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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天下(五周年修订版)_分节阅读_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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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布占泰放回去……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圈禁他,我派人送他回乌拉,让额实泰和娥恩哲也跟了他去……”
他会如此好心?我狐疑的瞄他,今天的努尔哈赤有点怪,简直太好说话了!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
“……布占泰这人并不坏,况且如今扈伦女真和我建州女真联姻交好,盟誓不再如以前那般互相争斗,我放他回去正好做个顺水人情。”他轻轻的笑出声,不再轻易动怒的努尔哈赤脸上少了几分戾气,原本刚毅的线条看起来也柔和了许多。“不过布占泰说想再要娶一个我的女儿,以表我结盟的诚意,而他愿意将他的侄女嫁给我……”
这……这是什么跟什么?我简直恶心到了极点,用力拍开他的手,叱道:“见鬼了!你们到底把女人当成什么东西啊?送过来换过去的……”
“呵呵,终于生气了呀?我还以为你会一直沉默下去呢。放心,即使我以后再娶,你仍是我所有女人中最与众不同的,你的地位没人可以动摇……东哥,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最特别的。”
听着他充满深情的话语,再看看他无比认真的神情,我心绪起伏,不知道该大受感动,还是该当面给他一拳。
我当然知道自己是不同的!因为我是东哥!是女真族无人能及的第一美女!
可是美女也会老!会丑!当我由一个美女变成老女时,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再记得我,也许我会成为第二个衮代或者第二个阿敏。
半个月后,叶赫方面传来消息,布扬古应允了这门亲事——对于这样的一个必然结果,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当真听到时,却仍是觉得眼前暗了一下。
幸而订下婚约后的一个月,努尔哈赤忙于将布占泰送回乌拉,对于婚礼之事一时无暇顾及,我自然乐得装聋作哑。但在木栅内,情势却悄然发生着戏剧性的变化,我虽未正式过门,但我已经有了一座自己可以单独使用的屋子,不需要再和孟古姐姐同挤一个屋子,而且吃住用度上也已明显换成大福晋才有的待遇,另一边,衮代则明显失宠失势,那群势利的奴才见风使舵的本事立竿见影。
阿济娜仍是我的贴身丫头,水涨船高,她如今也早已不是当初在木兰集沟时的那个整天苦着脸的卑贱丫头。才短短一个月,托人找上我,有意想要了她去做小的部将倒不下十来个,其实我琢磨着这些人大多还是冲着她是我的人才来求亲的。我倒也无意留她,只是毕竟这几年主仆一场,总也想着要替她找个好人才是,虽然我并不觉得在这个时代里真找得到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
阿济娜似乎也知道有人跟我提亲的事,是以这几天见了我脸上总是红扑扑的,她已满十八岁,早过了这个时代标准的最佳适婚年龄。每回见她春心萌动的样子,我唯有叹气,罢罢罢,早嫁早了,再留下去怕真要与我结怨了。
五月,努尔哈赤前往明国,这是他向大明朝第三次朝贡。
我巴不得他最好一去就别回来。当然,我不敢明说,他来辞行时只说去去就回,问我可需捎带些汉人的小玩意回来玩耍,我只是充愣傻笑,他爱带不带,我既管不着也不稀罕。
不过,蒙他提醒,说起汉人,我倒是记起了那两位来自大明国的大家闺秀。毕竟大家都是同胞,难得在这异族群居之地有机会凑在一起,怎能不多加联络感情?
我一向是个行动派,想到便要做到,所以等努尔哈赤前脚刚走,我第二天就起了个大早,决定先去代善那里找霁月。褚英那里我不大敢去,那小子的脾气越来越坏,稍一不注意,便会像个炮仗一样炸开,而且他成家后已经搬出木栅在内城安置了房子,要去找他还不太容易。
代善现在住的院落原是先前褚英住过的,屋子够大够宽敞,建筑材料也格外考究,是栅内数一数二的好院落。我才到院门口,守门的哈哈珠子[1]一见了我,啪地就给我行了个跪叩礼,慌得跟个没头苍蝇似的,连话都说不齐全。
阿济娜抱怨了两句,我只听出代善不在府里,霁月正在西下屋。我不愿惊动其他人,抓了把钱赏了那哈哈珠子,又打发阿济娜在西下屋门口守着,便自己推门进去了。
才进门就闻到一股刺鼻的中药味,我最不喜欢闻这股子药味,那会子撞伤了脊椎,连喝了一月的苦水,真是把我给整怕了,现在是闻药变色。
“你在捣鼓什么呢?你病了?”霁月正背对着我在闷热的厨房扇扇子熬药,冷不防被我突然冒出的问话给惊着了,啪地声扇子跌落地面,她满脸惊恐的扭过身。
“吓着你了?真不好意思。”我替她拣起扇子,笑嘻嘻的递还给她,“还认得我么?”
