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打开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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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头不语,云谨言脑洞大开,手抚下巴道:“难道你的青梅竹马不是三小子,而是这个叫林越的?后来你进了太子府,甩了姓林的,又觉得对不起他,所以才会对他念念不忘。如今你已恢复自由,自然是第一个想到此人。”
我无语地白了云谨言一眼,这要是放在现代,也是个网络写手啊!我放下手里的叉烧卷,“别瞎猜了国舅爷,林越是私下里我对叶澜修的称呼,就像他叫我‘杜蘅’一样。”
云谨言不说话了,低头坐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拿过我吃了一半的叉烧卷三下五除二地消灭干净,又端起我的粥碗,一仰头倒进嘴里,然后一抹嘴放下空碗起身而去。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一点儿奔儿都没打。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就这样吃掉我的早饭,正想追过去声讨他,就见姓尹的书生整理完了被褥和书箱,过来向我们辞行。
我抬眼望去,晨光中他的面貌清晰可辨,失去了昨晚火光的修饰,他看上去其实与林越并不是很相像,最多是眉眼有三、五成类似,这个发现让我不知是失望还是欣慰。他只是个偶遇的陌生人,只因相似的眉眼勾起我镌刻在心底的那个身影。也许潜意识里,我自欺欺人地将林越和叶澜修看作两个人的,叶澜修背叛了我,可是林越没有,林越一直爱我,一如那八年的美好时光。所以我才会在看到这个与他眉眼相似的书生时情难自禁,以为是我的林越穿越过来与我相遇。可笑啊,不过是一场水月镜花,林越也好,叶澜修也罢,他们是一个人,一个已经走出我生命的人。
书生背上书箱走出了破庙,我扭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庙门口的晨曦中,这一刻我忽然有种释然的感觉,仿佛心底有一道暗门被打开,释放出捆缚我灵魂的那个心结。
阳光自屋顶破洞照进来,将我整个人笼罩在光束中,我沐浴着阳光,感到浑身暖洋洋的。自假死以来,我努力压抑着心头的痛楚和对那段十年感情的悼念,不敢去想,不敢去触碰。而此刻我觉得我活过来了,那是一种获得了新生的感觉,让我不再纠结曾经的过往。背叛也好,背道而驰也罢,那个人都已离我远去,不可逆转。我将那个人结印尘封在了我的记忆深处。感谢你曾经陪伴我度过的美好时光,感谢你曾经给我的爱恋,既然我们无法继续携手走下去,就让我们就此别过,不再想念。
上马车时,云谨言跟在我身后,没头没脑地问了我一句,“你还在想他?”
我也说不清昨晚我想念的是林越还是叶澜修,他们究竟在我心中是两个人还是合二为一的一个人。不过没所谓了,我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微笑着答道:“不想了。很奇怪,突然就放下了。”
云谨言挑挑眉毛,“真的放下了?”
“嗯。”我认真地点点头,“昨晚的那个书生面目依稀有几分像他,才会让我有种伤疤被揭开的感觉。其实这也是件好事,与其捂着盖着的自欺欺人那个伤疤不存在,还不如直面这个伤疤。以前听人说过,一个人经历失恋会有六个阶段,由最开始的不肯相信、回避、不得已地接受、敢于面对、云淡风轻一直到最后寻找新的爱情,我想我已经做到了‘敢于面对’。我是在睡梦中叫了林越这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名字,那是一种告别,告别我心中的他。”
云谨言神色一动,唇角上弯,仿佛三月的阳光驱散了阴霾。
我转身往车上爬,就听他在我身后小声嘟囔:“我怎么觉得那个书生跟我那大外甥没有一分相像之处呢?”
我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也只能装没听见,手脚并用地爬上车。
马车启动,我因昨晚没睡好,头有些昏昏的,忍不住眼皮打架。旁边的云谨言推推我的肩膀,我勉强睁开眼睛,见他递过来一个用蒲叶包着的奶香团子,又倒了一盏杏仁茶给我,“吃了再睡。”
我哼了一声没有伸手去接,“刚才饿鬼似的抢了我早饭,这会儿良心发现了?”
