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追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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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多万两黄金,说少绝对不少,可说多也不能算多,本王尚还未至于到了为二百万两黄金,就不择手段的地步,冉子旒,我劝你也打消这种念头罢了,胆敢动玉小姐一根毫毛,就别怪本王翻脸不认人!”皇甫凌飞的脸色阴沉下去,都说了玉鸣不是南宫骊珠,冉子旒居然还纠缠个没完。
冉子旒很奇怪地看了皇甫凌飞一眼,和皇甫凌飞了解他一样,他何尝不了解皇甫凌飞,一起长大的主子兼兄弟,什么时候多了一份怜香惜玉的脉脉温情?不会的,那不属于皇甫凌飞,“为的,也不全然是黄金啊,王爷,你想想,先王赐死了驸马,假若这真是一起冤案的话,先王就是南宫家的仇人,那南宫骊珠肯忍下这不白之冤苟活于世么?”
“你是说……?”皇甫凌飞皱起了眉头。
“父债子还,父孽子偿,南宫骊珠对别人也许只意味着一大笔黄金,可对我们还是一枚针对皇甫世煦的好棋啊!”
“好棋?你打算如何走?”
“属下暂时还没想好,但显而易见的,皇甫世煦得为他老爹的糊涂付出代价,得南宫骊珠,便得一石二鸟,王爷,难道不是么?”
“一石二鸟……”皇甫凌飞沉吟道,“到时候本王一路挥戈北上,攻无不破,还用得着使那些小手段吗?”
“王爷,你自然不屑于宵小手段的,可假如能令我们的大举事半功倍,以最少的代价取胜的话,用些非常手段也未尝不可啊,再者,王爷帮前驸马昭雪了冤案,是件笼络民心广聚善缘的好事,王爷切莫轻看了人和二字,古云得民心者得天下……”
“好了,好了”,皇甫凌飞最怕的就是冉子旒一论起大道道来,就引经据典说个没完,一见冉子旒来了劲,赶紧打断他,“南宫家的事,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啊?不过就怕你是瞎耽误功夫白费蜡,本王不跟你说了,一大早上就听你谋算这个谋算那个,冉子旒啊冉子旒,你叫本王说你什么好呢?跟你相处,那个累!算了,也就本王能容你于帐下,唉,我就说再好的兴致,只要你冉子旒出现,绝对一扫而光!”
冉子旒直瞪眼,事情的重要性都说了个透,皇甫凌飞是真听不进去,还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当幕僚的下场总是这样的,你越是殚精竭虑吧,或许还会越发惹得主子厌烦,然而如若是撒手不管,很明摆,自己数十年的命运都是跟顺安紧紧相连,并非不想过清净太平日子,正相反,是朝廷与藩属王国必然存在的矛盾,让人根本无法不居安思危。
言语不投机,冉子旒拱手道,“既然属下不招王爷待见,那么属下还是自行回屋老实呆着罢,免得愈发坏了王爷的好兴致!”说着就要走。
皇甫凌飞横了冉子旒一眼,没有挽留,因为他实在心里也不舒服,冉子旒的道理都对,可就是听着令人不痛快,就好比你刚刚买到一块宝玉,正爱不释手时,有人当面冲你说,“诶,你买到假货了。”
玉鸣如果单纯的,只是百万庄里的一位赌姬,那么他们之间的相处也可以是单纯的,时机合适,皇甫凌飞甚至有打算向怜牧借人,邀玉鸣去顺安一游,但冉子旒的话打破了这种单纯,且不说皇甫凌飞自己都觉得别扭,也不论玉鸣是否是南宫骊珠,只需一旦晓得真相,玉鸣会如何对付自己的“别有用心”?
庄里的丁奴送来皇甫凌飞的早餐,精致的燕窝鱼翅粥和几样小菜,皇甫凌飞举箸时,觉得本来很好的胃口也被冉子旒给败了,于是长叹一声,一样没动地放下筷子,唤丁奴来又将一桌子的饭菜撤了出去。
玉鸣巡庄了一圈,倒也无事,正欲去阿斗那里看看,忽见一粉带丁奴匆匆跑向自己,丁奴行过礼后,立即附耳对玉鸣道,“快,小姐,怜公已回,招小姐速去。”
“什么?怜公已经回来了?什么时候回的?”
