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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番外·他乡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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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辽离开家乡马邑的时候, 还未及弱冠,那双眼睛也没有如今这般锐利。
身板尚还单薄的少年郎, 拎着祖辈传下来的陌刀,牵着一批瘦弱的老马, 从西北雁门启程, 踏过荒沙, 踏过青草,踏过沃土,最后在冀州阜城一处客栈的马厩外倒了下来, 老马不断地拱着他因长期饥饿已瘦得脱形的身躯,不安地踏着蹄子。
他勉强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儿, 看了看老马, 又看了看头顶的天空。天色阴沉,过不了多久,这里便将迎来一场暴雨,雨水会将这处灰蒙蒙的小镇冲刷干净,连同他一道。只是, 连他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捱到能感受到雨点拍打在脸颊上的时候。
他抱紧了怀中的陌刀, 叹了一口气。
“咦, 倒是把好刀。”
他逐渐混沌的思维霎时清醒过来, 他动作僵硬地扭过头,看见了一双布满了划痕与泥渍的军靴。
“可惜就是这刀的主人要死了。”
那人的声音听着年级大概三十来岁,浑厚有力, 语气中带了些怜悯。
“有这么一把刀,不死在战场,反而死在这么个地方。”那双军靴离张辽更近了些,他吃力地仰起头,看见阴沉沉的天空下多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那人一身战甲,满面风霜,天边一道闪电忽地炸起,在他侧脸闪了闪光,映得那双眼睛如同在草原上蛰伏已久的恶狼一般锐利凶猛。
尚还年少的张辽只忘了一眼,便立刻屏住了呼吸。
那个男人弯下了腰,问道:“不甘心?”
当然不甘心。
他还未说出口,那男人已经笑了一声,转过身走进了马厩,他一愣,却见那男人从马厩中牵出一批膘肥体壮的骏马,那男人拍了拍马脖子,斜着眼看他:“还能骑马吗?”
迟来的雨点噼噼啪啪地砸落在地面,张辽第一次觉得雨点打在脸上也会疼,很疼。
他张了张嘴,许久没有喝过水,干涩的嗓子只能挤出一句干巴巴的:“能。”
光和七年,太平道教主率众农民头扎黄巾,高喊“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发动叛乱,这是衰微已久的汉室最初的乱世之兆,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儁率军平叛,各地英豪纷纷响应,凡是有心在乱世之中有一番作为的青年男子,皆辞别家乡父母,踏上进剿黄巾之路。
张辽也是如此。
只是比起魁梧健壮的成年人,十五岁的他还太过年少,那柄看上去年纪不小的老马与陌刀,也不像是能在战场上披荆斩棘的样子。在乱世中屹立不倒的梦固然美好,然而那梦还未实现一半,他便在这路上倒下了。
“哈,你这小子,倒有些志气。”那个男人靠着马厩柱子坐着,一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一手提着一个酒坛子,他喝酒的姿势十分随意,仰着头,将坛子里的酒灌进嘴里,酒水淋湿了他的胡茬,也将他蒙尘的盔甲洗得如同新甲一般锃亮。
“我离家时,曾说过,一定会闯出一番天地来,让家乡的人都能听外乡人说起我的名字。”张辽捧着男人扔给他的馒头,慢吞吞地咀嚼着说。
那男人笑了笑:“你还小。”
“英雄不问年少。”
男人饮尽了酒,扬手便将酒坛子甩在了身后,土陶碎裂之声在这深夜之中格外刺耳,惊得马厩中的沉睡着的马发出了一声嘶鸣。
男人用袖子随意拭了拭下巴的酒水,朗笑几声,道:“好一个英雄不问年少,我离开家乡时,还要比你大个七八岁,孩子都挺大了。那时我也说过,我会闯出个名堂,待日后我女儿承我衣钵,策马征战时,也能以自己是任秋名的女儿为荣。”
“女儿?”张辽有些惊讶,“女人上战场?”
男人挑了挑眉:“有何不可?”