她定了定神,脸上表情淡淡的,那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孤傲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上:“认得,你是女真族第一美女……那天听余大人一直这么叫你。”她顿了顿,忽然扬起漂亮的眸子,眼睛睁得大大的,“你会说我们大明的话?真想不到……你话居然说得如此流利,竟有几分我老家的口音。”
“你老家哪里?”
“苏州。”
我眨眨眼,上海和苏州同属吴语系,口音上自然有些相近。
“你们的蛮语我一句都听不懂,在这家里只有二爷偶尔来了兴致会跟我学说几句汉话,可他是大忙人,平时都难得见他回家来。唉,我都快闷死了……”霁月清澈的声音里有丝淡淡哀伤。
闷?我很奇怪地瞥了她一眼,这个世间的女子很少有觉得闷的,不是她们真的不闷,而是她们基本都不得闲。特别是像关外这样生活条件艰苦,差不多和男子一样都要做体力活挣口粮的女子而言,她们还要承担起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的责任。家里若有闲钱尚可雇人干些女红活计,但对大部分男人而言,娶妻娶的还是能让男人饿时有热饭吃,冷时有新衣裳穿的那种实用性妻子。
也许美貌与实用性是成反比的,也许老天爷是公平的,当它赋予了你一部分天赋后,总要剥夺另一部分才能作为补偿。我不知道以前的东哥是否是美貌与才能并重,但至少于我,我是个不事生产的米虫典型。
也许这就是美人特有的权利。
霁月见我神情有异,似乎明白了什么,脸上噌地烧了起来:“我……让格格见笑了,实在是原来从未练过针黹上的手艺,所以……所以……”
“这没什么,煮饭裁衣什么的,我也一样都不会。”其实我说偏了一点,煮饭炒菜什么的我原是会的,只是前提得是用燃气灶,而不是那种烧柴火的大土灶。
比起东果、莽古济那样正经贵族出身的格格,我这个穿越格格真的很废材,我不会裁衣缝补,不会煮饭烧菜,我四肢不勤,我甚至连五谷都不分,更不识得弯弓狩猎,撒网捕鱼……
这么深入的做了一番自我检讨后,我发现除了这张脸之外,我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唯一的资本好像就是这张脸……
四年前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我一直在反复的质问,为什么偏偏是我?是因为我无父无母无牵挂,上天看我这个孤女遭的罪还不够虐天虐地虐心虐肺,所以,又把我送到这个苦不堪言的地方来继续磨炼?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努力的活着。亲生父母不要我,把才刚出生几天的我扔在了派出所门口,襁褓里塞张字条说是家里女儿多了,养不起。因为我没病没痛四肢健全,所以很快就从当地的儿童福利院被一对在国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夫妇领走。但是五年后,据说不会生养的妻子突然意外怀孕,但那时六岁的我占了他们的生育名额,所以在一次旅行后,我“意外走失”在了离家几千公里远的上海。我没哭没闹,在失去父母踪影后我自己找上了在路口执勤的交警,然后很多人都接二连三来试图和年幼的我沟通,因为我的寡言少语,加上方言难懂,他们无法从我这个小孩子身上寻访到太多有用的信息,所以我最后的去处仍是儿童福利院。
福利院大多数都是先天疾病或身有残疾的孩子,从刚出生到十多岁不等,像我这样身体健康的孩子很容易就被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家看中,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甚至还有跨国外籍人士来福利院挑选孩子,但当收养意愿方出现在福利院时,都被我蛮横地打跑了。我成了福利院的老大难,由于我的不配合,每次我都是从领养优选者到最后被收养意愿方无奈放弃。从六岁长到十四岁,跨入初一的那年我找院长长谈了一次,认真明确表示我不愿意被收养,于是最后三年初中生涯我过得异常平静,每天放学回福利院就是帮院里照顾小孩子……
院长说我是个奇怪的孩子,别的小朋友都会亲切地喊她院长妈妈,只有我,从来都是“院长”“院长”这样礼貌却又生疏的喊她,包括福利院的义工阿姨们,她们都很疼我,但她们也都在私下里说我其实是个凉薄冷情的孩子。
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才算是有情有义,小时候的一些记忆虽已模糊成了不完整的碎片,但并不等于就会完全遗忘。从小到大,我努力活着,慢慢长大,靠自己活着。内心里我其实也渴望有个家庭,渴望有个真正爱我的人,但是……好像,不论是我步悠然,还是布喜娅玛拉格格,亲情这种东西对我们而言,都是一种奢侈。
只要坚持,就一定有希望!