“刚到!”
“那一起回的有没有孑晔少主?”
丁奴退后一步,以同情而忧虑的眼光望定玉鸣,缓缓摇头。
玉鸣不再多问,甩下丁奴,自己赶紧往怜牧的房间而去,紧张之中竟连门也顾不得敲,便一头撞了进去,“怜叔,你回了?怎样啦!”
怜牧回身,玉鸣大吃一惊,仅仅一天一夜的功夫,怜牧和出庄时,竟判若两人。
此刻的怜牧,哪还有一点养尊处优的贵人气,发束缕缕垂乱不说,原本白皙的脸皮上,也是污汗蒙面,身上的夹袍,出门时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回来时,和脚上的鞋一样,溅满了大大小小的泥点灰团,细心的玉鸣还发现,袍褂的下摆和裤脚上,分别粘着一种绿色的刺球模样的东西。
“鸣儿!”怜牧开口道,“快进来,把门关上!”
玉鸣回过神,忙将门关住,“怜叔叔这是去了哪里,怎么弄成这副模样,没出什么事吧,有孑晔哥哥的消息了么?”
怜牧苦笑,“你一口气问这么多,我究竟回答你哪一样呢?”
“呃,玉鸣是心急嘛,既担心孑晔哥哥,也担心怜叔啊,左盼右盼总算等回了怜叔,玉鸣这心也算能放下一些了。”
“嗯,庄上没什么事吧?”
“一切正常,怜叔,不过,您这样子……要不,玉鸣先去帮怜叔你打水洗脸,换身干净的衣服?”
“不急,我已经叫丁奴去烧水去了,一会儿我得好好泡个澡,这双腿好些年没走这么远的路了,肿胀酸痛得不行”,怜牧说着就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了,玉鸣惊诧地看到,平时极为讲究干净的怜牧,也有不顾忌污脏行为随意的时候。
“怜叔走了很远的路么”,玉鸣在怜牧的身侧蹲下,看着衣服上重重点点的泥污,摘下那绿色的刺球,“这是什么?”
“噢!一种草丛里粘衣服的野果,我们小时候叫它刺儿棵”,怜牧说着笑了笑。
玉鸣点点头,难怪怜牧说走了好远的路,想必是穿过荒郊野外没法骑马的草丛,“怜叔为了孑晔哥哥如此辛苦,玉鸣感激不尽,不知怜叔可有收获?”
“如果说关于孑晔的消息,我只能致歉,鸣儿,暂时仍是一无所获,不过,我总算找到了我想找的人,而且他也答应帮忙,就在我离开之时,他已动身出发去寻找晔儿了。”
玉鸣有些失望,怜牧这么辛辛苦苦出去求人帮忙,可孑晔仍如石沉大海,音讯全无。
“别担心了,鸣儿”,怜牧看出玉鸣的失落,安慰她道,“如果说我们出动这么多的人力物力都找不到晔儿的话,那普天之下,也就唯一还有那个人能找出晔儿的下落了。”
“噢?那个人……真的那么厉害吗?”
怜牧再次笑笑,“我无法向你形容他有多厉害,鸣儿,但是我认识他这么多年,据我所知,除了仅有的一次失手,只要是他决心找的,无论天涯海角,就没有他找不到的,哪怕是这个人的尸骨都成了灰。”
玉鸣吐了吐舌,拍着胸口道,“吓,怜叔,你又吓唬我,什么尸骨成了灰呀的,我的孑晔哥哥才不过失踪几天么,哪有那么瘆人。”
“唔,我只是这般形容,叫你也好放宽心,按我估算,快则数天,迟则半月,他就会给我们带来孑晔的消息的。”
“数天?半月?”玉鸣深深长叹,一天见不到孑晔都是寝食难安,又怎么可能放宽心呢。
“怎么,不相信怜叔的话么?”怜牧见玉鸣依旧不开心,以为玉鸣是在置疑他委托的追踪人。
玉鸣苦笑,摇头道,“不是,我只是担忧孑晔哥哥的安危而已,怜叔都信赖的人,我自然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不过,怜叔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他是做什么的?”