“可……”
“英雄不问男女。”
“……”张辽继续埋头啃馒头。
男人见他不再反驳,笑了笑,随即又似乎想起了什么,叹了口气,道:“我离家已经五年之久,也算是闯出了些名堂,只是不知道我的女儿,现在长成了什么样。”
大雨洗刷过后的夜空有几分朦胧,天空中无半点星光,只有隐于薄薄云雾间的模糊月色。
“若以后你得了空,替我去颍阴探望一下我的妻女吧。”
张辽扭过头看他:“你怎么不自己去。”
男人苦笑:“我若去了,便再也不想入世了。”
直到很多年后,张辽才知道,当年的颍川枪王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完。
身逢乱世,谁知道,能不能挺得到回家的那一日。
他自十五岁离开马邑,便再也没有回到过那里。
他第一次见到任知节时,正是初平二年的冬天,前一年董卓胁迫天子迁都长安,旧都洛阳付于一炬,朱儁屯兵中牟,召请部队讨伐董卓,董卓拍李傕、郭汜率军数万人进抵河内,两军几番厮杀,朱儁不敌,率军败逃,而李傕、郭汜则趁势在颍川、陈留一带烧杀劫掠。
他也是听见颍川此地时,才想起多年前对于恩师的承诺。
他还记得那一夜月色朦胧,似乎是被泪水浸染过一般,向来狂放不羁的任秋名沉默了许久,说道:“替我去看看我的夫人身体还好不好,我的女儿知节有没有好好练枪。”
他也没想多久,换了身衣服,提了家传的陌刀,一路疾行到马厩,牵了马,飞身而上,抖着缰绳,便冲进了颍川的兵祸之中。
也不知是在路上奔驰了多久,待行至颍阴县时,李傕郭汜的部队也已劫掠至此,城中全是仓皇逃窜的百姓,战马肆意践踏着平民瘦弱的身躯,哭号声合着狞笑,像极了人间地狱。
他握着缰绳,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切,不知道任秋名的女儿是在逃窜的人群中,还是已经葬身马蹄,直到一声孩子的哭声传至耳边,他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甲胄披身的将领用长刀挑着一个小女孩,正狞笑着要将孩子摔落在地。
他正准备策马上前相救,却已有一个鹅黄色的身影飞身上前,一/枪/击打在了那将领的手腕上,从刀尖上将那小女孩救了下来。
他愣了愣,再凝神望去,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之外,只看见那一身鹅黄的人盘着的小巧的垂鬟分肖髻,从他的方向,只能看见她白皙的后颈,与略显单薄的肩。
女人?
他有了些微的愣神,那那小孩的母亲抱着小孩正要离开,其中一兵士提刀便要砍杀过去,黄衫少女手中枪飞出,击打在那兵士刀柄上,为首将领见她兵器已然脱手,便挥起手中长/刀,朝她颈前砍去。少女不慌不忙向后弯腰,上半身几乎与地面平行,那将领一击不得之后,她从平地跃起,另一脚踏于对方刀面上,借力越过对方战马,一手抽过自己那柄枪,枪刃往后一送,竟直直插入那将领喉咙。
她的身手干净利落,像极了久经沙场的老将。
她将自己的枪抽出,也不回头看,扬着下巴,神气十足地向前走了几步。
她并不算是绝色,张辽在长安见过无数美人,妩媚者有之,清冷者有之,哀婉者有之。却没有一个,像她这样一般,带着令人不忍别头的飒爽英姿。
她甚至不像是一个在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
她的枪锈迹斑斑,然而她飞扬的眉角与略带得色的笑,却像任秋名那夜喝过的酒洗净了蒙尘的盔甲一般,让他看见隐于斑斑锈痕之下雪亮的枪锋。
那是他与她的初见。
多年后濮阳城头一战,他一箭射中了敌方女将的后腰,他本以为这不过是一支平常不过的冷箭,直到他射出去的那支箭矢又裹着疾风飞驰而来,在他脸颊上擦过一道血痕,他扭头看去,正与城下的女将对视。
只这一眼,他便已经无法再移开了。
还是那张脸,除了染了些血污及征尘,没有任何改变。
而这一次,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
任知节。
颍川枪王任俨之女。
“所以你便要了这个院子住下?因为那位任将军曾在这里住过?”
他点了点头。
这是濮阳城中一处不甚起眼的院子,院中载满绿植,藤缠着树,树依着藤,屋檐底下一张竹编的摇椅,风吹得檐角铃铛叮叮作响,紫色藤花轻轻摆动,偶见其间翩飞的蝶。
“文远,看出来你还有这样的心思。”
他侧过头,望着飞起的檐角上停驻的鸟雀,屋檐之后是一方碧蓝的天空。
他响起初见任知节之时,那也是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晴朗之日,她梳着垂鬟分肖髻,身着鹅黄色襦裙,像是一个应当在郊外踏歌而行的娇贵女子,然而她手中握着的不是书卷,也不是绢扇,而是一把锈迹斑斑的枪。
“夫人……”他想了想,问那位正在低头看花的绝色女子,“你说,女人该不该上战场?”
