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野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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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危险里面,最大的危机就是烈日狼,它们成群结队,浑身的皮毛犹如鲜血一般,最厉害的是,它们会口吐火焰,生性凶残,一旦见了血腥,必是不死不散。
其次便是沙漠强盗了,这些强盗神出鬼没,个个武艺高强,而且有些还擅长驱驶烈日狼,那就更不得了了。
所以商队一般都会请功夫好的镖师来押镖,这次周康等人就是以镖师的名义上路的,而沈袭玉则是自称是从南梦国归宁回来。
烈日国虽然与天启国关系紧张,但与南梦国和西泉国却都是友好邻居,也有通婚的行为存在。原因无它,因为烈日国气温太高,根本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西泉国地处水泽,也不太适合粮食生长,这两国的粮食基本上都是从南梦国进口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花银子,而是用各国的特产兑换。
烈日国虽然不适合长稻米小麦,但却特别高产宝石金银矿石之类的,这些东西在烈日国就跟满地的垃圾一样多,根本不值钱;而西泉国因为接邻大海,多处水泽,所以以海产闻名,如果南梦国的百姓想吃海鲜,那就得拿粮食去西泉国交换了。
临走的前一天,周康终于找到一位经常行走于南梦国和烈日国的老商贩,花了大把的银子,才说动他来教沈袭玉烈日国的风俗,还有几句烈日国的俚语,防止必要之需。
沈袭玉坐在骆驼上面,头上戴着防风沙的帷帽,心里却是将烈日国的一些风俗民情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烈日国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逐渐吞并其它部落,才慢慢发展成国家形式,人口不足十万,还抵不上天启国某个县的人数。
烈日国只有一个姓。就是金,因为他们地处炎热地带,日头似火,火主金,便在最初时定下国姓为金。
金姓只有皇室和富商才配拥有,一般平民或是奴隶根本没有姓,只有名字。不得不说的一个小趣闻,因为烈日国行使的是走婚制度,所以很多人的名字,尤其是平民或者奴隶。名字大多起的随意,都是以母亲产子的地点或是气候来命名的。
烈日国男子粗狂彪悍,女子野性放荡。男子基本上身都是**着胸膛不穿衣服的。下半身则只穿一件兽皮裤子,赤脚。颈项、手腕、脚腕上都戴有纯金镶宝石的金环,很细很多个;女子上身也只有兽皮抹胸,下身是短而小的皮草短裙,手腕和脚腕上面都系许多个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这个金铃铛除了装饰品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烈日国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便可将自己手腕上面的铃铛取下一个来,交与男子,算是定情信物。也是求偶的信号。如果男子亦很喜欢此女子,就要把自己身上的金环取下来一个,送给女子。这样就算两情相悦了。那就可以约好了地点和时间去滚床单了。
如果男子接了金铃铛却没有回送手环,则说明他还在考虑中,如果男子最后考虑的结果是不愿意,那就要再买一个金铃铛,加上原来的。并作一对,奉还给女方。首先是抱歉,偶对你没意思,其次是预祝你下次可以觅得佳偶。
换言之,男方亦然。
在烈日国,就算你不喜欢对方,也不能随意拒绝对方的定情信物,这是不敬的行为,会受到烈日国百姓的指责的。
烈日国很少有人穿棉或是丝绸缎子的衣服,原因只有一个,你想棉丝绸这些都是需要棉蚕丝去制作的,烈日国常年高温,这些农作物根本无法生长,当然也就无法制成棉丝绸缎之类的,这些东西和粮食一样,都是靠进口的,十分昂贵,一般只有大富之家和皇室才穿得起。
大多数平民或是百姓,穿的都是手工缝制成的兽皮。
在四季城,因为一日会有四季的缘故,多数人会随时准备一件毛大衣,晚上冷了之后,便披上,等第二天热了再脱下来。
所以如果进了四季城,看见那些人**着身子,手上却拿着一件毛大衣,根本不必惊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烈日国还有一个有趣的习俗,这里没有固定夫妻制,流行的是走婚。
只要男女双方成年了,看对了眼,随时可以滚床单,当然如果非要进行一个婚嫁的仪式,也可以。不过在双方玩过“妖精打架”后的两个月里女子不能再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女子有孕的情况下,腹中孩子血统的正确性。
如果想玩NP游戏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是这样的情况,男方里头都是亲戚,比如兄弟啦,叔侄啦,对女子要求仍是在行房后两个月内,不得再与其它男子同房,这样不管哪个女人怀了孩子,都是他们家的,只要主要血脉不出错,就无大妨碍。
烈日国地广人少,于是烈日国主便想出这个办法来,鼓励生育,希望让国力迅速涨大起来。
尽管烈日国鼓励生育,但是人口依然稀薄,最主要原因就是烈日国每月十五便要举行的狼神洗礼造成的。
烈日国主认为他们能有今天,一切都是烈日狼神所赐,全国的新生儿,只有经历了狼神的洗礼,才能真正算是烈日国的子民。
烈日国每月新生儿大约有两三百之数,都会由各地官衙组织上交,由烈日国**师,对所有的新生儿进行狼神的洗礼,能活下来的,才是烈日国真正的子民,是狼神愿意庇佑的子民。
这个洗礼是怎么进行的呢?