这么多年来,我都对自己这样说,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希望。那么多苦我都熬过来了,现在,也要继续坚持,努力活着,然后……摆脱这场噩梦,回到现实中去,回到上海,回到我所努力生存的那个世界,属于我的地方……
“格格太过谦逊了,格格怎能和我们比……格格!格格?格格你怎么了?”霁月拔高的呼唤声终于将我迷乱的神志重新唤醒。
“啊,刚才说到哪了……你在屋子里熬药做什么?你哪里不舒服了?”她见我突然不说话,一开口却又突然转了话题,先还一愣,后来听我问起药的事,脸上竟红了起来。
这不禁让我更加奇怪,转念一想,瞠目道:“难不成……你是在喝保胎药?”
霁月一把捂住我的嘴,俏脸愈发红透:“胡说些什么……我、我仍是……唉,二爷到现在仍未碰过我一根手指,你别胡说……”
“什么?”我惊讶不已,以我目前对这个时代所有雄性动物的认知,那可真是没一个男人不是好色之徒,特别是爱新觉罗家的几个阿哥,他们可是打小就在对我毛手毛脚中成长起来的。
以这个时代未成年和成年人之间的性早熟年龄段划分来看,代善这个年纪,虽订了亲还没有正式娶妻,但他屋里肯定已经放了不少通房丫头才对,努尔哈赤把霁月指给代善的时候,不就是已经有了他娶妻成家的意思吗?
代善居然会……不好色?我上上下下将霁月打量了遍。美啊!标准的江南古典美人,柔弱娇媚,冰肌玉骨,代善这小子怎么可能会在这么一个楚楚动人的大美女面前,硬装出一副柳下惠来的?
见我眼珠子骨碌碌的乱转,霁月羞得红到了耳根子,低下头喃喃道:“许是爷嫌弃我,根本就看不上我吧。”
“他嫌弃你什么?你一个大家闺秀长得又是人比花娇,他有哪点不满意了?”
霁月苦涩道:“格格你还真信我是出身名门?”我见她嘴角弯起一抹自嘲的冷笑,猛地想起余希元的那句“贱人”来。
“你……”
“也就和格格交代句真心话,我和欣月两个原是立身于苏州半塘的清倌人,不过是被当地绅衿买了送到京里给人作消遣的,没想到最后辗转竟会沦落至此。”
这话即使说给真懂汉语的女真人听,他们也许都未必懂什么是清倌,但我却懂得这句话透露出来的真正意思。心里莫名的一寒,余希元他们搞了两贱籍出身的妓/女给努尔哈赤做妻,这算什么意思?女真人再怎么不受开化,主仆尊卑、上下等级还是异常讲究的啊!努尔哈赤那么多妻子里,哪一个不是出身贵族的格格?即便是收纳的小妾,其父辈也都是女真族里能征善战的贵族。
一时间我们两个都各揣心思,没再讲话。药罐子咕嘟咕嘟的掀起了盖子,沉默中的霁月跳了起来,慌手慌脚的将药罐子从炉子上端下,然后缓缓的往一个小茶缸里面倒药汁。
“不是你喝,那是要给谁送去的?”想起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根本没有可送药的人,“难道……是欣月病了?”
霁月脸色一白,没吭声。我想我是猜对了:“她怎么就病了?大阿哥府里的人不给她弄汤药么?怎么还要你巴巴儿的熬好了药给她送过去?”
霁月忽然眼圈一红,扑嗵朝我跪下了:“格格,你若是当真好心肠,我求你救救欣月吧!”