云谨言把奶香团子塞到我手里,“一路劳顿,你本来就体虚气弱,早上还是不要吃荤的,免得一会儿胃疼。”
我握着手里的团子不知说什么好,低头咬了一口,只觉满口清香,软糯香甜。
之后的路途,我们尽量在城镇中住宿。自安平县之后,云谨言的身份和行踪也渐渐为地方官员所知,总是有慕他国舅爷之名的地方官吏前来拜见,顺便抱抱大腿。
云谨言仿佛在每个地方都有故交好友,总是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有时候还会在城中耽搁一两天,等他老人家忙完了才能继续赶路。
几天后的下午我们到达了长州。长州城很大,往来贸易繁多,是天煜北部最大的贸易城镇,主要贩卖皮货、山珍、鹿茸、香料等货物。
在长州城,我们没有住客栈,而是住进了长州知府县丞宁大有的私家别院。据悉这个宁大有最早是做皮货生意起家,有了钱之后花钱捐了了一个县丞。如今这长州城百分之六十的生意都是经宁大有之手,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土豪。不过我也听说宁土豪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为人很是吝啬,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家里数银子数到手软。此次肯接待我们,也完全是摄于云谨言这个国舅爷的名头。
我们的马车进了长州城前往宁土豪的别院,远远的就见高墙大院,朱漆红门大开,门上一方烫金匾额写着“宁园”两个字。
洞开的门口站着一个人,瘦骨伶仃,面带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弓背缩肩,好不可怜。身上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衣服,缀着几个不同颜色的补丁,配上他愁苦的神情,空洞绝望的双眼,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唏嘘,恨不得把身上的钱都掏出给他。
我眼泪汪汪地问云谨言,“哪里来的乞丐?大冷天的站在门洞那里,连件厚衣服都没有。”
云谨言冲天翻了个白眼,“这只铁公鸡,又跟我来这套。”
言语间就见那个乞丐连滚带爬地扑过来,冲着云谨言一揖到地,语带哭腔,“国舅爷,下官恭候您多时了!本要到城外迎接您老人家的,可是这园子一直空着,下官怕怠慢了您,所以提早赶过来收拾收拾。”
我无比惊诧地看着宁土豪那一身堪比丐帮九袋长老的补丁衣服,怎么也无法将眼前的人与西北第一富豪联系在一起。在我的想象里,宁大土豪是个肥头大耳,笑口常开,长着三层好肚油肚的胖冬瓜,谁知竟然是如此面黄肌瘦,满脸悲苦的瘦竹竿,想象和现实的差距太大了。看来宁土豪的吝啬不光是用在了外人身上,完全是身体力行,以身作则。
云谨言换上了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宁大有,爷路过长州,怎么也得来看看你。”
宁大有神色紧张,“不敢不敢。”又小心翼翼地问,“那您老此次预备在长州逗留几日?”
云谨言想了想,“多则三日,少则两日。”
“还好,还好!”宁大有手抚胸口,面带欣慰。
云谨言又笑着补刀道:“爷这一路盘缠用尽,顺便从你这儿借点儿盘缠。”
宁大有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面色惨白,颤颤巍巍地问道:“国……国舅爷,那您要……要借多少盘缠?”
云谨言不语,伸出一只手。宁大有失声道:“五十两?”
云谨言高深莫测地一笑,摇摇头。
“那……那是五百?”宁大有冷汗直冒,不住地用补丁袖子去擦额头,随时有昏死过去的危险。
云谨言一收手,“这个嘛,咱们两个慢慢聊!”言罢大步走进了宁园。宁土豪愁眉苦脸地跟在后面,一副大祸临头万念俱灰的模样。
宁园占地颇广,光看建筑那是亭台楼阁、假山奇石,颇有江南园林风韵。再看园内布置,却是一副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样子,园内杂草丛生,萧条凋落,只有一处院落打扫得颇为干净,一看就是宁土豪用来接待我们的。
宁大有一脸的愁苦:“这园子是别人送给下官的,可是养个园子挑费太大,所以下官自己没住过一日。如今勉强收拾出一处院子,还请几位将就着歇息。”
