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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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源镇是一个较偏远的小镇,这里来往的除了附近的村民,便鲜少有外来客。
也因此,这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的生意就不是太好,平日里这里几乎就等同于酒馆,卖些酒食谋生计。
客栈里的人不多,掌柜的一家子,跑堂的就是他的儿子,掌勺的是他婆娘,虽说人粗鲁了些嗓门大了些,但是烧得一手佳肴。即便是一些地皮野菜,也能做出珍馐的味道来。
黄昏时分,一辆马车忽然停在了客栈门前,吸引了掌柜儿子的注意。倒不是他没见过马车,而是这车不像是该出现在这里的。
也就是这里的大户周家,才坐得起这样的马车。
“小二哥,请问还有没有客房?”五儿跳下车,他已经能够替楼轻鸿他们做一些对外的事宜,而不需要他们亲自动手。
客房自然是有的,全部都是空的。
“有有,请问客官要几间?”
“要三……四间。”五儿本想说三间,猛然想起来还多了一个半死人。
“五儿,要三间,你同那公子住一间,今日委屈些,打个地铺。”楼轻鸿跳下车后,掀开帘子,将夏苏苏扶了下来,对五儿道。
“好,少爷。”五儿听着有些感动,他是下人,打地铺都算好的了,换作从前,只有茅草可以睡。
“五儿,若那公子有发热的症状,你便来叫我。”夏苏苏笑道,旋即又对一旁的小二道:“小二哥,劳烦你跑一趟药铺,按这方子抓些药来,替我们熬好。”
“好类小姐。”那掌柜儿子接过她递来的银子,笑的合不拢嘴。他平日也就是收些铜板和散碎银两,哪里见过这样整锭的?
“多余的给小哥打壶酒算是答谢。”
“哎,多谢小姐。”掌柜儿子顿时更殷勤了些,领着他们进了客栈,便一溜烟的跑去药铺子。
请那掌柜将那昏睡的男子抗到了房间,夏苏苏略略替他的诊脉。虽然脉象微弱了些,心跳却还算平稳,想来他平日里底子应该不错,否则受了如此重的伤,也早该咽气了。
待药熬好,五儿细细的喂下了,天也已经黑了。在客栈里用了些饭食,虽然简陋了些,但吃着竟丝毫不输京城里的酒楼,不由有些惊奇。不过也没有多问,还不许人家手艺好的?
夜里,五儿果然寻了来。虽然喂了药,也还是发烧了,毕竟伤的太重了,这些寻常的草药顶不了什么用。
喂他吃下一粒清神丹,夏苏苏有些无奈。这清神丹好虽好,却不太适合他这样伤重昏迷的,若非出于无奈,她是不会用上的。
又命五儿打了一盆凉水来,不时的替他换毛巾擦身,直到鸡鸣,这才退了烧。
烧是退了,可那男子却还昏迷着。人既然都救了自然是要救到底了,夏苏苏不是半途而废的人。和楼轻鸿商量了下,决定在这先呆下,等那男子醒来再做计较。
林源镇虽小,好歹也是个镇。本想去官府递名帖,却发现这地方压根就没有府衙。这样一来就不怕他们查问那男子的身份,心底也不由的松了口气。
那男子身上什么都没有,想必是真的被人搜刮干净了。
歇了三日,就听得五儿来敲门。
“少爷,小姐,那位公子醒了。”五儿有些欣喜的道,照顾了那人三天,还以为他会没命。这会醒了,也是从心底替他高兴的。
才到门口,就瞧见那男子已经坐了起来,楼轻鸿牵着夏苏苏走进去,五儿机灵的搬凳子给两个主子坐,惹的夏苏苏不由的看他一眼,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机灵了。
“请问是二位救了我吗?”男子有些疑惑的看了看面前的两人,都很年轻,年轻的不像是会救他的人。
“恩,我是在溪边看到你的。”楼轻鸿点头,不是没看见他眼底的不信,只是恐怕他没有办法质疑什么。“你的伤很重。”
“……在下是做生意的,被劫道了。”男子道:“我叫南宫翔,请问两位恩公大名?”
