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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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会之后,芮雪只有一次机会单独见了沈北星。
沈公子问她:“你如今还放不下?”
芮雪揣着明白装糊涂:“你没有必要产生什么误会。”
“哼,你对朋友的男人虎视眈眈,也能算是误会?那天你那么声势浩大地要布,在座的人哪个不明白?我只是不理解,他究竟是如何拒绝你的?”
既然沈北星和她这么坦白地谈到,她也真苦于无人可以倾吐,不妨将压在心里的困惑,向他倾泻。“以前也没特别喜欢他,可是有一次,在一个房间里,吴立霁可能把我当作是小河,亲吻了我。”
想起那一天,她的心还不由自主,怦怦地,不合规律地跳动,多少幻想又和他关在无人的房间里,无法抵挡他的魅力,一直缠绵到死。
沈公子一看她的表情就全明白了,幽长的语气,叹道:“你明知道他只是错把你当小河,你还对他动心。”
“我知道。可是那一天,我突然对小河产生强烈的忌妒心,只有爱情才会让一个女人对别的女人,产生忌妒心。我心里就像住了一个魔鬼,想要独占他,一时春暖花开,一时又冰天雪地。”
“大家都当你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我看你是最傻?吴立霁喜欢他的床上有女人,他的床上没有女人,他一个人睡不着。”
芮雪黯淡的眼神,伪装不下去,从没有人这么看透她,有人明白她的愚蠢,她反而觉得心安理得。
“我也不知道他哪里好,花心,冷酷,不懂得浪漫,又全身连表情都是硬邦邦,不讨女人欢心。可是女人都是犯贱吧,偏偏喜欢他这种男人,觉得他很有魅力。他很沉默,从来不肯说假话,嘴巴也不讨人喜欢,还爱挖苦人。”细数他这些缺点,她却甜蜜地笑起来,笑靥如花,这就是恋爱中的傻女人。
“你挺懂他的,怎么会不明白,他最不喜欢主动的女孩。你是听惯了甜言蜜语,才会喜欢那种直截了当的人,你觉得他的刻薄很与众不同是吧?而他只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傲慢自大,更何况是放心上?”沈公子说。
“他从来不犹豫,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感觉他好有主见。我不喜欢别人围着我,我喜欢围着他转,处处以他的主见为指导,他就像伟岸的大树,我却要学凌霄花,要去攀附他的高高枝头。”芮雪细数吴立霁的缺点,却如吃蜜糖,叫人迷惘。
她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一直忙于追寻,抓到手上,才发现是空,只有吴立霁最真实,他的缺点都这么招摇。
沈公子恨她不争气,却在这里讨论另一个男人。“他有主见,那是因为他从来都是只顾自己的方便,只与他感兴趣的女人交往,他不浪费时间去讨好别人,别人想要讨好他也同样困难。”
这些全是实话,他总是让芮雪患得患失,若即若离。“你是他朋友,你不能帮我出一出主意,帮我拿下他?”她竟然天真地来问另一个男人。
她殷切的目光看着沈北星。
沈公子眼神黯淡下来,笑得勉强,幽寂地看着她说:“在读大学时,女学生极少,凤毛麟角个个都是班上的宝,有一个女同学的爱好也与你一样奇怪,偏偏就看上他了,放言要与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吴立霁听说后,很给面子,当众回答说:‘可以与她短暂同居,娶她是绝对不行,玩腻了就分手。’他就是这么直接,弄得那个女生下不来台,被全校耻笑,最后退了学。他不尊重女性,他公然说女人是即让人看不起,又很美妙的小东西,既然不能吸食大烟,不如就让女人代替毒品。他不止与一个女人发生床上的关系,却并不多情,最不喜欢纠缠不清,就这样你还要对他契而不舍么?你千万别幻想他是情种。”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你的朋友呢?就算他是坏人,我也要他爱我,只看各我,我就认了。”芮雪嗔怪沈北星,对吴立霁充满母爱的一种宽容,简直成了迷信,说:“其实,看到秦三娘的一幕,我就已经该清楚他是什么样的男人,他与秦三娘维持那种关系,还一样坦然地追求小河,在他眼里男人女人就是那样。就算是这样,我还爱他,怎么办呢?”
“我当他面也是这样说,你以为他在乎吗?”沈公子太了解吴立霁,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
芮雪还死性不改,还一心想要得到他。“他当我的面做,也并不在乎。我却知道小河并不喜欢他,她不爱他,我将他抢走,才正合小河的意。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他的心呢?”
