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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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走了3天,抬头看去,居然还有一堵墙般的高山立在那里,男孩用手掌想要触摸那个他向往的地方,高山和手掌看起来似乎是一般大小,但这也说明了,男孩离山顶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
男孩一点都不后悔,他甚至没有想到自己面对了什么困难,他只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可以改变自己的一生,能改变自己想改变的一切。
为了自己的理想,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男孩娇小的身躯格格不入的出现在这座山中,他的个子只有1米不到,稚嫩的脸庞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处境,头发也压得平平整整,如同铺上了一层蜡。
男孩就像是一个闯入皇宫的凡人,没有丝毫邪念,有的只是那自己都不清楚是好是坏的使命感。
这条山路此时已经不像之前有足迹可循,能给人走的地方,不是靠着万丈深渊,就是不见天日,黑漆漆一片,还能听到类似响尾蛇的沙沙声。
不过这些大人看来难以逾越的地方,男孩都找到了办法,由于他的身形娇小,所以还能夺得那百分之1的安全机会,但即使这样,他也还是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
男孩走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缕缕阳光终于斜照在他的脸上,他已经在这片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走了十几个小时了,这里的林子并不是那种有一米阳光常常照进来的地方,事实上,这片林子的树木足足有数百米高,所有的阳光都被挡住,稀少的几缕阳光人也根本感受不到,反而不知怎的,反射的连竹林里的空气都是绿色的。
就好像竹林外的空气是白色的,而一到竹林的范围就是绿色的了,两者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男孩一张普通不过的脸上,却是透露出了几分明悟。
他已经明白了这修道,修的是什么。
又过了3天,男孩终于支撑不住,昏迷之际,他面露浓浓的苦色,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来,似乎这样就能摸到那依然虚无缥缈的山顶。
男孩倒在了山腰上。
男孩在梦里,仿佛看见一只麋鹿一样的四脚动物向自己走来,它的脸就好像马一样,蹄子十分硕大,比脚还要大,看起来十分稳重。
男孩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木屋里,就像是荒岛电影里出现的那种,圆柱形木头捆成的房屋。
而自己居然睡在一张白色大网里面,网两端连在木屋的墙壁上。自己就像裹在一个大兜兜里。
男孩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兜兜里出来,他走出木屋,看到了一个长相跟宋代大家家主穿着一般的中年人,头上扎着发髻,留着山羊胡,只不过胡子是黑色的。
“不知仙师尊姓大名,请仙师收我做徒弟。”男孩有气无力的喊道,但这已经让他站不稳了。
“你就叫我混雨子吧,你现在先休息下吧,拜师之事么?这个得看你的资质了。”
话音刚落,从屋后走出一只麋鹿,嘴里叼着一只山鸡,走到混雨子面前,嘴巴微微一松,山鸡就掉到了地上,然后用力朝两边甩了甩它的马头,又呼哧呼哧的出了几口气,似乎很不满意主人叫他捉山鸡的差事。
混雨子没有理它,低着头掂量着那只鸡,男孩也盯着那只鸡,只不过是贪婪渴望的眼神,毕竟有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混雨子扭头看到男孩的眼神,又转了回来,什么都不说,就直起身子,拖着古代衣服专有的下摆,向前走到一方池子前,这池子冒着水泡,显然水正从下面流上来,旁边是一块普通的大理石台子,混雨子将山鸡放在台子上,进了屋子,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几团泥巴,竹叶和一个镂空了得竹子做的竹筒。
他握着鸡脖子,然后拿起竹片,用力的从鸡脖子划了下去。