楼轻鸿与夏苏苏对看一眼,知道他没有说实话。不过他们也不想多问,便道:“我姓白,家里兄弟多,排行十二,父亲没什么学问,就叫我白十二,这个是我未婚妻子苏苏。”
“白兄弟,苏苏姑娘,二位救命之恩,我南宫翔当涌泉相报……”南宫翔微微一笑,起身拱一拱手,不小心扯到伤口,面上的笑容僵硬了几分,缓了缓,又道:“只是我还有事在身,恐怕只能日后再报答两位。”
他说这话,无非是怕他们挟恩以报,混迹于江湖上,这种人见的太多,难免不小心些。
五儿扯了扯嘴角,想说什么,终是没有出声。
“南宫大哥这是哪的话,我二人只是举手之劳。”夏苏苏仰面微笑,并无异样。
“这……真是不好意思,劳烦你们,还有这位小兄弟照顾我……”身上的衣服恐怕也是那少年的,看他面容稚嫩,却长得颇为结实,只怕也是个练家子。在江湖打滚这么多年,金疮药的味道他还是闻得出来的,这样偏僻的地方,又怎么会有金疮药?身上还有股异香,一闻就知道不是寻常的药物。还有他腹部的那个伤口,用来缝合的金丝线也不是寻常人家用的起的。
这两个看似平常的少年,决不是普通人。
不过也未听说过江湖上谁家除了这样的少年英雄,若是有,他不可能不知道。
“既然南宫大哥已经无碍,我二人也就告辞了,你在这里休息几日,应是无人打扰的。”楼轻鸿说着站起身,拿出一包已经兑换好的银两,放在桌上:“大哥身无长物,这些银两先用着。本来应该等你的伤好了我们才该向你辞行的,不过我们还有要事,就不陪你了。这林源镇民风淳朴,大哥可安心养伤。”
南宫翔一楞,他才醒他们便要辞行?
听那白姓少年说话,却不像是认识他,甚至可能连南宫家都不知道。
南宫翔十七岁便出道,混迹江湖十年,认识的人可谓不少,却也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救了人,什么都不问,一醒来就如同包袱似的想要丢开。
没错,就是包袱。
苦笑了下,南宫翔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被人当作包袱的一天,而且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望着那包银两,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吞了下去。就如同那少年所说,自己身无长物又受了伤,没有银两,也是寸步难行的。
他的剑和信物都被仇人拿走了,真真是一清二白只剩下他一个。
“五儿,收拾一下,咱们下午就动身了。”(未完待续)
林源镇是一个较偏远的小镇,这里来往的除了附近的村民,便鲜少有外来客。
也因此,这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的生意就不是太好,平日里这里几乎就等同于酒馆,卖些酒食谋生计。
客栈里的人不多,掌柜的一家子,跑堂的就是他的儿子,掌勺的是他婆娘,虽说人粗鲁了些嗓门大了些,但是烧得一手佳肴。即便是一些地皮野菜,也能做出珍馐的味道来。
黄昏时分,一辆马车忽然停在了客栈门前,吸引了掌柜儿子的注意。倒不是他没见过马车,而是这车不像是该出现在这里的。
也就是这里的大户周家,才坐得起这样的马车。
“小二哥,请问还有没有客房?”五儿跳下车,他已经能够替楼轻鸿他们做一些对外的事宜,而不需要他们亲自动手。
客房自然是有的,全部都是空的。
“有有,请问客官要几间?”
“要三……四间。”五儿本想说三间,猛然想起来还多了一个半死人。
“五儿,要三间,你同那公子住一间,今日委屈些,打个地铺。”楼轻鸿跳下车后,掀开帘子,将夏苏苏扶了下来,对五儿道。
“好,少爷。”五儿听着有些感动,他是下人,打地铺都算好的了,换作从前,只有茅草可以睡。
“五儿,若那公子有发热的症状,你便来叫我。”夏苏苏笑道,旋即又对一旁的小二道:“小二哥,劳烦你跑一趟药铺,按这方子抓些药来,替我们熬好。”
“好类小姐。”那掌柜儿子接过她递来的银子,笑的合不拢嘴。他平日也就是收些铜板和散碎银两,哪里见过这样整锭的?
“多余的给小哥打壶酒算是答谢。”
“哎,多谢小姐。”掌柜儿子顿时更殷勤了些,领着他们进了客栈,便一溜烟的跑去药铺子。
请那掌柜将那昏睡的男子抗到了房间,夏苏苏略略替他的诊脉。虽然脉象微弱了些,心跳却还算平稳,想来他平日里底子应该不错,否则受了如此重的伤,也早该咽气了。
待药熬好,五儿细细的喂下了,天也已经黑了。在客栈里用了些饭食,虽然简陋了些,但吃着竟丝毫不输京城里的酒楼,不由有些惊奇。不过也没有多问,还不许人家手艺好的?