“他对女人根本就不用心,他也不要心,他只会要身体。我只能奉劝你别在他身上虚耗时光,不值得。我原本以为他去法国留学,不一定会回来。我上次就说过,你的朋友何小姐并不像表面那么单纯,能死死地吃定他,可见手段就不一般,大约是他还没得手吧?他对女人一向没有耐心,竟然花这么大的耐心来钓住何小姐,说明他在乎她,这次他是认了真。在爱情里,谁先认真谁就输;谁更爱对方,谁就被动。让何小姐在国内等他,看那样子他是决不会一去不返。国民政府规定公费留学不许带家眷,看来留着做人质这一招用得极妙!”
芮雪听说吴立霁让小河在国内等他,吃了一惊。她依然对有关吴立霁的事,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却对小河的评价,她并不接受,也不往心里去,令她的朋友沈北星恨其不争。
沈公子觉得芮雪无可救药,只是临别前给芮雪的最后的忠告:“我跟吴立霁相交多年,比你了解他,他不是理想的恋爱对象,更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他的朋友极少,我认识他少说也有十年,他对人极其苛刻,像机械一样精准,规律很难被打破。他甚至认为恋爱是拖延上床的时间,只会使男人变愚蠢可笑。他将昆虫串在长针上,看它们争扎并以此为乐,将昆虫的四肢拆解,观察它们机械运动,他是学机械着了魔的人,同学们都说他很变态。他的大脑组成与你我不一样,你主动追求他只会适得其反,如果他喜欢你,早就会对你下手。他决对不会因为你是何小姐的朋友,就对你手软,他睡了你,也照样是你朋友的未婚夫,你不要天真的以为他会怜悯而留在你身边。”
“我好想让他变成我的,上帝呀,请给我一个吴立霁吧!”芮雪越来越激动,执迷不悟,至今还怀念他的亲吻,他有力的手臂,她已经不满足于那种虚空的恋爱,她迷恋于他那种存在感。如果那次意外没有发生,她也许不会如此执着。“就算他有过其她女人,就让我成为他最后一个女人。现在就算是其中一个女人,我也愿意。”越是接近分别的时刻,这种渴望越强烈。
“你不会是因为忌妒何小姐,所以才这样做吧?”沈公子不禁对她的动机产生怀疑。
“当然不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不会因为我爱他,而改变我俩的关系。”
“不见得,你现在被幻想的爱情蒙弊了双眼,已经六亲不认了。”
“我就喜欢吴立霁那样的怪物,想与他一起,做一对怪物。”她就像飞蛾扑向火,恋爱中的女人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忠告。
沈公子只能看着这个蠢女人,去飞蛾投火,奔忙就死,说:“芮雪,我初次认识你时,觉得你有才情,有见识,又聪慧过人,没想到你竟然是个傻瓜。”
芮雪没有接受沈北星,沈公子更不是那种痴缠的文艺小青年,他与家里选定的人选——一位商界老板家的千金,一位北平名媛举行订婚仪式,同年完婚。
殷有容突然退学嫁人了,芮雪与小河都没来得及为她送行,她就再也不见了,仿佛毕业的离别时刻,提前到来,殷有容的消灭就是前奏。
胡同口外面,沿街有几家小商贩,早上和傍晚一些时段出现在街角,卖一些外地的小食。小河总会看见那对买陕西腊味肉夹馍的小夫妻,他们出现在附近已经两三年,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能看见。他们像是外地来的人,无钱顶得起店铺,但是他们很勤劳,在很冷的天气里,一天也不落下,推着架着小煤炉的木板车,准时出现在街角。
刚开始,两人像是刚刚结为夫妻,却又从不说话,相互瞧一眼就满心喜悦,眼角透着丝如缕的幸福。后来,越来越平淡,脸上并无喜悦或幸福,像是做了许多年的穷夫妻一样,他们扩展了生意,放了两张桌子,也卖稀粥和不加肉菜的烧饼,但他们一直没有变成有钱人,只是勉强糊口。那么年轻,更像一对同一棵藤上生的苦命兄妹,共同的命运,毫无怨言,沉默着做事,忍耐这寒冷的冬天。
卖早点并不需要付出热情,只需要平实地做事,本份地接过钱递出去东西,这对夫妻操持着外地口音,见熟悉的主顾便挤出一点羞涩的笑,并不说客气话。
小河等在旁边,观察这里发生的一切,才想起她搬进花家小院已经两年半。瞧着年轻的男人熟练地做事,年轻的女人默契地打着下手,将包好的肉夹馍递给她。
