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调戏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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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娘子开给林氏的价钱着实不低了,那些普通的荷包一个给了一百大钱,至于那些叫她和周夫人同时看上了的精品荷包,孙娘子给出的价钱在林氏看来简直就是天价了,一个荷包,居然给三两银子!
要知道一个壮劳力辛苦一天的也就十几二十个大钱,就算是大户人家的体面丫鬟甚至姨娘,一个月的月钱也不过是二三两银子,一个荷包就给三两银子,林氏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与她的激动不同的是,沈重华站在后面困惑的眨眨眼睛,嘟囔了一句什么,林氏没听清楚,要是听清了的话估计会晕过去,她说的是:“卖的太便宜了!”
在林氏这样的乡下人眼睛里,三两银子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自家男人还活着的时候当塾师一个月的束休也不过就一两多银子,男人生病他们家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林氏已经好些日子没有用银子做过交易了。
她还在晕乎着,集雅轩里却进来了一个穿着花里胡哨衣裳,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大冷天的甩着把扇子附庸风雅,后头跟着几个或满脸横肉,或獐头鼠目的跟班,就差在脸上写上纨绔两个字了。
孙娘子一见这人,眉头立即就皱了起来,心里暗叫糟糕,这人怎么来了,就像叫沈重华先到里面去躲一躲。
可是已经晚了,刚一进门,跟在纨绔子弟身后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就看见了沈重华,两只老鼠眼顿时就亮了起来:“少爷,您瞧!小的说的没错吧?这集雅轩经常有些小娘子前来,准保有美人可看。”
沈重华虽是站在林氏身后的,只露出半张脸来。可是那个样子足够叫这些人流口水了,那少爷满意的拍了拍跟班的肩膀:“好,今日算你立功,回去有赏!”一张色迷迷的脸上眼睛瞪得溜圆,摇着扇子走近了沈重华,却被林氏警惕的一下子挡在了前面。
美人忽然变成了一个半老徐娘,纨绔顿时不乐意了:“嘿。爷看的是美人。你一个半老婆子凑什么热闹?一边儿去!”说着探出扇子就想去挑沈重华的下巴。
“你想干什么?”林氏有些慌张,她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欧阳瑾瑜不在。她们两个女人该如何对付这些来意不善的畜生?“光天化日的,你们没有王法了吗?”
“王法?”那纨绔斜着眉眼阴阳怪气的重复了一遍,扇子一甩,自以为很威风的仰起头来用鼻孔对着眼前众人:“告诉她们。本少爷是什么人。”
后面那狗腿跟班立即神气活现的跳出来,用一种睥睨众生的嘴脸对着众人:“我家少爷是知府大人的三公子。在这块地界儿上,我们家公子比王法好使!”
周夫人脸色煞白,她丈夫不过一届县令,根本就不能跟知府相提并论。偷偷的丢下了银子,就躲在别人后面带着自己挑好的东西溜了。
林氏一听对方居然是高官子弟,顿时就没了办法。那纨绔得意洋洋的摇着扇子看着她们,像是在看案板上的肉一样:“怎么样?小娘子跟我回去吧。保准你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哪里还需要刺绣?”
“就是,跟了我们少爷,那可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一群狗腿子在后面叫嚣着。
店里的人生怕惹上是非,早就一个个的溜走了,最后就剩下不能走的孙娘子和几个伙计,此外就是林氏和沈重华了。
沈重华低着头,看样子似乎是被吓坏了,可是谁也看不到她的眼睛里面其实有凶戾的光芒在交织着,叫人心底发寒的光芒。
“我倒是要看看,什么人这么能耐,居然比王法还要好用?”这个时候,店外面却传来一声低沉的声音,店门口看热闹的自动分开一条路,一个身材高大穿着一袭黑色衣袍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样貌普通的仆人。
沈重华抬起头来看了看这个半道上杀出来的人,严重的凶光眨眼功夫就退的不见了踪迹,有点迷糊的对上黑衣青年含笑的脸,卡巴卡巴眼睛,继续低下头去盯着脚尖发呆。
纨绔横行霸道习惯了,哪里想到居然还有人脑子不清楚的敢跟自己作对,顿时就不爽起来,再加上这个人不管是相貌还是风度,都要比自己高出那样一点点,他心里就更加不舒服了:“哪来的野小子?敢管爷的闲事?你们几个,把他们两个给爷扔出去!”