**师会挑选和新生儿对应多数的母狼,在母狼出外觅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狼崽与新生儿对调,等母狼回来后,发现狼崽被调包,有些凶性大发,将发现到的婴儿撕成粉碎,有些则是母性转移,直接把婴儿当成狼崽抚养。
烈日国人认为,只有被烈日狼认可的婴儿才具备成为烈日国子民的资格。
能够成功被母狼留下活口的婴儿和家人,如果原本是奴隶则会摆脱奴隶身份,成为平民;如果原先是平民,则会成为贵族;还会得到赐国姓的荣誉,如果原先是贵族;就会成为皇室分支,如果原先就是皇室,那就会提升成储君的后备团之一。
狼神的洗礼是每月十五进行一次,而狼神的选拨则是十年一次,这时候第一批经过洗礼的孩子们都长成十岁了,在母狼的调教下,他们学会了各种本领,于是各种各样的狼孩在战场上拼得你死我活,或为了荣誉,或为了金银,或为了国姓,或为了权势。
狼神的选拨者能成为第一的,则直接被封为烈日国储君。
烈日国是个好战的国家,当这个国家的储君也很倒霉,因为江山代有人才出,你不一定能保证自己永远是最棒的,永远有新生力量在崛起,只要有新一任狼神选拨优异者出现,就得接受挑战,如果一旦失败,不但要让出储君的位置,有可能还要付出生命。
烈日国格斗名言:战场上的弱者活着是一种耻侮!
所以就算前一任胜利者愿意刀下留人,输的那个也会自裁,免得走哪里都被鄙视,跟过街老鼠一样,活着也没啥意思。
“夫人,渴吗?喝点水吧。”周康扮成一个黑脸膛的青年,骑着骆驼跟在沈袭玉的后面,递了个水袋过来。
沈袭玉掀开纱帽喝了口,道声谢谢。
无穷无尽的沙漠望不到边际,太阳像永远都不会下山一般,沈袭玉坐在骆驼背上面,感觉屁股那里都坐疼了。
他们已经走了一天一夜了,据商队的老大说,还有大概两天两夜才能走出这片无穷无尽的沙漠。
他们每天安营扎帐蓬时,都会对着某个方向焚香,听说他们是信奉狼神的,企求狼神可怜他们,给口饭吃,千万不要来劫商队的货物。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沈袭玉也跟着一起祝祷。
商队带头的那位老板原本还有点不高兴这次旅行带了陌生人,但是看见周康和沈袭玉这样配合,又这样上路子,便宽心了不少,到第二天时,脸上也有了几分笑容。
眼看着天又要黑了,商队首领一声令下,大家立即开始寻找背风的地方,从骆驼背上拿下工具,开始扎帐蓬。
这个可有讲究,扎浅了,晚上风沙一大,帐蓬可就跑了。这些商队首领都是经常做的,所以无需沈袭玉等人操心。
她看见商队里的厨娘在那里起火准备煮晚饭,便走过去帮忙,先是把新鲜的食材都放进包裹,然后再从包裹里拿出来。
商队老板一看见那些绿色蔬菜,眼睛都绿了,心里原本对沈袭玉等人的不满彻底消失了,一个劲的赞叹沈袭玉是好人。
晚上大家美美的饱餐了一顿,商队老板姓严,他说他走商这么多年,在这烈日国死亡沙漠一带行走了也有上百趟了,还是第一次吃的这么痛快,都要拜沈夫人所赐。
在这些危险里面,最大的危机就是烈日狼,它们成群结队,浑身的皮毛犹如鲜血一般,最厉害的是,它们会口吐火焰,生性凶残,一旦见了血腥,必是不死不散。
其次便是沙漠强盗了,这些强盗神出鬼没,个个武艺高强,而且有些还擅长驱驶烈日狼,那就更不得了了。
所以商队一般都会请功夫好的镖师来押镖,这次周康等人就是以镖师的名义上路的,而沈袭玉则是自称是从南梦国归宁回来。
烈日国虽然与天启国关系紧张,但与南梦国和西泉国却都是友好邻居,也有通婚的行为存在。原因无它,因为烈日国气温太高,根本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西泉国地处水泽,也不太适合粮食生长,这两国的粮食基本上都是从南梦国进口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花银子,而是用各国的特产兑换。
烈日国虽然不适合长稻米小麦,但却特别高产宝石金银矿石之类的,这些东西在烈日国就跟满地的垃圾一样多,根本不值钱;而西泉国因为接邻大海,多处水泽,所以以海产闻名,如果南梦国的百姓想吃海鲜,那就得拿粮食去西泉国交换了。
临走的前一天,周康终于找到一位经常行走于南梦国和烈日国的老商贩,花了大把的银子,才说动他来教沈袭玉烈日国的风俗,还有几句烈日国的俚语,防止必要之需。