貂蝉侧过头来,看着他,笑了笑:“你是想说那位任将军吧?”
他垂下头,不说话。
“或许男人总是希望女人都是站在身后被他们所保护的,但是文远,瞧你对任将军念念不忘的样子……”貂蝉眯着眼睛笑道,“这个问题已经不再需要问我了。”
是啊,不需要问任何人。
任秋名一开始就说过,英雄不问男女。
檐角的鸟拍着翅膀,飞向了碧空之上。
“文远?你动心了?”
他从那碧蓝的天穹之上回过神来,看向一脸笑意的貂蝉。
“文远,你动心了?”貂蝉笑着说,“喜欢那位任将军?”
他愣怔着:“我……”
……
“我喜欢你,任知节。”
暮春初夏,许都城外,入目一派葱茏,夕阳被尖锐的树冠切割得支离破碎,在整个山谷之中镀上了一层灿烂夺目的金。
这是通往白马的官道。
然而路的尽头,没有旌旗。
马不耐地打着响鼻,前蹄踢着官道上零碎的石子,缰绳已从骑手的手中滑脱,那只布满了茧子的手,颤抖着,扣在了怀中女子的背脊之上。
风吹着他凌乱的发,吹着她轻飘飘的袖角。
他小心地将她唇边的血迹擦干,将绑在她眼部的绷带揭开,低下头,吻在了她干瘪毫无起伏的眼眶上。
“我喜欢你,任知节。”
一向低沉的声音已经再难以控制情绪,一滴液体滴落在她高挺的鼻梁,擦过她再无起伏的鼻翼,滑过她的唇角。
下邳城破之前,他将她送回马邑,想着待他功成名就之时,再回马邑与她过完这辈子。
“为什么不跟她一起回去呢。”貂蝉笑道,“下邳此战凶多吉少,你与她一道回去,也不用在此被曹军围困数月,还有可能给奉先陪葬。”
“我……”他顿了顿,“我若跟她一起回去,便不会再想入世。”
那个月夜,他也问过任秋名,为什么不会颍阴去探望妻女。
向来飒爽的任秋名苦笑着说,一旦回去,便不想再入世。
有她,有故乡,谁还会再眷恋那刀头舔血的生活呢。
只是任秋名没说完的下半句话,他到今日才理解透彻。
身逢乱世,谁知道,能不能挺得到回家的那一日。
她回不去,他也回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告白的就是张文远嘻嘻嘻。
下一章是表哥的番外。
表哥番外完之后,就进入无双修罗场线了!</dd>
张辽离开家乡马邑的时候, 还未及弱冠,那双眼睛也没有如今这般锐利。
身板尚还单薄的少年郎, 拎着祖辈传下来的陌刀,牵着一批瘦弱的老马, 从西北雁门启程, 踏过荒沙, 踏过青草,踏过沃土,最后在冀州阜城一处客栈的马厩外倒了下来, 老马不断地拱着他因长期饥饿已瘦得脱形的身躯,不安地踏着蹄子。
他勉强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儿, 看了看老马, 又看了看头顶的天空。天色阴沉,过不了多久,这里便将迎来一场暴雨,雨水会将这处灰蒙蒙的小镇冲刷干净,连同他一道。只是, 连他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捱到能感受到雨点拍打在脸颊上的时候。
他抱紧了怀中的陌刀, 叹了一口气。
“咦, 倒是把好刀。”
他逐渐混沌的思维霎时清醒过来, 他动作僵硬地扭过头,看见了一双布满了划痕与泥渍的军靴。
“可惜就是这刀的主人要死了。”
那人的声音听着年级大概三十来岁,浑厚有力, 语气中带了些怜悯。
“有这么一把刀,不死在战场,反而死在这么个地方。”那双军靴离张辽更近了些,他吃力地仰起头,看见阴沉沉的天空下多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那人一身战甲,满面风霜,天边一道闪电忽地炸起,在他侧脸闪了闪光,映得那双眼睛如同在草原上蛰伏已久的恶狼一般锐利凶猛。
尚还年少的张辽只忘了一眼,便立刻屏住了呼吸。
那个男人弯下了腰,问道:“不甘心?”
当然不甘心。
他还未说出口,那男人已经笑了一声,转过身走进了马厩,他一愣,却见那男人从马厩中牵出一批膘肥体壮的骏马,那男人拍了拍马脖子,斜着眼看他:“还能骑马吗?”
