驰在北境苍茫的冰原上。
“那个说书人,我觉得他有些不对劲。”瑞卡德突然压低声音说道。强盗骑士的马挺认主人,梅尔骑在它背上,马不停的折腾,落在了两人后面。
“啊?哥你太敏感了吧。”克里森完全没往这方面想。
“人只有骗人的时候才会把细节说的那么满。比如,他去白港,什么失火啊,住马棚啊,咱们谁问了?”瑞卡德说。
“呃……他是个说书匠,可能习惯讲前因后果了吧。”克里森说。潜意识里,他迫切的想要梅尔帮他梳理脑子里山姆威尔那些记忆的时间线。
“送他到三叉戟河口就行了。卖掉那些剑盾盔甲足够他乘船去白港。”
“好吧,明天其实就能赶去河口,咱们就留他一晚。”
“给我看看你的弩,这是密尔弩?”瑞卡德见启程后克里森还是抱着他的宝贝,说道。
“我自己做的,这叫梅斯弩。回家以后我主要研究了这个。”克里森说。
瑞卡德听到“梅斯弩”的名字,郑重的点了点头。
他拿起这把弩,发现构造十分精巧,弩臂扁平中空,里面有复杂的齿轮机括能直接把藏在弩臂里的箭抬到弓弦上。控制这组部件的杠杆和给弩上弦的杠杆由一个轴承牵引着合二为一,只需向前推一下,就同时完成了搭箭和上弦两个动作,而且不影响瞄准。
弩臂的两侧也有货,左侧的凹槽用来装弩箭,一次五发,扳机不在下方,罕见的放在右侧,这就可以匍匐射击。它又有宽大的护木可以抵肩,所以只要推杠杆扣扳机两个动作就可以射出一支箭,难怪刚才克里森眨眼之间就放了两箭。
七神中掌管勇气和力量的战士只佩戴着一把长剑,加上琼恩·雪诺用圣剑杀死夜王的故事影响深远,所以七神的骑士们对不用短兵相接便可杀人的武器总是缺乏好感。
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他的弩了,今天在瑞卡德面前出了风头,克里森开心极了。
“哈哈,我给你演示一下!”他在弩臂左侧的凹槽里放了几支箭,又摸出一个袖珍望远镜装在准星位置。只见他起身直立在马镫上,马默契的把头底下去,踏起了小碎步,走的及其平稳。克里森抬头瞄准天空,嗖地一声,一只大雁摔了下来。紧接着又是一只。
……
连年的火民叛乱,使得河间地的沃野千里显出肉眼可见的荒凉,一天下来路边除了一些村庄,连一个旅馆或者大车店都没有。
甚至可以说除了村子里木头和灰泥建的茅草屋,这一天看到的其他的建筑只有一个风车磨坊。
克里森对这个磨坊都及其兴奋,他在高庭除了见过铁匠工坊里用水力锻锤冶铁,感觉整个河湾地都是依靠人力和畜力做一切事。
此时已近黄昏时分,队伍干脆就在这个磨坊的村子附近扎营了。
村子不大,却有自己的磨坊和水井。土地划分的整整齐齐,一切看起来都井井有条。
村长出来迎接君临来的大人们,罗德跟他聊着什么,瑞卡德靠在墙上,看着克里森傻X呵呵的研究人家的风车。
“哥,东方大陆的蒸汽机,你知道吗?”
“你从小就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我的梦想,就是要维斯特洛的工坊都用上蒸汽机。”克里森说道。
“蒸汽机吃什么?石炭,泥炭,木柴?“瑞卡德显得很不屑,“可是你雇个短工,给他拳头大的两个土豆就能做一整天工。”
“两个土豆就能雇来的人可做不了蒸汽机做的活儿。”
“可是河湾地上千万人呢,蒸汽机来了,他们连两个土豆都没有了。“
“这些问题东方的世界怎么没出现?”
“他们人口少吧。”瑞卡德说。
“哥,我怀疑,风暴地的帮手,或许就是带着东方科技的佣兵团什么的。”
“切~黄金团回来了?我们打败过夜王,”瑞卡德说,“谁还能打败我们?”
