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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橡木盾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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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尔,你这个故事编的不错啊!”一个蜡黄脸的瘦子嗓音嘶哑尖利的喊着。这一嗓子,克里森像吓醒了似的。
他环顾四周,这酒馆小的可以,凳子都没多少,不少人就拿着酒站着喝。一个穿的破衣烂衫的游吟诗人,手里没拿琴却着一把短桨,滔滔不绝的讲着什么,说的两个嘴角全是白沫。
克里森心想,看来梅尔就是这个人。
“以隐遁在千面屿之上的英雄之王琼恩·雪诺·伊耿·坦格利安六世的全名起誓,我的故事可都是真的。这是森林之子让我看到的,他们能用鱼梁木上刻的眼睛看到过去的一切事情。他们给我讲故事,太离奇了我也不信啊,他们就用药水擦我的眼睛,让我用鱼梁木看到了夜王攻打临冬城的大战。”
森林之子?夜王?临冬城大战?克里森很难相信这些字眼会从这个破衣烂衫的农民嘴里说出来。
“你是说九百年前的长夜之中的临冬城大战?”克里森问道。
突然整个酒馆安静了下来,聚精会神的听着梅尔讲故事的人群突然齐齐望着克里森。
克里森这才发觉,自己才是整个酒馆里最突兀的存在。他太胖了,在寒冬里也保持住了低头看不见脚的身材。俗话说五年寒冬饿死皇后,这三年的寒冬,克里森可能是现在全君临硕果仅存的最后一个胖子了。
这气氛太尴尬了,此刻克里森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让这里的市民比那些麻雀友善一些。
他摸到兜里有一枚钱币。有底气了。
“老板,今天所有人的酒钱我付了。”克里森心想,一枚银币付这一晚上的酒钱应该够了。这破酒馆一杯酒才一个大铜子儿。
人群发出欢呼,把桌子敲得震天响。
“老板,再找个腿快的小子,去雄狮门那边,藏红花旅店知道吧,把罗德·塔利爵士叫来,衣服上有健步猎人的章纹。”
此时已天色向晚,克里森深知凭自己的本事,在这跳蚤窝的小街小巷里,非但走出去难,恐怕一出门就得被人拖走杀了熬油。
酒保以合抱之势抱了二十几个木杯进来,那个蜡黄脸的瘦子一脸谄媚的给克里森端过来一杯。
克里森皱着眉头收下了,心想这人脸这么黄,他的肝恐怕跟扔在黄牙脸上的那个一样。
梅尔举杯,“我看这位少爷剑柄的圆头是打开的书,书与剑,想必您一定是赫斯贝恩家族的少爷,祝您的家族和您的土地都丰饶多产!”梅尔顿了一下,“献给赫斯贝恩!”