沈袭玉坐在骆驼上面,头上戴着防风沙的帷帽,心里却是将烈日国的一些风俗民情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烈日国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后来逐渐吞并其它部落,才慢慢发展成国家形式,人口不足十万,还抵不上天启国某个县的人数。
烈日国只有一个姓。就是金,因为他们地处炎热地带,日头似火,火主金,便在最初时定下国姓为金。
金姓只有皇室和富商才配拥有,一般平民或是奴隶根本没有姓,只有名字。不得不说的一个小趣闻,因为烈日国行使的是走婚制度,所以很多人的名字,尤其是平民或者奴隶。名字大多起的随意,都是以母亲产子的地点或是气候来命名的。
烈日国男子粗狂彪悍,女子野性放荡。男子基本上身都是**着胸膛不穿衣服的。下半身则只穿一件兽皮裤子,赤脚。颈项、手腕、脚腕上都戴有纯金镶宝石的金环,很细很多个;女子上身也只有兽皮抹胸,下身是短而小的皮草短裙,手腕和脚腕上面都系许多个金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
这个金铃铛除了装饰品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烈日国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便可将自己手腕上面的铃铛取下一个来,交与男子,算是定情信物。也是求偶的信号。如果男子亦很喜欢此女子,就要把自己身上的金环取下来一个,送给女子。这样就算两情相悦了。那就可以约好了地点和时间去滚床单了。
如果男子接了金铃铛却没有回送手环,则说明他还在考虑中,如果男子最后考虑的结果是不愿意,那就要再买一个金铃铛,加上原来的。并作一对,奉还给女方。首先是抱歉,偶对你没意思,其次是预祝你下次可以觅得佳偶。
换言之,男方亦然。
在烈日国,就算你不喜欢对方,也不能随意拒绝对方的定情信物,这是不敬的行为,会受到烈日国百姓的指责的。
烈日国很少有人穿棉或是丝绸缎子的衣服,原因只有一个,你想棉丝绸这些都是需要棉蚕丝去制作的,烈日国常年高温,这些农作物根本无法生长,当然也就无法制成棉丝绸缎之类的,这些东西和粮食一样,都是靠进口的,十分昂贵,一般只有大富之家和皇室才穿得起。
大多数平民或是百姓,穿的都是手工缝制成的兽皮。
在四季城,因为一日会有四季的缘故,多数人会随时准备一件毛大衣,晚上冷了之后,便披上,等第二天热了再脱下来。
所以如果进了四季城,看见那些人**着身子,手上却拿着一件毛大衣,根本不必惊讶,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烈日国还有一个有趣的习俗,这里没有固定夫妻制,流行的是走婚。
只要男女双方成年了,看对了眼,随时可以滚床单,当然如果非要进行一个婚嫁的仪式,也可以。不过在双方玩过“妖精打架”后的两个月里女子不能再与别的男子发生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女子有孕的情况下,腹中孩子血统的正确性。
如果想玩NP游戏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是这样的情况,男方里头都是亲戚,比如兄弟啦,叔侄啦,对女子要求仍是在行房后两个月内,不得再与其它男子同房,这样不管哪个女人怀了孩子,都是他们家的,只要主要血脉不出错,就无大妨碍。
烈日国地广人少,于是烈日国主便想出这个办法来,鼓励生育,希望让国力迅速涨大起来。
尽管烈日国鼓励生育,但是人口依然稀薄,最主要原因就是烈日国每月十五便要举行的狼神洗礼造成的。
烈日国主认为他们能有今天,一切都是烈日狼神所赐,全国的新生儿,只有经历了狼神的洗礼,才能真正算是烈日国的子民。
烈日国每月新生儿大约有两三百之数,都会由各地官衙组织上交,由烈日国**师,对所有的新生儿进行狼神的洗礼,能活下来的,才是烈日国真正的子民,是狼神愿意庇佑的子民。
这个洗礼是怎么进行的呢?