院落里有一间正屋,云谨言住下了,我住在了东厢房,阿城和莫伤住在了西厢的两个房间。分完了房间我们梳洗休息一番,华灯初上之时宁土豪摆席宴请我们。
早就听说长州的山珍野味很是有名,什么芙蓉鹿尾、香爆麻鱼、竹荪鹅脯什么的,听着都让人流口水,我是憋足了劲准备吃个肚圆的。
抻着脖子等啊等,终于等到了开席。一个厨娘端上来食盒,将菜肴摆在了桌子上。我们四个人看着桌子正中小小的四个盘子发呆,连伸筷子的勇气都没有。
我低头不语,云谨言脑洞大开,手抚下巴道:“难道你的青梅竹马不是三小子,而是这个叫林越的?后来你进了太子府,甩了姓林的,又觉得对不起他,所以才会对他念念不忘。如今你已恢复自由,自然是第一个想到此人。”
我无语地白了云谨言一眼,这要是放在现代,也是个网络写手啊!我放下手里的叉烧卷,“别瞎猜了国舅爷,林越是私下里我对叶澜修的称呼,就像他叫我‘杜蘅’一样。”
云谨言不说话了,低头坐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拿过我吃了一半的叉烧卷三下五除二地消灭干净,又端起我的粥碗,一仰头倒进嘴里,然后一抹嘴放下空碗起身而去。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一点儿奔儿都没打。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就这样吃掉我的早饭,正想追过去声讨他,就见姓尹的书生整理完了被褥和书箱,过来向我们辞行。
我抬眼望去,晨光中他的面貌清晰可辨,失去了昨晚火光的修饰,他看上去其实与林越并不是很相像,最多是眉眼有三、五成类似,这个发现让我不知是失望还是欣慰。他只是个偶遇的陌生人,只因相似的眉眼勾起我镌刻在心底的那个身影。也许潜意识里,我自欺欺人地将林越和叶澜修看作两个人的,叶澜修背叛了我,可是林越没有,林越一直爱我,一如那八年的美好时光。所以我才会在看到这个与他眉眼相似的书生时情难自禁,以为是我的林越穿越过来与我相遇。可笑啊,不过是一场水月镜花,林越也好,叶澜修也罢,他们是一个人,一个已经走出我生命的人。
书生背上书箱走出了破庙,我扭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庙门口的晨曦中,这一刻我忽然有种释然的感觉,仿佛心底有一道暗门被打开,释放出捆缚我灵魂的那个心结。
阳光自屋顶破洞照进来,将我整个人笼罩在光束中,我沐浴着阳光,感到浑身暖洋洋的。自假死以来,我努力压抑着心头的痛楚和对那段十年感情的悼念,不敢去想,不敢去触碰。而此刻我觉得我活过来了,那是一种获得了新生的感觉,让我不再纠结曾经的过往。背叛也好,背道而驰也罢,那个人都已离我远去,不可逆转。我将那个人结印尘封在了我的记忆深处。感谢你曾经陪伴我度过的美好时光,感谢你曾经给我的爱恋,既然我们无法继续携手走下去,就让我们就此别过,不再想念。
上马车时,云谨言跟在我身后,没头没脑地问了我一句,“你还在想他?”
我也说不清昨晚我想念的是林越还是叶澜修,他们究竟在我心中是两个人还是合二为一的一个人。不过没所谓了,我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微笑着答道:“不想了。很奇怪,突然就放下了。”
云谨言挑挑眉毛,“真的放下了?”
“嗯。”我认真地点点头,“昨晚的那个书生面目依稀有几分像他,才会让我有种伤疤被揭开的感觉。其实这也是件好事,与其捂着盖着的自欺欺人那个伤疤不存在,还不如直面这个伤疤。以前听人说过,一个人经历失恋会有六个阶段,由最开始的不肯相信、回避、不得已地接受、敢于面对、云淡风轻一直到最后寻找新的爱情,我想我已经做到了‘敢于面对’。我是在睡梦中叫了林越这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名字,那是一种告别,告别我心中的他。”
云谨言神色一动,唇角上弯,仿佛三月的阳光驱散了阴霾。
我转身往车上爬,就听他在我身后小声嘟囔:“我怎么觉得那个书生跟我那大外甥没有一分相像之处呢?”
我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也只能装没听见,手脚并用地爬上车。
马车启动,我因昨晚没睡好,头有些昏昏的,忍不住眼皮打架。旁边的云谨言推推我的肩膀,我勉强睁开眼睛,见他递过来一个用蒲叶包着的奶香团子,又倒了一盏杏仁茶给我,“吃了再睡。”
我哼了一声没有伸手去接,“刚才饿鬼似的抢了我早饭,这会儿良心发现了?”