他们的炉灶旁,新添了一个刚会走路的小男孩,天气不太冷的时候,孩子就带出来用绳子系在腰上,一头系在桌腿上,他在摊位一边玩耍,陪着父母一起做生意。孩子用浓浓的听不懂的乡音叫他们时,女人回过头,脸上绽出难得一见温柔的笑容,仿佛她们是未曾背景离乡地讨生活,每天下了工,就收拾了回去故乡一样。
小河突然被这一对平民的夫妻感动,眼角突然湿湿的。
小河看着他们,觉得这就是婚姻的意义,在寒冷的冬天里一家人一起忍受着,为了身上衣口中食。她竟然是为自己伤怀,她回不去故乡,所以溶入了北平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里,把这里当作她的家。有诗人说过:“你站在一个屋顶,看过十年的日落,那里就成了故乡。”她却只看过三年日落,就将北平当作唯一的故乡。小河突然羡慕那个小摊贩的女人,至少她在寒冷的冬天有所依靠,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对她是如此简单的道理。
而小河被扔在北平城里,无依无靠,连名字也不是自己的,却又突然受了荣宠,得到了去大学里读书的机会,写文章的机会,与文化人交往的机会,与人平等机会。她完全没料到能得到这么多。
吴立霁肯娶她,每个月给她家用,她没有期待过这么好的结果,至少她不用在这样的冬天,带着孩子挨冻,站在街角卖烧饼,吴立霁给她的远超过“嫁汉”的要求,可是她心里藏着易碎的梦,站在易碎桥上,如履薄冰。
为什么这一切,更像一场施舍?得到太多,让人不安!
一起面对贫穷也是一种平等的爱,原来自己不过是要嫁给引车卖浆之流,做贩夫走卒的妻。吴立霁太高不可攀,像是一个大恩赐,用双手捧着去接也不为过;又像大骗局,火坑,像是一股说走就走的春风。她还不足够强大,她抵挡不过这一季的春暖花开,没有信心,其实她自己才更像一场骗局,她每目自醒,审视自己的处境,竟然不相信能那么好。
小河太不安,心在摇摆不定,仿佛婚期逼人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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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会之后,芮雪只有一次机会单独见了沈北星。
沈公子问她:“你如今还放不下?”
芮雪揣着明白装糊涂:“你没有必要产生什么误会。”
“哼,你对朋友的男人虎视眈眈,也能算是误会?那天你那么声势浩大地要布,在座的人哪个不明白?我只是不理解,他究竟是如何拒绝你的?”
既然沈北星和她这么坦白地谈到,她也真苦于无人可以倾吐,不妨将压在心里的困惑,向他倾泻。“以前也没特别喜欢他,可是有一次,在一个房间里,吴立霁可能把我当作是小河,亲吻了我。”
想起那一天,她的心还不由自主,怦怦地,不合规律地跳动,多少幻想又和他关在无人的房间里,无法抵挡他的魅力,一直缠绵到死。
沈公子一看她的表情就全明白了,幽长的语气,叹道:“你明知道他只是错把你当小河,你还对他动心。”
“我知道。可是那一天,我突然对小河产生强烈的忌妒心,只有爱情才会让一个女人对别的女人,产生忌妒心。我心里就像住了一个魔鬼,想要独占他,一时春暖花开,一时又冰天雪地。”
“大家都当你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我看你是最傻?吴立霁喜欢他的床上有女人,他的床上没有女人,他一个人睡不着。”
芮雪黯淡的眼神,伪装不下去,从没有人这么看透她,有人明白她的愚蠢,她反而觉得心安理得。
“我也不知道他哪里好,花心,冷酷,不懂得浪漫,又全身连表情都是硬邦邦,不讨女人欢心。可是女人都是犯贱吧,偏偏喜欢他这种男人,觉得他很有魅力。他很沉默,从来不肯说假话,嘴巴也不讨人喜欢,还爱挖苦人。”细数他这些缺点,她却甜蜜地笑起来,笑靥如花,这就是恋爱中的傻女人。
“你挺懂他的,怎么会不明白,他最不喜欢主动的女孩。你是听惯了甜言蜜语,才会喜欢那种直截了当的人,你觉得他的刻薄很与众不同是吧?而他只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傲慢自大,更何况是放心上?”沈公子说。
“他从来不犹豫,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感觉他好有主见。我不喜欢别人围着我,我喜欢围着他转,处处以他的主见为指导,他就像伟岸的大树,我却要学凌霄花,要去攀附他的高高枝头。”芮雪细数吴立霁的缺点,却如吃蜜糖,叫人迷惘。