鸡的眼睛还睁着,可是脖子里已经流出了一条血柱子。鸡流出来的血液流进了准备好的竹筒里,鸡猛烈的扑腾起了翅膀,可是现在剧烈运动必定牵扯伤口,于是鸡又安静了下来,不一会儿又开始跳起来,扑腾着翅膀,周而复始,不一会儿,眼灰盖了下来。
血液的柱子也因为快流干了而小了下来,最后一点点流在了鸡毛上,将鸡毛染成了黑色。
男孩远远的看得眉头直皱,这太血腥了,男孩虽然住在村里,但是家境也还算好,所以家里没有养鸡,自然没有见过此等场面。
男孩的后面,一片云雾缭绕成了星系的样子,白色的烟雾仿佛世上最最艺术的画面。
男孩刚开始见到这神秘雾景也觉得美,更何况这是他们村中每人心心念念想要登上的山顶,自然觉得再美不过。
可现在他的前面,却是一个大能当着刽子手虐杀着弱小的生命。
在男孩的眼中,大能都应该是逍遥的,可现在却是这样的画面,撇开这个不说,这是一场虐杀啊。
男孩欲哭无泪。
而混雨子,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看着男孩,过了好久,才顿悟似的笑了笑。
男孩脸色苍白,默然的看着他。
“更血腥的你还没见过!要想除掉毛,必须把鸡活着的时候放进开水里烫着,直到它死掉。”混雨子拿着竹筒,笑嘻嘻的看着里面的鸡血。
“那你为什么不用开水烫他?”男孩问道。
到了晚上,男孩知道为什么了,因为混雨子做的是一道名菜——叫花鸡。将鸡连毛沾上泥巴放火里炙烤,到时候毛会被变硬的泥巴带下来。
男孩和混雨子坐在篝火旁,周围一片漆黑,男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吃完了叫花鸡,根本没有留给混雨子下口的机会。
“啊,好满足啊。”男孩鼓着肚子道。
他得承认,虽然画面很血腥,可是鸡肉确实比鸭肉好吃。
关键是,现在的他很后悔吃了这只鸡啊。
篝火里的木炭偶尔相互碰到,升起几点火星。随着回复成了单纯的火舌。
“小友可还满意啊?”混雨子操着成熟的男音道,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意。
“上仙手艺很好,多谢上仙了。”男孩想要作个揖,可又觉得太过做作,结果拿起手,又放了下来。
“哈哈哈。”混雨子边抚摸自己的胡子边大笑道。
“呵呵呵。”男孩羞的都不敢抬起头了,随口附和得笑了笑,然后仿佛顿悟了似的抬起头,可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心里十分难受。
“顺着你的内心,说你觉得最舒服的话。”混雨子抚摸着男孩的背。
男孩想着让自己觉得最舒服的话,说道;“没事,我很好。”
“那就好。其实我刚才想说的是老夫已经数百年没人作揖了,现在忽然一见,觉得很是亲切。“混雨子叹了一口气,一张脸上布满沧桑和惋惜。
“上仙为何如此?”男孩拿着目光从火堆移到混雨子脸上,感受到了他的无奈。
“上古修士大战,修士凋亡殆尽,这才有了现在的科技世界,这个世上剩下的也只有我,医雾,墨子那老不死的3个人吧。那场大战结束,我也隐世修行,静待绝对意识出世。”混雨子看着火堆舞动的火焰,好似欲望和死亡争相斗艳一般,影射着旁人的无助。
“不知上仙可有名号?在这人世之中可有名讳?”男孩问道。
“我的名字么?颛顼。”混雨子正了正身子,说道。
“虽然我不知道你的来历,但是我听过你的名号。朗朗上口。还有你别再难过了,因为你的存在,古代文明才得以延续啊,黄帝和炎帝知道你还活着肯定会很高兴的。”男孩根本不知道黄帝其实是颛顼的爷爷。
“但愿吧。”混雨子淡淡的说道,心里却对这个男孩刮目相看,觉得这个小男孩心智过人。
混雨子便想考考男孩的慧根,沉思一阵,手指指着男孩说道;“你可知道,修道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却仿佛问到了男孩的心坎上,他也想要知道自己的想法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是为了逍遥的应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么?”男孩心跳不止,说道。
然而这和混雨子心中的答案不谋而合,要知道他可是10意大能啊,他的答案那就是正确答案。
混雨子没有回答,只是笑着点头。
男孩攥紧了拳头,心里唱起了欢快的歌,果然是正确的,太好了,这是我自己悟出来的真理。我不要力量了,如果我能以平凡人的身体逍遥的面对世间的一切,那我岂不是比修士更伟大。
第二天早上,男孩没有说拜师的事情,只是拜别了混雨子,临别时,混雨子教给了男孩几本阵法方面的书籍,并教给他一个阵法,能够直接瞬移到百足山山顶找到混雨子。