就把布占泰放回去……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圈禁他,我派人送他回乌拉,让额实泰和娥恩哲也跟了他去……”
他会如此好心?我狐疑的瞄他,今天的努尔哈赤有点怪,简直太好说话了!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
“……布占泰这人并不坏,况且如今扈伦女真和我建州女真联姻交好,盟誓不再如以前那般互相争斗,我放他回去正好做个顺水人情。”他轻轻的笑出声,不再轻易动怒的努尔哈赤脸上少了几分戾气,原本刚毅的线条看起来也柔和了许多。“不过布占泰说想再要娶一个我的女儿,以表我结盟的诚意,而他愿意将他的侄女嫁给我……”
这……这是什么跟什么?我简直恶心到了极点,用力拍开他的手,叱道:“见鬼了!你们到底把女人当成什么东西啊?送过来换过去的……”
“呵呵,终于生气了呀?我还以为你会一直沉默下去呢。放心,即使我以后再娶,你仍是我所有女人中最与众不同的,你的地位没人可以动摇……东哥,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最特别的。”
听着他充满深情的话语,再看看他无比认真的神情,我心绪起伏,不知道该大受感动,还是该当面给他一拳。
我当然知道自己是不同的!因为我是东哥!是女真族无人能及的第一美女!
可是美女也会老!会丑!当我由一个美女变成老女时,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再记得我,也许我会成为第二个衮代或者第二个阿敏。
半个月后,叶赫方面传来消息,布扬古应允了这门亲事——对于这样的一个必然结果,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当真听到时,却仍是觉得眼前暗了一下。
幸而订下婚约后的一个月,努尔哈赤忙于将布占泰送回乌拉,对于婚礼之事一时无暇顾及,我自然乐得装聋作哑。但在木栅内,情势却悄然发生着戏剧性的变化,我虽未正式过门,但我已经有了一座自己可以单独使用的屋子,不需要再和孟古姐姐同挤一个屋子,而且吃住用度上也已明显换成大福晋才有的待遇,另一边,衮代则明显失宠失势,那群势利的奴才见风使舵的本事立竿见影。
阿济娜仍是我的贴身丫头,水涨船高,她如今也早已不是当初在木兰集沟时的那个整天苦着脸的卑贱丫头。才短短一个月,托人找上我,有意想要了她去做小的部将倒不下十来个,其实我琢磨着这些人大多还是冲着她是我的人才来求亲的。我倒也无意留她,只是毕竟这几年主仆一场,总也想着要替她找个好人才是,虽然我并不觉得在这个时代里真找得到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
阿济娜似乎也知道有人跟我提亲的事,是以这几天见了我脸上总是红扑扑的,她已满十八岁,早过了这个时代标准的最佳适婚年龄。每回见她春心萌动的样子,我唯有叹气,罢罢罢,早嫁早了,再留下去怕真要与我结怨了。
五月,努尔哈赤前往明国,这是他向大明朝第三次朝贡。
我巴不得他最好一去就别回来。当然,我不敢明说,他来辞行时只说去去就回,问我可需捎带些汉人的小玩意回来玩耍,我只是充愣傻笑,他爱带不带,我既管不着也不稀罕。
不过,蒙他提醒,说起汉人,我倒是记起了那两位来自大明国的大家闺秀。毕竟大家都是同胞,难得在这异族群居之地有机会凑在一起,怎能不多加联络感情?
我一向是个行动派,想到便要做到,所以等努尔哈赤前脚刚走,我第二天就起了个大早,决定先去代善那里找霁月。褚英那里我不大敢去,那小子的脾气越来越坏,稍一不注意,便会像个炮仗一样炸开,而且他成家后已经搬出木栅在内城安置了房子,要去找他还不太容易。
代善现在住的院落原是先前褚英住过的,屋子够大够宽敞,建筑材料也格外考究,是栅内数一数二的好院落。我才到院门口,守门的哈哈珠子[1]一见了我,啪地就给我行了个跪叩礼,慌得跟个没头苍蝇似的,连话都说不齐全。
阿济娜抱怨了两句,我只听出代善不在府里,霁月正在西下屋。我不愿惊动其他人,抓了把钱赏了那哈哈珠子,又打发阿济娜在西下屋门口守着,便自己推门进去了。
才进门就闻到一股刺鼻的中药味,我最不喜欢闻这股子药味,那会子撞伤了脊椎,连喝了一月的苦水,真是把我给整怕了,现在是闻药变色。
“你在捣鼓什么呢?你病了?”霁月正背对着我在闷热的厨房扇扇子熬药,冷不防被我突然冒出的问话给惊着了,啪地声扇子跌落地面,她满脸惊恐的扭过身。
“吓着你了?真不好意思。”我替她拣起扇子,笑嘻嘻的递还给她,“还认得我么?”