霍克那帮人要是有这眼力价今天也不至于这么惨。
“献给赫斯贝恩!”人群继续欢呼。
克里森向人群致意,作为维斯特洛第一贵族家的少爷,他其实很少亲自花钱。他没想到钱能这么好使。
克里森心想,幸亏刚才没把这个银币扔霍克脸上让他舔我靴子。哪有现在爽啊,这场面我都感觉我登基了。
等欢呼声减渐弱,克里森说:“你讲吧。”
梅尔喝了口酒,狡黠的一笑:“少爷,最精彩的莫过于亲历一个故事,没错吧。”
明明是平淡无奇的一句话,克里森却隐隐打了个寒颤。
“上个冬天快来的时候,那些地狱里跑出来的铁民抢劫了我的村子,他们把一切都烧光了。”
“当时我拿着砍柴的斧子,冲过去把一个铁民劈成了两半。突然我听见一声龙吼一样的咆哮,噢!七层地狱啊,铁民里面难道有巨人?那个人有大约七尺,噢不,八尺高,使一把锤头有橡木桶那么大的战锤,只一下,我简直被打飞了,我摔在地上,最后看见的是我的房子燃起大火,而我的妹妹被抢走了。”
“哈哈哈,又是这个,你这小身板还劈铁民?”蜡黄脸的瘦子打断他。
“我醒过来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看到一群只有我一半高的小人儿。那是一群森林之子,是他们救了我。他们住在一个没有任何记载的地方,那是一个狭长的山洞,洞的一头在黑水河里,一头连着群山中间一个隐秘的山谷,山谷里有南方最古老的神木林。那些森林之子五千年前就住在那里。我养伤的时候,他们告诉了我这些故事。”
“嗨,”瘦子的声音已经十分讨厌了,“你们光讲故事了?里面没女的吗,你没……”
显然现在酒馆已经是克里森的主场了。他面露不悦,酒馆老板跟酒保使了个眼色,两人把蜡黄脸的瘦子扔了出去。
“好了,梅尔,接着讲吧。”
“这是我的荣幸,少爷。森林之子救了我的命,还用魔法治好我的伤。后来不知过了多久,他们说,”这时梅尔换了一个奇怪的语调,“冬天已经来了,你断了的肋骨和裂开的肺也治好了,你若不离开的话,外面的河流冻上你就走不了了,你吃的太多了,我们的食物就快不够过冬了。”
然后梅尔换回了正常的声音,“然后我来到洞穴的尽头,那只有个水潭,我当时还不知道这竟然是条路。我坐上一条小船,那船是按森林之子的身材打造的,我坐着简直像个澡盆。他们还给我一袋干粮和一只笛子,那笛子有魔法,吹出来的声音国王的乐队都不及。我在疑惑我要怎么离开的时候,岸上的森林之子们一起使用了魔法,一眨眼水潭的水位就降了下去,显露出来一个洞口。我划船出去,水位立刻又升高了。我正要仔细看看我在哪里的时候,突然一个巨浪打来,那浪比海里最大的浪还要大,简直比山都高,河里面根本不会有那么大的浪。我的小澡盆就在巨浪里翻呀,滚呀,我使劲抓着小船不让自己沉下去,过了好一会儿这奇怪的风浪才平息,我的干粮和魔法笛子都丢了。我认出来那是黑水河,我把小船卖给了过路的商船,让他们带我来了君临。一路上我逢船便问,没有任何人在哪天遇到风浪,也没人知道那座山。你们看这把短桨,这可也是鱼梁木的,这个宝贝是我专门留下做证明的。”
突然酒馆门大开,“我的小祖宗哟!”循着声音看去,罗德和汤姆带着一队士兵终于来了。
这小酒馆本来在克里森进门的时候就已经站的满满当当,听说有个贵族请客,又来了一大批蹭酒的。罗德带人一来,街上都站满了。
罗德打眼一瞧,好么,克里森被一群穷市民簇拥着,看着对面一个破衣烂衫的家伙抱着一段擀面杖滔滔不绝。
克里森有点醉了,这杂牌啤酒还真上头。
罗德一来他就心安了,他不想走,他脑海里山姆威尔·塔利的记忆迫切的想要从别人口中得到验证。
“罗德,坐下坐下,这个人有森林之子的故事讲。”克里森说道。
罗德进门时看见了酒馆门口挂的盾牌,他知道酒馆老板也是托尼·莫特的人。算自己人。那坐坐也无妨,为了找这小祖宗,罗德也跑一下午了。
酒馆老板屁颠屁颠的给罗德拿了凳子。感谢新旧诸神,今天天上掉钱了。
梅尔盯着罗德外衣上的健步猎人章纹看了半天,决定拍个马屁。
“您就是罗德·塔利老爷?这位赫斯贝恩家的少爷刚提起过您。我正要讲个关于您的祖先山姆威尔·塔利的故事呢。”
听见山姆威尔·塔利的名字,克里森脑子里嗡的一声。可是前句话刚让罗德坐下一起听,不能现在就走吧?