**师会挑选和新生儿对应多数的母狼,在母狼出外觅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狼崽与新生儿对调,等母狼回来后,发现狼崽被调包,有些凶性大发,将发现到的婴儿撕成粉碎,有些则是母性转移,直接把婴儿当成狼崽抚养。
烈日国人认为,只有被烈日狼认可的婴儿才具备成为烈日国子民的资格。
能够成功被母狼留下活口的婴儿和家人,如果原本是奴隶则会摆脱奴隶身份,成为平民;如果原先是平民,则会成为贵族;还会得到赐国姓的荣誉,如果原先是贵族;就会成为皇室分支,如果原先就是皇室,那就会提升成储君的后备团之一。
狼神的洗礼是每月十五进行一次,而狼神的选拨则是十年一次,这时候第一批经过洗礼的孩子们都长成十岁了,在母狼的调教下,他们学会了各种本领,于是各种各样的狼孩在战场上拼得你死我活,或为了荣誉,或为了金银,或为了国姓,或为了权势。
狼神的选拨者能成为第一的,则直接被封为烈日国储君。
烈日国是个好战的国家,当这个国家的储君也很倒霉,因为江山代有人才出,你不一定能保证自己永远是最棒的,永远有新生力量在崛起,只要有新一任狼神选拨优异者出现,就得接受挑战,如果一旦失败,不但要让出储君的位置,有可能还要付出生命。
烈日国格斗名言:战场上的弱者活着是一种耻侮!
所以就算前一任胜利者愿意刀下留人,输的那个也会自裁,免得走哪里都被鄙视,跟过街老鼠一样,活着也没啥意思。
“夫人,渴吗?喝点水吧。”周康扮成一个黑脸膛的青年,骑着骆驼跟在沈袭玉的后面,递了个水袋过来。
沈袭玉掀开纱帽喝了口,道声谢谢。
无穷无尽的沙漠望不到边际,太阳像永远都不会下山一般,沈袭玉坐在骆驼背上面,感觉屁股那里都坐疼了。
他们已经走了一天一夜了,据商队的老大说,还有大概两天两夜才能走出这片无穷无尽的沙漠。
他们每天安营扎帐蓬时,都会对着某个方向焚香,听说他们是信奉狼神的,企求狼神可怜他们,给口饭吃,千万不要来劫商队的货物。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沈袭玉也跟着一起祝祷。
商队带头的那位老板原本还有点不高兴这次旅行带了陌生人,但是看见周康和沈袭玉这样配合,又这样上路子,便宽心了不少,到第二天时,脸上也有了几分笑容。
眼看着天又要黑了,商队首领一声令下,大家立即开始寻找背风的地方,从骆驼背上拿下工具,开始扎帐蓬。
这个可有讲究,扎浅了,晚上风沙一大,帐蓬可就跑了。这些商队首领都是经常做的,所以无需沈袭玉等人操心。
她看见商队里的厨娘在那里起火准备煮晚饭,便走过去帮忙,先是把新鲜的食材都放进包裹,然后再从包裹里拿出来。
商队老板一看见那些绿色蔬菜,眼睛都绿了,心里原本对沈袭玉等人的不满彻底消失了,一个劲的赞叹沈袭玉是好人。
晚上大家美美的饱餐了一顿,商队老板姓严,他说他走商这么多年,在这烈日国死亡沙漠一带行走了也有上百趟了,还是第一次吃的这么痛快,都要拜沈夫人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