“二百多万两黄金,说少绝对不少,可说多也不能算多,本王尚还未至于到了为二百万两黄金,就不择手段的地步,冉子旒,我劝你也打消这种念头罢了,胆敢动玉小姐一根毫毛,就别怪本王翻脸不认人!”皇甫凌飞的脸色阴沉下去,都说了玉鸣不是南宫骊珠,冉子旒居然还纠缠个没完。
冉子旒很奇怪地看了皇甫凌飞一眼,和皇甫凌飞了解他一样,他何尝不了解皇甫凌飞,一起长大的主子兼兄弟,什么时候多了一份怜香惜玉的脉脉温情?不会的,那不属于皇甫凌飞,“为的,也不全然是黄金啊,王爷,你想想,先王赐死了驸马,假若这真是一起冤案的话,先王就是南宫家的仇人,那南宫骊珠肯忍下这不白之冤苟活于世么?”
“你是说……?”皇甫凌飞皱起了眉头。
“父债子还,父孽子偿,南宫骊珠对别人也许只意味着一大笔黄金,可对我们还是一枚针对皇甫世煦的好棋啊!”
“好棋?你打算如何走?”
“属下暂时还没想好,但显而易见的,皇甫世煦得为他老爹的糊涂付出代价,得南宫骊珠,便得一石二鸟,王爷,难道不是么?”
“一石二鸟……”皇甫凌飞沉吟道,“到时候本王一路挥戈北上,攻无不破,还用得着使那些小手段吗?”
“王爷,你自然不屑于宵小手段的,可假如能令我们的大举事半功倍,以最少的代价取胜的话,用些非常手段也未尝不可啊,再者,王爷帮前驸马昭雪了冤案,是件笼络民心广聚善缘的好事,王爷切莫轻看了人和二字,古云得民心者得天下……”
“好了,好了”,皇甫凌飞最怕的就是冉子旒一论起大道道来,就引经据典说个没完,一见冉子旒来了劲,赶紧打断他,“南宫家的事,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啊?不过就怕你是瞎耽误功夫白费蜡,本王不跟你说了,一大早上就听你谋算这个谋算那个,冉子旒啊冉子旒,你叫本王说你什么好呢?跟你相处,那个累!算了,也就本王能容你于帐下,唉,我就说再好的兴致,只要你冉子旒出现,绝对一扫而光!”
冉子旒直瞪眼,事情的重要性都说了个透,皇甫凌飞是真听不进去,还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当幕僚的下场总是这样的,你越是殚精竭虑吧,或许还会越发惹得主子厌烦,然而如若是撒手不管,很明摆,自己数十年的命运都是跟顺安紧紧相连,并非不想过清净太平日子,正相反,是朝廷与藩属王国必然存在的矛盾,让人根本无法不居安思危。
言语不投机,冉子旒拱手道,“既然属下不招王爷待见,那么属下还是自行回屋老实呆着罢,免得愈发坏了王爷的好兴致!”说着就要走。
皇甫凌飞横了冉子旒一眼,没有挽留,因为他实在心里也不舒服,冉子旒的道理都对,可就是听着令人不痛快,就好比你刚刚买到一块宝玉,正爱不释手时,有人当面冲你说,“诶,你买到假货了。”
玉鸣如果单纯的,只是百万庄里的一位赌姬,那么他们之间的相处也可以是单纯的,时机合适,皇甫凌飞甚至有打算向怜牧借人,邀玉鸣去顺安一游,但冉子旒的话打破了这种单纯,且不说皇甫凌飞自己都觉得别扭,也不论玉鸣是否是南宫骊珠,只需一旦晓得真相,玉鸣会如何对付自己的“别有用心”?
庄里的丁奴送来皇甫凌飞的早餐,精致的燕窝鱼翅粥和几样小菜,皇甫凌飞举箸时,觉得本来很好的胃口也被冉子旒给败了,于是长叹一声,一样没动地放下筷子,唤丁奴来又将一桌子的饭菜撤了出去。
玉鸣巡庄了一圈,倒也无事,正欲去阿斗那里看看,忽见一粉带丁奴匆匆跑向自己,丁奴行过礼后,立即附耳对玉鸣道,“快,小姐,怜公已回,招小姐速去。”
“什么?怜公已经回来了?什么时候回的?”