”飞空艇,气步枪,有轮子能自己走的攻城塔,蒸汽牵引的投石机能扔两千码远,咱们的投石机最大配重也只能扔400码。”
“我预见到了咱们的胜利。这胜利里面有你,你的梦想可能就要从这成啦。”
克里森转头看向瑞卡德,风车的阴影中,他的双眸闪出淡淡的绿光。
ps:
1.这个世界没有火药,所以城堡领主的统治可以维持几千年,所以我干脆设定这个世界就发明不出来火药算了。但是因为主角不是从我们这个有火药的世界穿越过去的,没办法直接以角色之口说出“咱们这个世界没有火药”之类的话,所以只好备注。没有火药的世界战争形态会有很大变化,敬请期待。
2.黄金团是原著中著名的佣兵团,由昏君伊耿四世的私生子“寒铁”伊戈·河文逃往东大陆建立,以纪律严明著称,目标是推翻坦格利安王朝,在原著第五本里拥疯王遗孤“小格里芬”为王。剧里前面没提他们,小格里芬的身份最后给琼恩·雪诺了。后面编不下去了很傻x的让黄金团来君临帮瑟曦打仗了,可是他们不是一般佣兵团是有政治目的的佣兵团,只会支持正统坦格利安或者野生坦格利安,不可能给外姓同的瑟曦打仗。所以本书时间线里黄金团是没来到维斯特洛的。
“唉,那真是大起大落的一天啊。不过,那你出发应该比我们晚,怎么走我们前面来了?”
“我去白港心切,日夜赶路。前几天在王领里,夜路也很安全。没想到这河间地呀,白天都有劫匪。”
“我们正好也要往北走,送你一程吧,河间地盗贼猖獗,你遇上火民可怎么办。”
“哎呦呦我要怎么感谢您啊大人!这些马匹盔甲还给您吧!”
“不用,到了下个镇子让汤姆带你把那些东西卖了,换几个金龙路上用吧。你给我们接着讲故事就行。”
梅尔点头如捣蒜。
“我还是觉得你这样的奇遇应该让学士记下来。”克里森说。
“大人,这可真不必了。我都不识字,去见学士会闹笑话的。”
“那找到妹妹之后你还会回来吗?”
“当然啦,大人。我听说潘托斯流行一种新的娱乐,叫马戏。维斯特洛的戏班或者滑稽戏,都是大人们出钱的,马戏不一样,看马戏的都是市民。我要去潘托斯看看。大人您就瞧好吧,我一定带个马戏团风风光光的回维斯特洛来。”
队伍启程,仆人帮梅尔把那些盔甲宝剑捆在毛驴背上,梅尔骑强盗骑士的马。克里森考虑到梅尔要去北方,把骑士的羊毛斗篷也给梅尔了。
瑞卡德说:“你对那个骑士差不多就得了,我觉得没准到了长城他还得做我的手下。”
克里森笑了,他看出瑞卡德对去长城这件事坦然的仿佛回家,他属于北境,从小被他父亲送来南方学习权谋,但是始终不喜欢这些,他就应该像北风一样,奔驰在北境苍茫的冰原上。
“那个说书人,我觉得他有些不对劲。”瑞卡德突然压低声音说道。强盗骑士的马挺认主人,梅尔骑在它背上,马不停的折腾,落在了两人后面。
“啊?哥你太敏感了吧。”克里森完全没往这方面想。
“人只有骗人的时候才会把细节说的那么满。比如,他去白港,什么失火啊,住马棚啊,咱们谁问了?”瑞卡德说。
“呃……他是个说书匠,可能习惯讲前因后果了吧。”克里森说。潜意识里,他迫切的想要梅尔帮他梳理脑子里山姆威尔那些记忆的时间线。
“送他到三叉戟河口就行了。卖掉那些剑盾盔甲足够他乘船去白港。”
“好吧,明天其实就能赶去河口,咱们就留他一晚。”
“给我看看你的弩,这是密尔弩?”瑞卡德见启程后克里森还是抱着他的宝贝,说道。
“我自己做的,这叫梅斯弩。回家以后我主要研究了这个。”克里森说。
瑞卡德听到“梅斯弩”的名字,郑重的点了点头。
他拿起这把弩,发现构造十分精巧,弩臂扁平中空,里面有复杂的齿轮机括能直接把藏在弩臂里的箭抬到弓弦上。控制这组部件的杠杆和给弩上弦的杠杆由一个轴承牵引着合二为一,只需向前推一下,就同时完成了搭箭和上弦两个动作,而且不影响瞄准。