“梅尔,你这个故事编的不错啊!”一个蜡黄脸的瘦子嗓音嘶哑尖利的喊着。这一嗓子,克里森像吓醒了似的。
他环顾四周,这酒馆小的可以,凳子都没多少,不少人就拿着酒站着喝。一个穿的破衣烂衫的游吟诗人,手里没拿琴却着一把短桨,滔滔不绝的讲着什么,说的两个嘴角全是白沫。
克里森心想,看来梅尔就是这个人。
“以隐遁在千面屿之上的英雄之王琼恩·雪诺·伊耿·坦格利安六世的全名起誓,我的故事可都是真的。这是森林之子让我看到的,他们能用鱼梁木上刻的眼睛看到过去的一切事情。他们给我讲故事,太离奇了我也不信啊,他们就用药水擦我的眼睛,让我用鱼梁木看到了夜王攻打临冬城的大战。”
森林之子?夜王?临冬城大战?克里森很难相信这些字眼会从这个破衣烂衫的农民嘴里说出来。
“你是说九百年前的长夜之中的临冬城大战?”克里森问道。
突然整个酒馆安静了下来,聚精会神的听着梅尔讲故事的人群突然齐齐望着克里森。
克里森这才发觉,自己才是整个酒馆里最突兀的存在。他太胖了,在寒冬里也保持住了低头看不见脚的身材。俗话说五年寒冬饿死皇后,这三年的寒冬,克里森可能是现在全君临硕果仅存的最后一个胖子了。
这气氛太尴尬了,此刻克里森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让这里的市民比那些麻雀友善一些。
他摸到兜里有一枚钱币。有底气了。
“老板,今天所有人的酒钱我付了。”克里森心想,一枚银币付这一晚上的酒钱应该够了。这破酒馆一杯酒才一个大铜子儿。
人群发出欢呼,把桌子敲得震天响。
“老板,再找个腿快的小子,去雄狮门那边,藏红花旅店知道吧,把罗德·塔利爵士叫来,衣服上有健步猎人的章纹。”
此时已天色向晚,克里森深知凭自己的本事,在这跳蚤窝的小街小巷里,非但走出去难,恐怕一出门就得被人拖走杀了熬油。
酒保以合抱之势抱了二十几个木杯进来,那个蜡黄脸的瘦子一脸谄媚的给克里森端过来一杯。
克里森皱着眉头收下了,心想这人脸这么黄,他的肝恐怕跟扔在黄牙脸上的那个一样。
梅尔举杯,“我看这位少爷剑柄的圆头是打开的书,书与剑,想必您一定是赫斯贝恩家族的少爷,祝您的家族和您的土地都丰饶多产!”梅尔顿了一下,“献给赫斯贝恩!”
