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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神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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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晓行夜宿,走了四无天光景,一行人进入了河间地。
这日下午,日头开始往西偏了,早春时节庄稼才刚刚播种,显得有些荒凉,道路两边尽是低矮的灌木丛。路况也更差了,克里森骑在马上都快哭了。
他们突然听到灌木丛里有叫喊声。看到路边几个人在打一个人。一个人拿着个包袱,一个人想牵走挨打的人的驴子,挨打的人半边身子倒在路边的泥坑里,仍然紧紧抱着驴的腿不撒手。一个穿盔甲的人照着他肚子就来了一脚。
“草,土匪!”瑞卡德踢了一下马刺,拔剑冲了过去。
克里森远远望着挨打的人觉得有点眼熟……啊!那不是昨天在酒馆说书的梅尔吗!
瑞卡德冲过去之后,双子骑士也策马跟上。几个土匪一哄而散,那个穿盔甲的跑回去解树上栓的马。
克里森见状,一夹马腹也想要冲锋,却因腰部传来的疼痛倒吸一口冷气,紧接着身后的罗德和北风也超过了他。
克里森想起了在马车里自己跟瑞卡德吹下的牛批,心想自己追过去也没用,是时候给你们看看我真正的实力了。
他从鞍子后面取下他的弩,打开弩弓,放下保险扣,猛拉上弦的杠杆,瞄准了已经跨上马背的那个土匪。
“圣母在上,他还有章纹,是个强盗骑士啊。”克里森突然注意到骑马土匪背着的盾牌上画着个丑爆了的骷髅。这一下很难办,教会有不能用弩杀死骑士的规矩。
虽说这强盗骑士已经毫无荣誉,但他还是忌惮双子骑士的虔诚。
于是他瞄准了强盗骑士的马,但是中箭的马可能即刻倒地,却也更有可能跑得更快。
没时间犹豫了!
克里森屏住呼吸,踩着马镫直立起身体。他的战马默契的深低下头放稳脚步,克里森把弩机端平,标尺,准星,尖端三点一线,瞄准了强盗骑士的头。
他在心中默念道:
“一倍芒硝……”他的呼吸在放缓。
“两倍电石……”他的准星找稳了马蹄的节奏。
“龙晶磨成细粉……”就是现在!
他猛地扣下了扳机,一支三棱弩箭不偏不倚的射中了强盗骑士头盔的铁帽尖,这一下虽然没伤到他,却好像空中有人拽了他一把,他失去重心在马背上猛烈的晃了一下,左脚离了蹬。
此时第二支箭带着尖利的风声贴着马耳朵飞了过去,马大惊,猛然失控扬起了前蹄。
马上的骑士四仰八叉的摔了下来,右腿还挂在马镫上,估计骨折了。
双子骑士围了上来。
克里森得意极了,这是他第一次在实战中展示自己做的弩和射击技巧。他做这把弩机和练习射击是同时进行的,没人教,全靠一腔的怒火和执着。
弩的设计很顺利,克里森知道射不准是自己的问题。直到有一天,他随嘴叨念着自己也不知道的什么配方进行练习时,竟然百发百中,所以这个“芒硝电石龙晶磨粉”就成了他的射击口诀了。
他本想着这是划时代的武器,步兵射程短,弓手训练难,弩手发射慢,而这一把速射连发又有省力结构的弩机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但他没发现最要紧的问题——苦练多年的骑士老爷怎么能容忍自己被一个拿着弩的农民在20码外一箭射穿,而对方只要会拉栓。
弩这武器世上一直都有,一千年前密尔就有可以连射三发的“密尔弩”,但是时至今日,维斯特洛的战争依然是骑士对阵骑士,农民对阵农民的战争。
其实克里森不是不能设计别的,比如新式结构的龙虾臂铠,或是能一键弹开的面甲,他一天就能做好。但他不肯,他就是希望蒸汽机和梅斯弩能在维斯特洛受到重视。
哦对了,他的弩叫“梅斯”,是他祖父和弟弟的名字。
……