她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一直忙于追寻,抓到手上,才发现是空,只有吴立霁最真实,他的缺点都这么招摇。
沈公子恨她不争气,却在这里讨论另一个男人。“他有主见,那是因为他从来都是只顾自己的方便,只与他感兴趣的女人交往,他不浪费时间去讨好别人,别人想要讨好他也同样困难。”
这些全是实话,他总是让芮雪患得患失,若即若离。“你是他朋友,你不能帮我出一出主意,帮我拿下他?”她竟然天真地来问另一个男人。
她殷切的目光看着沈北星。
沈公子眼神黯淡下来,笑得勉强,幽寂地看着她说:“在读大学时,女学生极少,凤毛麟角个个都是班上的宝,有一个女同学的爱好也与你一样奇怪,偏偏就看上他了,放言要与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吴立霁听说后,很给面子,当众回答说:‘可以与她短暂同居,娶她是绝对不行,玩腻了就分手。’他就是这么直接,弄得那个女生下不来台,被全校耻笑,最后退了学。他不尊重女性,他公然说女人是即让人看不起,又很美妙的小东西,既然不能吸食大烟,不如就让女人代替毒品。他不止与一个女人发生床上的关系,却并不多情,最不喜欢纠缠不清,就这样你还要对他契而不舍么?你千万别幻想他是情种。”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你的朋友呢?就算他是坏人,我也要他爱我,只看各我,我就认了。”芮雪嗔怪沈北星,对吴立霁充满母爱的一种宽容,简直成了迷信,说:“其实,看到秦三娘的一幕,我就已经该清楚他是什么样的男人,他与秦三娘维持那种关系,还一样坦然地追求小河,在他眼里男人女人就是那样。就算是这样,我还爱他,怎么办呢?”
“我当他面也是这样说,你以为他在乎吗?”沈公子太了解吴立霁,他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
芮雪还死性不改,还一心想要得到他。“他当我的面做,也并不在乎。我却知道小河并不喜欢他,她不爱他,我将他抢走,才正合小河的意。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他的心呢?”
“他对女人根本就不用心,他也不要心,他只会要身体。我只能奉劝你别在他身上虚耗时光,不值得。我原本以为他去法国留学,不一定会回来。我上次就说过,你的朋友何小姐并不像表面那么单纯,能死死地吃定他,可见手段就不一般,大约是他还没得手吧?他对女人一向没有耐心,竟然花这么大的耐心来钓住何小姐,说明他在乎她,这次他是认了真。在爱情里,谁先认真谁就输;谁更爱对方,谁就被动。让何小姐在国内等他,看那样子他是决不会一去不返。国民政府规定公费留学不许带家眷,看来留着做人质这一招用得极妙!”
芮雪听说吴立霁让小河在国内等他,吃了一惊。她依然对有关吴立霁的事,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却对小河的评价,她并不接受,也不往心里去,令她的朋友沈北星恨其不争。
沈公子觉得芮雪无可救药,只是临别前给芮雪的最后的忠告:“我跟吴立霁相交多年,比你了解他,他不是理想的恋爱对象,更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他的朋友极少,我认识他少说也有十年,他对人极其苛刻,像机械一样精准,规律很难被打破。他甚至认为恋爱是拖延上床的时间,只会使男人变愚蠢可笑。他将昆虫串在长针上,看它们争扎并以此为乐,将昆虫的四肢拆解,观察它们机械运动,他是学机械着了魔的人,同学们都说他很变态。他的大脑组成与你我不一样,你主动追求他只会适得其反,如果他喜欢你,早就会对你下手。他决对不会因为你是何小姐的朋友,就对你手软,他睡了你,也照样是你朋友的未婚夫,你不要天真的以为他会怜悯而留在你身边。”
“我好想让他变成我的,上帝呀,请给我一个吴立霁吧!”芮雪越来越激动,执迷不悟,至今还怀念他的亲吻,他有力的手臂,她已经不满足于那种虚空的恋爱,她迷恋于他那种存在感。如果那次意外没有发生,她也许不会如此执着。“就算他有过其她女人,就让我成为他最后一个女人。现在就算是其中一个女人,我也愿意。”越是接近分别的时刻,这种渴望越强烈。
