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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冰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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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罗德惊讶于克里森起的这么早,转念一想,这小子从出发起就一直火急火燎的。
来到守备队大营,他们领到了瑞卡德的个人物品和装备,没想到,还有他的狼。
这是史塔克家族九百年间流传下来的传统。从冰与火之歌的时代开始,史塔克家族的每个嫡系成员都会拥有自己的冰原狼。史塔克家族拥有古老的先民血脉,他们崇拜刻在树上的旧神,传闻他们可以和动物沟通。
但是罗德可不相信这个,他在学城进修的时候学士们都对魔法和巫术嗤之以鼻。他的信鸦学和医学都结业了,他觉得史塔克家的狼和学士塔里的信鸦一样只是受过训练。
军营里接待克里森的事务官是个矮个子,他看见克里森跟看就救星一样,说道:“少爷,这么大的狗您可一定要小心啊!只有瑞卡德管的住它,我们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啊,开始养在狗舍里,白天还好,这畜生一到晚上就暴躁的不行,两条大狼狗都被咬死了。”
“没事,我看着它长大的。”克里森说。当年艾德慕·史塔克公爵把瑞卡德送到高庭,他什么都没带只带着一条小奶狗,克里森后来才知道那是小狼狗。这条狼算是跟着他们哥俩一起长大的。他相信,它认得他。
“后来就把它养在空仓库里了,每天扔些肉进去。”矮个子事务官说着打开仓库门。
仓库里没窗户,一开门一股粪臭味,黑漆漆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北风!北风!”克里森没敢进去,在门口喊着狼的名字。
突然有低沉的吼叫传来,让克里森想到铁水翻滚的声音。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从门里蹿出,扑向克里森。克里森就没经过战斗训练,躲闪不及,维斯特洛第一胖竟然被直接扑倒了。
“嘭”的一声,他摔在泥土地上,震的尘土飞扬。
一旁的罗德和众军士拔剑冲上来,事出突然,周围没有弓手。
克里森意识到这个巨兽就是他正在回忆的小奶狗,两只手乱扑腾,大喊道:“北风!是我啊,克里森!”
可他的手劲根本不能抗衡这个巨兽,一瞬间,冰原狼湿乎乎的鼻尖就贴在他的鼻子上了,两个褐色的瞳孔直视着克里森。
众人在周围拉开架势,但都不敢动手。弓手和长矛兵还没赶来,在场的人都只有佩剑,可是几千年来你哪儿听说过用单手剑打猎的?除非一刀毙命杀死这畜生,否则只要有它一口气在,绝对能够当场咬断克里森的喉咙。
冰原狼稍微抬起一点头,长大了嘴。低沉的吼叫声从它喉咙里传来。
克里森闭上了眼睛。
冰原狼突然伸出舌头狂舔他的脸。
舌头上粗糙的倒刺疼的克里森杀猪一样的嚎叫,但他知道北风认出自己了,他没事了。
北风终于舔够了,放了克里森一条生路让他爬起来。它也认得罗德,笑模笑样的看着他去拉拴狼的铁链,狼不会摇尾巴,否则现在估计早摇成五档电风扇了。
克里森惊魂未定,看看那冰原狼,简直跟那矮个子事务官一般高了,大的像匹矮种马。
“我的天哪,这家伙怎么长的……”手里攥着铁链的罗德过来看克里森,“你没事吧。你要是瘦一半我觉得你能骑着它……回家。”罗德本来想说骑着它去长城,突然想起此事不能声张,改了口。
“没事,肉厚垫着呢。怎么这么臭啊……七神啊,它是不是刚吃过屎啊?”
……
之后克里森一行人换了旅店,住到了跳蚤窝附近唯一床上不铺稻草的旅店,只为这里离龙穴近。而且之前的会馆没地方养狼。
两天后,仆人汤姆快马加鞭的跑回来了,“少爷!我,我看见老夫人了!在跳蚤窝!”
克里森吃过午饭,北风正在打瞌睡,克里森抱着它的头狂摸。一听这话,他放下狗头就去了。连鸟嘴头套都没顾上拿。
跳蚤窝由层层叠叠的破烂窝棚组成,满地泥泞污水横流,路窄到克里森这种胖子得吸着肚子走,虽然距离不远,但是根本不能骑马。
“这……就这……”两人都呼哧带喘,到达了跳蚤窝临近龙穴的地方。
这里已经没人了。
“分头找找,还回这儿集合。”克里森吩咐汤姆。
克里森在七扭八歪的巷子里兜兜转转,突然看见一个窄巷里面,几个麻雀把一个静默修女按在墙上,一下一下的抽耳光。
一个麻雀露出一口黄牙,笑骂着,“你个贱人,敢叫吗?你喊一声,我们就放了你,喊啊,喊啊!”
