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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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皇帝批完一则奏折,接过温喜递过来的安神茶,突然问道:“温喜,星瞳走了有多少天了?”
“满打满算有了十四天了。”温喜在一旁研着磨的手一僵,说道。
“有了那么多天了啊,不知道她在外面还适应不适应。”宣德皇帝忧心的说道,眼中闪过幽幽光泽。
“是啊,金状元和七公子已经整装前去一天了,相信一定能很快的找回公主的,皇上就不要多想了。”温喜温声安慰道。
“朕不是担心她,她从小就在皇宫中娇生惯养的,朕就是怕她在外面过得不习惯。”宣德皇帝说道,暗自叹了口气,这才走多久啊,就开始担心她了,要是哪天嫁出去了,还不天天担心死。
温喜暗地里翻了一个白眼,皇上啊,您这不就是担心吗?
“公主不是写了一封信报平安吗?您现在知道了她有武功,担心的心也该放下了,公主自是会保护好自己的,想要欺负她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被温喜这样一说,宣德皇帝也释怀了,笑了一笑:“你看,朕都忘了,星瞳会武功,据星宇说武功还不错,至少自保应该没有关系,希望老七和金奇才能找点找到她吧,也让朕省省心,温喜,去,给朕拿一些小吃来,朕饿了。”
“诺。”温喜笑着应道。
中午的时候皇上就没有吃多少东西,这下子好了终于愿意吃一点了。
清阳长公主真是皇上的福星。
待温喜出去吩咐下人,宣德皇帝嘴角一弯,无奈的摇了摇头,重新拿来一卷奏折开始看起来。
在得知星瞳会武功的时候他很震惊,将星瞳养这么大,竟然连她跟着高人学了武功也不知道,是他对她关心太少了,他太对不起自己的皇后了。只希望她在天上不要怪罪他才好。
……
“这里就是饶州的境地鄱阳县了,相信我们过不了几天就可以达到扬州了。”叶星瞳看着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繁闹街市说道,怀着一丝对母亲家乡的憧憬。
母亲去世的时候她虽然小。但是那时她已经有了记忆了,母亲总是把她和星宇叫到一起给他们讲述她小时候的故事,她生长地方的风土人情。
说了很多她小时候的趣事,礼国果然是和南疆国有很大的不同的,礼国主要处在中原地区,南疆国却是在南方之地,两地的环境和气候变化有很大的诧异。
比如在南疆国的时候,她从来都没有见过雪,只能从母后的回忆中得知零星半点的。
吴烨没有说话,一双犀利的眼睛淡淡的打量着周围的人和环境。
鄱阳县更有一种古朴原始的味道。昏黄的阳光照在青砖白瓦上,增添了一丝朦胧和诗意。
没有各国都城的繁华,却更有一种人情味和亲和力,让人倍感亲切。
叶星瞳准备找一家最近的客栈先住下,在此游玩一天。等到后天再出发。
但是现在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一个牛逼的小跟班。
转向一直没有说话的吴烨,问道:“在此住先住一天吧,礼国我还是第一次来,不欣赏欣赏这里的美景不是太亏了吗?然后再出发,你觉得呢?”
吴烨点头,呐呐的回答:“你说了算!”
叶星瞳撇撇嘴。伸出手在他精致粉嫩的脸上捏了一把,调侃道:“你不要总是板着一张脸嘛,要多笑笑才好看啊!你看你长得多可爱啊,要是笑一笑会更好看更可爱的。”
其实她发现,吴烨这家伙长得太招摇了,小小的年纪就如此绝色。那他要是长大了,不知道该是怎么样的风华呢。
以前她觉得君逸凡是她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子,现在才知道真正的chong儿是无法用任何的语言来形容的,这是一种超越性别的绝色倾城,属于老少男女通吃的那一种。任何的语言用在他的身上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要不是他那一双犀利,寒冰的眼睛,刺透人心,令人见而生寒,不管是任何人都会喜欢他的。
现在她可以明白那些有龙阳之癖的人了,这样的绝色,谁不喜欢啊!是人都爱美色,不然历史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红颜祸水呢?如果她是男子也定会非常喜欢他的。
吴烨甩手将叶星瞳的手打下,淡淡的扫视她一眼:“不要随意的摸我的脸。”
他的脸只有冰灵才能摸,这个女人不配。
奇怪的是他居然不感到排斥,以往的时候,只要别人接近他三步之内,他早就把别人给打飞了。
这种感觉不怎么好,难道是长时间不见冰灵,他对女人的排斥力降低了?