黑衣青年没什么动作,倒是后面默不作声的仆从上前一步,三拳两脚的把几个狗腿子打的鬼哭狼嚎断胳膊断腿,一手提起一个的扔了出去,在大街上叠起了罗汉。
自己的属下被人这么轻松的就决绝掉了,纨绔就算是再傻再嚣张,也明白自己是遇上硬点子了,虚张声势的吓唬道:“你们要是敢动我一根汗毛,我爹就能叫你们生死两难,叫你们在这里待不下去!有胆子你们试试看!”
色厉内荏的样子叫人看了忍不住的唏嘘,黑衣青年懒得去看他,吩咐自己的仆从:“你亲自把他送到知府面前去,告诉他,养不教父之过,他若是还想保住自己的位置,就好生教导一下儿子。”
那仆从恭敬地答应一声,拎鸡崽儿一样的把那外强中干的纨绔子弟拎在手里,大步的冲着知府衙门去了,街面上一堆人全都用敬畏的验光看着他,能够把知府大人的儿子不到那个一回事儿,这两个人的来头一定不小。
闲杂人等都消失了,黑衣青年这才含笑上前,面对着沈重华拱拱手:“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林氏警惕的看着他:“你是谁?想干什么?”
这黑衣青年自然就是临近年关还不曾回京去的太子殿下了,也算是那纨绔子弟倒霉,说了几句大逆不道的话就刚好遇上了他。就冲那小子出言不逊侮辱太子,知府这个官位也是保不住的了,但是太子心里有一番考量,若是现在就与知府撕破脸皮,他微服出巡,没有太大的武力保护,难保对方狗急跳墙会做出什么事儿来,便先拿言语稳住他,以后再来算账不迟。
瞧见林氏就像是老母鸡护小鸡一样的做派,太子忍不住失笑,这妇人挺有意思的,她身后的那女子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她难道还担心自己会对那女子不利?
“你是谁啊?”沈重华敏感的察觉这个人对自己没什么恶意,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你把那个坏人赶走了,你是好人吗?”
太子的脸颊控制不住的抽了抽,这些天他早就已经打听清楚了,无影针除了王家嫡系之外,就只有沈重华和他会了,他会的还只是些皮毛。所以他对于另外一个例外沈重华可是下了功夫的,知道她自从认识秋十三之后的几乎所有消息,越是知道得多,就越是明白这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可不像是外表表现的那么单纯,她无疑是极为聪明优秀的。
可是这样一个聪明人却在他面前装糊涂,难道他看起来很像个傻子吗?
面对着沈重华好奇的眼眸,英明神武的太子殿下无话了说了,有心想要借一步说话谈一谈无影针的事情,却被林氏用那种防贼一样的目光盯着,心下不悦:“我们之前见过面,不过可能沈姑娘并没有注意到。”
他知道重华姓沈,刚才还帮她们解了围,林氏松了口气,大概真的是旧相识吧?“这位公子认识重华?你别费劲了,重华这些日子脑子不大清楚,根本就不记得人,不是有意对您没礼貌的。”说着还不忘袒护沈重华几句,唯恐这位一看就尊贵无比的公子会生气。
脑子不清楚?太子闻言愕然,怀疑的看着沈重华,真的假的?怎么自己一找上她,她就脑子不清楚了?要说是巧合,也未免太巧了。
沈重华歪歪脑袋:“娘亲,肚子饿了,我们回家吧?”
孙娘子才把注意力恢复过来,赶紧算好了账,周夫人偷偷溜走了,留下的两锭银子足有五十两,匆匆带走的荷包却不足十个,孙娘子也不贪图这女人的钱,干脆把两锭雪花银连同自己应当付给林娘子的银钱一起包好了递给林娘子,嘱咐道“身上带着钱路上小心些,今儿闹了那么一出儿,不知道多少人看见了,说不准会有人惦记上你们的银子。”
林氏闻言警惕的四处扫了几眼,把银两收了起来:“好,咱们这就回家去,先去把牛车领回来再说。”
太子犹不死心,不能相信沈重华真的脑子坏掉了,刚好他的仆从送了那纨绔回去这时候回转来了,顿时眼睛一转:“不如这样,我们两人送你们回家去好了,也免得路上有人不开眼的想要找你们麻烦。”
林氏闻言有些犹豫有些心动,她身上揣着六十多两银子呢,这可是一笔巨款,一定会有人盯上她们的,她们两个女人,根本就没法子护着银子回家去。
刚刚那黑衣公子的仆从厉害的身手她们都看见了,加上他又认识沈重华,应当不是坏人,如果他们护送的话,应该会安全很多,想到这里,不禁行了一礼:“如此,就麻烦二位了。”(未完待续。)
孙娘子开给林氏的价钱着实不低了,那些普通的荷包一个给了一百大钱,至于那些叫她和周夫人同时看上了的精品荷包,孙娘子给出的价钱在林氏看来简直就是天价了,一个荷包,居然给三两银子!