兜帽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克里森本能的把手按在佩剑上。根据贵族礼仪,他出门是带佩剑的,虽然其实礼仪也同时规定了这剑他应该会用。
黄牙朝静默修女肚子狠狠蹬了一脚,静默修女一个趔趄,可还是一声不吭。
算了,克里森心想,他虽然愤怒,但是对面三个人,他打又打不过,杀又不能杀,即使他救了那个修女,修女也几乎不可能给他证明什么。趁麻雀们背对着他,他准备溜走。
又是几巴掌过来,突然那修女的兜帽被扇掉了,克里森突然发现,是妈妈!
“妈!”克里森大喊一声冲了过去,佩剑抽出来一半。
几个耍流氓的麻雀愣了一下,看见出窍的宝剑,作鸟兽散。
可是他母亲被松开以后,竟然也扭头就跑。
“妈!是我啊,我是克里森!”克里森赶忙追过去。
灰袍修女头也不回的快步钻进小巷子里。
“妈!”克里森继续喊着,声音带着哭腔。
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妈妈为什么像避开麻风病人一样躲着他?可是这背影太像了,实在太像了。
而且更瘦了。
克里森只追出去几百码,在一个陡坡下面停住了。他确实太胖了,喘着粗气,感觉心脏已经跳到嗓子眼了。
母亲突然在陡坡顶上停下来了,回头看着他。
是她。
克里森连滚带爬跑上陡坡,母亲又不见了。
克里森凭直觉跑进一条巷子,远远看见一个灰袍子从街角闪过去,咬牙继续追。
几趟下来,克里森昂贵的真丝衬衣都被汗水浸透了。前面是一个石砌的拱门,通往龙穴的那种。
克里森迟疑了一下,跑进了黑暗的甬道。
——————————————————————————————————————
关于长度单位:
因为这本书里没有从现实世界里穿越过去的人,所以没办法直接类比现实世界的度量衡,比如“一个铜板大概等于人民币两块钱”“这匹狼一米多高”这样的话。原著里面基于英国中世纪的乱七八糟的长度单位我尽量不用,就保留了“尺”和“码”两个,一尺30厘米,一码合三尺约等于一米,关于人的用尺关于距离用码,特别远的距离我也不准备用“里”了,直接说走几天能到得了。
后面蒸汽的内容上来后会引入跟现实世界一样的公制度量衡,但是是故事里的人自己发明的,留个悬念。
早上,罗德惊讶于克里森起的这么早,转念一想,这小子从出发起就一直火急火燎的。
来到守备队大营,他们领到了瑞卡德的个人物品和装备,没想到,还有他的狼。
这是史塔克家族九百年间流传下来的传统。从冰与火之歌的时代开始,史塔克家族的每个嫡系成员都会拥有自己的冰原狼。史塔克家族拥有古老的先民血脉,他们崇拜刻在树上的旧神,传闻他们可以和动物沟通。
但是罗德可不相信这个,他在学城进修的时候学士们都对魔法和巫术嗤之以鼻。他的信鸦学和医学都结业了,他觉得史塔克家的狼和学士塔里的信鸦一样只是受过训练。
军营里接待克里森的事务官是个矮个子,他看见克里森跟看就救星一样,说道:“少爷,这么大的狗您可一定要小心啊!只有瑞卡德管的住它,我们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啊,开始养在狗舍里,白天还好,这畜生一到晚上就暴躁的不行,两条大狼狗都被咬死了。”
“没事,我看着它长大的。”克里森说。当年艾德慕·史塔克公爵把瑞卡德送到高庭,他什么都没带只带着一条小奶狗,克里森后来才知道那是小狼狗。这条狼算是跟着他们哥俩一起长大的。他相信,它认得他。
“后来就把它养在空仓库里了,每天扔些肉进去。”矮个子事务官说着打开仓库门。
仓库里没窗户,一开门一股粪臭味,黑漆漆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北风!北风!”克里森没敢进去,在门口喊着狼的名字。
突然有低沉的吼叫传来,让克里森想到铁水翻滚的声音。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从门里蹿出,扑向克里森。克里森就没经过战斗训练,躲闪不及,维斯特洛第一胖竟然被直接扑倒了。
“嘭”的一声,他摔在泥土地上,震的尘土飞扬。
一旁的罗德和众军士拔剑冲上来,事出突然,周围没有弓手。
克里森意识到这个巨兽就是他正在回忆的小奶狗,两只手乱扑腾,大喊道:“北风!是我啊,克里森!”