“好吧,好吧,你是我的小祖宗,我让着你还不行呢,摸摸也不让。真是小气鬼,算啦,谁让本公主温柔大方,贤淑有礼了,饶了你了。”叶星瞳边戏谑的说道,边四处看着找着有没有可以住的客栈。
一路走着要么不说话,要么就摆个臭脸,她怎么摊上这种小孩子?
“大夫,求求您了,救救我家的小姐吧,她真的是太可怜了……”一个长相清秀扎着丫髻的小丫鬟拉着一个留有胡须的男子哭喊道。
男子一身百姓的普通麻布衣衫,看样子有四十多岁,手中提着一个褐色的小箱子,面上也很是心忧:“小姑娘,不是老夫不给你们家小姐治病,实在是老夫没有那个本事啊,老夫医术不精,你另请高明吧。”
大夫说道,用手一点一点的掰开小丫鬟的手,可是小丫鬟似乎是拗上他了,刚掰开一点又用另外一只手抓了上去,不管怎么掰,她都不松手,到最后大夫都有些无奈了,他总不能将人家小姑娘家的推到地上去吧?
“大夫,求求您了,您不是鄱阳最负有盛名的大夫吗?如果连你也治不好我家小姐,那我姐小姐不就……”小丫鬟说着呜呜的哭了起来,但是手中抓着大夫的衣袖却是一点不舍得松。
“你这丫鬟……怎么这么死脑筋呢?”
大夫无奈,将自己的衣袖撕掉一块,小丫鬟使劲的抓住,不妨大夫有此动作,还是抓着他的衣袖不丢,一下子闪倒在地,大夫暂时获得自由转身就要走:“我已经给你说得很明白了,你家小姐不是一般的症状,我治不好,请另起高明吧。”
他继承父业,从医多年,凭着自己的执着,治过很多的奇奇怪怪的病症,但是这个小丫鬟家小姐的病症他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啊,试了好几种法子也不见效。
叶星瞳上前将小丫鬟扶起来,语重心长的说道:“船到桥头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天下间没有过不去的坎,看你的打扮,你家小姐应该是鄱阳比较有钱的富商人家吧?先回去吧,让你家老爷去请医术更厉害的大夫前来看一看。”
普通人家可能会因为家中没钱治病,但是小丫鬟所说的都小姐应该是大户人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那么最可能是这家小姐的病真的很严重。
小丫鬟哭得更厉害了:“我家老爷都请了鄱阳附近县城上百个大夫了,刚才的那个大夫治国很多的疑难杂症,在鄱阳是一个有名的名医,深受大家爱戴和尊敬,他是很厉害的名医啊,可是连他也治不好小姐的病,小姐这次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呜呜……我可怜的小姐啊……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
她家小姐那么好,再有三个月就到成亲的日子了,却得了那种怪病,她家小姐的命怎么就那么苦啊!
叶星瞳眨眨眼睛,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了:“好了,你这样哭也是于事无补啊,先回去守着你家小姐,慢慢的再想办法。”
这是多衷心的丫鬟啊,让她想起了她身边的两个也同样衷心的红星红月,在上一世,红星陪着她走到了最后,红月却在后来背叛了她,在她怀孕的那一段时间,在她的安胎药中偷偷的放坠胎药,那一次她命大,因为受了一点风寒慵懒无力不想吃喝任何的东西,胃里也是恶心的不行,简单的喝了一些稀粥就没有再吃任何的东西。
安胎药自然而然的就放在桌子上没有喝药,不久她的弟弟叶星宇来探望她,在一进屋时就发现了汤药中的猫腻。
星宇从小对花草敢兴趣,被父皇说是不务正业,他在嗅觉方面异常的敏感,一下子就闻出了汤药中异味,说那是藏红花的味道。
后来经过严格的拷问红月才道出事实,她竟然对她的丈夫早已心有所属,几次试图爬上金奇才的床,妄想金奇才能够看上她纳她为小妾,却没被金奇才看上。
叶星瞳眼睛一亮,对金奇才精心算计杀死她的做法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是因为她不许他纳妾吗?
自古哪个男子不风liu?她却要求金奇才只有她一个人,虽是苛刻了些,但是他想要的她都帮他得到,权利,官位,金钱……要有的他都有了,难道还不能满足他吗?