她定了定神,脸上表情淡淡的,那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孤傲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上:“认得,你是女真族第一美女……那天听余大人一直这么叫你。”她顿了顿,忽然扬起漂亮的眸子,眼睛睁得大大的,“你会说我们大明的话?真想不到……你话居然说得如此流利,竟有几分我老家的口音。”
“你老家哪里?”
“苏州。”
我眨眨眼,上海和苏州同属吴语系,口音上自然有些相近。
“你们的蛮语我一句都听不懂,在这家里只有二爷偶尔来了兴致会跟我学说几句汉话,可他是大忙人,平时都难得见他回家来。唉,我都快闷死了……”霁月清澈的声音里有丝淡淡哀伤。
闷?我很奇怪地瞥了她一眼,这个世间的女子很少有觉得闷的,不是她们真的不闷,而是她们基本都不得闲。特别是像关外这样生活条件艰苦,差不多和男子一样都要做体力活挣口粮的女子而言,她们还要承担起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的责任。家里若有闲钱尚可雇人干些女红活计,但对大部分男人而言,娶妻娶的还是能让男人饿时有热饭吃,冷时有新衣裳穿的那种实用性妻子。
也许美貌与实用性是成反比的,也许老天爷是公平的,当它赋予了你一部分天赋后,总要剥夺另一部分才能作为补偿。我不知道以前的东哥是否是美貌与才能并重,但至少于我,我是个不事生产的米虫典型。
也许这就是美人特有的权利。
霁月见我神情有异,似乎明白了什么,脸上噌地烧了起来:“我……让格格见笑了,实在是原来从未练过针黹上的手艺,所以……所以……”
“这没什么,煮饭裁衣什么的,我也一样都不会。”其实我说偏了一点,煮饭炒菜什么的我原是会的,只是前提得是用燃气灶,而不是那种烧柴火的大土灶。
比起东果、莽古济那样正经贵族出身的格格,我这个穿越格格真的很废材,我不会裁衣缝补,不会煮饭烧菜,我四肢不勤,我甚至连五谷都不分,更不识得弯弓狩猎,撒网捕鱼……
这么深入的做了一番自我检讨后,我发现除了这张脸之外,我真的什么都没有。我唯一的资本好像就是这张脸……
四年前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我一直在反复的质问,为什么偏偏是我?是因为我无父无母无牵挂,上天看我这个孤女遭的罪还不够虐天虐地虐心虐肺,所以,又把我送到这个苦不堪言的地方来继续磨炼?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努力的活着。亲生父母不要我,把才刚出生几天的我扔在了派出所门口,襁褓里塞张字条说是家里女儿多了,养不起。因为我没病没痛四肢健全,所以很快就从当地的儿童福利院被一对在国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夫妇领走。但是五年后,据说不会生养的妻子突然意外怀孕,但那时六岁的我占了他们的生育名额,所以在一次旅行后,我“意外走失”在了离家几千公里远的上海。我没哭没闹,在失去父母踪影后我自己找上了在路口执勤的交警,然后很多人都接二连三来试图和年幼的我沟通,因为我的寡言少语,加上方言难懂,他们无法从我这个小孩子身上寻访到太多有用的信息,所以我最后的去处仍是儿童福利院。
福利院大多数都是先天疾病或身有残疾的孩子,从刚出生到十多岁不等,像我这样身体健康的孩子很容易就被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家看中,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甚至还有跨国外籍人士来福利院挑选孩子,但当收养意愿方出现在福利院时,都被我蛮横地打跑了。我成了福利院的老大难,由于我的不配合,每次我都是从领养优选者到最后被收养意愿方无奈放弃。从六岁长到十四岁,跨入初一的那年我找院长长谈了一次,认真明确表示我不愿意被收养,于是最后三年初中生涯我过得异常平静,每天放学回福利院就是帮院里照顾小孩子……
院长说我是个奇怪的孩子,别的小朋友都会亲切地喊她院长妈妈,只有我,从来都是“院长”“院长”这样礼貌却又生疏的喊她,包括福利院的义工阿姨们,她们都很疼我,但她们也都在私下里说我其实是个凉薄冷情的孩子。
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才算是有情有义,小时候的一些记忆虽已模糊成了不完整的碎片,但并不等于就会完全遗忘。从小到大,我努力活着,慢慢长大,靠自己活着。内心里我其实也渴望有个家庭,渴望有个真正爱我的人,但是……好像,不论是我步悠然,还是布喜娅玛拉格格,亲情这种东西对我们而言,都是一种奢侈。
只要坚持,就一定有希望!