“你不会是因为忌妒何小姐,所以才这样做吧?”沈公子不禁对她的动机产生怀疑。
“当然不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不会因为我爱他,而改变我俩的关系。”
“不见得,你现在被幻想的爱情蒙弊了双眼,已经六亲不认了。”
“我就喜欢吴立霁那样的怪物,想与他一起,做一对怪物。”她就像飞蛾扑向火,恋爱中的女人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忠告。
沈公子只能看着这个蠢女人,去飞蛾投火,奔忙就死,说:“芮雪,我初次认识你时,觉得你有才情,有见识,又聪慧过人,没想到你竟然是个傻瓜。”
芮雪没有接受沈北星,沈公子更不是那种痴缠的文艺小青年,他与家里选定的人选——一位商界老板家的千金,一位北平名媛举行订婚仪式,同年完婚。
殷有容突然退学嫁人了,芮雪与小河都没来得及为她送行,她就再也不见了,仿佛毕业的离别时刻,提前到来,殷有容的消灭就是前奏。
胡同口外面,沿街有几家小商贩,早上和傍晚一些时段出现在街角,卖一些外地的小食。小河总会看见那对买陕西腊味肉夹馍的小夫妻,他们出现在附近已经两三年,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能看见。他们像是外地来的人,无钱顶得起店铺,但是他们很勤劳,在很冷的天气里,一天也不落下,推着架着小煤炉的木板车,准时出现在街角。
刚开始,两人像是刚刚结为夫妻,却又从不说话,相互瞧一眼就满心喜悦,眼角透着丝如缕的幸福。后来,越来越平淡,脸上并无喜悦或幸福,像是做了许多年的穷夫妻一样,他们扩展了生意,放了两张桌子,也卖稀粥和不加肉菜的烧饼,但他们一直没有变成有钱人,只是勉强糊口。那么年轻,更像一对同一棵藤上生的苦命兄妹,共同的命运,毫无怨言,沉默着做事,忍耐这寒冷的冬天。
卖早点并不需要付出热情,只需要平实地做事,本份地接过钱递出去东西,这对夫妻操持着外地口音,见熟悉的主顾便挤出一点羞涩的笑,并不说客气话。
小河等在旁边,观察这里发生的一切,才想起她搬进花家小院已经两年半。瞧着年轻的男人熟练地做事,年轻的女人默契地打着下手,将包好的肉夹馍递给她。
他们的炉灶旁,新添了一个刚会走路的小男孩,天气不太冷的时候,孩子就带出来用绳子系在腰上,一头系在桌腿上,他在摊位一边玩耍,陪着父母一起做生意。孩子用浓浓的听不懂的乡音叫他们时,女人回过头,脸上绽出难得一见温柔的笑容,仿佛她们是未曾背景离乡地讨生活,每天下了工,就收拾了回去故乡一样。
小河突然被这一对平民的夫妻感动,眼角突然湿湿的。
小河看着他们,觉得这就是婚姻的意义,在寒冷的冬天里一家人一起忍受着,为了身上衣口中食。她竟然是为自己伤怀,她回不去故乡,所以溶入了北平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里,把这里当作她的家。有诗人说过:“你站在一个屋顶,看过十年的日落,那里就成了故乡。”她却只看过三年日落,就将北平当作唯一的故乡。小河突然羡慕那个小摊贩的女人,至少她在寒冷的冬天有所依靠,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对她是如此简单的道理。
而小河被扔在北平城里,无依无靠,连名字也不是自己的,却又突然受了荣宠,得到了去大学里读书的机会,写文章的机会,与文化人交往的机会,与人平等机会。她完全没料到能得到这么多。
吴立霁肯娶她,每个月给她家用,她没有期待过这么好的结果,至少她不用在这样的冬天,带着孩子挨冻,站在街角卖烧饼,吴立霁给她的远超过“嫁汉”的要求,可是她心里藏着易碎的梦,站在易碎桥上,如履薄冰。
为什么这一切,更像一场施舍?得到太多,让人不安!
一起面对贫穷也是一种平等的爱,原来自己不过是要嫁给引车卖浆之流,做贩夫走卒的妻。吴立霁太高不可攀,像是一个大恩赐,用双手捧着去接也不为过;又像大骗局,火坑,像是一股说走就走的春风。她还不足够强大,她抵挡不过这一季的春暖花开,没有信心,其实她自己才更像一场骗局,她每目自醒,审视自己的处境,竟然不相信能那么好。
小河太不安,心在摇摆不定,仿佛婚期逼人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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