宣德皇帝批完一则奏折,接过温喜递过来的安神茶,突然问道:“温喜,星瞳走了有多少天了?”
“满打满算有了十四天了。”温喜在一旁研着磨的手一僵,说道。
“有了那么多天了啊,不知道她在外面还适应不适应。”宣德皇帝忧心的说道,眼中闪过幽幽光泽。
“是啊,金状元和七公子已经整装前去一天了,相信一定能很快的找回公主的,皇上就不要多想了。”温喜温声安慰道。
“朕不是担心她,她从小就在皇宫中娇生惯养的,朕就是怕她在外面过得不习惯。”宣德皇帝说道,暗自叹了口气,这才走多久啊,就开始担心她了,要是哪天嫁出去了,还不天天担心死。
温喜暗地里翻了一个白眼,皇上啊,您这不就是担心吗?
“公主不是写了一封信报平安吗?您现在知道了她有武功,担心的心也该放下了,公主自是会保护好自己的,想要欺负她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被温喜这样一说,宣德皇帝也释怀了,笑了一笑:“你看,朕都忘了,星瞳会武功,据星宇说武功还不错,至少自保应该没有关系,希望老七和金奇才能找点找到她吧,也让朕省省心,温喜,去,给朕拿一些小吃来,朕饿了。”
“诺。”温喜笑着应道。
中午的时候皇上就没有吃多少东西,这下子好了终于愿意吃一点了。
清阳长公主真是皇上的福星。
待温喜出去吩咐下人,宣德皇帝嘴角一弯,无奈的摇了摇头,重新拿来一卷奏折开始看起来。
在得知星瞳会武功的时候他很震惊,将星瞳养这么大,竟然连她跟着高人学了武功也不知道,是他对她关心太少了,他太对不起自己的皇后了。只希望她在天上不要怪罪他才好。
……
“这里就是饶州的境地鄱阳县了,相信我们过不了几天就可以达到扬州了。”叶星瞳看着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繁闹街市说道,怀着一丝对母亲家乡的憧憬。
母亲去世的时候她虽然小。但是那时她已经有了记忆了,母亲总是把她和星宇叫到一起给他们讲述她小时候的故事,她生长地方的风土人情。
说了很多她小时候的趣事,礼国果然是和南疆国有很大的不同的,礼国主要处在中原地区,南疆国却是在南方之地,两地的环境和气候变化有很大的诧异。
比如在南疆国的时候,她从来都没有见过雪,只能从母后的回忆中得知零星半点的。
吴烨没有说话,一双犀利的眼睛淡淡的打量着周围的人和环境。
鄱阳县更有一种古朴原始的味道。昏黄的阳光照在青砖白瓦上,增添了一丝朦胧和诗意。
没有各国都城的繁华,却更有一种人情味和亲和力,让人倍感亲切。
叶星瞳准备找一家最近的客栈先住下,在此游玩一天。等到后天再出发。
但是现在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一个牛逼的小跟班。
转向一直没有说话的吴烨,问道:“在此住先住一天吧,礼国我还是第一次来,不欣赏欣赏这里的美景不是太亏了吗?然后再出发,你觉得呢?”
吴烨点头,呐呐的回答:“你说了算!”
叶星瞳撇撇嘴。伸出手在他精致粉嫩的脸上捏了一把,调侃道:“你不要总是板着一张脸嘛,要多笑笑才好看啊!你看你长得多可爱啊,要是笑一笑会更好看更可爱的。”
其实她发现,吴烨这家伙长得太招摇了,小小的年纪就如此绝色。那他要是长大了,不知道该是怎么样的风华呢。
以前她觉得君逸凡是她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子,现在才知道真正的chong儿是无法用任何的语言来形容的,这是一种超越性别的绝色倾城,属于老少男女通吃的那一种。任何的语言用在他的身上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要不是他那一双犀利,寒冰的眼睛,刺透人心,令人见而生寒,不管是任何人都会喜欢他的。
现在她可以明白那些有龙阳之癖的人了,这样的绝色,谁不喜欢啊!是人都爱美色,不然历史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红颜祸水呢?如果她是男子也定会非常喜欢他的。
吴烨甩手将叶星瞳的手打下,淡淡的扫视她一眼:“不要随意的摸我的脸。”
他的脸只有冰灵才能摸,这个女人不配。
奇怪的是他居然不感到排斥,以往的时候,只要别人接近他三步之内,他早就把别人给打飞了。
这种感觉不怎么好,难道是长时间不见冰灵,他对女人的排斥力降低了?