迟来的雨点噼噼啪啪地砸落在地面,张辽第一次觉得雨点打在脸上也会疼,很疼。
他张了张嘴,许久没有喝过水,干涩的嗓子只能挤出一句干巴巴的:“能。”
光和七年,太平道教主率众农民头扎黄巾,高喊“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发动叛乱,这是衰微已久的汉室最初的乱世之兆,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儁率军平叛,各地英豪纷纷响应,凡是有心在乱世之中有一番作为的青年男子,皆辞别家乡父母,踏上进剿黄巾之路。
张辽也是如此。
只是比起魁梧健壮的成年人,十五岁的他还太过年少,那柄看上去年纪不小的老马与陌刀,也不像是能在战场上披荆斩棘的样子。在乱世中屹立不倒的梦固然美好,然而那梦还未实现一半,他便在这路上倒下了。
“哈,你这小子,倒有些志气。”那个男人靠着马厩柱子坐着,一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一手提着一个酒坛子,他喝酒的姿势十分随意,仰着头,将坛子里的酒灌进嘴里,酒水淋湿了他的胡茬,也将他蒙尘的盔甲洗得如同新甲一般锃亮。
“我离家时,曾说过,一定会闯出一番天地来,让家乡的人都能听外乡人说起我的名字。”张辽捧着男人扔给他的馒头,慢吞吞地咀嚼着说。
那男人笑了笑:“你还小。”
“英雄不问年少。”
男人饮尽了酒,扬手便将酒坛子甩在了身后,土陶碎裂之声在这深夜之中格外刺耳,惊得马厩中的沉睡着的马发出了一声嘶鸣。
男人用袖子随意拭了拭下巴的酒水,朗笑几声,道:“好一个英雄不问年少,我离开家乡时,还要比你大个七八岁,孩子都挺大了。那时我也说过,我会闯出个名堂,待日后我女儿承我衣钵,策马征战时,也能以自己是任秋名的女儿为荣。”
“女儿?”张辽有些惊讶,“女人上战场?”
男人挑了挑眉:“有何不可?”
“可……”
“英雄不问男女。”
“……”张辽继续埋头啃馒头。
男人见他不再反驳,笑了笑,随即又似乎想起了什么,叹了口气,道:“我离家已经五年之久,也算是闯出了些名堂,只是不知道我的女儿,现在长成了什么样。”
大雨洗刷过后的夜空有几分朦胧,天空中无半点星光,只有隐于薄薄云雾间的模糊月色。
“若以后你得了空,替我去颍阴探望一下我的妻女吧。”
张辽扭过头看他:“你怎么不自己去。”
男人苦笑:“我若去了,便再也不想入世了。”
直到很多年后,张辽才知道,当年的颍川枪王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完。
身逢乱世,谁知道,能不能挺得到回家的那一日。
他自十五岁离开马邑,便再也没有回到过那里。
他第一次见到任知节时,正是初平二年的冬天,前一年董卓胁迫天子迁都长安,旧都洛阳付于一炬,朱儁屯兵中牟,召请部队讨伐董卓,董卓拍李傕、郭汜率军数万人进抵河内,两军几番厮杀,朱儁不敌,率军败逃,而李傕、郭汜则趁势在颍川、陈留一带烧杀劫掠。
他也是听见颍川此地时,才想起多年前对于恩师的承诺。
他还记得那一夜月色朦胧,似乎是被泪水浸染过一般,向来狂放不羁的任秋名沉默了许久,说道:“替我去看看我的夫人身体还好不好,我的女儿知节有没有好好练枪。”
他也没想多久,换了身衣服,提了家传的陌刀,一路疾行到马厩,牵了马,飞身而上,抖着缰绳,便冲进了颍川的兵祸之中。
也不知是在路上奔驰了多久,待行至颍阴县时,李傕郭汜的部队也已劫掠至此,城中全是仓皇逃窜的百姓,战马肆意践踏着平民瘦弱的身躯,哭号声合着狞笑,像极了人间地狱。
他握着缰绳,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切,不知道任秋名的女儿是在逃窜的人群中,还是已经葬身马蹄,直到一声孩子的哭声传至耳边,他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甲胄披身的将领用长刀挑着一个小女孩,正狞笑着要将孩子摔落在地。
他正准备策马上前相救,却已有一个鹅黄色的身影飞身上前,一/枪/击打在了那将领的手腕上,从刀尖上将那小女孩救了下来。
他愣了愣,再凝神望去,从密密麻麻的人群之外,只看见那一身鹅黄的人盘着的小巧的垂鬟分肖髻,从他的方向,只能看见她白皙的后颈,与略显单薄的肩。
女人?