夜里,五儿果然寻了来。虽然喂了药,也还是发烧了,毕竟伤的太重了,这些寻常的草药顶不了什么用。
喂他吃下一粒清神丹,夏苏苏有些无奈。这清神丹好虽好,却不太适合他这样伤重昏迷的,若非出于无奈,她是不会用上的。
又命五儿打了一盆凉水来,不时的替他换毛巾擦身,直到鸡鸣,这才退了烧。
烧是退了,可那男子却还昏迷着。人既然都救了自然是要救到底了,夏苏苏不是半途而废的人。和楼轻鸿商量了下,决定在这先呆下,等那男子醒来再做计较。
林源镇虽小,好歹也是个镇。本想去官府递名帖,却发现这地方压根就没有府衙。这样一来就不怕他们查问那男子的身份,心底也不由的松了口气。
那男子身上什么都没有,想必是真的被人搜刮干净了。
歇了三日,就听得五儿来敲门。
“少爷,小姐,那位公子醒了。”五儿有些欣喜的道,照顾了那人三天,还以为他会没命。这会醒了,也是从心底替他高兴的。
才到门口,就瞧见那男子已经坐了起来,楼轻鸿牵着夏苏苏走进去,五儿机灵的搬凳子给两个主子坐,惹的夏苏苏不由的看他一眼,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机灵了。
“请问是二位救了我吗?”男子有些疑惑的看了看面前的两人,都很年轻,年轻的不像是会救他的人。
“恩,我是在溪边看到你的。”楼轻鸿点头,不是没看见他眼底的不信,只是恐怕他没有办法质疑什么。“你的伤很重。”
“……在下是做生意的,被劫道了。”男子道:“我叫南宫翔,请问两位恩公大名?”
楼轻鸿与夏苏苏对看一眼,知道他没有说实话。不过他们也不想多问,便道:“我姓白,家里兄弟多,排行十二,父亲没什么学问,就叫我白十二,这个是我未婚妻子苏苏。”
“白兄弟,苏苏姑娘,二位救命之恩,我南宫翔当涌泉相报……”南宫翔微微一笑,起身拱一拱手,不小心扯到伤口,面上的笑容僵硬了几分,缓了缓,又道:“只是我还有事在身,恐怕只能日后再报答两位。”
他说这话,无非是怕他们挟恩以报,混迹于江湖上,这种人见的太多,难免不小心些。
五儿扯了扯嘴角,想说什么,终是没有出声。
“南宫大哥这是哪的话,我二人只是举手之劳。”夏苏苏仰面微笑,并无异样。
“这……真是不好意思,劳烦你们,还有这位小兄弟照顾我……”身上的衣服恐怕也是那少年的,看他面容稚嫩,却长得颇为结实,只怕也是个练家子。在江湖打滚这么多年,金疮药的味道他还是闻得出来的,这样偏僻的地方,又怎么会有金疮药?身上还有股异香,一闻就知道不是寻常的药物。还有他腹部的那个伤口,用来缝合的金丝线也不是寻常人家用的起的。
这两个看似平常的少年,决不是普通人。
不过也未听说过江湖上谁家除了这样的少年英雄,若是有,他不可能不知道。
“既然南宫大哥已经无碍,我二人也就告辞了,你在这里休息几日,应是无人打扰的。”楼轻鸿说着站起身,拿出一包已经兑换好的银两,放在桌上:“大哥身无长物,这些银两先用着。本来应该等你的伤好了我们才该向你辞行的,不过我们还有要事,就不陪你了。这林源镇民风淳朴,大哥可安心养伤。”
南宫翔一楞,他才醒他们便要辞行?
听那白姓少年说话,却不像是认识他,甚至可能连南宫家都不知道。
南宫翔十七岁便出道,混迹江湖十年,认识的人可谓不少,却也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救了人,什么都不问,一醒来就如同包袱似的想要丢开。
没错,就是包袱。
苦笑了下,南宫翔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被人当作包袱的一天,而且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望着那包银两,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吞了下去。就如同那少年所说,自己身无长物又受了伤,没有银两,也是寸步难行的。
他的剑和信物都被仇人拿走了,真真是一清二白只剩下他一个。
“五儿,收拾一下,咱们下午就动身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