云谨言把奶香团子塞到我手里,“一路劳顿,你本来就体虚气弱,早上还是不要吃荤的,免得一会儿胃疼。”
我握着手里的团子不知说什么好,低头咬了一口,只觉满口清香,软糯香甜。
之后的路途,我们尽量在城镇中住宿。自安平县之后,云谨言的身份和行踪也渐渐为地方官员所知,总是有慕他国舅爷之名的地方官吏前来拜见,顺便抱抱大腿。
云谨言仿佛在每个地方都有故交好友,总是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有时候还会在城中耽搁一两天,等他老人家忙完了才能继续赶路。
几天后的下午我们到达了长州。长州城很大,往来贸易繁多,是天煜北部最大的贸易城镇,主要贩卖皮货、山珍、鹿茸、香料等货物。
在长州城,我们没有住客栈,而是住进了长州知府县丞宁大有的私家别院。据悉这个宁大有最早是做皮货生意起家,有了钱之后花钱捐了了一个县丞。如今这长州城百分之六十的生意都是经宁大有之手,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土豪。不过我也听说宁土豪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为人很是吝啬,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家里数银子数到手软。此次肯接待我们,也完全是摄于云谨言这个国舅爷的名头。
我们的马车进了长州城前往宁土豪的别院,远远的就见高墙大院,朱漆红门大开,门上一方烫金匾额写着“宁园”两个字。
洞开的门口站着一个人,瘦骨伶仃,面带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弓背缩肩,好不可怜。身上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衣服,缀着几个不同颜色的补丁,配上他愁苦的神情,空洞绝望的双眼,让人看了就忍不住唏嘘,恨不得把身上的钱都掏出给他。
我眼泪汪汪地问云谨言,“哪里来的乞丐?大冷天的站在门洞那里,连件厚衣服都没有。”
云谨言冲天翻了个白眼,“这只铁公鸡,又跟我来这套。”
言语间就见那个乞丐连滚带爬地扑过来,冲着云谨言一揖到地,语带哭腔,“国舅爷,下官恭候您多时了!本要到城外迎接您老人家的,可是这园子一直空着,下官怕怠慢了您,所以提早赶过来收拾收拾。”
我无比惊诧地看着宁土豪那一身堪比丐帮九袋长老的补丁衣服,怎么也无法将眼前的人与西北第一富豪联系在一起。在我的想象里,宁大土豪是个肥头大耳,笑口常开,长着三层好肚油肚的胖冬瓜,谁知竟然是如此面黄肌瘦,满脸悲苦的瘦竹竿,想象和现实的差距太大了。看来宁土豪的吝啬不光是用在了外人身上,完全是身体力行,以身作则。
云谨言换上了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宁大有,爷路过长州,怎么也得来看看你。”
宁大有神色紧张,“不敢不敢。”又小心翼翼地问,“那您老此次预备在长州逗留几日?”
云谨言想了想,“多则三日,少则两日。”
“还好,还好!”宁大有手抚胸口,面带欣慰。
云谨言又笑着补刀道:“爷这一路盘缠用尽,顺便从你这儿借点儿盘缠。”
宁大有差点儿一屁股坐到地上,面色惨白,颤颤巍巍地问道:“国……国舅爷,那您要……要借多少盘缠?”
云谨言不语,伸出一只手。宁大有失声道:“五十两?”
云谨言高深莫测地一笑,摇摇头。
“那……那是五百?”宁大有冷汗直冒,不住地用补丁袖子去擦额头,随时有昏死过去的危险。
云谨言一收手,“这个嘛,咱们两个慢慢聊!”言罢大步走进了宁园。宁土豪愁眉苦脸地跟在后面,一副大祸临头万念俱灰的模样。
宁园占地颇广,光看建筑那是亭台楼阁、假山奇石,颇有江南园林风韵。再看园内布置,却是一副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样子,园内杂草丛生,萧条凋落,只有一处院落打扫得颇为干净,一看就是宁土豪用来接待我们的。
宁大有一脸的愁苦:“这园子是别人送给下官的,可是养个园子挑费太大,所以下官自己没住过一日。如今勉强收拾出一处院子,还请几位将就着歇息。”
院落里有一间正屋,云谨言住下了,我住在了东厢房,阿城和莫伤住在了西厢的两个房间。分完了房间我们梳洗休息一番,华灯初上之时宁土豪摆席宴请我们。
早就听说长州的山珍野味很是有名,什么芙蓉鹿尾、香爆麻鱼、竹荪鹅脯什么的,听着都让人流口水,我是憋足了劲准备吃个肚圆的。
抻着脖子等啊等,终于等到了开席。一个厨娘端上来食盒,将菜肴摆在了桌子上。我们四个人看着桌子正中小小的四个盘子发呆,连伸筷子的勇气都没有。