随后又叫麋鹿送他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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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走了3天,抬头看去,居然还有一堵墙般的高山立在那里,男孩用手掌想要触摸那个他向往的地方,高山和手掌看起来似乎是一般大小,但这也说明了,男孩离山顶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
男孩一点都不后悔,他甚至没有想到自己面对了什么困难,他只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可以改变自己的一生,能改变自己想改变的一切。
为了自己的理想,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男孩娇小的身躯格格不入的出现在这座山中,他的个子只有1米不到,稚嫩的脸庞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处境,头发也压得平平整整,如同铺上了一层蜡。
男孩就像是一个闯入皇宫的凡人,没有丝毫邪念,有的只是那自己都不清楚是好是坏的使命感。
这条山路此时已经不像之前有足迹可循,能给人走的地方,不是靠着万丈深渊,就是不见天日,黑漆漆一片,还能听到类似响尾蛇的沙沙声。
不过这些大人看来难以逾越的地方,男孩都找到了办法,由于他的身形娇小,所以还能夺得那百分之1的安全机会,但即使这样,他也还是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
男孩走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缕缕阳光终于斜照在他的脸上,他已经在这片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走了十几个小时了,这里的林子并不是那种有一米阳光常常照进来的地方,事实上,这片林子的树木足足有数百米高,所有的阳光都被挡住,稀少的几缕阳光人也根本感受不到,反而不知怎的,反射的连竹林里的空气都是绿色的。
就好像竹林外的空气是白色的,而一到竹林的范围就是绿色的了,两者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男孩一张普通不过的脸上,却是透露出了几分明悟。
他已经明白了这修道,修的是什么。
又过了3天,男孩终于支撑不住,昏迷之际,他面露浓浓的苦色,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来,似乎这样就能摸到那依然虚无缥缈的山顶。
男孩倒在了山腰上。
男孩在梦里,仿佛看见一只麋鹿一样的四脚动物向自己走来,它的脸就好像马一样,蹄子十分硕大,比脚还要大,看起来十分稳重。
男孩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木屋里,就像是荒岛电影里出现的那种,圆柱形木头捆成的房屋。
而自己居然睡在一张白色大网里面,网两端连在木屋的墙壁上。自己就像裹在一个大兜兜里。
男孩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兜兜里出来,他走出木屋,看到了一个长相跟宋代大家家主穿着一般的中年人,头上扎着发髻,留着山羊胡,只不过胡子是黑色的。
“不知仙师尊姓大名,请仙师收我做徒弟。”男孩有气无力的喊道,但这已经让他站不稳了。
“你就叫我混雨子吧,你现在先休息下吧,拜师之事么?这个得看你的资质了。”
话音刚落,从屋后走出一只麋鹿,嘴里叼着一只山鸡,走到混雨子面前,嘴巴微微一松,山鸡就掉到了地上,然后用力朝两边甩了甩它的马头,又呼哧呼哧的出了几口气,似乎很不满意主人叫他捉山鸡的差事。
混雨子没有理它,低着头掂量着那只鸡,男孩也盯着那只鸡,只不过是贪婪渴望的眼神,毕竟有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混雨子扭头看到男孩的眼神,又转了回来,什么都不说,就直起身子,拖着古代衣服专有的下摆,向前走到一方池子前,这池子冒着水泡,显然水正从下面流上来,旁边是一块普通的大理石台子,混雨子将山鸡放在台子上,进了屋子,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几团泥巴,竹叶和一个镂空了得竹子做的竹筒。
他握着鸡脖子,然后拿起竹片,用力的从鸡脖子划了下去。