四个劫匪有一个跑进了灌木丛找不到了,剩下三个捆结实了由仆人押着。
高庭的克里森·赫斯贝恩心大人主持了正义,把强盗骑士的盔甲剑盾和马匹都赔给了梅尔。他坚持剩下两个劫匪也要赔偿,但是俩人看起来比梅尔还穷。最后他看梅尔的一身袍子沾满了泥,让一个劫匪把衣服赔给了他。另一个劫匪有一个酒囊的苹果酒,这保住了他没被扒光。
克里森其实看见他手上带这个黄铜的戒指,上面还有个缺口的廉价宝石。但是克里森没要。
“妈的,我本来想给那个废物一个银币让他滚的,”克里森气的眉毛都拧在一起了,“那个废物毕竟是个骑士,我想给他留点尊严。”
“结果他在我耳朵边上悄悄说,他跟着我爸打过苦桥。我爸身边要是少几个这种废物,他至于那样就没了吗?”克里森继续说。
“他这么说不会只是想套近乎吧?”瑞卡德问。毕竟威尔伯特爵士死在苦桥的事情人尽皆知,这个骑士可能也没想起来别的可说的。
“他的剑不错,水锤锻的,剑身靠柄的地方刻着高庭铁匠工坊的徽记,时间是三年前。”所以强盗骑士的话很可能是真的。
“时代变了,这些骑士也丝毫没有荣誉可言了。”瑞卡德懂了,但是他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臭弟弟,他只好说:“愿老妪指引令尊。”
“愿老妪指引家父。”克里森做了个祈祷的手势。其实老妪是不会指引亡者的,克里森知道。
梅尔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脸上倒是一点伤都没有。他过来向二位大人道谢。
瑞卡德发现克里森他们所有人竟然都认得梅尔,问他是谁。
梅尔说,“我是君临城钢铁街上橡木盾酒馆里的说书人,几位大人正好都听过我的故事。那天跳蚤窝着火了,我的窝棚被烧光了,有一个旅店老板心善,让我住在马棚里,然后我遇到了一个以前同村的故交,他现在给商人赶车。他说在白港一个商人家里见到一个长得很像我妹妹的女仆,我连夜收拾行囊要去找她呀,那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唉,那真是大起大落的一天啊。不过,那你出发应该比我们晚,怎么走我们前面来了?”
就这样晓行夜宿,走了四无天光景,一行人进入了河间地。
这日下午,日头开始往西偏了,早春时节庄稼才刚刚播种,显得有些荒凉,道路两边尽是低矮的灌木丛。路况也更差了,克里森骑在马上都快哭了。
他们突然听到灌木丛里有叫喊声。看到路边几个人在打一个人。一个人拿着个包袱,一个人想牵走挨打的人的驴子,挨打的人半边身子倒在路边的泥坑里,仍然紧紧抱着驴的腿不撒手。一个穿盔甲的人照着他肚子就来了一脚。
“草,土匪!”瑞卡德踢了一下马刺,拔剑冲了过去。
克里森远远望着挨打的人觉得有点眼熟……啊!那不是昨天在酒馆说书的梅尔吗!
瑞卡德冲过去之后,双子骑士也策马跟上。几个土匪一哄而散,那个穿盔甲的跑回去解树上栓的马。
克里森见状,一夹马腹也想要冲锋,却因腰部传来的疼痛倒吸一口冷气,紧接着身后的罗德和北风也超过了他。
克里森想起了在马车里自己跟瑞卡德吹下的牛批,心想自己追过去也没用,是时候给你们看看我真正的实力了。
他从鞍子后面取下他的弩,打开弩弓,放下保险扣,猛拉上弦的杠杆,瞄准了已经跨上马背的那个土匪。
“圣母在上,他还有章纹,是个强盗骑士啊。”克里森突然注意到骑马土匪背着的盾牌上画着个丑爆了的骷髅。这一下很难办,教会有不能用弩杀死骑士的规矩。
虽说这强盗骑士已经毫无荣誉,但他还是忌惮双子骑士的虔诚。
于是他瞄准了强盗骑士的马,但是中箭的马可能即刻倒地,却也更有可能跑得更快。
没时间犹豫了!
克里森屏住呼吸,踩着马镫直立起身体。他的战马默契的深低下头放稳脚步,克里森把弩机端平,标尺,准星,尖端三点一线,瞄准了强盗骑士的头。
他在心中默念道:
“一倍芒硝……”他的呼吸在放缓。
“两倍电石……”他的准星找稳了马蹄的节奏。
“龙晶磨成细粉……”就是现在!