要知道一个壮劳力辛苦一天的也就十几二十个大钱,就算是大户人家的体面丫鬟甚至姨娘,一个月的月钱也不过是二三两银子,一个荷包就给三两银子,林氏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与她的激动不同的是,沈重华站在后面困惑的眨眨眼睛,嘟囔了一句什么,林氏没听清楚,要是听清了的话估计会晕过去,她说的是:“卖的太便宜了!”
在林氏这样的乡下人眼睛里,三两银子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自家男人还活着的时候当塾师一个月的束休也不过就一两多银子,男人生病他们家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林氏已经好些日子没有用银子做过交易了。
她还在晕乎着,集雅轩里却进来了一个穿着花里胡哨衣裳,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大冷天的甩着把扇子附庸风雅,后头跟着几个或满脸横肉,或獐头鼠目的跟班,就差在脸上写上纨绔两个字了。
孙娘子一见这人,眉头立即就皱了起来,心里暗叫糟糕,这人怎么来了,就像叫沈重华先到里面去躲一躲。
可是已经晚了,刚一进门,跟在纨绔子弟身后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就看见了沈重华,两只老鼠眼顿时就亮了起来:“少爷,您瞧!小的说的没错吧?这集雅轩经常有些小娘子前来,准保有美人可看。”
沈重华虽是站在林氏身后的,只露出半张脸来。可是那个样子足够叫这些人流口水了,那少爷满意的拍了拍跟班的肩膀:“好,今日算你立功,回去有赏!”一张色迷迷的脸上眼睛瞪得溜圆,摇着扇子走近了沈重华,却被林氏警惕的一下子挡在了前面。
美人忽然变成了一个半老徐娘,纨绔顿时不乐意了:“嘿。爷看的是美人。你一个半老婆子凑什么热闹?一边儿去!”说着探出扇子就想去挑沈重华的下巴。
“你想干什么?”林氏有些慌张,她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欧阳瑾瑜不在。她们两个女人该如何对付这些来意不善的畜生?“光天化日的,你们没有王法了吗?”
“王法?”那纨绔斜着眉眼阴阳怪气的重复了一遍,扇子一甩,自以为很威风的仰起头来用鼻孔对着眼前众人:“告诉她们。本少爷是什么人。”
后面那狗腿跟班立即神气活现的跳出来,用一种睥睨众生的嘴脸对着众人:“我家少爷是知府大人的三公子。在这块地界儿上,我们家公子比王法好使!”
周夫人脸色煞白,她丈夫不过一届县令,根本就不能跟知府相提并论。偷偷的丢下了银子,就躲在别人后面带着自己挑好的东西溜了。
林氏一听对方居然是高官子弟,顿时就没了办法。那纨绔得意洋洋的摇着扇子看着她们,像是在看案板上的肉一样:“怎么样?小娘子跟我回去吧。保准你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哪里还需要刺绣?”
“就是,跟了我们少爷,那可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一群狗腿子在后面叫嚣着。
店里的人生怕惹上是非,早就一个个的溜走了,最后就剩下不能走的孙娘子和几个伙计,此外就是林氏和沈重华了。
沈重华低着头,看样子似乎是被吓坏了,可是谁也看不到她的眼睛里面其实有凶戾的光芒在交织着,叫人心底发寒的光芒。
“我倒是要看看,什么人这么能耐,居然比王法还要好用?”这个时候,店外面却传来一声低沉的声音,店门口看热闹的自动分开一条路,一个身材高大穿着一袭黑色衣袍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样貌普通的仆人。
沈重华抬起头来看了看这个半道上杀出来的人,严重的凶光眨眼功夫就退的不见了踪迹,有点迷糊的对上黑衣青年含笑的脸,卡巴卡巴眼睛,继续低下头去盯着脚尖发呆。
纨绔横行霸道习惯了,哪里想到居然还有人脑子不清楚的敢跟自己作对,顿时就不爽起来,再加上这个人不管是相貌还是风度,都要比自己高出那样一点点,他心里就更加不舒服了:“哪来的野小子?敢管爷的闲事?你们几个,把他们两个给爷扔出去!”