霍克那帮人要是有这眼力价今天也不至于这么惨。
“献给赫斯贝恩!”人群继续欢呼。
克里森向人群致意,作为维斯特洛第一贵族家的少爷,他其实很少亲自花钱。他没想到钱能这么好使。
克里森心想,幸亏刚才没把这个银币扔霍克脸上让他舔我靴子。哪有现在爽啊,这场面我都感觉我登基了。
等欢呼声减渐弱,克里森说:“你讲吧。”
梅尔喝了口酒,狡黠的一笑:“少爷,最精彩的莫过于亲历一个故事,没错吧。”
明明是平淡无奇的一句话,克里森却隐隐打了个寒颤。
“上个冬天快来的时候,那些地狱里跑出来的铁民抢劫了我的村子,他们把一切都烧光了。”
“当时我拿着砍柴的斧子,冲过去把一个铁民劈成了两半。突然我听见一声龙吼一样的咆哮,噢!七层地狱啊,铁民里面难道有巨人?那个人有大约七尺,噢不,八尺高,使一把锤头有橡木桶那么大的战锤,只一下,我简直被打飞了,我摔在地上,最后看见的是我的房子燃起大火,而我的妹妹被抢走了。”
“哈哈哈,又是这个,你这小身板还劈铁民?”蜡黄脸的瘦子打断他。
“我醒过来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看到一群只有我一半高的小人儿。那是一群森林之子,是他们救了我。他们住在一个没有任何记载的地方,那是一个狭长的山洞,洞的一头在黑水河里,一头连着群山中间一个隐秘的山谷,山谷里有南方最古老的神木林。那些森林之子五千年前就住在那里。我养伤的时候,他们告诉了我这些故事。”
“嗨,”瘦子的声音已经十分讨厌了,“你们光讲故事了?里面没女的吗,你没……”
显然现在酒馆已经是克里森的主场了。他面露不悦,酒馆老板跟酒保使了个眼色,两人把蜡黄脸的瘦子扔了出去。
“好了,梅尔,接着讲吧。”
“这是我的荣幸,少爷。森林之子救了我的命,还用魔法治好我的伤。后来不知过了多久,他们说,”这时梅尔换了一个奇怪的语调,“冬天已经来了,你断了的肋骨和裂开的肺也治好了,你若不离开的话,外面的河流冻上你就走不了了,你吃的太多了,我们的食物就快不够过冬了。”
然后梅尔换回了正常的声音,“然后我来到洞穴的尽头,那只有个水潭,我当时还不知道这竟然是条路。我坐上一条小船,那船是按森林之子的身材打造的,我坐着简直像个澡盆。他们还给我一袋干粮和一只笛子,那笛子有魔法,吹出来的声音国王的乐队都不及。我在疑惑我要怎么离开的时候,岸上的森林之子们一起使用了魔法,一眨眼水潭的水位就降了下去,显露出来一个洞口。我划船出去,水位立刻又升高了。我正要仔细看看我在哪里的时候,突然一个巨浪打来,那浪比海里最大的浪还要大,简直比山都高,河里面根本不会有那么大的浪。我的小澡盆就在巨浪里翻呀,滚呀,我使劲抓着小船不让自己沉下去,过了好一会儿这奇怪的风浪才平息,我的干粮和魔法笛子都丢了。我认出来那是黑水河,我把小船卖给了过路的商船,让他们带我来了君临。一路上我逢船便问,没有任何人在哪天遇到风浪,也没人知道那座山。你们看这把短桨,这可也是鱼梁木的,这个宝贝是我专门留下做证明的。”
突然酒馆门大开,“我的小祖宗哟!”循着声音看去,罗德和汤姆带着一队士兵终于来了。
这小酒馆本来在克里森进门的时候就已经站的满满当当,听说有个贵族请客,又来了一大批蹭酒的。罗德带人一来,街上都站满了。
罗德打眼一瞧,好么,克里森被一群穷市民簇拥着,看着对面一个破衣烂衫的家伙抱着一段擀面杖滔滔不绝。
克里森有点醉了,这杂牌啤酒还真上头。
罗德一来他就心安了,他不想走,他脑海里山姆威尔·塔利的记忆迫切的想要从别人口中得到验证。
“罗德,坐下坐下,这个人有森林之子的故事讲。”克里森说道。
罗德进门时看见了酒馆门口挂的盾牌,他知道酒馆老板也是托尼·莫特的人。算自己人。那坐坐也无妨,为了找这小祖宗,罗德也跑一下午了。
酒馆老板屁颠屁颠的给罗德拿了凳子。感谢新旧诸神,今天天上掉钱了。
梅尔盯着罗德外衣上的健步猎人章纹看了半天,决定拍个马屁。
“您就是罗德·塔利老爷?这位赫斯贝恩家的少爷刚提起过您。我正要讲个关于您的祖先山姆威尔·塔利的故事呢。”
听见山姆威尔·塔利的名字,克里森脑子里嗡的一声。可是前句话刚让罗德坐下一起听,不能现在就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