弩臂的两侧也有货,左侧的凹槽用来装弩箭,一次五发,扳机不在下方,罕见的放在右侧,这就可以匍匐射击。它又有宽大的护木可以抵肩,所以只要推杠杆扣扳机两个动作就可以射出一支箭,难怪刚才克里森眨眼之间就放了两箭。
七神中掌管勇气和力量的战士只佩戴着一把长剑,加上琼恩·雪诺用圣剑杀死夜王的故事影响深远,所以七神的骑士们对不用短兵相接便可杀人的武器总是缺乏好感。
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他的弩了,今天在瑞卡德面前出了风头,克里森开心极了。
“哈哈,我给你演示一下!”他在弩臂左侧的凹槽里放了几支箭,又摸出一个袖珍望远镜装在准星位置。只见他起身直立在马镫上,马默契的把头底下去,踏起了小碎步,走的及其平稳。克里森抬头瞄准天空,嗖地一声,一只大雁摔了下来。紧接着又是一只。
……
连年的火民叛乱,使得河间地的沃野千里显出肉眼可见的荒凉,一天下来路边除了一些村庄,连一个旅馆或者大车店都没有。
甚至可以说除了村子里木头和灰泥建的茅草屋,这一天看到的其他的建筑只有一个风车磨坊。
克里森对这个磨坊都及其兴奋,他在高庭除了见过铁匠工坊里用水力锻锤冶铁,感觉整个河湾地都是依靠人力和畜力做一切事。
此时已近黄昏时分,队伍干脆就在这个磨坊的村子附近扎营了。
村子不大,却有自己的磨坊和水井。土地划分的整整齐齐,一切看起来都井井有条。
村长出来迎接君临来的大人们,罗德跟他聊着什么,瑞卡德靠在墙上,看着克里森傻X呵呵的研究人家的风车。
“哥,东方大陆的蒸汽机,你知道吗?”
“你从小就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我的梦想,就是要维斯特洛的工坊都用上蒸汽机。”克里森说道。
“蒸汽机吃什么?石炭,泥炭,木柴?“瑞卡德显得很不屑,“可是你雇个短工,给他拳头大的两个土豆就能做一整天工。”
“两个土豆就能雇来的人可做不了蒸汽机做的活儿。”
“可是河湾地上千万人呢,蒸汽机来了,他们连两个土豆都没有了。“
“这些问题东方的世界怎么没出现?”
“他们人口少吧。”瑞卡德说。
“哥,我怀疑,风暴地的帮手,或许就是带着东方科技的佣兵团什么的。”
“切~黄金团回来了?我们打败过夜王,”瑞卡德说,“谁还能打败我们?”
”飞空艇,气步枪,有轮子能自己走的攻城塔,蒸汽牵引的投石机能扔两千码远,咱们的投石机最大配重也只能扔400码。”
“我预见到了咱们的胜利。这胜利里面有你,你的梦想可能就要从这成啦。”
克里森转头看向瑞卡德,风车的阴影中,他的双眸闪出淡淡的绿光。
ps:
1.这个世界没有火药,所以城堡领主的统治可以维持几千年,所以我干脆设定这个世界就发明不出来火药算了。但是因为主角不是从我们这个有火药的世界穿越过去的,没办法直接以角色之口说出“咱们这个世界没有火药”之类的话,所以只好备注。没有火药的世界战争形态会有很大变化,敬请期待。
2.黄金团是原著中著名的佣兵团,由昏君伊耿四世的私生子“寒铁”伊戈·河文逃往东大陆建立,以纪律严明著称,目标是推翻坦格利安王朝,在原著第五本里拥疯王遗孤“小格里芬”为王。剧里前面没提他们,小格里芬的身份最后给琼恩·雪诺了。后面编不下去了很傻x的让黄金团来君临帮瑟曦打仗了,可是他们不是一般佣兵团是有政治目的的佣兵团,只会支持正统坦格利安或者野生坦格利安,不可能给外姓同的瑟曦打仗。所以本书时间线里黄金团是没来到维斯特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