黑衣青年没什么动作,倒是后面默不作声的仆从上前一步,三拳两脚的把几个狗腿子打的鬼哭狼嚎断胳膊断腿,一手提起一个的扔了出去,在大街上叠起了罗汉。
自己的属下被人这么轻松的就决绝掉了,纨绔就算是再傻再嚣张,也明白自己是遇上硬点子了,虚张声势的吓唬道:“你们要是敢动我一根汗毛,我爹就能叫你们生死两难,叫你们在这里待不下去!有胆子你们试试看!”
色厉内荏的样子叫人看了忍不住的唏嘘,黑衣青年懒得去看他,吩咐自己的仆从:“你亲自把他送到知府面前去,告诉他,养不教父之过,他若是还想保住自己的位置,就好生教导一下儿子。”
那仆从恭敬地答应一声,拎鸡崽儿一样的把那外强中干的纨绔子弟拎在手里,大步的冲着知府衙门去了,街面上一堆人全都用敬畏的验光看着他,能够把知府大人的儿子不到那个一回事儿,这两个人的来头一定不小。
闲杂人等都消失了,黑衣青年这才含笑上前,面对着沈重华拱拱手:“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林氏警惕的看着他:“你是谁?想干什么?”
这黑衣青年自然就是临近年关还不曾回京去的太子殿下了,也算是那纨绔子弟倒霉,说了几句大逆不道的话就刚好遇上了他。就冲那小子出言不逊侮辱太子,知府这个官位也是保不住的了,但是太子心里有一番考量,若是现在就与知府撕破脸皮,他微服出巡,没有太大的武力保护,难保对方狗急跳墙会做出什么事儿来,便先拿言语稳住他,以后再来算账不迟。
瞧见林氏就像是老母鸡护小鸡一样的做派,太子忍不住失笑,这妇人挺有意思的,她身后的那女子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质女流,她难道还担心自己会对那女子不利?
“你是谁啊?”沈重华敏感的察觉这个人对自己没什么恶意,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你把那个坏人赶走了,你是好人吗?”
太子的脸颊控制不住的抽了抽,这些天他早就已经打听清楚了,无影针除了王家嫡系之外,就只有沈重华和他会了,他会的还只是些皮毛。所以他对于另外一个例外沈重华可是下了功夫的,知道她自从认识秋十三之后的几乎所有消息,越是知道得多,就越是明白这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子可不像是外表表现的那么单纯,她无疑是极为聪明优秀的。
可是这样一个聪明人却在他面前装糊涂,难道他看起来很像个傻子吗?
面对着沈重华好奇的眼眸,英明神武的太子殿下无话了说了,有心想要借一步说话谈一谈无影针的事情,却被林氏用那种防贼一样的目光盯着,心下不悦:“我们之前见过面,不过可能沈姑娘并没有注意到。”
他知道重华姓沈,刚才还帮她们解了围,林氏松了口气,大概真的是旧相识吧?“这位公子认识重华?你别费劲了,重华这些日子脑子不大清楚,根本就不记得人,不是有意对您没礼貌的。”说着还不忘袒护沈重华几句,唯恐这位一看就尊贵无比的公子会生气。
脑子不清楚?太子闻言愕然,怀疑的看着沈重华,真的假的?怎么自己一找上她,她就脑子不清楚了?要说是巧合,也未免太巧了。
沈重华歪歪脑袋:“娘亲,肚子饿了,我们回家吧?”
孙娘子才把注意力恢复过来,赶紧算好了账,周夫人偷偷溜走了,留下的两锭银子足有五十两,匆匆带走的荷包却不足十个,孙娘子也不贪图这女人的钱,干脆把两锭雪花银连同自己应当付给林娘子的银钱一起包好了递给林娘子,嘱咐道“身上带着钱路上小心些,今儿闹了那么一出儿,不知道多少人看见了,说不准会有人惦记上你们的银子。”
林氏闻言警惕的四处扫了几眼,把银两收了起来:“好,咱们这就回家去,先去把牛车领回来再说。”
太子犹不死心,不能相信沈重华真的脑子坏掉了,刚好他的仆从送了那纨绔回去这时候回转来了,顿时眼睛一转:“不如这样,我们两人送你们回家去好了,也免得路上有人不开眼的想要找你们麻烦。”
林氏闻言有些犹豫有些心动,她身上揣着六十多两银子呢,这可是一笔巨款,一定会有人盯上她们的,她们两个女人,根本就没法子护着银子回家去。
刚刚那黑衣公子的仆从厉害的身手她们都看见了,加上他又认识沈重华,应当不是坏人,如果他们护送的话,应该会安全很多,想到这里,不禁行了一礼:“如此,就麻烦二位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