他有了些微的愣神,那那小孩的母亲抱着小孩正要离开,其中一兵士提刀便要砍杀过去,黄衫少女手中枪飞出,击打在那兵士刀柄上,为首将领见她兵器已然脱手,便挥起手中长/刀,朝她颈前砍去。少女不慌不忙向后弯腰,上半身几乎与地面平行,那将领一击不得之后,她从平地跃起,另一脚踏于对方刀面上,借力越过对方战马,一手抽过自己那柄枪,枪刃往后一送,竟直直插入那将领喉咙。
她的身手干净利落,像极了久经沙场的老将。
她将自己的枪抽出,也不回头看,扬着下巴,神气十足地向前走了几步。
她并不算是绝色,张辽在长安见过无数美人,妩媚者有之,清冷者有之,哀婉者有之。却没有一个,像她这样一般,带着令人不忍别头的飒爽英姿。
她甚至不像是一个在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
她的枪锈迹斑斑,然而她飞扬的眉角与略带得色的笑,却像任秋名那夜喝过的酒洗净了蒙尘的盔甲一般,让他看见隐于斑斑锈痕之下雪亮的枪锋。
那是他与她的初见。
多年后濮阳城头一战,他一箭射中了敌方女将的后腰,他本以为这不过是一支平常不过的冷箭,直到他射出去的那支箭矢又裹着疾风飞驰而来,在他脸颊上擦过一道血痕,他扭头看去,正与城下的女将对视。
只这一眼,他便已经无法再移开了。
还是那张脸,除了染了些血污及征尘,没有任何改变。
而这一次,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
任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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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远,看出来你还有这样的心思。”
他侧过头,望着飞起的檐角上停驻的鸟雀,屋檐之后是一方碧蓝的天空。
他响起初见任知节之时,那也是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晴朗之日,她梳着垂鬟分肖髻,身着鹅黄色襦裙,像是一个应当在郊外踏歌而行的娇贵女子,然而她手中握着的不是书卷,也不是绢扇,而是一把锈迹斑斑的枪。
“夫人……”他想了想,问那位正在低头看花的绝色女子,“你说,女人该不该上战场?”
貂蝉侧过头来,看着他,笑了笑:“你是想说那位任将军吧?”
他垂下头,不说话。
“或许男人总是希望女人都是站在身后被他们所保护的,但是文远,瞧你对任将军念念不忘的样子……”貂蝉眯着眼睛笑道,“这个问题已经不再需要问我了。”
是啊,不需要问任何人。
任秋名一开始就说过,英雄不问男女。
檐角的鸟拍着翅膀,飞向了碧空之上。
“文远?你动心了?”
他从那碧蓝的天穹之上回过神来,看向一脸笑意的貂蝉。
“文远,你动心了?”貂蝉笑着说,“喜欢那位任将军?”
他愣怔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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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任知节。”
暮春初夏,许都城外,入目一派葱茏,夕阳被尖锐的树冠切割得支离破碎,在整个山谷之中镀上了一层灿烂夺目的金。
这是通往白马的官道。
然而路的尽头,没有旌旗。
马不耐地打着响鼻,前蹄踢着官道上零碎的石子,缰绳已从骑手的手中滑脱,那只布满了茧子的手,颤抖着,扣在了怀中女子的背脊之上。
风吹着他凌乱的发,吹着她轻飘飘的袖角。
他小心地将她唇边的血迹擦干,将绑在她眼部的绷带揭开,低下头,吻在了她干瘪毫无起伏的眼眶上。
“我喜欢你,任知节。”
一向低沉的声音已经再难以控制情绪,一滴液体滴落在她高挺的鼻梁,擦过她再无起伏的鼻翼,滑过她的唇角。
下邳城破之前,他将她送回马邑,想着待他功成名就之时,再回马邑与她过完这辈子。
“为什么不跟她一起回去呢。”貂蝉笑道,“下邳此战凶多吉少,你与她一道回去,也不用在此被曹军围困数月,还有可能给奉先陪葬。”
“我……”他顿了顿,“我若跟她一起回去,便不会再想入世。”
那个月夜,他也问过任秋名,为什么不会颍阴去探望妻女。
向来飒爽的任秋名苦笑着说,一旦回去,便不想再入世。
有她,有故乡,谁还会再眷恋那刀头舔血的生活呢。
只是任秋名没说完的下半句话,他到今日才理解透彻。
身逢乱世,谁知道,能不能挺得到回家的那一日。
她回不去,他也回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告白的就是张文远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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