鸡的眼睛还睁着,可是脖子里已经流出了一条血柱子。鸡流出来的血液流进了准备好的竹筒里,鸡猛烈的扑腾起了翅膀,可是现在剧烈运动必定牵扯伤口,于是鸡又安静了下来,不一会儿又开始跳起来,扑腾着翅膀,周而复始,不一会儿,眼灰盖了下来。
血液的柱子也因为快流干了而小了下来,最后一点点流在了鸡毛上,将鸡毛染成了黑色。
男孩远远的看得眉头直皱,这太血腥了,男孩虽然住在村里,但是家境也还算好,所以家里没有养鸡,自然没有见过此等场面。
男孩的后面,一片云雾缭绕成了星系的样子,白色的烟雾仿佛世上最最艺术的画面。
男孩刚开始见到这神秘雾景也觉得美,更何况这是他们村中每人心心念念想要登上的山顶,自然觉得再美不过。
可现在他的前面,却是一个大能当着刽子手虐杀着弱小的生命。
在男孩的眼中,大能都应该是逍遥的,可现在却是这样的画面,撇开这个不说,这是一场虐杀啊。
男孩欲哭无泪。
而混雨子,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看着男孩,过了好久,才顿悟似的笑了笑。
男孩脸色苍白,默然的看着他。
“更血腥的你还没见过!要想除掉毛,必须把鸡活着的时候放进开水里烫着,直到它死掉。”混雨子拿着竹筒,笑嘻嘻的看着里面的鸡血。
“那你为什么不用开水烫他?”男孩问道。
到了晚上,男孩知道为什么了,因为混雨子做的是一道名菜——叫花鸡。将鸡连毛沾上泥巴放火里炙烤,到时候毛会被变硬的泥巴带下来。
男孩和混雨子坐在篝火旁,周围一片漆黑,男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吃完了叫花鸡,根本没有留给混雨子下口的机会。
“啊,好满足啊。”男孩鼓着肚子道。
他得承认,虽然画面很血腥,可是鸡肉确实比鸭肉好吃。
关键是,现在的他很后悔吃了这只鸡啊。
篝火里的木炭偶尔相互碰到,升起几点火星。随着回复成了单纯的火舌。
“小友可还满意啊?”混雨子操着成熟的男音道,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笑意。
“上仙手艺很好,多谢上仙了。”男孩想要作个揖,可又觉得太过做作,结果拿起手,又放了下来。
“哈哈哈。”混雨子边抚摸自己的胡子边大笑道。
“呵呵呵。”男孩羞的都不敢抬起头了,随口附和得笑了笑,然后仿佛顿悟了似的抬起头,可又不知道说什么,只觉得心里十分难受。
“顺着你的内心,说你觉得最舒服的话。”混雨子抚摸着男孩的背。
男孩想着让自己觉得最舒服的话,说道;“没事,我很好。”
“那就好。其实我刚才想说的是老夫已经数百年没人作揖了,现在忽然一见,觉得很是亲切。“混雨子叹了一口气,一张脸上布满沧桑和惋惜。
“上仙为何如此?”男孩拿着目光从火堆移到混雨子脸上,感受到了他的无奈。
“上古修士大战,修士凋亡殆尽,这才有了现在的科技世界,这个世上剩下的也只有我,医雾,墨子那老不死的3个人吧。那场大战结束,我也隐世修行,静待绝对意识出世。”混雨子看着火堆舞动的火焰,好似欲望和死亡争相斗艳一般,影射着旁人的无助。
“不知上仙可有名号?在这人世之中可有名讳?”男孩问道。
“我的名字么?颛顼。”混雨子正了正身子,说道。
“虽然我不知道你的来历,但是我听过你的名号。朗朗上口。还有你别再难过了,因为你的存在,古代文明才得以延续啊,黄帝和炎帝知道你还活着肯定会很高兴的。”男孩根本不知道黄帝其实是颛顼的爷爷。
“但愿吧。”混雨子淡淡的说道,心里却对这个男孩刮目相看,觉得这个小男孩心智过人。
混雨子便想考考男孩的慧根,沉思一阵,手指指着男孩说道;“你可知道,修道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却仿佛问到了男孩的心坎上,他也想要知道自己的想法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是为了逍遥的应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么?”男孩心跳不止,说道。
然而这和混雨子心中的答案不谋而合,要知道他可是10意大能啊,他的答案那就是正确答案。
混雨子没有回答,只是笑着点头。
男孩攥紧了拳头,心里唱起了欢快的歌,果然是正确的,太好了,这是我自己悟出来的真理。我不要力量了,如果我能以平凡人的身体逍遥的面对世间的一切,那我岂不是比修士更伟大。
第二天早上,男孩没有说拜师的事情,只是拜别了混雨子,临别时,混雨子教给了男孩几本阵法方面的书籍,并教给他一个阵法,能够直接瞬移到百足山山顶找到混雨子。
随后又叫麋鹿送他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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