“刚到!”
“那一起回的有没有孑晔少主?”
丁奴退后一步,以同情而忧虑的眼光望定玉鸣,缓缓摇头。
玉鸣不再多问,甩下丁奴,自己赶紧往怜牧的房间而去,紧张之中竟连门也顾不得敲,便一头撞了进去,“怜叔,你回了?怎样啦!”
怜牧回身,玉鸣大吃一惊,仅仅一天一夜的功夫,怜牧和出庄时,竟判若两人。
此刻的怜牧,哪还有一点养尊处优的贵人气,发束缕缕垂乱不说,原本白皙的脸皮上,也是污汗蒙面,身上的夹袍,出门时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回来时,和脚上的鞋一样,溅满了大大小小的泥点灰团,细心的玉鸣还发现,袍褂的下摆和裤脚上,分别粘着一种绿色的刺球模样的东西。
“鸣儿!”怜牧开口道,“快进来,把门关上!”
玉鸣回过神,忙将门关住,“怜叔叔这是去了哪里,怎么弄成这副模样,没出什么事吧,有孑晔哥哥的消息了么?”
怜牧苦笑,“你一口气问这么多,我究竟回答你哪一样呢?”
“呃,玉鸣是心急嘛,既担心孑晔哥哥,也担心怜叔啊,左盼右盼总算等回了怜叔,玉鸣这心也算能放下一些了。”
“嗯,庄上没什么事吧?”
“一切正常,怜叔,不过,您这样子……要不,玉鸣先去帮怜叔你打水洗脸,换身干净的衣服?”
“不急,我已经叫丁奴去烧水去了,一会儿我得好好泡个澡,这双腿好些年没走这么远的路了,肿胀酸痛得不行”,怜牧说着就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了,玉鸣惊诧地看到,平时极为讲究干净的怜牧,也有不顾忌污脏行为随意的时候。
“怜叔走了很远的路么”,玉鸣在怜牧的身侧蹲下,看着衣服上重重点点的泥污,摘下那绿色的刺球,“这是什么?”
“噢!一种草丛里粘衣服的野果,我们小时候叫它刺儿棵”,怜牧说着笑了笑。
玉鸣点点头,难怪怜牧说走了好远的路,想必是穿过荒郊野外没法骑马的草丛,“怜叔为了孑晔哥哥如此辛苦,玉鸣感激不尽,不知怜叔可有收获?”
“如果说关于孑晔的消息,我只能致歉,鸣儿,暂时仍是一无所获,不过,我总算找到了我想找的人,而且他也答应帮忙,就在我离开之时,他已动身出发去寻找晔儿了。”
玉鸣有些失望,怜牧这么辛辛苦苦出去求人帮忙,可孑晔仍如石沉大海,音讯全无。
“别担心了,鸣儿”,怜牧看出玉鸣的失落,安慰她道,“如果说我们出动这么多的人力物力都找不到晔儿的话,那普天之下,也就唯一还有那个人能找出晔儿的下落了。”
“噢?那个人……真的那么厉害吗?”
怜牧再次笑笑,“我无法向你形容他有多厉害,鸣儿,但是我认识他这么多年,据我所知,除了仅有的一次失手,只要是他决心找的,无论天涯海角,就没有他找不到的,哪怕是这个人的尸骨都成了灰。”
玉鸣吐了吐舌,拍着胸口道,“吓,怜叔,你又吓唬我,什么尸骨成了灰呀的,我的孑晔哥哥才不过失踪几天么,哪有那么瘆人。”
“唔,我只是这般形容,叫你也好放宽心,按我估算,快则数天,迟则半月,他就会给我们带来孑晔的消息的。”
“数天?半月?”玉鸣深深长叹,一天见不到孑晔都是寝食难安,又怎么可能放宽心呢。
“怎么,不相信怜叔的话么?”怜牧见玉鸣依旧不开心,以为玉鸣是在置疑他委托的追踪人。
玉鸣苦笑,摇头道,“不是,我只是担忧孑晔哥哥的安危而已,怜叔都信赖的人,我自然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不过,怜叔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他是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