可他的手劲根本不能抗衡这个巨兽,一瞬间,冰原狼湿乎乎的鼻尖就贴在他的鼻子上了,两个褐色的瞳孔直视着克里森。
众人在周围拉开架势,但都不敢动手。弓手和长矛兵还没赶来,在场的人都只有佩剑,可是几千年来你哪儿听说过用单手剑打猎的?除非一刀毙命杀死这畜生,否则只要有它一口气在,绝对能够当场咬断克里森的喉咙。
冰原狼稍微抬起一点头,长大了嘴。低沉的吼叫声从它喉咙里传来。
克里森闭上了眼睛。
冰原狼突然伸出舌头狂舔他的脸。
舌头上粗糙的倒刺疼的克里森杀猪一样的嚎叫,但他知道北风认出自己了,他没事了。
北风终于舔够了,放了克里森一条生路让他爬起来。它也认得罗德,笑模笑样的看着他去拉拴狼的铁链,狼不会摇尾巴,否则现在估计早摇成五档电风扇了。
克里森惊魂未定,看看那冰原狼,简直跟那矮个子事务官一般高了,大的像匹矮种马。
“我的天哪,这家伙怎么长的……”手里攥着铁链的罗德过来看克里森,“你没事吧。你要是瘦一半我觉得你能骑着它……回家。”罗德本来想说骑着它去长城,突然想起此事不能声张,改了口。
“没事,肉厚垫着呢。怎么这么臭啊……七神啊,它是不是刚吃过屎啊?”
……
之后克里森一行人换了旅店,住到了跳蚤窝附近唯一床上不铺稻草的旅店,只为这里离龙穴近。而且之前的会馆没地方养狼。
两天后,仆人汤姆快马加鞭的跑回来了,“少爷!我,我看见老夫人了!在跳蚤窝!”
克里森吃过午饭,北风正在打瞌睡,克里森抱着它的头狂摸。一听这话,他放下狗头就去了。连鸟嘴头套都没顾上拿。
跳蚤窝由层层叠叠的破烂窝棚组成,满地泥泞污水横流,路窄到克里森这种胖子得吸着肚子走,虽然距离不远,但是根本不能骑马。
“这……就这……”两人都呼哧带喘,到达了跳蚤窝临近龙穴的地方。
这里已经没人了。
“分头找找,还回这儿集合。”克里森吩咐汤姆。
克里森在七扭八歪的巷子里兜兜转转,突然看见一个窄巷里面,几个麻雀把一个静默修女按在墙上,一下一下的抽耳光。
一个麻雀露出一口黄牙,笑骂着,“你个贱人,敢叫吗?你喊一声,我们就放了你,喊啊,喊啊!”
兜帽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克里森本能的把手按在佩剑上。根据贵族礼仪,他出门是带佩剑的,虽然其实礼仪也同时规定了这剑他应该会用。
黄牙朝静默修女肚子狠狠蹬了一脚,静默修女一个趔趄,可还是一声不吭。
算了,克里森心想,他虽然愤怒,但是对面三个人,他打又打不过,杀又不能杀,即使他救了那个修女,修女也几乎不可能给他证明什么。趁麻雀们背对着他,他准备溜走。
又是几巴掌过来,突然那修女的兜帽被扇掉了,克里森突然发现,是妈妈!
“妈!”克里森大喊一声冲了过去,佩剑抽出来一半。
几个耍流氓的麻雀愣了一下,看见出窍的宝剑,作鸟兽散。
可是他母亲被松开以后,竟然也扭头就跑。
“妈!是我啊,我是克里森!”克里森赶忙追过去。
灰袍修女头也不回的快步钻进小巷子里。
“妈!”克里森继续喊着,声音带着哭腔。
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妈妈为什么像避开麻风病人一样躲着他?可是这背影太像了,实在太像了。
而且更瘦了。
克里森只追出去几百码,在一个陡坡下面停住了。他确实太胖了,喘着粗气,感觉心脏已经跳到嗓子眼了。
母亲突然在陡坡顶上停下来了,回头看着他。
是她。
克里森连滚带爬跑上陡坡,母亲又不见了。
克里森凭直觉跑进一条巷子,远远看见一个灰袍子从街角闪过去,咬牙继续追。
几趟下来,克里森昂贵的真丝衬衣都被汗水浸透了。前面是一个石砌的拱门,通往龙穴的那种。
克里森迟疑了一下,跑进了黑暗的甬道。
——————————————————————————————————————
关于长度单位:
因为这本书里没有从现实世界里穿越过去的人,所以没办法直接类比现实世界的度量衡,比如“一个铜板大概等于人民币两块钱”“这匹狼一米多高”这样的话。原著里面基于英国中世纪的乱七八糟的长度单位我尽量不用,就保留了“尺”和“码”两个,一尺30厘米,一码合三尺约等于一米,关于人的用尺关于距离用码,特别远的距离我也不准备用“里”了,直接说走几天能到得了。
后面蒸汽的内容上来后会引入跟现实世界一样的公制度量衡,但是是故事里的人自己发明的,留个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