这么多年来,我都对自己这样说,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希望。那么多苦我都熬过来了,现在,也要继续坚持,努力活着,然后……摆脱这场噩梦,回到现实中去,回到上海,回到我所努力生存的那个世界,属于我的地方……
“格格太过谦逊了,格格怎能和我们比……格格!格格?格格你怎么了?”霁月拔高的呼唤声终于将我迷乱的神志重新唤醒。
“啊,刚才说到哪了……你在屋子里熬药做什么?你哪里不舒服了?”她见我突然不说话,一开口却又突然转了话题,先还一愣,后来听我问起药的事,脸上竟红了起来。
这不禁让我更加奇怪,转念一想,瞠目道:“难不成……你是在喝保胎药?”
霁月一把捂住我的嘴,俏脸愈发红透:“胡说些什么……我、我仍是……唉,二爷到现在仍未碰过我一根手指,你别胡说……”
“什么?”我惊讶不已,以我目前对这个时代所有雄性动物的认知,那可真是没一个男人不是好色之徒,特别是爱新觉罗家的几个阿哥,他们可是打小就在对我毛手毛脚中成长起来的。
以这个时代未成年和成年人之间的性早熟年龄段划分来看,代善这个年纪,虽订了亲还没有正式娶妻,但他屋里肯定已经放了不少通房丫头才对,努尔哈赤把霁月指给代善的时候,不就是已经有了他娶妻成家的意思吗?
代善居然会……不好色?我上上下下将霁月打量了遍。美啊!标准的江南古典美人,柔弱娇媚,冰肌玉骨,代善这小子怎么可能会在这么一个楚楚动人的大美女面前,硬装出一副柳下惠来的?
见我眼珠子骨碌碌的乱转,霁月羞得红到了耳根子,低下头喃喃道:“许是爷嫌弃我,根本就看不上我吧。”
“他嫌弃你什么?你一个大家闺秀长得又是人比花娇,他有哪点不满意了?”
霁月苦涩道:“格格你还真信我是出身名门?”我见她嘴角弯起一抹自嘲的冷笑,猛地想起余希元的那句“贱人”来。
“你……”
“也就和格格交代句真心话,我和欣月两个原是立身于苏州半塘的清倌人,不过是被当地绅衿买了送到京里给人作消遣的,没想到最后辗转竟会沦落至此。”
这话即使说给真懂汉语的女真人听,他们也许都未必懂什么是清倌,但我却懂得这句话透露出来的真正意思。心里莫名的一寒,余希元他们搞了两贱籍出身的妓/女给努尔哈赤做妻,这算什么意思?女真人再怎么不受开化,主仆尊卑、上下等级还是异常讲究的啊!努尔哈赤那么多妻子里,哪一个不是出身贵族的格格?即便是收纳的小妾,其父辈也都是女真族里能征善战的贵族。
一时间我们两个都各揣心思,没再讲话。药罐子咕嘟咕嘟的掀起了盖子,沉默中的霁月跳了起来,慌手慌脚的将药罐子从炉子上端下,然后缓缓的往一个小茶缸里面倒药汁。
“不是你喝,那是要给谁送去的?”想起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根本没有可送药的人,“难道……是欣月病了?”
霁月脸色一白,没吭声。我想我是猜对了:“她怎么就病了?大阿哥府里的人不给她弄汤药么?怎么还要你巴巴儿的熬好了药给她送过去?”
霁月忽然眼圈一红,扑嗵朝我跪下了:“格格,你若是当真好心肠,我求你救救欣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