他猛地扣下了扳机,一支三棱弩箭不偏不倚的射中了强盗骑士头盔的铁帽尖,这一下虽然没伤到他,却好像空中有人拽了他一把,他失去重心在马背上猛烈的晃了一下,左脚离了蹬。
此时第二支箭带着尖利的风声贴着马耳朵飞了过去,马大惊,猛然失控扬起了前蹄。
马上的骑士四仰八叉的摔了下来,右腿还挂在马镫上,估计骨折了。
双子骑士围了上来。
克里森得意极了,这是他第一次在实战中展示自己做的弩和射击技巧。他做这把弩机和练习射击是同时进行的,没人教,全靠一腔的怒火和执着。
弩的设计很顺利,克里森知道射不准是自己的问题。直到有一天,他随嘴叨念着自己也不知道的什么配方进行练习时,竟然百发百中,所以这个“芒硝电石龙晶磨粉”就成了他的射击口诀了。
他本想着这是划时代的武器,步兵射程短,弓手训练难,弩手发射慢,而这一把速射连发又有省力结构的弩机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但他没发现最要紧的问题——苦练多年的骑士老爷怎么能容忍自己被一个拿着弩的农民在20码外一箭射穿,而对方只要会拉栓。
弩这武器世上一直都有,一千年前密尔就有可以连射三发的“密尔弩”,但是时至今日,维斯特洛的战争依然是骑士对阵骑士,农民对阵农民的战争。
其实克里森不是不能设计别的,比如新式结构的龙虾臂铠,或是能一键弹开的面甲,他一天就能做好。但他不肯,他就是希望蒸汽机和梅斯弩能在维斯特洛受到重视。
哦对了,他的弩叫“梅斯”,是他祖父和弟弟的名字。
……
四个劫匪有一个跑进了灌木丛找不到了,剩下三个捆结实了由仆人押着。
高庭的克里森·赫斯贝恩心大人主持了正义,把强盗骑士的盔甲剑盾和马匹都赔给了梅尔。他坚持剩下两个劫匪也要赔偿,但是俩人看起来比梅尔还穷。最后他看梅尔的一身袍子沾满了泥,让一个劫匪把衣服赔给了他。另一个劫匪有一个酒囊的苹果酒,这保住了他没被扒光。
克里森其实看见他手上带这个黄铜的戒指,上面还有个缺口的廉价宝石。但是克里森没要。
“妈的,我本来想给那个废物一个银币让他滚的,”克里森气的眉毛都拧在一起了,“那个废物毕竟是个骑士,我想给他留点尊严。”
“结果他在我耳朵边上悄悄说,他跟着我爸打过苦桥。我爸身边要是少几个这种废物,他至于那样就没了吗?”克里森继续说。
“他这么说不会只是想套近乎吧?”瑞卡德问。毕竟威尔伯特爵士死在苦桥的事情人尽皆知,这个骑士可能也没想起来别的可说的。
“他的剑不错,水锤锻的,剑身靠柄的地方刻着高庭铁匠工坊的徽记,时间是三年前。”所以强盗骑士的话很可能是真的。
“时代变了,这些骑士也丝毫没有荣誉可言了。”瑞卡德懂了,但是他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臭弟弟,他只好说:“愿老妪指引令尊。”
“愿老妪指引家父。”克里森做了个祈祷的手势。其实老妪是不会指引亡者的,克里森知道。
梅尔身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脸上倒是一点伤都没有。他过来向二位大人道谢。
瑞卡德发现克里森他们所有人竟然都认得梅尔,问他是谁。
梅尔说,“我是君临城钢铁街上橡木盾酒馆里的说书人,几位大人正好都听过我的故事。那天跳蚤窝着火了,我的窝棚被烧光了,有一个旅店老板心善,让我住在马棚里,然后我遇到了一个以前同村的故交,他现在给商人赶车。他说在白港一个商人家里见到一个长得很像我妹妹的女仆,我连夜收拾行囊要去找她呀,那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唉,那真是大起大落的一天啊。不过,那你出发应该比我们晚,怎么走我们前面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