“好吧,好吧,你是我的小祖宗,我让着你还不行呢,摸摸也不让。真是小气鬼,算啦,谁让本公主温柔大方,贤淑有礼了,饶了你了。”叶星瞳边戏谑的说道,边四处看着找着有没有可以住的客栈。
一路走着要么不说话,要么就摆个臭脸,她怎么摊上这种小孩子?
“大夫,求求您了,救救我家的小姐吧,她真的是太可怜了……”一个长相清秀扎着丫髻的小丫鬟拉着一个留有胡须的男子哭喊道。
男子一身百姓的普通麻布衣衫,看样子有四十多岁,手中提着一个褐色的小箱子,面上也很是心忧:“小姑娘,不是老夫不给你们家小姐治病,实在是老夫没有那个本事啊,老夫医术不精,你另请高明吧。”
大夫说道,用手一点一点的掰开小丫鬟的手,可是小丫鬟似乎是拗上他了,刚掰开一点又用另外一只手抓了上去,不管怎么掰,她都不松手,到最后大夫都有些无奈了,他总不能将人家小姑娘家的推到地上去吧?
“大夫,求求您了,您不是鄱阳最负有盛名的大夫吗?如果连你也治不好我家小姐,那我姐小姐不就……”小丫鬟说着呜呜的哭了起来,但是手中抓着大夫的衣袖却是一点不舍得松。
“你这丫鬟……怎么这么死脑筋呢?”
大夫无奈,将自己的衣袖撕掉一块,小丫鬟使劲的抓住,不妨大夫有此动作,还是抓着他的衣袖不丢,一下子闪倒在地,大夫暂时获得自由转身就要走:“我已经给你说得很明白了,你家小姐不是一般的症状,我治不好,请另起高明吧。”
他继承父业,从医多年,凭着自己的执着,治过很多的奇奇怪怪的病症,但是这个小丫鬟家小姐的病症他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啊,试了好几种法子也不见效。
叶星瞳上前将小丫鬟扶起来,语重心长的说道:“船到桥头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天下间没有过不去的坎,看你的打扮,你家小姐应该是鄱阳比较有钱的富商人家吧?先回去吧,让你家老爷去请医术更厉害的大夫前来看一看。”
普通人家可能会因为家中没钱治病,但是小丫鬟所说的都小姐应该是大户人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那么最可能是这家小姐的病真的很严重。
小丫鬟哭得更厉害了:“我家老爷都请了鄱阳附近县城上百个大夫了,刚才的那个大夫治国很多的疑难杂症,在鄱阳是一个有名的名医,深受大家爱戴和尊敬,他是很厉害的名医啊,可是连他也治不好小姐的病,小姐这次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呜呜……我可怜的小姐啊……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
她家小姐那么好,再有三个月就到成亲的日子了,却得了那种怪病,她家小姐的命怎么就那么苦啊!
叶星瞳眨眨眼睛,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了:“好了,你这样哭也是于事无补啊,先回去守着你家小姐,慢慢的再想办法。”
这是多衷心的丫鬟啊,让她想起了她身边的两个也同样衷心的红星红月,在上一世,红星陪着她走到了最后,红月却在后来背叛了她,在她怀孕的那一段时间,在她的安胎药中偷偷的放坠胎药,那一次她命大,因为受了一点风寒慵懒无力不想吃喝任何的东西,胃里也是恶心的不行,简单的喝了一些稀粥就没有再吃任何的东西。
安胎药自然而然的就放在桌子上没有喝药,不久她的弟弟叶星宇来探望她,在一进屋时就发现了汤药中的猫腻。
星宇从小对花草敢兴趣,被父皇说是不务正业,他在嗅觉方面异常的敏感,一下子就闻出了汤药中异味,说那是藏红花的味道。
后来经过严格的拷问红月才道出事实,她竟然对她的丈夫早已心有所属,几次试图爬上金奇才的床,妄想金奇才能够看上她纳她为小妾,却没被金奇才看上。
叶星瞳眼睛一亮,对金奇才精心算计杀死她的做法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是因为她不许他纳妾吗?
自古哪个男子不风liu?她却要求金奇才只有她一个人,虽是苛刻了些,但是他想要的她都帮他得到,权利,官位,金钱……要有的他都有了,难道还不能满足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